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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向周良洛行贿的地产商人
作者:李红兵

《人民文摘》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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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案一审判决。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周良洛站在被告席上,被控受贿1670万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妻鲁小丹作为共犯被判无期徒刑。
       这桩备受关注的受贿案至此揭开全部面纱。令公众分外关注的是,周案中,有约九成、计1500余万元的受贿金额来自土地审批和房产项目。检方披露说这1500多万元中又有约一半出自同一行贿人。
       刘军,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正是周案中最大的行贿者。2003年至2006年间,这名地产商人先后两次向周良洛“进贡”,送出美金93万元和人民币100万元,二者合人民币约800万元。
       这名不惜重金、花出“大血本”的地产商人,其实还是沪深两市上一度威名赫赫的“泰跃系”的掌门人。“泰跃系”以旗下“三驾马车”——景谷林业(600265)、湖北金环(000615)、茂化实华(000637),而名闻资本市场。
       初战京城地产市场
       同资本市场的许多大亨们一样,1966年8月出生的刘军行为低调。在此前后,尽管他的名字频频被各类媒体提及,但他本人却从未接受媒体采访。
       公开资料这样描述刘军早年的发家史:1990年刘军从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毕业,在干了3年的百货和医药推销后,他与人合伙租下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对面的一片空地,并雇用民工在空地上盖起了一栋小楼,一半用于经营餐饮,一半用于写字楼出租。尽管后来经营餐饮失败,但写字楼出租业务却获利颇丰。到1995年这栋楼因违章建筑被拆迁时,刘军已然掘到了创业时的“第一桶金”。
       1995年可能是刘军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这年7月,他揣着自己的“第一桶金”,以北京龙虎泰山实业有限公司名义投入900万元,设立了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后,很快接下了一个“半拉子”工程:海淀区“怡秀园”公寓。这也是刘军进入房地产业后接手的第一单。刘军以很小的成本完成了后续施工,并快速投入销售,仅用了3个月,怡秀园销售率即超过80%。首战告捷使刘军尝到了甜头,也看到了房地产业的巨大机会,他决心要“吃定”房地产。
       2001年6月,房地产业开始实施宏观调控。央行颁布新规定,要求开发商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毫无疑问,这一新规定使泰跃面临前所未有的资金压力。
       向资本市场要钱
       精明的刘军显然意识到房地产市场游戏规则的改变,也感到需要转向资本市场融资,以解决日益加大的资金压力。
       2001年,刘军通过增资扩股,组建了湖北泰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4.38亿元。这是一家由北京泰跃控股,以房地产为主业,横跨高科技、影视文化等行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从公司成立之后,规模便不断膨胀,先后控股了6家分公司。
       在一切准备充分之后,刘军开始出手收购上市公司。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湖北金环(000615)。时隔仅3个月后,刘军再次出手,目标是一家地处偏远的小公司——景谷林业(600265)。虽然股权转让协议在很长时间内并未得到云南省国资部门的批准,但刘军却以“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开始成为景谷林业的实际控制人。
       与前述收购相类,刘军很快又完成了数起并购。这样,在2001年7月到2003年3月这不到2年的时间里,刘军以一连串的闪电出击,一口气收购了5家上市公司。
       套取资金,投资地产
       对于以地产发家的刘军而言,炒股对他而言无疑是陌生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利用“壳”资源,把钱最终引进房地产和其他实业领域,弥补实业资金的严重不足,进而寄希望于实业的做大做强。
       正是从“壳公司”获取的巨量资金,维持了泰跃系整个帝国的资金需求和运转。公开资料显示:从2001年以后,泰跃开始在北京、湖北等地大量屯地。仅仅在北京,泰跃在香山、圆明园地区、昌平、通州、朝阳等区域大肆屯地达90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泰跃的产业链条空前膨胀,从房地产横跨到教育、手机通信、高科技、电力、传媒文化等诸多领域。泰跃从一家1000万规模的小公司,发展为净资产超过20亿元,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的跨地域、跨行业的大型投资集团。2003年,刘军入选胡润的“中国资本控制力50强”名单,名列第23位。2004年,刘军再次入选《福布斯》“中国富人榜”,名列第174位,这一年他才38岁。
       危机和崩塌
       令人奇怪的是,在此番的周良洛案中曝出,刘军之所以向周良洛行贿,是为了退出先前加入的北京海淀区的稻香湖项目。
       在这个项目中刘军通过行贿周良洛,刘最后反而赚得1000万元。稻香湖项目开始的2003年,正是刘军将湖北金环、景谷林业和茂化实华先后揽入怀中的时候,他应当有不弱的资金实力,何以无力参股,最后要退出项目,这点非常奇怪。不过,也许这正是刘军一手打造的泰跃帝国即将灭亡的征兆。
       其他的一些危机也已经显现。
       首先,无节制的扩张,尤其向刘军本人并无经验的卫星、教育、电力等产业大肆扩张,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但却收效甚微。
       以教育产业为例,2002年,野心勃勃的刘军曾一度宣布要以10亿元的投资进军教育产业,在北京开发东方大学城项目,并投巨资成立了新世纪大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此后,泰跃还投资与美国教育考试中心(ETS)合作,在中国创建和推广TOPE(实用英语测试)。但这两项投资耗资甚大的项目都因缺乏教育市场开发经验而被迫终止。
       电力投资亦是一大败笔。2002年3月,北京泰跃与山西原平市电建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以期开发利用当地的煤矿资源进军电力产业。该项目总投资5.2亿元,北京泰跃集团投入9600万元。而这一典型高耗能、高污染的“小火电”项目,随后亦遭到政府的清理。
       更重要的是,无休止的关联交易在为刘军输送了大量资金的同时,亦埋下了严重的祸根。
       2006年7月,刘军的被捕最终成为“导火索”,引起了泰跃系旗下各公司纷纷向北京泰跃催讨各类欠款。2007年7月,湖北金环一纸诉状,要求北京泰跃偿还股权转让款8846.085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一诉讼随即引发连环反应。法院随即开始查封北京泰跃及其他关联公司持有的资产。
       今年3月,三家上市公司则在两周内先后发布公告,宣布或拍卖或转让“泰跃系”所持公司股权。
       泰跃系轰然倒下,刘军在资本市场上和北京地产市场上竭力打造出来的“资本”和“地产”双栖的神话也破灭了。
       同许多背景微薄、在转轨时期依靠个人奋斗白手起家的企业家一样,刘军在骨子里深信行政力量对市场规则的主导,他试图通过行贿寻求行政力量庇护,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
       刘军成为周良洛案中最大行贿者的事实或许只是这名娴熟于权钱交易的地产商人所展露的冰山一角,他在还未公开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案中扮演什么角色仍然属于未知。
       (摘自《南方周末》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