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外国文学]读霍桑的《红字》
作者:刘 鹏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10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的著名小说《红字》中,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还不懂得爱情是什么的年龄就嫁给了一位面容苍老、颜色晦暗、身材畸形的学者齐灵渥斯。几年后,这位学者决定迁居马萨诸塞州,他先将妻子送到了那里,自己回欧洲处理遗留事物。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遇到了麻烦,两年后才返回来,回来时正赶上妻子怀抱婴儿站在刑台上示众,她的胸前戴着醒目的红字“A ”(adultery 缩写,意为通奸)。海斯特坚定地站在那里,谁也无法让她说出情人的名字。她独自承担着众人的嘲骂、羞辱,并被罚终生佩带这个耻辱的标记。从此,海斯特住进了一个远离社区的早期移民舍弃的小小茅屋,开始了人生漫长的苦难生涯。
       此时的海斯特处境孤寂,没有一个人敢靠近她。不过,倒也不用为生计发愁,她做了一手好针线,技艺熟练、做工精美、想象力丰富,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绰绰有余。但海斯特自己却过着苦行僧似的生活,穿的衣服用的是最粗糙的料子,除了打扮孩子这点小小的破费外,她把全部多余的收入都施舍给了那些并不比她可怜又每每侮辱她的穷人,她用大量的本可以用来增进技艺的时间去帮助穷人缝制粗布衣服。她施舍的对象对她以怨报德,上层社会的妇女们借机在她溃烂的伤口上蹂躏,清教法庭永无休止地变着花样折磨她,牧师会随时停在街上向她发布一通训诫词,就连小孩子都跟在她身后大喊大叫、信口开河,熟悉的人用见怪不怪的冷眼盯视她,陌生人毫无例外地用好奇的目光凝视她……她是如此孤独,如此胆战心惊,但她又富有忍耐力,似乎对这一切习以为常,从不做任何回击。她默默地忍受着种种不公的待遇,处处以慈悲为怀,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罪过,所有的一切都因为她期待着平静的生活。
       孤独和痛苦使她养成了思索的习惯,她开始质疑所谓的幸福与罪恶,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是唯一的罪人。渐渐地,她对别人心中隐藏的罪恶有了深切的认识,如果揭穿实情的话,许多人的胸前都要闪出那个“红字”来。慢慢地,她忽视了现实的困境,以平和的心态去生活,她的仁爱与善良随着认识的提高与日俱增,终于她的善行感化了众人,大家重新接受了她,开始用新的目光重新审视她,重新审视那个红字“A”。此时“A”代表的是“能力(able)”、“进步(advance)”、“可尊敬的( admirable)”、“天使(angle)”等美好词汇,甚至一些妇女犯了错误还去她那里寻求安慰和忠告。至此,海斯特通过漫长的禁欲和苦难的生活,灵魂得到了净化升华,达到了至善的境界,获得了重生!
       男主人公丁梅斯代尔作为海斯特的情人,是当地受人崇拜的牧师,他生性敏感、懦弱,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过错。虽然表面上平和,内心却极度痛苦,处于深深的自责之中。他暗地里自我惩罚,摧残自己的身体和健康,他带者对上帝的自然敬畏一心一意地忏悔,用自己的负罪体验来理解同情他的教民,用心灵与之共鸣。逐渐他赢得了教民的高度认可与信任,教民们甚至认为“连他脚踏过的地方都是神圣的。”教民越是这样他越觉得自己虚伪,也就感觉越痛苦,在海斯特的感召下,在临终前他终于克服了人性的弱点,鼓足勇气承认了事实。至此,牧师内心得到了安宁,灵魂得到了拯救,人格也得到了更高层次的完善。
       男女主人公的“偷情”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但他们在偷尝禁果之后,在原罪意识的驱使下自觉主动地赎罪,却体现了人性勇于承受苦难的博大精神。尤其是女主人公,她不仅赎自己的罪,也赎丈夫和情人的罪,赎一切人的罪,用自己柔弱的肩膀平静地担载了所面对的全部屈辱,这种担载精神是圣洁的,担载悔过后的重生更是幸福的!
       在小说的结局中,社会对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原谅,把红字“A”当作荣誉而非耻辱的象征,是对他们在犯错后人格不断完善的赞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关键是在犯错后如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悔过,让人们最终被感化,使自己在悔过中重生。虽说《红字》作者霍桑的宗教观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对于现实生活中犯错的人来说还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刘鹏,女,辽宁省葫芦岛市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