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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争鸣]文学文本翻译中文化误读的类型
作者:范司永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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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位译者或者读者都是带着先有、先在所构成的前理解走进一个新的文本,这种前理解是由一个人的语言习惯、审美心理、民族文化特性、文化身份、价值观等因素构成的,因此译者对原文文本会产生多维度和多层面的“误读”。本文从六个方面探讨文学文本翻译中文化误读的类型。
       一、文体风格误读
       翻译中文体风格的“误读”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中国传奇》(Chinese famous Short Stories)是林语堂根据中国古代著名短篇小说杰作编译而成的一部短篇小说集。林语堂的这部译作面向西洋读者,他从《太平广记》、《京本通俗小说》、《清尊录》、《聊斋志异》和《清平山堂丛书》等古本中选择了十篇有代表性的传奇故事,集冒险、爱情、鬼怪、讽刺、幻想、幽默和童话于一体,通过改编、删节、增译等策略将原文改造,以英文重写,整合成新的文本形式,于1948年在美国出版,并多次重印,被美国读者广泛接受。林语堂的这一译本是他对选材的把握和对原本实行文体风格创造性“误读”并“改头换面”而成的杰作。文体风格的改变使接受者耳目一新,并广泛地接受,因此文体风格的误读促进了本土文化与异质文化间的交流和发展。
       二、文化意象误读
       Nida指出:“世界上的语言和文化如此惊人的相似,各种语言的基本结构的相似性占90%,语言的共性远远多于个性”。[1]各民族语言文化的共性尽管大于个性,但各民族的语言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形象,所以,如何显示民族文化特色,是翻译面临的难题,翻译中文化形象的转换经常导致译者的文化“误读”。王佐良认为:“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人”。[2]因此,译者必须重视文化,对源语文化和目标语文化都要作深入的了解,否则,要想成功地进行翻译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原文尽管很容易,但总含有若干外国人不易了解的东西,这就使深入了解外国文化十分必要,同样,译者还得深入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因此,重视源语文化和目标语文化的态度应该是避免文化形象在翻译中“误读”的关键。一般来说,文化意象大多凝聚着各个民族的智慧和历史文化的结晶,在各个民族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它们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语言里,慢慢形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具有了相对固定的、独特的文化含义,人们只要一提到它们,同一民族文化的读者都能彼此间心领神会。文化意象反映出一个民族的不同特点,它有多种表现形式:某些植物、动物、成语、谚语、典故等等。译者在面临异质文化的这些文化意象时,由于带有本身文化的“踪迹”,对这些文化意象极易产生“误读”,例如,习语的形象特征就体现了民族文化差异。英汉习语涵义和形象完全对等的很少,有些涵义相同,文化形象却迥然有别,在翻译中如果译者简单地相互套用,就极易造成民族文化形象的“误读”,如汉语习语“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若译为:The toad on the ground wants to eat the goose in the sky,英美读者喜爱这种译文,但原文中天鹅的美丽、高雅形象变成了goose (鹅)的蠢笨形象,显然是“误读”了原文的文化形象。再如,十六世纪英国诗人Thomas Nash的咏春诗的第一句:Spring, the sweet spring is the year"s pleasant king. 郭沫若竟译成了“春,甘美之春,一年之中的尧舜”。King被译为“尧舜”便给英诗披上了一层汉文化的外衣,无形中增添了汉民族的文化形象,这实际上是对源语文化形象的“误读”。中国文学文本的外译过程也有类似情况。英国汉学家Giles英译李白诗《金陵酒肆留别》,把“吴姬压酒劝客尝”译为while Phyllis with bumpers would far cheer us up。吴姬是江南一带的女子,是金陵酒店里的女侍者;Phyllis是古希腊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田园诗人或牧歌中常见的牧女或村姑的形象,可是,Giles用这个西方文化的形象对译中国唐朝金陵酒店里的女侍者,就“误读”了原文中的文化形象。
       三、学术术语误读
       学术术语的翻译和统一定名问题不仅关系到学术研究的正常进行,而且还会影响到政治、经济、文艺和文化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广泛使用的关键性概念有不少译文缺乏准确性,甚至是误译和滥译,对现实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消极影响。学术术语的“误读”和“误译”问题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
       政治、历史和哲学术语的“误读”和“误译”,例如,中英文词汇的对应词,各自的文化内涵经常不一致,中文词常有褒、贬含义,英语词的对应词一般为中性词。revision是一个中性词,译为“修正”,是改好、改正错误(褒义),若译为“篡改、改坏”,就是贬义。再如:bourgeoisie,该词本是与封建贵族和大地主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将其译为“资产阶段”后,便与“无产阶级”这一概念相对应,结果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便成了“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剥削者”的代名词。这种误译和“误读”有悖于当时历史语境下的原意。许国璋指出,历史术语、哲学术语仅从字面上翻译是有困难的,必须兼顾其文化内涵才比较完整,因此,bourgeoisie译成“资产阶级”使得国人对这个阶级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作用发生了误解,不利于了解历史的本来面目。
       辜正坤在《外来术语翻译与中国学术问题》一文里对十类术语的翻译进行了重新思考和重译,他指出:“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极负盛名的论文英译本Existentialism Is A Humanism译为《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这是一种误译。”[3]法语的Humanism和英语的Humanism意思相等,但与汉语的“人道主义”迥然有别。英语的Humanitarian指“人道主义者”,而Humanism应译为“人本主义”。辜氏还指出一些著名的英汉词典也错将Humanism译为“人道主义”。查阅一些英汉词典,我们发现“Humani”被译为“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两种概念混淆不清。哲学术语的误译极易引起学术界的混乱,所以,我们应非常慎重地对待学术术语的翻译。
       四、伦理文化误读
       东西方伦理道德观差别很大,就拿中国的伦理道德观来说,中国文化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熏陶,其等级森严,中国人严守君巨、父子、长幼之序;以“孝”为本;注重血缘关系的差别等等,中国译者极易使用带有中国伦理道德观来理解、阐释西方伦理道德方面的文学文本,由此造成“误读”,反之亦然,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例如:周作人当初在译《阿坦巴巴和四十大盗时》,就对某些情节作了改动:原故事中阿坦巴巴死后,他的弟弟凯辛娶了他的寡嫂。周作人觉得这不合礼教,在翻译时就把他删掉了。再比如,英国翻译家嘉奈夫人把俄国的托尔斯泰和陀思安耶夫斯基的小说译成英语,影响很大,为了迎合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伦理标准和情趣,她不惜把原文中有关狂暴、粗鄙、色情的描写改成了委婉和古雅的格调,使英国读者误以为这就是俄国的民族特性,并曲解了原文中的伦理文化。中国文化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熏陶,译者在阅读和翻译有关西方伦理道德方面的文学文本时,极易使用带有中国伦理亲情关系“踪迹”的词语来解构原文结构,使译文产生“误读”,且大多是有意而为之,例如,莎士比亚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里有这样两句:
       He made you a highway to bed;
       But I, a maid, die maiden- widowed.
       译文一:他本要借你(软梯)做捷径,登上我的床,可怜我这处女,活守寡,到死还是处女(方平译)。
       译文二:他要借你做牵引相思的桥梁,可是我却要做一个独守空闺的怨女而死去(朱生豪译)。
       方译较忠实地再现了原文中朱丽叶盼望着夜月降临,挂一条软梯在楼房前,让她的心上人罗密欧在流亡之前,爬进她的闺房和他度过一夕难忘良宵;而朱译却把to my bed译为“相思”,把widow译为“怨女”,原文的女主角渴望与情人共度良宵的内心独自,在译文里却被故意“误读”,是为了中国古代才子佳人式的缠绵的精神之恋,灵与肉的炽热情感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中国文化的礼教伦理——性忌讳和性压抑,译者对原文文本结构的解构完全是以中国文化的伦理纲常进行的,刻下了译者当时自身文化的伦理规范的踪迹。
       五、政治文化误读
       翻译活动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必须受特定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的制约。大多数文学文本具有阶级性和政治性,使译者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原文的客观性,造成政治文化层面的“误读”,这可在中国翻译史中得到证明。
       林纾同助手合作翻译了很多外国文学作品,其中有很多“讹”即“误读”,除了一些技术上的误译外,有一部分“讹”是同他的政治思想和阶级立场是分不开的。如林译《魔侠传》(即《堂吉河德》)中,他利用其译笔发泄他对民主革命的憎恨,把原文“愿上帝降罪于你们这班侠客”译为“似此等侠客,在法宜桥首而诛,不留一人以害社会”,并且加上注释:“吾于党人(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亦然”。[4]再如,晚清时期,面对列强入侵,外族统治,当时的文人志士充分发挥小说的政治教化功能,不少本来政治色彩较淡或甚至毫无政治色彩的外国小说,在译介到中国时,都被加以一种“政治性阅读”从而产生政治文化层面的“误读”。
       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其原名为H.E. Beeches)的名著Uncle Tom"s Cabin,被林纾和魏易合译为《黑奴吁天录》,她的另一部没什么名气的作品《五月花》( The May Flower)被当时一家报纸的译介文章《批茶女士传》所选介,原文作者也被译者由Beeches音译为“批茶”,其名著Uncle Tom"s Cabin也被讹误为《五月花》而张冠李戴,这种不经意的误译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批茶女士超越了废奴主义形象的局限,被晚清新学之士鼓吹为追求自由平等和慈悲救世的女英雄,是“世界主义之代表”,斯托夫人和批茶女士虽同属一人,但斯托夫人仅仅被视为黑奴惨状的叙述者。夏晓虹在论证了翻译文学文化误读的个案后深刻地指出:“因误译而造成的‘误读’,得到的却是正解与正果”。[5]我认为,译者无意的讹译解构,把文学以外的因素——救国救民、追求平等自由和女英雄观——补充入文本,显示了读者的先进的政治倾向性,是在文化“误读”基础上的文化重构。
       六、美学意象误读
       语言,是交际的工具,思想的外化,文化的载体。语言,即“美”的载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美”的载体的语言,可以说,也应该是审美客体。翻译同时涉及两种语言,因此,作为审美主体的译者将同时面临两个审美客体:汉语和英语。译者需要研究两种语言的美。文学中的美学意象在原文文本中有其特定的图式结构和审美意蕴,译者解构原文的形象必须顾及作品的环境、情景、人物、原作者的文化价值观、思想倾向、道德和艺术情操。译者对原文美学意象的解构,内化成自己的意象图式,且在译文里加以重构,使之外化为与美学效果对应的形象,这便是美学意象的正译和正读;但原文的美学形象和译语的形象往往存在着微妙的差异,译者极易无意错解这种意象,产生“误译”和“误读”,有时,译者突显译语文学中的美学意象,不惜故意曲解原文形象,使之在译文里改头换面,进行有意的误译和“误读”,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只有综合把握文学文本翻译中文化“误读”的类型,我们才能对其准确地定位,从而寻求正确的理解途经。
       参考文献:
       [1]奈达.语言 文化与翻译[M].山东外语出版社,1997年版,第75页。
       [2]王左良.翻译:思考与试笔[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第105页。
       [3]辜正坤.外来术语翻译与中国学术问题[J]. 中国翻译,1998年,第6期。
       [4]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增订版)[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46页。
       [5]夏晓虹.斯托夫人与批茶女士[A](王宏志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页。
       范司永,男,湖北襄樊学院外语系教师,研究方向:文学翻译的艺术、英语教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