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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读法]在阅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
作者:张 颖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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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语文能力,指听、说、读、写四大基本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语文素养。众所周知,语言知识技能主要是从大量的阅读中积淀起来的。可见,阅读在提高学生语文能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习语文,广泛阅读是基础;培养学生语文能力,阅读教学是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那么,如何在阅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呢?
       一、培养良好的阅读品质,开阔学生的语文视野。
       阅读是一个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提高语文素养的过程,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形成深厚的积淀,方能谈得上语文能力的培养;而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方式与品质是做到这点的前提。
       1、要科学地选择阅读对象。第一、要选择自己最感兴趣的健康书籍。《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第二、要选择与课本有密切联系的课外读物。因为现在的语文教材所选的文章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可以作为学生正确选择读物的一种导向。第三、要注意读物内容的广泛和多样性,学生只有广泛地阅读各类健康读物,才能拓宽视野,开阔胸襟,具备广博的知识储备。
       2、阅读形式的选择。阅读形式可以简单地分为精读和泛读两种。精读,可以配乐朗读,分角色饰读,吟咏成诵,甚或字斟句酌,咬文嚼字,反复推敲;泛读时,可以粗略地浏览一下,或根据需要,选择性地跳读、略读,无论哪种形式,都要根据文本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力求使每位学生在阅读中有所收获。
       3、阅读习惯的养成。《语文课程标准》中对课外阅读量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只靠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偶尔闲来看看的阅读方式是无法完成的。所以,一要养成喜欢阅读、经常阅读的习惯。
       二、贯彻自主思考意识,培养学生开拓创新的语文能力。
       学生在阅读中,教师要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这是新课标阅读教学的基本要求。阅读教学中,教师不仅要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的思想空间和选择空间,尊重并肯定学生任何有价值的“闪光点”,还要善加引导,抓住阅读材料中“见仁见智”处,让学生畅所欲言,对阅读材料做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的“标新立异”,大胆质疑,教师应顺势引导,不必追求答案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尤其对学生“尽信书不如无书”的怀疑精神、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
       三、引导体验感悟,培养学生的语文审判能力。
       阅读过程中感受、鉴别与欣赏阅读材料所包含的美,称审判性阅读。我们看到,许多文学作品极具审美价值,如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形体美,壮美、优美、悲剧美等。新的教学大纲中规定,“感受文学形象,品味文学作品的语言和艺术技巧的表现力,初步鉴赏文学作品”,这些要求均是围绕审美性阅读而提出的。审美性阅读在很大程度上要求阅读者具备一种体验感悟能力,诸如细心品味作品语句所表达的不可言传的微妙情感,体会不同的用词所具有的不同表达效果,透过字里行间揣摩作者的言外之意等。在阅读教学中,教师可引导学生或体味文中珠玑一字,或偶拾妙句,或感悟哲理。小到一字一句,大到表达方式、布局谋篇,以及作品自身携带的情感倾向、历史评价、审美情趣等都可在持之以恒的积累与培养中,逐渐形成知识、技巧与能力,从而使学生的语文素养得到大幅度提高。
       张颖,安徽太和一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