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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知本]“剩余”的故事
作者:王治平

《人民文摘》 2005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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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乡间去走亲戚时,听我的一位在小镇上蹬三轮的表姐夫讲了一件他亲历的事。他那个地方附近有个监狱,星期天常常有人从外地赶来探监。那天我表姐夫拉了一个像是外地来探监模样、看样子很有钱的人,拉到以后,那人问他要多少钱,我表姐夫因累懒得说话,只伸出两个手指示意,意思是2元钱,谁知那人毫不犹豫地掏出20元给了他,二话不说就匆匆钻进了监狱,转眼不见了。
        我表姐夫是个老实人,当时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后来他总觉得多收了人家的钱有点内疚。于是,学经济学的我给他讲了以下几个故事。
        我听说“发明大王”爱迪生有件逸事,说是有一次他想把一项新发明卖给某个厂商,在交易的前一天晚上他在家里与夫人商议该要价多少,他不知可卖多少钱,当然他希望卖得越贵越好。于是他发了发狠说,“起码也得要他2万美元。”等到第二天见面谈判时,对方让他开价,他差一点就要说出这“2万美元”,但他突然忍住了,没有说出口。这时对方先说了,“给你10万美元如何?”爱迪生心中窃喜,立即成交了。这用经济学的说法就是,作为卖方的爱迪生一下子多得了8万美元的“生产者剩余”。
        我在报上还读到这样一件事情。在一个中国企业购买外国技术的一次谈判时,对方提出要价50万美金,而我方能接受的价格最多是35万。谈判陷入了僵局。这时中方的一位女翻译提议暂时休会,等第二天再谈。在送外方代表出会议室时,中方翻译惦记着她正在读中学的女儿昨晚在背的一个英语单词,“divided by two”(“被2除”),无意中便顺口说了出来。第二天重开谈判时,外方代表开口就说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30万”。原来他昨天正好听见了“被2除”,以为这是中方的出价,便连夜与他的公司领导来回打国际长途电话进行磋商,最后决定把价格降到30万。但这比中方原来的底线还便宜了5万。这是作为买方的中国人获得的“消费者剩余”。
        所谓“剩余”,是指一个人对一个商品(包括物品与劳务)愿意成交的价格与实际成交的价格之差。每个人对某个商品的评价是不同的,因为这个商品对每个人的效用不同。生产了一大堆鞋子的鞋匠手中的一双鞋,对鞋匠本人来说效用很小,而对一个因缺鞋而来购买它的人来说,这双鞋的效用极大。效用不同,评价不同,因而每个人愿意成交的价格也就不同,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一般总是要高于卖者同意出售的价格。这两个价格之差就是“剩余”的来源,也是最后可能达成交易的成交区间。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剩余”多一些,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交易,实际成交的价格是不会逾越双方的“底线”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双方自愿的交易,一定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只是双方的好处有大小而已。而“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孰大孰小,就要看双方交易时的谈判技巧了。在这里,重要的博弈是在不泄露自己底牌的同时探清别人的底牌。
        我有一位在担任一个集团公司总裁的老同学,最近我从网上看到他自己说的一个故事。那年有家外国公司想投资参股他的公司,说好要他20%股权,让他开价。当时他的净资产是2000万,卖20%开价多少呢?800万可以,1200万也可以。他壮了壮胆,一开口就是3000万!没想到对方立即同意了,这么大的一笔交易,协商成交仅用了5分钟时间。后来他才知道,对方当时急于进来,不惜代价,若开价不高于6000万,对方是不会讨价还价的。他闻知后极度震撼,说:“在这个上面我是有惨痛教训的。”
        看来,无论是几块钱,还是几千几百万,“剩余”的故事,其原理都是一样的。
       (祁建辉摘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