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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贝者]中学诗词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作者:王怀艳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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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语文审美教育借助于各种审美媒介进行审美教育,培养学生审美素质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阵地,但长期以来,对于语文美育,中学语文教师并未给予足够重视,语文教学中便出现了单纯重视语文知识教学这种“一条腿走路”的教学倾向。其实,语文知识教育与审美教育是有机统一的。只有重视审美教育,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以下,笔者就中学语文诗词教学的现状及问题原因作以归类分析。
       其一,只注重对字、词、句的解释疏通和有关诗词知识的讲授,几近于古汉语课。其不足在于,忽视了诗词自身特点,千篇一律地加以刀裁斧砍,稍加解释则万事大吉。这是对诗词的误解,或者说无知。欲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其教学效果自不待言。
       其二,以庖丁解牛式的方法教授诗词,教师对每一句诗词都做深入细致的分析,面面俱到,唯恐有漏。这种教法忽视了诗词形象思维的特点以及艺术上的整体美感,使一首文质兼美的诗词变得支离破碎,大大影响了学生的审美感受,无益于审美能力的培养。
       其三,教师认为诗词是音乐的文学,诗词的音韵美,要通过吟诵去体会;诗词的节奏感,要通过朗读去把握;诗词的意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于是,其教学方法是读,一读再读,直至成诵,就算完成了诗词教学。
       由此可见,诗词教学方法的改进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诗词教学应从诗词自身所含的美的规律入手,从审美角度施教,深入挖掘诗词中的审美因素,创设美的教学情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的途径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审美对象自身特点而定。也就是说,教学的情境设置要和教学内容的文体、情理、语言及风格形成高度的和谐。因此,诗词教学也应该从诗词自身的美学特点出发进行整体把握和全方位改进。
       阅读,诗词教学的第一站。接受美学认为,作品能否实现其价值,一定要靠读者的阅读才能衡量,白纸黑字只能在读者的接受中才能转化为形象的画面和勃勃的生命。这个过程中,读者实质上直接参加了作品文学价值的创造。当然,这种阅读决不是表面上的浮光掠影、一目十行,读者应积极地表现出主观能动性———如运用知识,调动经验,发挥想象感情投入,深沉体验等。教师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使他们掌握朗读的技巧,懂得重音、停顿、速度、语调的要领,掌握有关诗词音律的一般知识,力求在吟诵中做到:目视其文,口发其声,心同其情,意醉其音。
       缘情导入,精心创设审美情境。诗词自身具有强烈的抒情性,而“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中学生的情感特点具有直觉性和不稳定性,其思维方式多偏向于形象思维,且受情绪影响较大。因此,在诗词教学中首先应将学生的感情引入诗词,使诗词中的“此情此景”变为“我情我景”,实现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在情感上的交流融合,升华共鸣。“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教师应依据“文章情”创设教学情境,展现多层次多形态的情感场,以“教师情”唤起“学生情”,或移情体验,或触发共鸣,或联类而及,从而共同深入“文章情”。唯其如此,情知方能并进。
       把握关键语句,启发审美想象,挖掘诗词的意境美。意境是文学作品中描绘的生活图景、艺术形象和表现的思想感情交融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意境。它是诗词的作者所把握的审美价值,也是艺术鉴赏过程中的审美尺度。因此,教学中应重视对意境的挖掘。
       发掘诗词内在美点,贯彻“文道统一”的教学原则。成功的诗词教学不仅仅停留在对诗词中描写的景物美,形象美等客观美的表层品赏上,而应结合作者个性与写作时特定的心境,引导学生发掘诗词内在美点,在领略客观美的同时,深悟到这“美”所隐含的高尚情趣,以此净化学生的思想灵魂,贯彻“文道统一”的教学原则。
       语文教育中的审美教育,既应注重引导学生赏美、认识美,又应注重启迪学生创造美,使学生在审美实践中有美的创造,美的发现,这是语文审美教育的基本要求。
        王怀艳,教师,现居湖北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