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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重读]论《金瓶梅》中潘金莲的悲剧精神
作者:严赛梅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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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金莲是我国第一部长篇世情小说《金瓶梅》塑造的最成功的艺术形象,是人们心目中集多种恶德劣性于一身的淫妇、悍妇、妒妇。从道德伦理的角度看,潘金莲确实是一个令人发指的反面形象,但从美学悲剧的角度看,她却是中国文学作品中不可多得的、具有强烈悲剧精神的形象。
       美学悲剧理论认为悲剧性就是指人对死亡、苦难和外界压力的抗争本性;悲剧美就是指主体遭遇到苦难、毁灭时所表现出来的求生欲望、旺盛的生命力的最后迸发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最大发挥,也就是说所显示出的超常的抗争意识和坚毅的行动意志。[1]悲剧主体具有强烈的自我保存和维护独立人格的欲望,往往因为对现状的不满而显示出强烈的不可遏制的超越动机,并能按自己的意志去付诸行动,即使命运使他陷入苦难或毁灭境况之中,他也敢于拼死抗争,表现九死不悔的悲剧精神。黑格尔:“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恶人,因为没有一个人是为恶而恶,即希求纯否定物本身,而总是希求某种肯定的东西,从这种观点说,就是某种善的东西。在这种抽象的善中,善和恶的区别以及一切现实义务都消失了。”[2]
       潘金莲是一个面对糟糕的现状、不公的命运有着强烈的超越动机的人,在超越过程中她同样因为巨大贪欲和邪恶激情迸发出超常的能量,并把这种超常的力量用于戕害他人的精神,摧残他人的生命,扭曲自己的人性,最终导致自己更加迅速地趋于毁灭。
       《金瓶梅》第一回写道:潘金莲自幼缠得一双好小脚,所以叫做金莲。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做张做致,乔模乔样。[3]长到十八岁,出落得脸衬桃花,眉湾新月。应该说潘金莲本是一个具有良好素质的绝色少女。她自然希望过着跟她的资质相配的富裕、闲适、优雅的受人尊重、讨人喜欢的生活。但命运对她尤其残酷:她出身微贱,幼年就被卖为奴仆,又在老朽主公与悍妒的主母嫉斥的矛盾中,辗转变成了武大的老婆。这武大,人称“三寸丁谷树皮”,出了名的矮、丑。潘金莲见他一味的老实,人物猥琐,所以甚是憎恶,常叹“乌鸦怎配鸾凤”,“粪土上长出灵芝”。应该说命运确实待她不公。如果潘金莲就此认命,本本分分地跟着武大过虽然贫贱但还安稳的日子,那她可以成为古代妇女学习的楷模,自然也成不了悲剧人物。但她像绝大多数聪明漂亮的女人一样,凭着自己的资质、才能,若配个好男人便罢了,若像武大这般人物,她怎能甘心顺从。她绝不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浪费自己的青春。于是在她不甚努力的“压抑”失败后,那无意识冲动开始为自己美丽的生命寻求出路。于是,当武大出门去卖炊饼,她就“在帘子下磕瓜子儿,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故露出来”,客观效果就是勾引得浮浪子弟“日逐在门前弹胡博词,撒谜语,叫唱:一块好羊肉,如何落在狗口里。”潘金莲就在这种状态中,获得一星半点的莫名其妙的虚幻满足。直到突然来了身材凛凛、相貌堂堂的打虎英雄——武松,潘金莲的人生才第一次有了具体而理想的目标。于是她不顾伦理道德,施展手段,以嫂子的身份勾引小叔子武松,以为在所必得。不料武松乃光明磊落的英雄,岂能做乱伦的勾当,不仅严词拒绝,还把潘金莲当面抢白了一场。潘金莲恼羞成怒,遂反诬武松调戏欺负,逼武大赶走了武松。这是潘金莲早期为改变自己的命运所做的明确、具体的大动作,但以失败告终。
       潘金莲在嫁给西门庆后,可以说是嫁给了情投意合的人,过上她向往已久的生活,应该从此安分守己的过日子了,为什么进一步无恶不作呢?这首先当然源自自我意识、进攻意识非常强的潘金莲心理机制中的“快乐原则”,任何一种使她痛苦的心理行为她都会力图拒绝,她会尽最大努力去扫除“快乐”的障碍,为此她不择手段。其次是因为造成潘金莲畸形人格及其变态自我防御体系的客观环境。走入西门大院后,潘金莲看似过上了富贵豪华的生活,实际上她进入了另一种受压迫的环境中。这压迫首先来自家国同构的封建宗法文化及其制约下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性别文化。封建性别文化把家庭建设成为女性的牢笼,断绝了女性从政、经商、治学等一切家庭之外的社会性发展之可能,使得像潘金莲这样极富创造欲、占有欲的美貌聪明的女性,也只能在家庭范围内构建自己的人生,施展自己的才能。[4]由于身为下贱的妾,才能所用的范围就更狭窄了。在这个特殊的领域里,她只能把追求男人的宠爱当作毕生的“事业”,而在这个“事业”中越有才能便越不符合道德社会的要求,“小女人”也就越会变得虚假、丑陋,甚至凶恶。封建性别文化把家庭建设成为男人的“国家”,男人就是这个国家的至高无上的“君主”。西门庆就是西门大宅院这个妻妾成群的“小王国”的暴君,他利用封建宗法文化和性别文化赋予他的特权,肆无忌惮地驱使、凌辱他的“子民”,即使像潘金莲这样女中“奸雄”也对他无可奈何。潘金莲还受着封建等级观念(这里主要指妻妾的等级制度)的压迫。她在很多方面比西门庆正妻吴月娘强上十倍,但妾的地位决定她必须臣服,也曾斗胆交手,终是败下阵来。潘金莲显然还受着商业文化的压迫。西门庆为了孟玉楼曾一度忘了潘金莲的存在,那孟玉楼虽然生得貌若梨花,天然俏丽,但脸有微麻,且大西门庆两岁,她最大的优势是“手里有一分好钱”、“现银都有上千两”。李瓶儿更是财色两全,因为出手大方,深受合家上下的敬爱。潘金莲不管如何精明能干,在李瓶儿面前仍是穷酸刻薄。这也是潘金莲难以忍受的一种局面。潘金莲甚至还受着传宗接代的封建子嗣观念的压迫,在官哥儿出世后她有段时间几乎一蹶不振。正是这种种的压迫,激发潘金莲的进取欲望、抗争意识,她要用自己的美貌、才智为自己争得一分应有的天地,只不过她抗争的手段极其恶劣、残忍。
       为了在妻妾成群的西门大院里占据有利地势,赤手空拳、毫无凭借的潘金莲抖擞精神,玩弄手段,一方面阿谀逢迎、讨好卖乖,一方面撒泼放刁、阴谋害人。果然弄得全家老少惧她三分,聪明人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即使像潘金莲这样泼辣凶狠的女人,也难以完全窝盘、笼络住她那恶棍丈夫,西门庆照样过着肮脏糜烂的生活,包占妓女,收用奴仆,嫖宿暗娼,花天酒地,为所欲为,不但经常把潘金莲们冷落一边,有时甚至疯狂侮辱、虐待她们。别的妻妾似乎处之泰然,惟有潘金莲不甘寂寞。当她的“快乐原则”受到限制或打击,她便以非理性方式变态转向地释放和倾泻心理能量,所以她能置危险于不顾,竟敢在打老婆的班头、降妇女的领袖——西门庆的家里私仆、通婿,以致裸体罚跪、马鞭抽身,也不知悔改。这种“转向移植”更表现在对弱小对象的攻击上。在备受西门庆冷落的时候,她满腔怨恨,产生强烈的攻击欲望,但她显然不具备直接攻击西门庆的力量,故选择了毫不相干的弱小对象迎儿、秋菊,痛打一番。当她在与李瓶儿的较量中处于下风时,以打狗、殴仆、骂娘来倾泻一腔怨气。她虽然是一个弱者,但却是一个强悍的、斗志昂扬的弱者。
       《金瓶梅》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形象是李瓶儿。李瓶儿嫁给西门庆之前虽然十分淫荡,但嫁给西门庆之后却变得中规中矩,谨慎小心地说话,殷勤和气地做人,不管西门庆怎样荒唐,她都能理解、接受;遭遇潘金莲的欺负、排挤,也能逆来顺受。李瓶儿显然是一个缺乏抗争精神的人,虽然她死得有几分幽怨,但她算不得悲剧人物。相较李瓶儿,潘金莲简直无恶不作。但正是这种无恶不作,使得潘金莲身上具有强烈的悲剧精神。她从无个性的死水般的生命变为激扬高蹈的狂人,她将不合理的现实秩序冲破一个窟窿,以致在西门庆死后很快被吴月娘发卖,继而被武松佯娶而杀之。潘金莲是西门大院中最有能量、最鲜活的女性,但也是继西门庆之后死得最早、最惨的女性。她像大多数悲剧人物一样,追求的动机与实际的结果完全悖反。
       美学悲剧理论认为,悲剧人物是超越者,而超越在本质上就是对外界现实的突破、破坏,就是打破现实的宁静秩序,掀起波澜挑起矛盾。就外在秩序的破坏而言,这种超越往往是对现存利益的侵犯或对其他现存权威的触动,因此超越行为常被现存秩序视为恶。悲剧超越行为有美丑之分。那种从维护人生基本权利而不满足于现状出发,要求解除环境的压制与束缚,以达到个体自由的超越都是美学悲剧所认可的美。反之,那种以戕害他人的精神,摧残他人的生命,压制他人的正常愿望,扭曲人性等方式来达到自己个人超越目的的行为就是丑。[5]所以我们说潘金莲具有悲剧精神,只不过这种悲剧精神带有强烈的丑的、恶的色彩而已。
       参考书目:
       [1][5]邱紫华.悲剧精神与民族意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兰陵笑笑生.金瓶梅.齐鲁书社,2003年.
       [4]谭邦和.明清小说史.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
       严赛梅,女,湖北教育学院中文系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