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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争鸣]从文体学角度探索英语文学的主要特征
作者:陈秀渊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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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是语言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作者选择特殊形式来传达思想感情,因此对读者来说,找到适当的方法诠释作品是尤为重要的。文体学的分析方法主要基于文本研究,大量采用语言学上的论据,所以这是我们用来探索文学作品的理想工具。下面以《雪夜林边小立》为例,从文体学角度探索英语文学的主要特征。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Evening(by Robert Frost)
       雪夜林边小立(作者:罗伯特·弗洛斯特;翻译:飞白)
       Whose woods these ale I think Iknow.
       我想我认识树林的主人。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他家住在林边的农村;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他不会看见我暂停此地。
       to watch his woods fiU up with snow.
       欣赏他披上雪装的树林。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我的小马准抱着个疑团。
       t0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干嘛停在这儿,不见人烟。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在一年中最黑的晚上。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停在树林和冰湖之间。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 a shake.
       它摇了摇颈上的铃铎。
       to ask whether there is some mistake.
       想问问主人有没有弄错。
       The only other sound"s sweep.
       除此之外唯一的声音。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是风飘绒雪轻轻拂过。
       The woods are lovely,dark,anddeep.
       树林真可爱,既深又黑。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但我有许多诺言不能违背。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
       在这首诗歌中,弗洛斯特用生动的语言引领我们迈上了一次旅程。“我”是一名深夜策马赶路的旅人,疲惫不堪,渴望寻找一个舒适的栖息之所,忽然看到路边有一片宁静的树林。在那一刻,旅人只听得马儿摇动铃铛的清响,四周寒风萧萧,与树林的静谧结合,恍若隔世。接下来让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文学语言的特征。
       一、上下文脱节与虚构
       我们注意到,诗歌往往超然于上下文之外,正因为其脱节,才使得读者将注意力放在语言本身。“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前两行诗句告诉我们树林是有主人的,也就是说,这是某人的财产。作者是否真的有位拥有一片树林的朋友?他是否真的曾在雪夜路过这片树林?这些信息均独立展现,与具体的上下文并无联系,暗示着文学作品的虚构性。作者是否认识树林的主人,那里是否真的有片树林,作者是否真的曾策马路过树林,都不重要。上下文的脱节说明诗歌中的情境与情节可能是虚构的,甚至第一人称“我”也未必是作者本人。就这首诗来说,我们本是他人活动的观察者,但因为诗中“我”可能只是第三人称的参与者,实际上作者才是最高阶的第一人称,他试图将某些涵义传达给第二人称的读者,于是读者的角色从观察者转为了参与者。
       二、多种语言模式
       语言与上下文缺乏应有的联系,使读者将注意力放到语言本身,这正是文学在语言模式上的显著之处,在诗歌艺术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这首诗,首先是时态。在非文学的描述中,如果作者想讲述他的经历,通常会使用过去时;但是在诗歌中,因为没有确定的时间, “我”也不一定是作者,所以可使用现在时态表示时间的延续性,仿佛诗中描绘的情景依然生动鲜活。其次,句型设计为突出作者想要强调的部分。例如,第一行是“Whose woodsthese are I think I know”,根据语法规则的通常顺序,我们应该写成“I think I knowwhose woods these are”,但是这里运用倒装,一方面强调了起到重要作用的“woods”,另一方面与下一行的最后一个元音呼应,构成音节的和谐。另一例子是最后两行“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看似是简单的重复,若放在非文学作品中,最后一行完全可以删去,但是作者通过重复,强调了旅人在休息之前还要赶很远的路,句式的变化也表现出诗篇已近尾声。此外,从音系和词汇的角度看,在英文诗歌中应用甚广的音位排比手法也不容忽视,包括双声、叠韵等。我们很容易找出押韵的字节,如know/though/snow,queer/near/year,hake/mistake/flake.deep,sleep/sleep,等等。音位排比以音节偏离正常分布的手法,带来美学和情感上的谐调。每种特定的语言模式都有其表现意义,一旦模式改变,涵义也随之改变。
       三、主题与美学的统一
       诗歌是语言的运用,但在许多方面运用较为特殊。一首诗常以迂回方式表现重要主题。潜在涵义蕴含在独到的韵律中,将语言以非顺序的排比组织起来。例如这首诗,主旨似乎很复杂。主流观点是,诗人将生与死作对比,树林可能象征宁静的死亡,对一名疲惫的生者来说充满了诱惑力,而睡眠即意味着死亡的降临。当一个人走过漫长的人生旅程,自然而然渴望安息。然而正当他踌躇不决,小马摇动铃铛,将他从冥想中惊醒。马儿可能象征着某些尘世记忆或曾许下的承诺,使他想起了自己尚未完成的责任,决定继续执行。此外,我们还注意到诗歌中的美学性质。虽然诗歌常将涵义和思想打散排列,但我们依然可将无序变为有序,分歧转为一致,这意味着句式的组合极其重要。这首诗分为四节,每节四行,每行都是规则的抑扬格四音步。除了最后一节外,押韵都是颇为规则的/aaba/bbcb/ecdc/dded/,其单调性似暗指日常生活轨迹缺乏变化,但最后一节却出现不同,表现出旅人内心的波动,原本平静的内心世界出现矛盾。诗歌中旬式越是丰富,美学上的内涵就越是充分。诚然,阅读诗歌分析有助于读者了解诗歌涵义,但是某种程度上也会限制读者的个人想象,因为没有人能完全诠释一件杰出的文学作品,所以读者欣赏诗歌美学价值的唯一途径是独立阅读和理解。
       四、无限最深层涵义
       诗歌的涵义是无限的,因此没有固定的评析标准。人们在语言、文学和生活中的体验不同,对诗歌的理解也不同。就这首诗而言,作者也许是在描述人类在生死之间、责任与自由之间的犹豫徘徊,不过也有不同的观点。例如有一说认为“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与责任义务无关,而是意味着枯燥乏味的工作之旅,长年奔波劳苦,只能在旅店歇脚,无论身在何处,都无法得到一夕安眠。(Kaihla:2000:69)另一说则认为,这首诗反映的是人类对人造工业化世界的需求取代了对自然的依赖,最终旅人离开了“可爱”的树林,作者由此探讨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担心人类不得不居住在一个并不适合他们的人造世界中。(Wakefield:2000:354)关于诗句“The wood$ are lovely,dark,and deep”,也可挖掘出说教性涵义,说明那些看似美丽的东西可能富于危险,所以我们应学会抵制诱惑。事实上对这首诗有多种个人诠释,我们毋需一一探讨,关键是不能限制理解文学作品的思路。
       五、变化的体例
       从十七世纪开始,英语诗歌中出现了“标准化古英语”的使用,在用词、语法、拼写上均采用古英语用法,诗人不但运用特殊词汇,而且运用特殊语法,来表现文学英语与普通语言的差异。但是到了二十世纪早期,诗歌进入了新生代,不再遵循传统。从那以后,诗人挣脱了特殊体例的束缚,在诗歌中更自由地采用各种语言资源。作为一名大半生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在创作时并未因循守旧,使此诗更为自然简洁,通俗易懂。
       以上我们以罗伯特·弗洛斯特的著名诗篇《雪夜林边小立》为例,从文体学的角度分析了文学英语的主要特征,正是这些特征将文学英语与非文学英语区分开来,使文学语言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而通过文体学手法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从形式到内涵更全面地理解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