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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教法]语文教学中评价小议
作者:薄春霞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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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由此可见,评价已成为是否能够使素质教育获得突破性的进展的关键。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及所在实验区的一些做法,略谈几点拙见。
       一、一般发展目标和语文学科发展目标相结合,体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
       一般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四方面的内容,而学科发展目标重点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应达到的目标。新的语文课程评价要求我们不能仅局限于知识与能力,还要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进行全面评价,即必须对课程中提出的三个维度的目标进行全面评价。
       二、“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评价,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传统的评价方式人本思想太淡,强制、命令、教师一言九鼎,几场考试、几个分数就可以划分等级,周而复始,极大地挫伤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笔者认为,真正的主体性评价应是学生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意识和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过程应是一个民主参与与协商的过程。基于这一点,我们采用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的开放性形式,真正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对于学生的成绩、综合能力的表现,一方面由教师评价,另一方面鼓励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这样不仅培养学生的自我判断能力,发展其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而且让学生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让学生在民主评议中得到启迪与教育。家长评价,其目的是通过让家长参与,做到教师、家长互通,双方更加了解孩子,督促孩子进步。这种开放式的评价,让教师、家长、学生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更能达到客观、公正的要求。
       三、构建学生展示与提高的活动平台,寻求语文评价的新途径。
       语文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丰富多彩而有实效的语文活动中,教师可以确定多种评价目标。比如,笔者在七年级上册《语文》(人教版)四五单元的教学内容完成之后,在所任教的两个班中开展了“现代诗文朗诵会”。首先由学生自己广泛搜集阅读现代诗文,确定自己欣赏的一首,准备参加班级朗读比赛(这一过程中,教师应有相应的指导,如诗文的推荐、诗文的理解等);其次,学习小组内由组长组织,进行组内初评;之后,开展班级范围内的朗诵比赛。在比赛开展中,除参赛选手之外的其他同学都是评委,他们手里都有一张和老师一样的评分表。
       在这样的活动中,学生在给与他人互评中丰富了朗读技巧的掌握,提高了鉴赏能力。于是,朗读之星、最佳评委、最佳小组长、感受最深刻的参与者等称号应运而生。除此之外,林林总总的语文活动也会让学生受益匪浅,使我们的语文评价以更加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学生面前。
       四、关注弱势学生的发展,多标准评价学生。
       “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本次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的确立,是对评价改革的重大突破。《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我们在评价中要给予处于弱势的学生更多的激励。对于智力发育迟缓的学生、学业成绩不良的学生、被孤立和被拒绝的学生、有过错的学生、有严重缺点和缺陷的学生、与教师意见不一致的学生,教师要更多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及困难,通过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鼓励使其树立信心,因此,在实施评价时,确立多标准最为重要,例如对一个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你可以表扬他工整的作业;对一个回答问题思路不清的学生你可以肯定他洪亮的声音……这样的评价和指导,其作用是非同凡响的,自然会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当然,在新课程改革实施的今天,我们的语文课程评价所涉及到的还远远不止以上这些,如学生评价档案袋的利用、语文考试的改革等等。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让我们共同努力,努力探究语文课程评价新途径,让学生走进充满阳光的语文学习之中来!
       薄春霞,河北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