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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房价为何越调越涨?
作者:李忠峰

《人民文摘》 2007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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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动员了9个部委和各地方政府,启动了税收、土地、金融、行政四大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控。然而,房价还在快速上涨,上涨范围仍在扩大。
       “可以说,房价快速上涨,是政府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脱离中国实际、房地产发展模式只利于极少数人而导致的结果。”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
       据统计,2006年年底,北京市商品房均价为9267元/平方米,而至今年6月份,普通住宅的开盘均价已达到10280元/平方米。
       不仅是北京,在广州也同样。今年6月,广州中心六区一手住宅的均价突破11000元/平方米;在深圳,今年上半年的最后一周,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高达14690元/平方米。
       一线城市房价上涨的态势也蔓延到二、三线城市以及一些中西部城市。广西北海市今年3—5月的新房价格涨幅分别达到13.7%、23.6%和15.1%,连续三个月居全国首位。与房价猛涨不协调的是,今年上半年,北京楼市销量却创出新低。
       但截至7月,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显示,北京仍有可售住宅近10万套,按照目前的销售速度,即使没有新项目入市,10万套的存量也足够维持今年一整年的销售。专家表示,这种现象明显违背市场供求规律,属于有价无市。
       调控频繁密集,政府屡屡加力,房价却为何越调越涨?
       易宪容指出,就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来看,中国住房既是投资品也是消费品。由于住房的这种两栖性,政府各部门及各个地方就会根据各自的需要出台对自己行业及地方有利的政策。
       例如,北京市已推出第二批限价为7000元/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拍卖。其实,政府这样做不仅与房地产市场的法则南辕北辙,而且把房价限定在一个基点上,也表明了政府的一个态度,即当地的房价只能高于此价,而不可低于此价。
        “部门出台的政策相互掣肘,使调控力度大打折扣。这也是房价上扬的原因之一。”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蔡如海告诉记者。
       例如,在“国十五条”中,建设部出的一张牌是“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而税务总局出的牌则是“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售房、购房差价征收营业税”。显然,这两项措施的作用是完全对立的。
       又如,建设部要求逐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住房,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而国税总局则发布通知规定,购买精装修房,契税应按照合同总价计算,装修费不能排除在外。一个鼓励,一个限制。
       “房价统计、楼市报告已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成为各方立场的代言工具。”一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
       (良成江摘自《新知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