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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研究]胡适对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
作者:王晓兵

《文学教育》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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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话文学史·引子》中,胡适说,他所以写这样一部文学史,“老实说罢,我要大家知道白话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中国文学史若去掉了白话文学的进化史,就不成中国文学史了”[1]。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胡适是要写一部他心目中的文学史。这也正是我要讨论的问题之一:在看到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文学史还可以如此“另类”,也从没想到过白话还有文学史。因为在我印象中除了有限的几十年的现当代文学以外,长长的文学史全是充满之乎者也的文言文再加诗词曲。实际上,胡适对现代文学产生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他用以指导作史的文学观念上的开拓和创新。
       中国文学史借助现代学制,通过在课堂里的教授,已逐渐成为一种大众共识和集体记忆。似乎鲍照就专写《拟行路难》之类的“清新自然”之作,白居易也只有《卖炭翁》那样的讽喻诗,而曹操“慷慨悲凉”的乐府诗一定是向来都倍受人们青睐,韩、柳的古文运动也确实轰轰烈烈成为唐代文学的主流。一旦文学史的知识变作人们思考的前提预设,它就获得了无穷的权力。今天,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只依赖于文学史(确切说是文学通史)、作品选(以现代注本为多)而不是旧注作家全集,去了解文学的面貌,减少了聆听多样声音的机会,就意味着更加剧了一种文学史的权力。
       胡适以“历史的眼光,科学的考证”,选择唐代为基点,不再参照物理上的时间流程,而是按照历史的因果关系来进行叙事。通过有意识的抉择,在叙述中强调六朝民歌、佛教翻译文学和王梵志白话诗等作品,节缩辞赋、骈文和律诗等体裁,依循着写实主义的文学阅读,凸现了一条白话文学取代古典文言文学的线索,奏响了白话文学的主题。通过文学的手法,胡适不但成功地讲述了一个文学史的故事,而且创造了一种文学史著述的模式。
       近年来,针对文学史书写中诸多问题,“重写文学史”的呼声不断,也提出过不少想法。且不管如何去实践,(因为对文学史的思考并不等同于实际的文学史写作。)至少我们已开始对现有文学史写法的反思了。而当我们讨论文学史应是什么样,该如何写时,其实就已经默认了文学史是有多个样子,不止一种写法的。从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到蒋祖怡的《中国人民文学史》,再到北大中文系l955级集体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l958年版),一直到新近推出的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复旦版《中国文学史》,其中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以其“历史的眼光,科学的考证”,领衔推动了文学史的主潮,他创造的文学史的写作模式影响最大。如果不把“重写文学史”完全当成话语霸权的争夺,那《白话文学史》至少对文学史书写中各种观点、各种力量之间制衡关系的重建,动态平衡的追求,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对现代的文学观念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胡适强调“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2],从根本上否定传统文学观所持的永恒的文学观念。
       特别是他把汉朝以后,一直到现在的中国文学的发展,分成并行不悖的两条线这一观点。在那上一级的一条线里的作家,则主要是御用诗人、散文家;太学里的祭酒、教授和翰林学士、编修等人。他们的作品则是一些仿古的文学,那半僵半死的古文文学。但是在同一时期——那从头到尾的整个两千年之中——还有另一条线,另一基层和它平行发展的,那个一直不断向前发展的活的民间诗歌、故事、历史故事诗、一般故事诗、巷尾街头那些职业讲古说书人所讲的评话等等不一而足。这一堆数不尽的无名艺人、作家、主妇、乡土歌唱家;那无数的男女,在千百年无穷无尽的岁月里,却发展出一种以催眠曲、民谣、民歌、民间故事、讽喻诗、讽喻故事、情诗、情歌、英雄文学、儿女文学等等方式出现的活文学。这许多早期的民间文学,再加上后来的短篇小说、历史评话,和更晚出现的更成熟的长篇章回小说等等[3],就是胡适所说的平民文学。
       在中国,平民是相对于官方的一种表述,后来发展为相对于庙堂或上层而言的约定俗成的概念。上层文化一向被作为正统文化宣传,享有正宗文学的殊荣。而平民文学则被看作藏污纳垢,被排斥在大雅之堂外,备受冷落。胡适却把平民文学推到文学史的正宗地位,强调文学源自平民,——《诗经》、《楚辞》源自平民,汉魏六朝的乐府歌辞、五言诗、七言诗等也都来源平民。胡适说:“人的感情在各种压迫之下,就不免表现出各种劳苦与哀怨的感情,像匹夫匹妇、旷男怨女的种种抑郁之情,表现出来,或为诗歌,或为散文,由此起点,就引起后来的种种传说故事,如《三百篇》大都是民间匹夫匹妇,旷男怨女的哀怨之声,也就是民间半宗教半记事的哀怨之歌。后来五言七言诗,以至公家的乐府,它们的来源也都是由此而起的。如今之舞女,所唱的歌,或为文入所作给她们唱的,又如诗词、小说、戏曲,皆民间故事之重演,像《诗经》、《楚辞》、五言诗、七言诗,这都是由民间文学而来”[4]。不同时代的平民的不同生活,催生文学的新形式,孕育新文学。中国文学史上不同朝代的新文学,就是由这些不同的平民百姓创造,推动着中国文学史的不断演变。胡适说:“我以为文学在今日不当为少数文人之私产,而当以能普及最大多数之国人为一大能事”[5],不应由少数贵族或文人士大夫垄断,而应属于平民。这对后来中国文学的创作发展产生了极深刻的影响。成为中国文学的一种主流观念。
       胡适对中国文学的影响还远不止这些。说来也奇怪,胡适对于文言文与白话文的历史性思考,竟是从“如何教授文言文”这个教学法问题开始的。早在美国留学期问,他曾与赵元任在中国学生会成立的“文学科学研究部”的分股讨论会上,分别写过两篇供讨论的论文。赵元任写的是《吾国文字能否用字母制,及其进行方法》;胡适写的是《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胡适在这篇早期论述文言文教授的文章中,指出了历来文言文教授在教法上的四大弊端:一是“以为徒事朗诵,可得字义”,忽视了译释字义的重要;二是教者不懂文字学,不知推究字源;三是忽视文法探讨;四是不讲究句读、标点,致使文法不易解,字义不易定。胡适认为,文言文乃是“半死之文字”,教法上应当与教外国文字略相似,“须用翻译之法”;文言文“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所以应当重视字源学的教学,以比较今字与古字的差异;文言文有自己的文法,教文言文应当重视文法分析;文言文向来不用标点符号,所以文句难断、文意难明,教文言文应当重视句读和标点。正是胡适在文言文教法上的思考引导他一步步走上了倡导白话文的道路,1917年的新文化运动,白话文运动被推到极至。1920年9月,教育部令国民学校一二年级的国文,从本年秋季起,一律改用国语。至此,白话文取得了官方认可的合法地位。从此以后文言文甚至所有的古代文学都开始“白话”化,记得我读小学时连李白的《秋浦歌》老师都要把每一句都翻译成大白话,现在看来真是没必要。但今天这种风气非但没减弱,反而更加剧烈,致使高中毕业的学生看不懂繁体字,更不要说看繁体竖排的古代文集。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曾尖锐指出:“大多数学生以及读者大众都受到简体字的局限,或者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白话注解和翻译,这给了学术界一种权力来塑造中国的过去,也控制了大众与这个过去的接触。在教室里,还有对于那些没有上过中文系,但是对古典文学感兴趣的读者,这个过去是被‘五四’一代的欣赏口味这一中介所极大地调剂的(宇文所安:《过去的终结:民国初年对文学史的重写》)。”这种现代的恐怖是不难想见的。可是当我们回首再重温这段历史时,却不难发现正是那些在白话文运动中的挥拳呐喊的领军人物们,其实恰恰是文言文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对文言应用的熟稔程度以及对传统文化的熟识程度,都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他们要从传统文化中找出点瑕疵显然不是件难事,同时他们身上的文言文功底也并未因为自己否定文言文的行为而消失贻尽,这反而使他们应用起白话文来更易如反掌。可是在白话文运动中,文言文的受益者们对文言文的种种好处非但只字不提,反而贬之为“桐城妖孽,文选谬种”,文言文就像瘟疫一般,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直到今天我自己做了基础教育的语文教师,仍然在用胡适的教法教授文言文,只不过做得更彻底了,肢解文章的技艺更精进了。说是现在的社会飞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似乎离“五四时期”已经很遥远了,而且又经历了新中国的建立,我们似乎都是新新人类了,可有些东西却一点都没变,比如“胡氏文言教授法”。现在铺天盖地的古代经典(不只是文学)的白话译文书籍如洪水猛兽般袭来,但年青人对古代文化和文学的了解却越来越少,这恐怕是胡先生绝没想到的,九泉之下若有灵知,他会作何感想昵?
       另外,胡适文学观点的另一重要内容是:要求文学承担社会和政治责任。不管胡适所写的小说也好,戏剧也好,散文、游记也好,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和政治责任。比如,他的独幕剧《终生大事》并不仅仅是为了娱乐,而是揭露专制社会对女权的压迫而作;如他的诗歌中大量出现这样的意象:贫穷、工人、黄包车夫、小商贩等,而如家庭的解体和妇女的解放,新型教育和东西方文明的冲突等问题也在胡适文学作品的创作范畴之内。他认为:文学应当承担起某种社会作用,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它都不应该是一种描写个人隐私趣味的私人艺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处于动荡不安的境地,内忧外患,每一类人都在寻找着关于中华民族命运的道路,因此作为文学家也需要负起这一份责任。同时,胡适所反对的古文学中就是因为言之无物,没有任何的社会内容。与这一思想相适应的是胡适在提倡白话文运动时将文学创作所应承担的责任作为评判文学作品高低的条件之一。因此,胡适在评价古代文学时也是依这一标准衡量,如他对杜甫的评价就比对李白的高,所以他的关门弟子唐德纲先生以此认为胡适的文学欣赏水平是有问题的。正是胡适对文学作品这样的提倡和要求产生了诸多负面的影响。正如德里格指出的:“倘若只关心社会问题,就会使文学在要与整体信奉的社会意识保持一致的要求面前失去抵抗力。更重要的是,除了一些有生气的方面外,使中国当代文学具有一种平面的、人物性格贫弱特征的,正是这种要求艺术为社会和政治服务的倾向。”确实,在胡适等人提倡的文学为社会和政治服务的要求之下,中国的近现代文学表现出了单一化的模式,文学只有一种使命:社会性。而在这种要求之下,文学渐渐的失去了它的本性;文学的审美性和艺术性。其实文学应该有更加广阔的书写空间,任何的存在和不存在都可以成为文学的素材和书写对象。即使文学创作者是自觉的为政治和社会服务,而这时候这个有关政治的含义也应该是宽广的,至少他应该在自己不受任何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抒写自己的政治情怀和政治理念。但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以强力要求写作者为政治服务而写作,这正如我们反对任何形式干涉学术的自由一样,同样坚决的反对干涉写作的自由。写作者自己要写什么,不写什么,该怎样写,都应该由写作者自己决定,而不应该由外力来决定。也就说我所反对的并不是文学为政治服务本身,而是反对文学被政治的强力所强奸,反对政治权力直接规定文学写作者应该写什么,反对政治权力者要求写作者只能写他们所要求的政治,直接为政治这样一个权力体服务,这就是我们所称的附庸文人、御用文人。这时候的写作者已经不再是作家的身份,而是官员的身份,他所写的内容也不再是文学作品,而是政治报告。虽然我不同意文学只为政治和社会而写,但任何作品都不能缺乏政治情怀。我这里所称的政治情怀是一个比较宽广的范畴,包括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人性问题、人道主义、饥饿、贫穷、文明的冲突等等。但现在我们的文学写作却很难做到这一点。
       总之,胡适写作《白话文学史》是想通过提倡白话文学,使白话成为启蒙大众的工具,他的目的实现了。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文学和文学史的新观念新思维,但另一方面,《白话文学史》毕竟是为了当时政治改革、思想启蒙的需要而写的,所以我们不能完全把它作为文学作品来衡量。
       注释:
       [1]引自《白话文学史·引子》第2页,胡适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
       [2]引自胡适的《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新青年1918年10月15日,收入《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662页胡适著(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8月第一版。
       [3]引自《胡适口述自传》第424页,《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引自胡适《中国文学过去与来路》《胡适文集》第十二卷,第28-2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胡适日记全编》第二卷,第42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底版。
       参考书目:
       1、《胡适思想与中国文化》胡明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版。
       2、《胡适经典文存》洪治纲主编,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
       3、《胡适代表作》张菊香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1月第一版。
       王晓兵,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