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文艺杂谈]词对社会政教道德的叛逆
作者:张燕舞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7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文学创作和接受都是社会文化现象,都是社会性文化交流活动。英国文化人类学创始人泰勒《原始文化》指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泰勒在这里没有谈到政治教化,实际上,在中国延续数十年的封建社会,以上种种因素都要受到封建统治阶级政教的支配,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接受更不例外。文载道,诗言志,“道”和“志”的核心便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政教道德。封建统治阶级总是拼命抓住文学艺术为维护和巩固封建政治服务这一根本大纲。所以,不论中国古代诗文和实际情况如何,在总体上总是与封建政教道法不相违背。如果违背了,封建统治阶级从接受的角度也得予以调整和改变。
       与正统文学的诗、文不同,唐宋词从产生、发展、繁荣到消亡,在其存在的全过程,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将之视为游戏文学、娱乐文学,采取一种既爱赏又鄙视、既欢迎又贬斥的矛盾态度。因此,词就无需受到载道、言志的封建政教道德的束缚,以纯文学、美文学的角色活跃于文坛。事实上,唐宋词的真和美,主要就只是在歌筵洒宴间娱乐和游戏而实现的。甚至连爱国大词人辛弃疾也是如此。其门人范开在辛弃疾49岁时所作《嫁轩词序》就说:“公之于词亦然,苟不得之于嬉笑,则得之于行乐;不得之于行乐,则得之于醉墨淋漓之际。挥毫未尽而容争藏去。或闲中书石,兴来写地,亦或微吟而不录,漫录而焚稿,以故多散逸。”这篇序辛弃疾肯定读过,甚至修改过,所言最为真实。
       词的接受过程与一般文学作品的接受过程也不同。一般文学作品是案头文学,其接受程序是:文本至读者。词为音乐文学,要求配合乐曲歌唱。因此,其接受程序就有两种情况:
       1、文本至歌者兼读者至听众。
       2、文本至读者。
       在唐宋时代,词的文体或通过歌者的中介传递给听众,或直接诉诸读者阅读,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歌者基本上为歌妓——一大批地位卑贱且失去人身自由的“十七八女孩儿”。唐宋词的以美人爱情为基本题材,就与歌妓在宫庭、官府、公共娱乐场所和私家的普遍存在有密切关系。大量的爱情词就是在歌筵酒宴间,词人应歌妓之请而创作或赠给歌妓的,内容亦多为文士与歌妓的婚外恋。这种恋爱作为包办婚姻制度的补偿形式流行于唐宋时代。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捆绑成的夫妻往往没有爱情,封建礼教更加否定爱情,扼杀爱情,而人类本性又需要爱情、追求爱情,因此,爱情的美好价值就通过这种为礼教所不容的婚外恋表现出来。
       这样,爱情词首先就反映了人性人情与封建政教道法尖锐的矛盾冲突,作为叛逆封建礼教的精神文明形式而呈现出强烈的悲剧美,引发出文士的怀才不遇与美人的红颜薄命在爱情焦点上的心灵共鸣。以中国传统文学的真、善、美标准来衡量,爱情词确实既真且美。善不善呢?这个分歧可就大了。从封建礼教的眼光来看,“万恶淫为首”,“爱情”与“淫”同义,自然是恶而不善的。但从人性人情的角度立论,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统治思想,封建社会的习俗就是不容忍自由爱情的,何况是婚外恋,更何况是超越等级界限的士大夫文人与卑贱歌妓之间的恋爱。据叶申芗《本事词》载:岳州教授陈诜与营妓江柳恋爱,知州孟之经恼怒不已,对江柳施以重棒刑罚,还残酷地在她眉间刺上“陈诜”二字,押送辰州乐营管制。陈诜便变卖全部家产,得钱干缗赠送江柳,更赠情词一首:“鬓边一点似飞鸦,休把翠钿遮。三年两载,千扪百就,今日天涯。杨花又逐东风去,随分入人家。要不思量,除非酒醒,不照菱花。”这首词写得情深意重,鲜明地表达了这位小小教授的硬骨头精神和对爱情的忠贞。他嘱咐江柳不要用漂亮的首饰去遮掩眉间的刺字,就是要她一生一世记住这笔仇恨债;他倾诉了自己对江低等永不相负的恋情——自己虽然悲痛得整日喝酒,但只要有知觉照镜子,就会想念,就忘不了她的含冤负屈。封建礼教的重重禁制,社会地位的天差地别,豺狼官僚的残酷压迫,都没能使这位小教官屈服。且不论此词的艺术性如何,但作品所表现的那种为爱情自由而战的无畏精神,却闪耀出了真、善、美的夺目光彩。
       宋词的另一类大题材便是爱国抗战。爱国,也就是爱封建专制的赵宋王朝。这本是很正统的,应受到统治者嘉奖褒扬的。可是,南宋小朝苟安江南,先后对金、元采取屈辱投降的卖国政策,爱国与忠君发生了尖锐冲突,构成了爱国有罪的奇怪现象。爱国词在南宋往往就成了“叛逆”词。最明显的例证,是胡铨在南宋与金人签订绍兴和议前冒死上奏反对议和,结果被押送新州编管。胡铨在新州作《好事近》爱国词,“郡守张棣缴上之,以谓讥讪,秦(桧)愈怒,押送吉阳军编管”(《挥麈后录》卷十),当胡铨编管新州时,寓居三山的张元干,作《贺新郎》爱国词赠后,亦被追赴大理寺,遭削籍除名处理。
       在南宋王朝,与爱情缺失一样,爱国也有罪,其抒写爱情、爱国情怀的词作便都被封建政教道德视为异端。可是,爱国的民众、爱国的硬骨头士大夫却迫切地需要、欢迎这些激扬爱国热情、抒发爱国悲慨的优秀词篇。无论小朝皇帝与主和臣僚们怎么样仇视,爱国词在民族危机四伏,民族灾难深重的南宋依然非常风行,并出现了伟大爱国词人辛弃疾,形成了爱国的辛派词人群。
       更值得重视的是:美人红颜薄命,文人怀才不遇、志士壮士难酬、及爱情违法、爱国有罪的不合理现实,又在宋词中造成了爱情与爱国联姻的情感基础。情歌缠绵悱恻,战歌慷慨悲壮,或在慷慨悲壮的战歌中夹杂着哀怨深婉的情歌之声,或通过哀怨深婉的情歌形式抒发强烈的爱国情感。这都是宋词中最常见的现象,尤其是许多著名词人词作的共同特征。这里,英雄气盛与儿女情长获得了最完美的统一。试看姜夔《满江红》:
       仙姥来时,正一望千顷翠,旌旗共乱云俱下,依约前山。命驾群龙金作轭,相从诸娣玉为冠。向夜深,风定悄无人,闻佩环。神奇处,群试看。奠淮右,阴江南。遣六丁雷电,别守东关。却笑英雄无好手,一江春水走曹瞒。又怎知,人在小红楼,帘影间。
       这是一首迎送神曲。所写女神为巢湖圣姥。圣姥原为一位美丽的爱情女神。可是在姜夔笔下,圣姥既保持了爱情女神的传统特色,更成了一位抗敌的英雄女神。她“人在小红楼,帘影间”,同时也能“奠淮右,阴江南。遣六丁雷电,别守东关”。这种变化,鲜明表现出姜夔的抗金卫国理想,达到了爱情与爱国的有机融合。
       宋词中爱情与爱国在情感内容和表现形式上的有机融合,除了长期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战争所造成的社会环境和时代条件外,双方还存在着共同的凝聚点:首先,爱情与爱国构造了人类最美好的情感领域,都具有强烈的美的追求价值。其次,这两种最美好的情感,在南宋同时处于“叛逆”位置,受到最强大的压抑和摧残,双方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上产生了强烈共鸣,无形中促进了有机的融合。最后,美人香草的比兴手法的高度发展与广泛运用,又为双方的融合提供了最适合的艺术表现手段。
       总的说来,词体由于在爱情与爱国两大题材内容上对封建政教道德的叛逆,使其遭受到封建政教道德的高压。这种高压,不但没有能扼杀词体,反而使这两类题材的词作在宋代极大地繁荣起来,又大大促进了双方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融合,终于使宋词成为了“一代之文学”。究其原因,就在于广大民众的迫切需要。这就充分说明:当一种精神产品获得民众普遍喜爱之时,当千百万读者从这种精神产品中获得审美上的极大满足之时,它就具有了不可战胜的旺盛生命力。这时无论怎样强大的外界压力也消灭不了它,就像压在巨石下的野草,一旦逢春,它就会蓬蓬勃勃地生长。唐宋词,就似白居易笔下的“离离原上草”,唐宋时代统治者消灭不了,千秋万代的读者仍会不断地予以欣赏,并从中获是审美上的精神满足,创造出更丰富的思想情感内涵。
       参考文献:
       1.马积高、黄钧《中国古代文学史》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年出版。
       2.孙英《古典文学理论之最》花山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
       张燕舞,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中文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