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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眼观人]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
作者:十年砍柴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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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的《石灰吟》所吟诗句,今天读过中学的国人大约都熟悉。这首诗歌是于谦少年托物言志,但一诗成谶,作为一个关键时刻保卫首都和大明的忠臣,在英宗“夺门之变”后,被杀死在刑场,全家被籍没。真正的“粉身碎骨”了。
       正统十四年?穴公元1449?雪,明英宗听信太监王振的建议,贸然亲征瓦剌,被敌人俘虏,瓦剌骑兵一直抵达到北京城。于谦主持国务,否决了迁都南京的建议,带领军民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因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挟明朝,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代宗,粉碎了瓦剌的图谋。
       于谦因此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也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的隐患。他要避免此祸,只有一个前提:让英宗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干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在英宗失去利用价值后,瓦剌让明朝迎接英宗回家,于谦此时应当极力劝说代宗,让英宗永远滞留在异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当年洪武帝朱元璋对待小明王一样,授意手下部将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可是他们好好地让英宗回了北京,尽管软禁了英宗,防止他东山再起,尽管英宗也发誓不再复位。侥幸活了一条命的英宗,此时在弟弟的屋檐下,他当然什么话都不能说。
       但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誓言算什么?亲情又算什么?景泰八年?穴1457年?雪,代宗突染重病,卧床不起,而太子这时已经早逝,皇位继承权发生了问题。武清侯石亨、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大臣勾结了起来,在正月十六日凌晨发动政变。拥着英宗登上御辇到东华门外。守门禁军见是太上皇,不敢阻拦,石亨挥军直入东华门,扶英宗入奉天殿。这时天已启明,群臣进宫早朝,见英宗已端坐在宝座上,均大吃一惊。英宗安抚群臣说:“景泰帝病重,大家迎我复位,你们各安其事,各安其位吧。”又过了一个多月,景泰帝病故,享年三十岁。
       英宗复位成功后,徐有贞和石亨唆使谏官弹劾于谦、王文谋划迎接亲王之子入宫继位。都御史萧维祯说:“此事出自朝廷,你不接受罪名也难以幸免。”于是罗织罪名,以“意欲”二字附会成罪,当处以极刑。奏报到英宗那里,英宗说了句:“于谦实有功。”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要证明复位的合法性,于谦必须死,尽管从英宗,到构陷他的众臣,以及全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于谦是冤死的,但在最高权力的归属这样大的利益面前,一个人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于谦以“意欲迎立外藩”获罪,和岳飞因“莫须有”罪名丧身如出一辙。岳飞手握重兵,本来就遭到赵构以及南宋文官集团的提防,他还不知趣地说,“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他公开宣称要北伐,迎接徽、钦二宗回来。这赵构能不着急么?他父亲和哥哥回来了,他这个皇位就不稳固了。岳飞是军事天才却是政治弱智,等待他的当然是“莫须有”罪名,这罪名能不能服众,当然不是赵构、秦桧首先要考虑的,现实的权力总比身后历史评价重要些。手握绝对权力的人,要搞死一个人,安个什么罪名还不容易?罗织罪名是我国悠久的历史传统。
       史载:“?穴于谦?雪籍没之日,家无余赀。”当初瓦剌首领也先要归还英宗,大臣商议遣使奉迎,帝不悦曰:“朕本不欲登大位,当时见推,实出卿等。”可见代宗是很担心自己的哥哥回来的。可于谦曰:“天位已定,宁复有他,顾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只好说:“从汝,从汝。”
       于谦不但没有阻止迎接英宗,反而劝说犹豫不决的代宗把英宗接回来。祸根是他自己种下来的。于谦自取其祸的根本原因是他太刚直忠贞,心里只有朝廷的威望,而没有考虑个人的安危。这样的人,在中国杀机四伏的宫廷政治中,被杀掉是情理之中的事。
       [谢丽娥荐自《燕赵都市报》200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