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听者有心]回归中国,回归农民
作者:何慧丽

《读书》 2005年 第05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温铁军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对农村经济研究的本土化做了突出的努力,这种努力可归结为:回归中国,回归农民。
       每一种社会形式,都决定于它的主要矛盾及其所规定的本质。百年中国社会运动的特殊矛盾性,主要是两方面之间的矛盾性:一是日益加剧的人地关系紧张这一国情压力,二是追求被西方主导的工业化发展的宏观环境制约。这种矛盾性所规定的百年中国问题的本质是:“一个资源秉赋较差的、发展中的农民国家,通过内向型自我积累追求被西方主导的工业化的发展问题。”
       作者多次强调:人多地少的“内生性结构变量”和国家追求工业化、现代化的“宏观环境变迁”,是百年中国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根源。纵看中国近现代史、当代史,其本质是反映了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亦即城市化和工业化如何从高度分散而且剩余量太小的小农经济提取积累的问题。具体而言,二十世纪上半叶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革命,从现象上看是农民贫困和农业破产,但本质上,则反映了高利贷和工商业资本与农民之间的主要矛盾,反映了汲取工商业资本的“剪刀差”和金融资本的高利贷剥夺农民导致农村衰败、农民破产、社会动荡的问题。再看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集体化。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中央政府主办的国家工业化要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所有在农村发生的从合作社、集体化到村社集体经济的一系列制度变迁,只是这个特殊历史时期宏观环境制约的结果。集体化制度本来就不是为农村经济发展而设计的,因而又成为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长期徘徊的障碍。改革开放之后,矛盾的实质,从内部看是人地关系的更加恶化。从外部看,一方面是城市工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继续从农业提取剩余的老问题,一方面是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使“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更为严峻。这些,又成为当前农民难以从总体上大幅增收的根本制约。
       总之,中国人多地少的“内生性变量”和不得不追求工业化的“宏观环境”的制约,这一对社会主要矛盾,是“中国式”的。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状况不能不首先考虑这一点。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让局外人费解的“中国特色”的、变动中的现实太多了,农村的现象和现实问题有着“极为繁难而且不断翻新的特性”(274页),但在理论研究和借鉴上很少有什么现成的概念可以概括和解释。如果不从实际的现象出发提炼出一些概念,而直接套用外来的概念去做中国的农村研究,就会由于地基不牢而使研究凌空蹈虚。
       作者试着在实验调查的基础上提炼出一些概念。如“小农村社经济”。所谓“小农村社经济”,是一种以农村血地缘为边界的、内部化的“两级构造”(村集体和农户)、“两权分离”(村集体共有,使用权归农户)的土地产权关系。这是一种对内不排他而对外排他的产权关系。之所以对内不排他而对外排他,是因为村集体作为法律上的土地所有者,客观上以通过集体对村社内部人口分配土地的方式来承担对村集体每个成员的社会保障。这个概念与近代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等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基层经济主体不同,他们只有完全私有化的“小农经济”,并无村社内部共有制经济。因此,无论从现实出发还是从法律角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小农村社经济都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基本类型,因而也是我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在农村立论的基础。
       紧接着,作者提出了“三农”的概念,并认为“三农”的提出解决了中国农经理论立论的对象问题。他用一些数据来描述农村问题是多么地有“中国特色”:“据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统计,我国农地产出商品化率大于30%的农户仅占15%,有50%的农户商品化率为零;其他35%的农户介于二者之间。也就是说,85%的农户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改革开放了十余年,中国农村中仍有85%的农户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农地产出的商品化水平之低,可见农地对农民主要体现的是社会保障功能,绝大部分的农民离不开土地,离不开农村,而有限的土地则主要种用于生活保障的粮食,无论在土地上进行什么样的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都难以有成效。所以,“中国农经理论界面对的问题,应该是农民、农村和农业这‘三农’问题”,其研究对象与在西方作为微观经济科学的‘农业经济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有根本差异”。
       以中国自身特殊的主要矛盾为分析前提,在生发于中国本土现实的概念的基础上,作者阐发了大量的解读“中国”农村基本制度的命题和观点。这里仅举出若干。
       对于发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期的“大包干”,作者认为:大包干的实质是“均分制+定额租”,是一种形成制度改变的交易:“政府向村社集体和农民在土地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所有权上的让步,换得的是农村集体自我管理和农民必须的自我保障。”人们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理论和西方的经济学理论所主张的“土地本来应该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村最主要的财产”的观点,得出了这样的看法:大包干实现的既是农民作为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也是财产的创造者与所有者的直接结合,这是对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但是,这种看似“真理”的认识,其实并没有抓住“大包干”这一事物的更本质的方面。换句话说,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不仅是农村最基本的财产关系,也由于是社会保障这种公共品开支的来源而成为农村最基本的政治关系。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下,政府不完全承担对九亿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责;再加上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压力,土地不可能主要体现生产资料的功能,而是主要体现农民的“福利”功能,成为农民安身立命的最主要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如果不能通过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把土地上超载的农村人口大幅减少,这种两权分离的残缺产权就是可行的、合理的、长期的制度安排。”所以,在分配土地时就得考虑公平和效率兼顾而推行“大包干”,而不是推行只顾效率的土地私有化。
       对农户的“兼业化”行为,作者的判断是:“粮猪型”的兼业方式,是我国人地关系紧张的国情矛盾和市场机制的制约下农户的适应性反应和合理选择。而一般研究对农民兼业化是持批评意见的,认为这种农民保留从商品经济向自然经济“退出权”的特征,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农村要素跨社区流动和规模经济的形成;也认为这是农业劳动生产率长期低下、农业投入水平难以进一步提高的主要制约因素。而作者的看法是:在国家不可能承担农民社会保障开支的二元结构体制框架内,农民的这种选择也是符合小农理性的;在市场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农户的兼业化,“有利于农户经济利用内部整合机制,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间接地也能够对农业投入起保证作用”。作者认为,只要农户经济以基本生存保障为首要目标是长期现象,“粮猪型”(再加上外出打工型)小农就必然是我国农户经济的基本类型,而小农村社经济内部兼业化和专业化并存,就成为农村发展的长期趋势。
       作者在中国农村的税费制度上的见解也很独特。人们一般认为农村税费应该来源于对农业剩余的分配,应该用于对农村的公共品开支和农民的社会保障。但是作者却不这样看。他说:“在中国这样的农村人口占70%的农民国家,事实上任何政府都既不可能对农村提供全面的公共品,也无法与高度分散的九亿农民进行交易……我们对中国农村税费问题的研究,基本上不可能套用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于公民社会基础上的税费概念;也不能寄希望于传统的政治手段。”急于建立类似于发达国家的税费制度的结果是使农村税费分配问题越来越与农民负担相关:“现象上看是税费征收多少、负担或轻或重的问题,本质上看是在农民的农业剩余越来越少的情况下,政府维持农村现行管理体制的制度成本越来越高”(409页)。
       在研究路径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既有理论“拿来”,进行“证实”或“证伪”。作者其实一直重视从西方主导的经济学研究中汲取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一直坚持有理论指导地进行与实践相结合的社会经济试验。正如作者所说:“好在我原本不是理论工作者,自己没有‘本本’,因此能够不断虚心向理论界学习,并有特殊条件在自己从事的农村试验区中身体力行”(2页)。这从作者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交易成本等理论的借鉴上,对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关于经济增长与制度和体制等的理论观点的借鉴上,从对苏联经济学家恰亚诺夫为代表的“自给小农学派”的借鉴上,均可以体会到这一态度。毕竟,既然一切已有理论作为对人类经验提炼出来的记忆,为人类所共享,必然还是会有或多或少的借鉴意义的。
       但总体上而言,作者坚决反对概念污染和照抄照搬。诚如其所说:“中国至今仍然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比例的农民国家,无论什么思想理论,都必须合于国情”。这一独特的基本国情,使得“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基本模式,既不可能是外生变量决定,也不可能移植外国,因此对我国农村问题的认识就不能照搬外来的理论去解释”。如作者认为中国农经理论界面对的问题是“三农”,而不是单纯的农业问题,“这与在西方作为微观经济科学的‘农业经济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有根本差异,因此照搬过来的‘农业经济学’在中国可能不适用,不能作为农村经济与发展的指导理论”(8页)。作者真正的姿态是:批判性地“拿来”,进行“证实”或“证伪”。“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应该是沿着前人研究的技术路线反复试验,如果不能得出同样的结果,则前人的结论被‘证伪’”。他从农村改革实验区的实际工作出发,从客观立场进行观察,拿了先后两种主流意识形态制约下的主流经济学派的理论观点,及其映射出的政策规范,直接到农村实际中去验证。作者强调:“本书尽力避免理性化的价值判断,根据被试验过程证伪或证明的结果所归纳的,仍然只是有待于理论家们去升华的初步感性认识”。
       作者坚信,从根本上而言,研究中国的问题只能从脚下的这块热土出发,进行从实践(包括历史进程和现实中的成千上万人的实践)到理论的研究。作者尝试以下研究方法:一是提出两个基本矛盾(人多地少的基本矛盾和城乡二元体制的基本矛盾)和两个历史阶段(国家总体上的后工业化阶段和地方上的前工业化阶段)作为分析框架,注重对国家工业化导致的宏观制度变迁做分析;二是注重百年中国农村的每一历史阶段上的当事者、见证者等作为微观主体进行文献资料的搜集、调查和对比分析;三是直接从社会实验的操作过程中,综合社科研究中的各种定性、定量手段进行萃取、归纳。总之,是寻找脚下这块热土上的历史和现实中所发生的尽可能全部的、本质的、关键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进行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如在研究旧中国的“两田制”和“两权分离”的内生性制度安排、旧中国农业的商品化与相关制度问题时,尽可能广泛地收集前人的各类调查研究成果,不论各派政治背景,对各类调查提供的数据按年代排序,分析土地集中抑或离散的趋势。又如在农村集体化成败得失问题的研究中,对所提供的农村基层生产队“集体化时期台账分析”和对当年经历过集体化的干部、社员“访谈调查”。至于充满全书的大量的来自实验区第一手的统计图表、第一手典型案例和访谈记录,为全书的观点提供了有力的佐证。百年中国农村的事情的全体、本质就是通过这样的认识途径而浮现出来。这种从本土上成千上万中国人的百年历史实践出发的提升性研究,符合“以生活和实践为首先的和基本的”认识论规律。
       作者断言,二十世纪中国问题的实质是体现为土地问题的农民问题;百年中国的社会运动形式(战争或改革)的实质内容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平均地权为内容——“前五十年中历经三种政权,发生了三次‘土地革命战争’;而新中国成立后五十年则发生了三次以按社区人口平均分地为实质内容的改革”。
       以史为鉴,作者强调:放眼二十一世纪,我们仍然要将关注点集中到社会运动形式的主要承担者、中国农村基本制度变迁的主体——农民身上。作者认为二十一世纪中国问题的实质依然是农民问题,不过与二十世纪农民的土地问题相比,主要体现为农民的福利性问题和就业问题。所有当前要解决的急迫性问题,包括我国农业面临市场条件下资源流出和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剩余提取的双重压迫;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下如何将外部的市场关系改变为内部化的企业制度,从而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资本报酬有限”的合作原则与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结合等等,无不与在现代化进程不可抗的前提下关注农民、提高农民自身的“福利性”、使农民不被过度边缘化而密切相关。
       作者认为,一方面要用一定的宏观政策有利于以发展劳动密集产业的城镇化进程,缓解农村劳动人口过剩的就业压力问题;一方面通过加强农业内部借助传统制度资源的基本制度建设,提高小农村社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内外部经营规模,培养村社小农的自我保护、自我发展能力。并认为,惟如此,中国农业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衰败,小农户才能不致破产,国家才能保持稳定。在这里,关注农民这一基本群体,与关注中国这一宏观大势,达成了统一。
       当前的实践和理论主流是全球化、与西方接轨,一些学科的研究取向,从研究前提、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到研究方法和姿态以及关注的对象群体,基本上是既脱根(远离广大民众)、又脱域(跨国别)的。因而,温铁军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之回归中国、回归农民的努力,显得尤为可贵。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温铁军著,中国经济出版社二○○○年版,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