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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谈威廉斯和他的《红色手推车》
作者:颜红菲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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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多东西
       依仗
       一辆红色
       手推车
       雨水淋得它
       晶亮
       旁边是一群
       白鸡
       这首诗是美国著名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lliams,1883-1963)最为出色的作品之一,是各种诗选必收的一首。可以说这是庞德之外的最短的一首现代诗歌了。
       威廉斯的父亲是英国人,父母移居美国,他算是生在美国的第一代美国人,终生是个职业医生。威廉斯不愿意去讴歌欧洲传统和文明,也反对精英意识,认为诗歌必须走出象牙之塔回到现实,因此他认为只有坚持美国本土精神才是他所要追求的艺术道路。他不仅在形式上继承了惠特曼的自由诗传统,坚持用美国语言与美国语言节奏作为他的诗歌语言,更重要的是他继承了惠特曼开创的美国化的诗歌理念,即光大美国本土精神和本土文化,写美国本土鲜活的题材和事物。他的这种反欧洲传统文化的思想表现在他提倡的“只有新的,才是好的”的美国化诗歌理念,而他的另一名言“没有观念,除非在事物中”,更是高度概括地表达了他诗歌创作的原则:丢弃传统回归生活,用简洁明了的意象来表达思想。威廉斯的名篇《红色手推车》就是在试图与精英书斋式的诗歌背道而驰,提倡重新回到现实生活的创作思想指导下于1923年完成的。
       这首简单的诗是由一个句子分成四个诗节而形成的。so much depend/upon//a redwheel/barrow//glazed with rain/water//beside the white/chickens//这首诗色彩清丽,富于韵律,且寓意深刻,如此丰富的内容被浓缩在短短的十六歌字里,的确是“那么多东西/依仗”这精练的一句话,诗的形式和内容因此而达到高度的统一。
       首先我们来看这首诗新颖的形式。为了将一句话演化为一首诗,威廉斯使用了“跨行连续(enjambment)”的诗歌手法。“跨行连续”是一种新诗用法,指诗人为了达到自己所要求的效果,比方说韵律、格式等,将一句话分为几个连续的诗行,甚至是几个连续的诗节。这首诗威廉斯将这一技法从头到尾贯穿始终,造成分裂语言的效果。通过将一句话拆分成四个诗节,迫使读者放慢自己的阅读,延长读者的感受时间,从而离开日常生活的语言进入诗的语言世界。同时每一诗节间的空白邀请读者参与,引发读者去思考每一意象之间的联系。同时,诗行在视觉排列结构上,长短行相间,由此造成的诗行音节上的长短,突出了人与自然、劳苦和安逸、生命与回归、紧张与舒缓的自然对应关系。
       此诗的四个双行在结构上由四个观察组成,从而形成了诗的发展。第一个双行显得很突然,不含任何具体意象,而是出之于一种孩子般惊喜的口吻,“那么多东西”,好像是发现了什么奇迹。那奇迹是什么呢?第二个双行引出诗的主导意象——一辆简单地被“红色”修饰的手推车。第三个双行描写的是手推车的属性,雨水的意象缓和了第二个双行中的严肃性气氛。第四个双行中白鸡的意象同红色的手推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明了手推车同有感知的世界的联系。每一个双行是一个类别,从抽象(修辞)到静止的物(手推车),再到活动的物(雨水),最后到活生生的动物(白鸡),这一运动暗示了从抽象到活力的发展。
       那么这首诗要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理解这首诗一定要注重该诗所指示的生动的意象。在某种意义上,威廉斯诗歌中的意象犹如一幅幅色彩丰富、统一和谐的展现日常生活画面的绘画作品。在这首诗里,威廉斯主要运用色彩对比的表现手段,借用明快的亮调子描绘出一幅明朗、清新、洁净和高雅的雨后画面。诗人在这里既不让情感直接宣泄,又避免了观念的直自流露,他仅选择生活中的普通事物,靠意象说话,用色彩和线条来表现诗歌的画面效果。红色的手推车与白色的小鸡形成了鲜明的色彩对比,而雨水在感觉上给画面增加了清新感。该诗不去刻意表现观念,在措辞上也是反诗歌的,即使用非诗歌的语言,以一种散文化的语言来构筑诗意。诗的开头是含混的、不确定的,而且非常的口语化:“那么多东西(so much)”,接下来就是红色手推车和白色的鸡的形象,一切看上去很自然富于生活气息,红白两种颜色,静止的手推车和悠闲散步的鸡,展示给读者一幅色彩鲜明的图画,借助绘画艺术中的色彩语言(色彩对比、色彩和谐、色彩联想),给读者以强烈的视觉刺激,触发读者丰富的色彩想象。但仅仅靠白色的鸡和红色的手推车似乎无法载动“那么多东西”,虽然这样的一幅图画给了我们一种轻松愉快的享受。答案就隐藏在诗的第三节“雨水淋得它/晶亮 (glazed with rain/water)”里。这句话抓住了这首诗时间:正是雨过天晴。作者,更准确地说是发出so much感叹的叙述人,在一场大雨刚刚过后就立刻见到了这辆手推车。在阳光的照耀下,这辆红色手推车表面闪耀着玻璃器质般的光亮,呈现出质感和硬度的特质,显示出神圣的喜悦。同样被他看见的还有那从避雨处走出来的鸡雏们,大雨过后一切恢复正常,它们又重新开始平静的生活,闲庭信步般地来到手推车边,羽毛在金色的阳光下显的洁白、完美。可以想象不久阳光就会蒸发掉手推车表面的水迹,但这神圣的一瞬间会深深的刻在读者的脑海里。这是一切的生命(包括鸡雏,诗人以及读者)都渴望经历的那一刻。生命中的危险、恐怖、痛苦和压力都有结束的一天,而那种闪光象征着所有正常生活和秩序的重建与回归,给人们以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新生活的信心。
       威廉斯后来曾谈到,写这首诗歌的时候,他坐在一个生病的儿童旁边,这个孩子正抬头望着窗外,看到了这样一幅美丽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