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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快评]评阿毛的《在路上》
作者:邹建军

《文学教育》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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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毛是我所熟悉的女诗人,她早年的诗我曾经作过阅读与评点,并深得我心。我认为她的诗情感宁静而纯粹,意象独特而精致,语言简洁而精美。大概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她移情别恋地开始写小说与散文,我想她也许不会再写诗了,所以就没有再关注其诗。没有想到,过了十年以后,她现在又开始写诗了,并且出手不俗,我为此而感到高兴。读了她的新作《在路上》,我认为她在诗歌创作上又有了新的追求,因为与她从前的诗相比较,有了很大的区别,我为此而感到有一丝不安。
       阿毛此组诗有这样一些特点:
       一是诗中存在一种宁静的审美过程。这组诗是写她与一群诗人朋友到新疆天山南北旅行时的印象,但不是照相式的,而是以一个女诗人特有的眼光,观照她所见到的奇异自然山水,是以有“情”之眼看无情之“物”,故“物”皆着上了诗人自己的色彩。诗人看重的是自然山水的宁静与美丽,看重的是为别人所不注意的自然山水灵秀与静谧的一面。当然,诗人所看到的还有人间的浮躁以及由于旅游者的众多给自然山水所带来的影响,诗人所写的却主要是她与自然山水的那么一点心灵相通之处。在诗中所呈现的主要不是诗人对自然山水进行审美的结果,而是审美的具体过程,其中所存在的那样一种女性所特有的细致与宁静,让我们看到女诗人特有的心理。比如对丰富多彩色彩的敏感,对同行诗人所说话语的敏感,对那些西部植物命名的敏感。“如果可以甩掉人群,进入森林,就能看见/地上的松果,和珍稀鸟类的无性蛋;/如果可以涂掉人群,潜入湖里,就能享/鱼水之欢。”(《喀纳斯》)诗中所写的是诗人当时的一种真切的感受,这正是最可宝贵的诗意发现。之所以说诗人不是照相式地反映生活与自然,主要是说她的诗是在自己回到“中原”以后,对从前所经历的自然山水的一种回忆。其诗中之所以出现宁静的审美,一是由于诗人自己的个性,一是诗人所写的是从回忆的角度来表达的一种印象。诗人自己觉得很美,我们读者自然也就感到很美。
       二是诗中充满着诗人自己的情趣,且有在情趣基础之上的联想。“我对针有好感,/——它使我想起针灸——可以缓解我的偏头疼。/强阳光射晕了我的头,/——我把天池边的一长排空衣裙,误认为天仙。”(《天池》)西部的针叶松树,叫“定海神针”,与她的“偏头痛”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她对“针”的一种联想而已,但一种特有的情趣却盎然而生。读了这样的诗,我们会觉得诗人与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真的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比如朋友之间的对话,游人们的言语,讲解员对自然风物的介绍,诗人自己的心情,等等,是那样的活灵活现;读了这样的诗行,似乎我们也曾经参加了那一次旅行。如青年诗人张执浩故意站在那样一块石碑边照相,看到她的姿式就说“她”更像诗人之类的话,等等,这就保持了生活的原滋原味。这样的来自于真实生活的诗,是我们所特别欢迎的。并不是说诗人的想象如何丰富,而是说她在自我情趣的基础上所生发出来的一些具有想象性的意象,真的是很有意思的。情趣与想象二者在她的诗里是有机地统一的,我并不是要专门强调诗人的想象力。从其以前的诗而言,诗人的想象力自然是丰富的,但在此诗中并没有格外突出的表现。
       三是诗人对于色彩的感觉力很强。生于中原的诗人来到西部,感觉最为明显的也许就是色彩,这在其第一首、第二首诗里都有具体的体现。然而,“颜色的丰富性/之丰富——科学解释,此地因土层物质/的化学成份不同,而色彩缤纷:/大量的红、黄、少量的淡青与灰白,/几种深浅不一的褐色,/脚下顽强生长的绿色,/和头顶之上的蔚蓝。/还有我,走到哪里都佩戴的孔雀蓝。”(《五彩城》)这里的色彩的对比与立体性,在其他人的诗里是少有的,它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非常热烈的情感。诗人对于色彩以及声音都有十分独到的把握,因此它的节调平静而舒缓,非常恰当地表现了她当时的那样一种审美的过程与形态。由于诗中的押韵不是很繁密,甚至可以说没有故意为之的明显韵律;但与诗中的情感相适应,还是具有一种相对的律格。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一组诗好像是散文,其实是有自己在声韵上的规律的。这也许体现了诗人独到的艺术构思。
       从总体上来说,这一组诗也许算不上精心之作,但并不是没有可读之处。读了这组诗,我们不能说很感动,但我们会觉得很美,那种情感的美、情趣的美与语言的美,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音韵的美、图画的美、色彩的美。只要是美的诗,自然就是有意义的艺术品。
       邹建军,著名诗评家,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