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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驻京办”何以成为腐败高发区
作者:潘多拉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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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地、市、县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人数不断攀升,如河北省驻京办事处原主任王福友?穴正厅级?雪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被判无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原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江苏省驻京办事处原主任吴廷祥(正厅级)因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获刑19年……(《成都晚报》7月24日)驻京办似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情形实在堪忧。
       既然是地方驻京办的官员,驻京办的特殊地位和性质,又决定了他们的腐败与一般贪官污吏有所不同。据介绍,一些地方驻京办的功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招商引资,跑“部”“钱”进,二是接待派出地来京办事的领导及有关人员等。这样,“驻京办腐败”主要也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千方百计针对一些部委的实权人物展开公关,目的是为了从部委那里跑到从项目、批文、许可到配额、计划、扶贫款、提拔指标甚至死刑核准等稀缺资源。项目、批文等稀缺资源掌握在部委实权人物手中,其配置缺少公开、科学的决策程序,某个省、市能否拿到这些资源,或者能拿到多少资源,很多时候都取决于这个省、市驻京办的公关水平。
       另一方面,驻京办还必须在派出地官员或官员家属来京时鞍前马后地迎来送往,“接机、送机,安排好吃、喝、住、行及购物是最基本的。要事事想到,做好,让他们高兴来,高兴去。”
       无论是针对有关部委的跑“部”“钱”进,还是为派出地来京官员提供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驻京办事实上都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一些驻京办与有关部委之间所谓“跑‘部’‘钱’进”的关系,简言之可以称为行贿与受贿的关系。在行贿与受贿这一对矛盾当中,受贿一方永远都占据着主导地位,永远都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权力远未退出市场的社会转型期,一些部委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或曰“职务之便”),可以选择性地决定把项目、批文等稀缺资源“派送”给某一个地方。反正给谁都是给,当然就要优先考虑那些公关工作有诚意、跑“部”“钱”进力度大的地方,如此一“跑”一“给”之间,双方各得其所,何乐而不为?
       至于一些驻京办与派出地来京官员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说得难听点儿,可以称为“奴仆”与“主人”的关系。在这一对矛盾中,“主人”同样占据着主导地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奴仆”为了在“主人”面前挣表现,也为自己将来有更大的发展,必须抓把“主人”来京“考察工作”这个难得的机会,把“主人”伺候得舒舒服服乐不思归。
       人们或不齿于一些驻京办官员牛气冲天,或痛恨他们游离于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之间上下其手大行腐败,殊不知正是由于社会转型期特殊的制度环境,迫使他们练就了左右逢源纵横捭阖的本领,钻研出了“在夹缝中求生存谋发展”的腐败艺术。
       一些驻京办官员涉及腐败罪有应得,但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们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的一些部委官员,作为“主人”的一些地方官员也难辞其咎。只要地方向中央跑“部”“钱”进的空间一天不缩小,地方官员上北京“考察工作”的冲动一天不遏制,驻京办官员腐败落马的故事就一天不会绝迹。
       [谢小丽荐自《燕赵都市报》200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