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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难缠的美国律师
作者:广 一

《人民文摘》 2007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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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末夏初,我和表弟前往美国佛罗里达州探亲旅游。
        一天,我们忽遇暴雨,于是急忙随着路人前往州政府办公楼躲避。表弟在绕过花池时不慎踩到一块松动的卵石,跌了一跤。一个站在门口的保安赶忙上前,和我一起把表弟扶了起来。表弟右手3个手指在流血,保安用车把我们送到医院。经检查,表弟的手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表皮受损,保安让大夫给他消毒、上药、包扎,他则到收费处刷卡付费。
        在医生为表弟治疗的过程中,一个西装笔挺的白人男子匆匆来到我们面前,他自称是律师,亲眼看到表弟在州政府办公楼前跌跤,故跟踪而来希望代理表弟起诉。
        表弟不禁笑着说:“是我自己不小心跌跤,起诉谁?”男子急忙说:“起诉州政府办公楼的管理者,争取赔偿。”
        表弟连连摇头:“是我自己不小心跌倒的,人家好心送我到医院诊治,代我交了费,我还没谢过人家呢。”男子歪着头细心听着,坚持说:“你跌跤受伤,是因为办公楼前的卵石辅得不坚实,办公楼的管理者应对此负责。”
        表弟说:“就算他们有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男子一脸茫然,无可奈何地摇着头离开。
        我与表弟在医院花圃闲步,一个金发女郎来到我们跟前称,她是律师,然后指着表弟的手问是不是在州政府办公楼前跌伤的,她希望代理我们起诉办公楼的管理者。她还耐心地告诉我们,按照法律,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碰上这种伤害都可以起诉索赔,她已经办过几例这样的案子,官司肯定可以打赢。表弟连连摇头摆手,谢绝了她。
        我们出了医院,经过一家餐馆的门口时,有人快步赶到我们面前,是一个矮胖的男人。他笑着向我们点头,用生硬的普通话自我介绍他曾在北京生活6年,是研究明史的,中文姓名叫朱大同。之后,他说自己是律师,他还拿出3张照片说,这是他从大楼的自动录像处要来的证据,足以证明表弟的跌跤是地面卵石松动,他要帮我们起诉,追取赔偿。
        表弟有些犹疑,对方鼓动说:“很简单。你只要写个委托书,附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把联系电话告诉我就行。”
        表弟说过两天他就回国了,官司即使打赢也没什么意义。对方马上说:“你把在中国的住址留给我,或者把你在美国的亲朋好友的电话留给我,官司打赢后,我把赔偿金汇给你。”
        表弟想了一会儿,还是摇头不干。对方很惋惜地说,他为了找到我们,为了取得证据,费了一个多钟头,想不到我们竟然不当一回事。
        律师走后,表弟说:“美国律师真怪,个个怂恿别人打官司,唯恐天下不乱似的。”
        在回国的飞机上,我们又说起这件事,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上海人说,在美国人的生活中,请律师打官司是家常便饭,就像我们出门问路一样。据他所知,像表弟这种情形,估计可获赔6000美元,除了30%的律师费。大约还有4200美元。
        表弟听后,后悔得直跺脚:“我的天,4200美金,3万人民币啊!早知如此,这官司一定打!”
       (竺 云摘自《世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