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文艺杂谈]论摄影创作中的价值取向
作者:张晨晨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摄影是一种艺术创作。摄影者在进行摄影创作时,首先要解决价值取向问题,即为什么而创作。只有先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解决创作中如何提炼作品主题、如何找寻素材、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技巧进行创作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摄影者的价值取向问题是摄影创作中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一幅好的摄影作品的价值取向一定是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精神需求的,而且达到了比较高的审美水准的,两者缺一不可。
       一、摄影创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服务
       表达什么东西、为什么要表达这种东西,是每个摄影作者在创作之前所要思索的首要问题。这,就是摄影创作的原动力。在当代的摄影艺术中,甚至可以扩大到整个文艺创作中,在创作的价值取向层面上,大体来说有两种:一是为了艺术而艺术,也就是说作者为了个人心目中的艺术精神去追求、去探索;一是文艺创作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文艺创作,包括摄影艺术为人民大众服务,仍是摄影艺术价值取向的主要方向和主要趋势。我们要创造出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摄影作品,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正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说的:“我们的文艺应当‘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1]这是一条永恒不变的真理,因为艺术创作不为人民服务,脱离了群众,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社会价值了。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并不反对为了艺术而艺术,而是说不值得在摄影创作中普及和提倡。因为那些为了艺术而艺术的人,多半是站在艺术最前沿的人,他们所追求的艺术层次,是我们大众老百姓所无法企及的,他们的创作方式还难以为人民大众所接受。所以,他们的创作,可以看作科研,这些作品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不应成为摄影创作的主流,因为它们不能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欣赏,缺乏社会价值。举个例子,受到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说影响而产生的超现实主义摄影,认为下意识、梦境、幻觉等是摄影艺术的价值追求,它开创了现代主义摄影艺术的一个新流派。但是,它“冲破现实,超越现实,脱离生活,打乱原型,用主观想象的荒诞不经的‘形象’,表现人的潜在意识”[2],这是很难为人民群众所理解的,所以它只能在高等艺术院校里和艺术展上供专业学者研究,而在社会上没有多少市场。
       那么如何在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价值取向的指引下去找寻摄影的主题和素材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因为生活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找到丰富的创作素材;而且只有生活中的东西才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喜闻乐见的内容。比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今天,人民群众生活富足、社会和谐安定、社会主义新农村旧貌换新颜等等内容都是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为他们所关心的,因此在文艺作品和摄影作品中以此为素材,必将受到人民大众的欢迎。
       二、追求摄影艺术中的审美效果
       “艺术来自生活,但艺术应该比生活高。”[3]这就是说艺术不能简单地照搬生活,而是要在生活的基础上提炼出美来。同样,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的摄影也不只是简单地按一下快门,把客观人物拍摄下来就可以了;而是要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要的前提下,努力发掘美、追求美,要达到美的升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摄影作品的美来。如何提升摄影艺术中的审美效果呢?这无外乎分为主体、客体两个方面。
       主体当然是摄影者自身了,他们要有敏锐的对色彩、光影、气氛、节律、动作、情趣、意蕴等等感受力,这是前提条件。在具备这些素质的同时,要有很强的提炼主题、抓住瞬间的能力。以纳别巴乌姆拍摄的列宁照片为例,为了表现一代领袖的风姿,是让他站在众人中呢,还是拍单人照呢?考虑到主题是拍摄伟人的高大形象,而列宁身材并不魁梧,于是作者选择了单人照。在瞬间的把握上,作者恰倒好处地抓拍了列宁似笑非笑的一瞬,既表现了这位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无比威严,又表现他的和蔼可亲。于是这幅照片成了传世的经典摄影作品。以上所说的都是作者的审美能力。光有这些还不够,如果没有高超的摄影方法和技巧,即使有再强的审美能力和美的物体都创作不出好的摄影作品。摄影创作主要方法和技巧,最基本的是对光与影的把握了。对于光的把握,要根据不同主题和素材,造成明与暗、清晰和模糊、暖色和冷色等的对立统一,并充分利用中途暴光、高调、低调、强反差等运用照相机的功能和冲洗照片时的技巧来造成美感。对于影,其实就是把握景物的形象了,比方说是动景还是静景,是拍摄近景、中景或是远景,是平拍、俯拍还是仰拍等等,这些都反映了摄影者对形象的掌握。在摄影中运用光和影,无不表露出作者的审美理想的兴趣,甚至对事物的爱憎褒贬之情。由于本文不是专门研究摄影技巧的文章,也就不详细展开了。
       审美的客体是观看摄影作品的观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存在千千万万个读者,就有对同一个摄影作品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同一个时代的人来说,虽然他们的审美需求和审美层次有不同,但是审美心理却有着相同之处。这就是说,如果一件摄影作品是美的、是贴近大众的,那么大家在欣赏这件作品时,都会感受到美,因为审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同的是,观众们根据自己阅历、职业等等,有的欣赏到这样的美,有的欣赏到那样的美,或者欣赏到美的层度有不同。
       总之,要实现摄影创作的审美价值,不论从主体、客体的角度,都对摄影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要从画面形象出发,积极调动欣赏者的形象思维,补充自己的生活阅历和文化积淀,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深入广泛地理解、体验、丰富着作品的内涵和神韵,提高作品的审美价值。”[4]
       三、对摄影创作价值取向的评价
       一幅摄影作品的价值取向是高是低、是否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是否达到了较高的审美水准等等,这些都涉及到了对摄影作品价值取向的评价问题。对摄影作品价值取向高低、好坏的评价,不是由摄影者说了算的,也不是由少数专家、学者说了算的,而是由人民大众说了算。只有人民群众喜欢的,受到他们普遍欢迎的作品,才是价值取向高的作品、才是有艺术深度的作品、才是有生命力的作品。那么,如何判断一幅摄影作品是否为人民群众所喜爱呢?这有两个衡量标准:一是效果,二是时间。
       显而易见,如果一幅摄影作品一经展出之后,在人民群众当中引起了积极的、强烈的反响,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为人们喜爱的作品了。举个例子,谢海龙拍摄的《大眼睛姑娘》,以大别山区的贫困女孩苏明娟为原形,表达了广大贫困失学儿童渴望获得读书机会这样一个主题。照片一经展出,立刻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向贫困儿童捐钱捐物,引发了资助贫困失学儿童的热潮。这张照片发表已经十多年了,但资助“希望工程”的活动仍旧方兴未艾。这张照片仍是“希望工程”最有代表性的宣传照,在人们心中仍有着强烈的震撼力。因此,不能不说这幅摄影作品有着极高价值取向和艺术生命力。必须说明的一点是,我们强调价值取向高的艺术作品是能在人民群众当中引起积极而强烈的反响的,“积极”二字特别重要。如果一幅摄影作品单是引起了强烈反响,是不能说明它的价值取向很高的。举个例子,目前汤加丽的人体艺术摄影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打起了官司。有的人认为这种人体摄影是对艺术的创造,值得肯定;但是大多数老百姓却持反面意见,认为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不宜推广普及。所以这种虽然引起了巨大反响,但不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摄影作品,是不能说有很高的价值取向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幅具有很高价值取向的摄影作品不仅是要在人民群众中引起积极的、强烈的反响,而且要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在当今社会,一些以歌坛、影坛的天王、天后为题材的摄影作品红得发紫,尤其是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了很大的波澜,深受他们的喜爱。但是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当老一代的明星老去、新一代的明星崛起之后,那些曾经走红的摄影作品的影响力,也会如同他们老去的青春一样,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这些经受不了时间考验的摄影作品的价值取向不是很高,甚至不高。而只有在岁月的长河中经过了洗礼仍永葆青春的作品,才能散发出崇高的价值取向的光芒。尽管那些摄影作品中的人或物已经离我们远去或者不复存在了,尽管那些摄影作品已经陈旧发黄、甚至模糊不清了,然而如同曾经璀璨、但业已消逝的星辰,那眩目的光辉永远在我们这颗星球上留下灿烂的印记和美好的回忆一样,那些摄影作品将永远珍藏在人类艺术的宝库中而不朽。等以后,经过了很长很长的岁月,当人们再一次重新翻阅这些摄影作品的时候,他们一定也会同他们的祖辈一样,露出灿烂而甜美的笑容。
       参考文献:
       [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530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年8月第一版。
       [2]《摄影艺术欣赏》,龙熹祖著,第149页,四川美术出版社,1987年6月第一版。
       [3]《从生活到艺术》,胡采主编,第63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第一版。
       [4]《摄影作品的二度审美创造刍议》,孔令宽,《淮南工业学院学报》(社科版),2000年6月。
       张晨晨,女,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