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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坛]从记者的拟态公众角色看新闻事实的生成
作者:沈小艳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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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美国政治学家和传播学家拉斯韦尔提出了著名的“5w”模式:谁——说了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取得了什么效果。在“拉斯韦尔公式”中,“谁”(传播主体)、“说了什么”(传播客体)和“渠道”(传播媒介)三者共同形成了新闻生产的三要素。客体之所以被主体传播,除了客体自身的价值因素外,传播主体也起到了关键作用。本文将以此为切入口,讨论新闻传播活动中传者(本文特指记者)与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
       一、对记者拟态公众角色的阐释
       角色一词源于戏剧用词,20世纪20年代社会心理学家G·米德将这一概念引入社会心理学,现被广泛用来分析个体心理、行为和社会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角色,指人们在特定的社会和群体中占有的地位与身份。人们根据记者的职业特征把记者比喻成“信息流通的动力”、“意见交流的桥梁”、“社会民众的教师”等等,这些比喻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记者的角色期待。
       记者借助于新闻媒介,及时地、连续不断地向人们发布新闻信息,让“人们生活在信息和意见的海洋里”,引发人们对现实社会中的现象、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从而形成“具有相对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的信念、态度、意见的总和,并对有关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即舆论。有的学者认为新闻舆论是社会舆论的反映,同时也引导、控制社会舆论。从舆论学的角度来看,新闻传播者事实上是一种特殊的舆论公众一拟态公众,即传者以公众代言人的身份,模拟、代表社会公众直接发言,通过新闻评论和新闻报道公开发表隐蔽的意见。
       二、事实与新闻事实
       事实是新闻传播学的基本范畴,有人甚至称之为新闻传播学研究的逻辑起点。陆定一指出:“新闻是对新近事实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本源是客观事实。
       生活中的事实和新闻传播中的事实是有本质差别的。生活中的事实,也是客观存在而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发现它而传播于他人,便成新闻。新闻传播中的事实,称为“新闻事实”。严格来说,新闻传播中的事实,既含有被传播事实的客观信息,又含有传播者的主观信息。这是因为,新闻事实的生成就是新闻生产的过程。而新闻生产是精神生产范畴,新闻首先通过新闻从业人员对客观事实进行主观选择、取舍这一意识性活动后才能产生。也就是说,事实本身并不是新闻,把事实传播开去才是新闻,传播的过程不可避免的会带有对事实的主观评价。
       三、“拟态公众”角色对新闻事实的影响
       1、新闻选择
       新闻选择,指在特定的传播环境下,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对新闻事实、新闻作品的衡量与取舍。因为新闻和新闻报道的主角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所以实质上新闻选择就是对能构成新闻事实的选择。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作为“拟态公众”的记者会捕捉并选取最能那些代表绝大多数公众根本利益、代表民意的事实予以报道,以充分显示舆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表达公众的多种声音。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提供真实的舆情,反映社会舆论的根本点,促进信息的相互沟通与交流,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公众代言人的角色。
       2、新闻制作
       客观是新闻的最基本特性,也是新闻制作的最基本要求。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绝对的“客观”是不存在的。新闻报道的客观事实本身没有价值特征,无论人们对它持何种看法,事实总是事实。但是新闻是意识形态的产品,事实一旦发展成新闻就无可避免的掺杂着新闻传播者的主观思想,对事实的报道常常带有对它的评价。换言之,新闻总是反映着不同报道者价值评判的差别,纯然的客观是不可能存在的。这一主观倾向的介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于新闻制作的过程中,主要体现在新闻报道的风格、角度。
       在扮演“拟态公众”角色的过程中,新闻传播者按照公众的视角和价值观念完成新闻事实的生成,通过选择事实、解释事实、评价事实,在客观报道新闻的基础上,巧妙地将公众意见以事实报道为载体表现出来,实现对报道对象和客观世界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