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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杂谈]透视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关系
作者:史玉辉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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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生产”是马克思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文学当然也是一种生产。本文所谈的文学生产是指作家观念形态的生产及文学产品的物化生产,文学消费是指读者对文学产品的占有、阅读或欣赏,它们是广义文学生产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辩证地看,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构成以文学生产为支配的同一性互动关系;历史地看,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关系具有时代性,在“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
       一、以文学生产为支配的同一性互动
       在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组成的有机整体中,生产是支配要素。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同样构成以文学生产为支配的同一性互动关系:两者互为媒介,相互依存。
       首先,文学生产先于文学消费,创造文学消费。
       1.文学生产创造出文学消费的对象、方式和消费者。任何消费的对象均来自于生产的创造,文学消费的对象是文学产品,它是文学生产的产物。不言而喻,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提供了材料、对象,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说,文学生产先于文学消费,文学生产创造文学消费。当然,文学消费的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定的对象,是必须用一定的而且是由文学生产本身所媒介的方式来消费的对象。正如马克思所说:“一种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於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因此,不仅消费的对象,而且消费的方式,不仅客体方面,而且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所以,生产创造消费者。”[1](P10)文学生产所媒介的方式经历了从口头语言到龟甲、竹简、纸张等上面手写的文字,到印刷的文字,到影视画面,再到网络语言的变化,文学消费也随之由面对面的视听结合的方式,发展到单项接受文字符号的方式,再发展到大众化、快餐化、影视化、网络化等方式,同时原来的生产媒介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这就导致了消费方式日益丰富和多样化;从另一角度看,文学消费经历了从原始状态的群体消费到个人消费再到现代意义上群体消费的过程;所以文学生产所媒介的方式带来文学消费方式的变化,消费方式的变化又改变着消费的群体。如关于女娲的神话最初以口语的方式生产,人们对它的消费是口耳相传;后来有了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如宋代《太平御览》所记载的“女娲造人”的故事,这就增加了消费的单项接受非直观性文字符号的“读文”方式;电影、电视、网络等新的媒介的出现又增加了人们的消费方式——“读图”方式,如欣赏动画片《女娲补天》;当前,甚至不识字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广播、电影、电视等现代传媒技术对有关女娲的神话进行消费,可见消费方式日益多元化而消费的群体也随之逐渐壮大。
       2.文学生产创造文学消费的性质。文学生产为文学消费创造的不只是对象、方式,它也给予文学消费以消费的规定性即文学消费的性质。文学是一种物态化的审美意识形态,文学生产既是作家观念的生产,同时又是一种物化生产,这种性质必然决定了文学消费的二重性,即文学消费既是精神消费,也是物质消费,或者说文学消费既有精神享受性质也有物质消费属性。具体而言,所谓精神享受性质,指它主要是一种个人的精神享受,同时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消费。个人的精神享受指读者阅读文学产品满足了某种精神需要,当然这种精神享受包含较低层次的娱乐享受和高层次的审美享受,这种满足来自文学产品潜在的精神价值;而意识形态消费是指读者潜移默化地理解和接受了文学产品所负载的意识形态内容,形成了各种思想观念,间接地对经济基础起到巩固或破坏的作用。所谓文学消费的物质属性,一方面指读者可以把文学产品作为物质产品占有,而不进行阅读和欣赏,这种功利性是普遍存在的,不是哪一个特定阶段的产物;另一方面,文学消费具有一般商品消费的属性,也就是说文学产品是一种商品,凝结着生产者的一般人类劳动,存在交换价值和价格,产品进入流通市场,消费者以货币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换才可以消费。近代以来,文学消费的这种物质商品消费属性更明显地体现出来,尤其是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被特别地强化。
       3.文学生产创造文学消费的动力。马克思认为:“消费本身做为动力是靠对象做媒介的。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1](P10)同样,文学生产不仅为文学消费创造材料,还创造着文学消费的需要。《红楼梦》第二十三回有一段林黛玉欣赏《牡丹亭》戏文的描写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问题。林黛玉平时不大喜欢看戏文,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这两句唱词却引起了她消费的需要,她便止住脚步侧耳细听,“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你在幽闺自怜”等戏文令林黛玉“亦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忽又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再又有词中有‘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之句,又兼方才所见《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之句,都一时想起来,凑聚在一处。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2](P327)正是《牡丹亭》这一文学产品引起林黛玉文学消费的需要,产生文学消费的动力并进一步推动她去对崔涂的诗《旅怀》、李煜的词《浪淘沙》以及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这些文学产品进行再次消费。
       其次,文学消费创造新的文学生产。
       1.文学消费参与文学生产,在文学消费中文学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地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为现实的房屋”[1](P9)。同样,文学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文学消费中即在被占用、阅读、欣赏的时候才能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同时,文学生产者生产的文学产品只是一种图式化的结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存在。读者阅读的具体化不仅赋予产品以生命而且文学产品的生命会在具体化过程的影响下产生变化,(但在具体化的变化中,文学产品仍保持自身的同一性而不会真的变成一部新的产品。)因此,同一部文学产品会发生变异,而变异的历史则构成文学产品的生命并绵延不绝。如读者对李商隐《锦瑟》一诗有种种不同的解释:悼亡说、爱情说、咏物说、自伤身世说、诗集自序说等等。这些无疑都是读者变化的具体化的阅读,它们一起赋予《锦瑟》以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消费使文学生产得以最后完成。
       2.文学消费创造出新的文学生产的需要。黑格尔曾指出:“诗人是为某一种听众而创造,首先是为他自己的民族和时代而创造”,[3](P336)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因为它在生产者身上引起追求一定目的的需要。”[1](P10)可以说文学消费创造出文学生产观念上的内在动机,这种内在动机是文学生产的前提。显而易见,文学生产在外部提供文学消费的对象,文学消费在观念上提出文学生产的对象,这种文学生产的对象是作为文学生产者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目的和动力的。对此当代作家王朔有非常通俗的解释:“《渴望》是给老头、老太太、家庭妇女看的,招老百姓掉眼泪儿的。……《编辑部的故事》不过就是部逗笑开心的通俗喜剧,只载些笑声和轻松。……我的小说有些是冲着某类读者去的。……《顽主》这一类就冲着跟我趣味一样的城市青年去了,男的为主。《永失我爱》、《过把瘾就死》,这是奔着大一大二女生的……”[4](P55)可见文学消费创造出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也就是接受美学代表人物伊瑟尔所说的“隐含的读者”——作为意向对象的读者。
       
       二、不平衡与平衡相统一
       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文学生产与消费,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同一性互动关系处在一种不平衡与平衡相统一的矛盾运动之中。
       在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关系中,虽然文学生产起支配作用,但是文学消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反作用,消费者的需求与评价反作用于文学生产。文学生产者与文学消费者的需求是文学生产与消费的动力,两者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是造成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因此两者存在着不平衡关系。
       列夫·托尔斯泰曾指出:“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5](P47)艺术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性质同样适用于文学。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为7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认识需要、审美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文学生产者与文学消费者的需求也包括这些层次,并且人是一种合群的社会动物,文学生产者与文学消费者的需求在社会现实中得到满足或受到阻碍,就会激发人的各种情感、意志、理想、愿望并通过文学生产和消费得以舒张。
       文学生产者与消费者的需求具有复杂性。文学生产者的需求既有精神方面,也有物质方面,既追求以艺术审美创造的方式掌握世界,又需要从生产中获取一定的生活与生产资料以保证再生产。消费者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不相类同,诸如收藏炫耀、附庸风雅、消遣休息、审美愉悦、调节情绪、认识历史人生、借鉴研究等等。就像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感慨道:“公众由许多人群组成,这些人群朝我们叫道:安慰安慰我吧,/娱乐娱乐我吧,/感动感动我吧,/让我做做梦吧,/让我欢笑吧,/让我恐惧吧,/让我流泪吧,/让我思想吧。”[6](P273)另外,文学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在终极意义上受经济因素的决定,同时还受到政治、道德、哲学、宗教等观念以及文学制度、政策等因素的直接制约。文学生产者与消费者的需求的复杂性及两者不断的发展变化,导致局部或特定时期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出现不和谐、不同步,这是很自然的。
       中国目前正处在这样一个时期。审视当今的文学市场现状,消费者的需求已成为文学市场上的经济杠杆,文学产品的商品属性有强化的趋势,当代的文学生产出现了几十位作者通过网络、电话、会议分工合作,用“流水线”速写小说的现象。刘心武曾谈到:“有严肃追求的作家,品味趋雅的作家,热爱写作因而功利心不那么强烈也就是说比较‘纯粹’的作家,他在写作时,要体现特立独行的人格、充溢创造性发挥的‘文本’、新奇诡异的个人风格,可是他不能不考虑安全问题、温饱问题、出版问题,……他如向社会规范和市井俗尚过分尊媚,当然有碍他的突破创新,但是他完全不顾所在的环境而放肆地‘伤时骂世’、心无读者地‘严雅纯’到底以至全不考虑出版面世,那么,他不是傻子必是疯子。”[7]显然尊重社会规范和市井俗尚即满足文学消费者的需要与追求高雅品味即体现文学生产者的需要之间存在着矛盾,文学生产的支配地位受到文学消费的动摇,两者关系处在失衡的状态。
       然而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之间的这种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在这两者的关系中,不平衡与平衡两种状态是共存的。从局部或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看,它们存在不平衡,但是从宏观上看,放到历史长河里看,两者的关系以文学生产为支配,总体上是平衡的。比如司汤达,他的作品在当时倍受冷落,33部作品生前只出版了14部,在书店里他的书几乎无人问津,《红与黑》完成后,出版商勉强同意印行750册;但是半个世纪以后,人们发现其文学创作的巨大价值,《红与黑》等作品被世人视为珍品而争相传阅。福克纳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刚出版时,一年只卖出极少的几本,但这部小说后来被翻译成多种文字流传世界,福克纳获诺贝尔文学奖也主要归功于这部作品。可见,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学生产者的艺术追求与当时文学消费大众需求之间存在不平衡,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审美趣味的变迁,文学消费者艺术修养的不断提高,优秀的文学产品最终会被人们接受,并获得持久的艺术生命力,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之间的不平衡转化为更高层次上的平衡。
       当前,正确认识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关系,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需要,提高人民的审美鉴赏能力,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价值取向出发,既强调生产的支配作用,(我国接受大众的文化水平还普遍不高,审美鉴赏力尚有待提高;所以我们绝不能以消费者的需要作为文学生产的唯一准绳。)又注重文学消费的需要,既大力发展严肃高雅的文学生产,又积极引导适合大众口味的通俗文学产品的生产,这样才能创造出认识价值、审美价值、商业价值相统一的文学产品,才能推动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A] .马克思恩格思选集(二)[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
       [2]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
       [3]黑格尔.美学(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王朔等.我是王朔[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2.
       [5]列夫?托尔斯泰.艺术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6]童庆炳,程正民主编.文艺心理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7]刘心武.话说“严雅纯”[N].光明日报1994-3-30.
       史玉辉,江苏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理论教研室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