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灯下翻书]坑杀与坑害
作者:流沙河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08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史记》长平之战,“秦坑赵卒四十万”,为古今罕见之大屠杀。近有作家著文,责怪被活埋的赵卒不反抗。四十万个懦夫,挖坑活埋自己,为啥不挥起锄头,同秦卒拼个死活?由此断言“这种至死也不敢反抗的顺民心理……已成为国民性的基因之一”。
       此事详细情形,幸好《史记·白起列传》有载。赵卒四十万,粮道被堵死,四十六天断炊,仍然奋战不已。直到将军赵括战死,方才全军覆没,显然非懦夫也。四十万赵卒投降后,白起“乃挟诈而尽坑杀之”。可见这是用欺诈手段骗得战俘信任后,乘其不备而扑杀之,绝非作家著文想象的那样挖坑活埋自己。此事在《史记·秦本纪》也有载,仅一句:“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未用坑字。坑杀一词,可单曰杀,亦可单曰坑,太史公书中六七见,皆谓挟诈而扑杀之。挖坑不挖坑,不成其问题。不挖坑也可以叫坑杀。凡设计以陷害,皆可曰坑。至今口语仍用坑害一词。从《新华字典》到《辞源》,坑字下都备有坑害一义。坑害义同坑陷,见《水浒》三十回:“叵耐张都监那厮,安排这般圈套坑陷我。”义又与陷害同。陷害一词,若原其始,亦自捕兽陷坑中出。
       杀降可耻,设计欺骗杀降双倍可耻。《史记·项羽本纪》有载:“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这是夜间偷袭,逼得秦卒投降,然后乘黑暗骗杀之。纵是英雄项羽干的,同样可耻双倍。项羽坑秦卒,不止这一回,攻陷襄城,同样的“皆坑之”。然而最先坏了规矩的毕竟是“虎狼之国”的暴秦,项羽只是不该报复,发泄仇恨。
       野战残酷,或许杀降难免。暴君秦始皇天下坐稳了,还要坑杀帮闲方士四百六十余人。此即所谓坑儒(实则非儒)。怎样坑的?根本无须挖坑。他只吩咐那帮奴才旅行去骊山温泉谷参观冬月瓜熟,然后堵死谷口,设计塌方以活埋之。坑乃“挟诈”,非挖坑也。
       坑陷杀降之事,史不绝书。20世纪30年代韩复榘治山东,招安土匪四百,骗到省政府来,缴械之后,吩咐排成一路纵队,自狭道出窄门,从后棒击颅脑,无声一一杀之。而降匪竟不觉,以为前去领赏。彼苍者天,此何人哉!
       回头还说白起,坑陷杀降之后,不到三年就失宠了,被秦昭王赐剑。自杀之前,仰脸问天:“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良久,自答:“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持剑抹喉死。天道好还,合该合该。
       最后必须说明,《史记》作于西汉,《说文解字》作于东汉,那时只有阮字,尚无坑字。阮之本义是上凸的田埂,非下凹的陷坑,以音借用作坑。坑乃后造俗字,最早正字我想该是凶字。凶,坑上盖着编织的树枝丫作伪装,正是陷坑,用以捕兽。由此生出设计坑陷一义。又旁生出吉凶一义,读音也由kōng转为xiōng,遂失坑之原义。试将坑读kōng音而缓延之,便成“窟窿”。凡坑皆窟窿也。
       [蒋宁贤荐自《新民晚报》200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