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激浊扬清]利益失衡便无和谐可言
作者:阮 直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06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在市场经济的年代里要建立和谐社会的首要条件是建立一个利益均衡的社会。利益均衡当然并不是你吃馒头我吃饼的平均主义,但也不能是公仆的年薪20万,而低保者每月的200元都不能按时拿的利益悬殊社会。特别是由于政策不公正而造成的利益不均衡,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
       仅以公务员为例,报刊上曾介绍过发达地区的廉政保证金制度,这是典型的在制造不和谐。都是一样在党旗下宣过誓的人,同一个共和国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处级公务员,经济发达地区的只要在任职期间不贪,不占,不腐败,退休后就可以拿到80~100万元的奖励,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干部,不仅在岗位时收入少,甚至欠薪,就是被树成了模范榜样,也没有实际一点的物质奖励。
       一个地区的贫富有时真的与公务员的业绩无关,就像曾在西藏阿里地区当书记的孔繁森,那么鞠躬尽瘁,一心为民,但是,他也不能把阿里变成苏州工业园,那么把阿里地区的专员调到苏州工业园当主任,苏州工业园的经济增长率也不会下降两个百分点。更何况同在一个城市,仅仅是岗位不同,你是公务员不腐败就有重奖,我是园艺员不死苗为何没重奖?
       公务员有廉政保证金,那么人民教师该不该有?一个教师一生教一千个孩子,仅出过两个流氓,该奖励多少?那可比不贪污,不腐败难多了吧;一个医生一生从医的误诊率为千分之零点五,退休时该奖励多少;一个妇产科医生一生接生过1000个孩子,成活率为百分之百,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吧,退休时该奖励多少?利益拉得如此悬殊,这不是人为地在制造不和谐吗。
       哪行哪业都是人民的事业,我们从来都主张工作没有贵贱之分,都是为人民服务,怎么到了“分钱”的时候,各地都在纷纷出台“廉政保证金”,而不出台“红烛灿烂金”、“白衣天使金”、“城市美容金”?
       有权力制定政策的人,先为自己制定一个“优先”享受“待遇”,“优先”得到“实惠”的政策,这还叫公平吗?这种不公正的行为是执政者自己带头干的,这个社会还有和谐吗?
       一个人有机会从政,本身就有一种巨大的荣誉在其中,无论在东方西方,无论价值观如何不同,从政都是地位显赫,令人向往的事,即便是经济状况再差的地区,也绝不会缺少从政的人。所以在西方社会,从来就不让从政的人在经济上有大富大贵的可能,从政还要接受各种各样的监督,从政的人没有特权,甚至连普通公民一样的隐私和自由都没有,这样才能使从政的人更好地为人们服务,从而也平衡了没有机会去从政人的心态。
       可是我们如今实行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首先在经济利益上就让公务员占了大头儿,而且是级别越高,利益越大。这完全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不仅是对弱势群体利益的蔑视,也是对党中央主张建立和谐社会的叫板。一个在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的机制,怎么能让官与民保持和谐的关系呢?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民为本的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和谐社会是一个给弱势群体争利益、赋权益的社会。而不是一再为官员增加车补,提取这个金,那个待遇的社会。干群之间,强势弱势之间的经济利益一旦严重失衡,这个社会便无和谐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