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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旧金山,在路上
作者:Lethe

《人民文摘》 2005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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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在纽约和旧金山两个城市间游走,从此岸到彼岸,由一种生活逃往另一种生活。
       就像是电影《巴黎情人纽约沙发》,分别住在巴黎和纽约的两个陌生人,彼此交换公寓,也交换不同的生活方式。
       在那段日子里,我不断地转换生活场景,来来回回,兜兜转转,在纽约和旧金山之间做没有目的的飞行,像是在和另一个我玩一场突围与反突围的游戏。
       每一次,当我在纽约玩累了、闹够了就会乖乖地回到旧金山。旧金山是一座随时都可以令人内心安坦的城市,每个路过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归属感,即使是短暂的,也足够温暖。
       来过旧金山的人都不会忘记它的海上浓雾,和满街盛开的荷兰菊、金盏花。旧金山的雾并不是伦敦式的忧郁,尽管印象派大师莫奈可以利用光色与空气的表现效果,把伦敦的天空画出幽幽的紫色,但紫色的雾仍然显得沉重而压抑。旧金山的雾是闪亮的白色,底层银灰,浓密富丽,暧昧而又浪漫,像极了亨利·卢梭画中人间天堂的样子。
       旧金山处处都是风景,旅行者和阳光年复一年地穿梭在渔人码头、天使岛、联合广场、金门大桥、九曲花街……这些地方永远是人潮如流,黑头发、金头发、红头发,还有染的紫头发、蓝头发,或者没头发的各色人种操持着各式的语言,熙攘一片。
       旧金山是美国公认的国内最浪漫的城市。旧金山温润的人文气息会令人不自觉地爱上这里。有时候,旧金山看上去像是欧洲的复制品,因为这里有太多的咖啡馆。旧金山人对咖啡的钟爱近乎疯狂,他们倾向于用咖啡匙来度量生活。
       以我的旅行经验来看,咖啡文化盛行的城市,当地人的生活多半闲适甚至懒散,比如雅典或者马德里。旧金山人习惯于把咖啡馆当作社区的中心,人们在那里交朋友、听诗歌、阅读另类刊物。诗朗诵和读报是咖啡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
       旧金山是一座宽容的城市,对待什么事都笑着看,不爱自找麻烦。旧金山那浪漫的爱情气息令人无法抗拒,在旧金山生活,哪怕仅仅是一个过客,都难以从这座城市多情的时光里全身而退,没有人能够将自己抽离出来,当然,也没有人愿意抽离出来。
       所以旧金山的情侣总是看上去要比别的地方多,每到夕阳西下时,在街边、海岸和咖啡馆里拥抱和亲吻的人就更多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这时咖啡馆里的音乐也隔着街飘过来了,Tony Bennett百转千回地唱着:I Lea My Hean InSan Francisco(我把心留在了旧金山)……
       旧金山是美国的文化重镇。一提到旧金山,“垮掉的一代”、“嬉皮士”这些词就跟着跳了出来。
       HaiSht Skeet是嬉皮士文化的发源地,这里现在已经成为一条集中前卫时尚的服饰街,虽然街面上还有几家朋克特色的文化店,但我仍然觉得失望。还好,“城市之光”还在。“城市之光”书店是全美最有名的书店了,据说伍迪·艾伦常常从纽约飞到旧金山,只为了去“城市之光”翻翻书。今天的“城市之光”,仍然是60年代时的气息,里面的人似乎还残留着那时的味道。
       我在“城市之光”买了一本Jack Kerouac的《在路上》。我难以说清如今一直在过流浪生活的我,是不是多多少少也因为七年前看过的这本书。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路上》就像是一本旅行手册,曾给无数青年人指引了道路和方向。就像今天的年轻人,一脸倔强和骄傲地开始旅程。
       (刘 宣摘自《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