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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者]《致杜鹃》的和谐之美
作者:彭江浩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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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是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湖畔派”领袖,早年受启蒙主义思想的影响,同情法国大革命,但革命后混乱的局势、血腥的现实使华兹华斯深感失望,他渐渐远离现实斗争,寄情山水,写了许多讴歌自然的传世名篇,雪莱称之为“自然的歌手”。
       《致杜鹃》是华兹华斯田园诗中最为人传诵、影响最广的篇章之一,该诗写于1802年3月,当时诗人隐居在苏格兰北部格拉斯米尔湖区,一个温煦的早晨,他仰卧在“鸽庐”樱桃园的芳草地上,追忆起童年时代听到杜鹃婉转飘忽的啼啭四处追寻的情景,虽然时值早春,而“杜鹃暮春至”,当时他并未听到杜鹃声声,但“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促发了华兹华斯的灵感,他对以前铭记的自然印象加以深思和重新审视,创作了这首诗。
       杜鹃鸟是一种形似灰鸽的常见益鸟,暮春初夏时节常昼夜不停地鸣叫,发出“布谷”“布谷”之音,所以也被称为布谷,农家据其叫声知道到了兴农事的时节了,杜甫诗云“布谷声声催春种”,陆游也说“布谷布谷解劝耕”,是勤劳与希望之鸟,也是平民之鸟。诗歌题材的选取正如《抒情歌谣集序》中所提倡的,“选择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
       诗人们写鸟多着重写鸟鸣,如《致云雀》、《夜莺颂》、《鸟鸣涧》等等,华兹华斯的《致杜鹃》将这种写法发展到了极致:通篇着力描写鸟飘忽的鸣叫声及带给自己的心灵震撼和美好的想象,鸟始终没有出现,诗歌从头到尾不着一笔对杜鹃鸟形态的描绘,但那一份空灵与惊喜却跃然纸上:
       O blithe new-comer! I have heard,
       I hear thee and rejoice,
       O Cuckoo! shall I call thee Bird,
       Or but a wandering Voice?
       诗人首先以感叹起头,运用呼告和拟人的手法写出自己刚听到布谷鸟鸣的欣喜心情,“blithe new-comer”为全诗奠定了欢乐的基调,“hear”一词的重复突显了听觉效果,诗人进一步描摹了杜鹃那独特美妙的啼声,它飘忽不定,好像是无处不在,又无处可觅,以致诗人对如何看待杜鹃产生了怀疑:“O Cuckoo! shall I call thee Bird,/Or but a wandering Voice?”这是对所状之物的一种间接的隐喻式描写,忽略了鸟雀的实体存在,但又透露出其飞禽特性,人们仿佛看到一只杜鹃在空中上下自由飞翔的情景,杜鹃被抽象为无形的飘忽的声音。
       在第二、三节里,诗人点出了当时情景:作者躺在山谷之中阳光灿烂的草地,仔细聆听那啾啾鸣吟,捕捉杜鹃行迹。诗歌紧承上节的“wandering”一词,描写杜鹃的乐音捉摸不定,缥缈悠扬,在山谷间忽远忽近回旋缭绕,引起复沓的回响。“Though babbling only to the Vale,/Of sunshine and of flowers”,繁花与阳光使无形的声音仿佛也染上春天斑斓的色彩与光泽,更显超凡脱俗。这歌声引起诗人对童年往事的追忆。
       第四节诗里,作者不紧接着写回忆,而是礼赞杜鹃和春天一样给人以喜悦和希望,振奋人心,点出杜鹃鸟是“darling of the Spring”,诗人进一步将有形之杜鹃化为神奇之物和美妙的精魂,视觉、听觉、感受糅合在一起,具有一种朦胧美。第一行诗诗句“Thrice welcome”与第一节第一行诗句“New-comer”,第三行诗“No bird, but an invisible thing”与第一节第三行诗“O Cuckoo! shall I call thee Bird”形成紧凑的呼应,自问自答,正好配合前两节里布谷回旋缭绕的叫声,似断犹连。整首诗到此形成的一个相对完满的小单元。
       接下来,诗人从现在的时间切回过去的时间,写学童时代诗人对杜鹃的痴迷,鸟儿歌声缥缈,只闻其声不见其形,它那扑朔迷离的乐音使诗人“look a thousand ways/In bush,and tree,and sky”,甚至“Through woods and on the green”,千百次追寻却又杳无行迹。接着,思绪迁回现在,点明杜鹃鸣啼的象征意义“And thou wert still a hope,a love/Still longed for,never seen”.把杜鹃这个无影无形的精魂“mystery”升华、抽象为感情的象征“A hope,a love”,使杜鹃与自然与哲思融为一体,攀升到最高境界。恍惚中诗人似乎回到了金色童年,感受到了未泯的童心和与自然曾经的契合。“I do beget/That golden time again”,对无羁无束的童年生活的追忆以及对未来的幻想,使他怡然自乐。这两诗节是本诗的重心所在。
       诗歌结尾意境宏阔,充满了诗情画意。开头是和起始诗句类似的呼告:“O blessèd Bird”,“blessèd ”与“blithe”在意义上紧紧相扣,形成首尾呼应,同时使诗歌一直充满了欢快的情韵。诗人写鸟带给大地的变化:“Again appears to be/An unsubstantial,aery place”,Again一词实则潜藏着一种比较,暗指没有布谷叫声的大地就失去了空灵和神奇,不再是“unsubstantial, faery place”,由于杜鹃的美妙歌声,才使充满烦忧、苦闷的俗世凡尘变成仙灵境界,而这优美恬静的湖光山色也才是杜鹃这样的精灵憩息的所在。自然界万物之间就是如此和谐。
       华兹华斯热爱自然,政治上受挫后更是以讴歌田园山水、星月花鸟来排解自己理想失落后的苦闷。《致杜鹃》的重要主题就是,强调自我与自然的交流,表达出对冷酷的理性社会的贬斥。诗人认为大自然是一个有生命的精神存在,“长有一颗母亲的心”,它抚慰人的痛苦,陶冶情怀,给人以希望和生存力量,使人超越凡俗与混浊,杜鹃如梦似幻的自然之音就是大自然向人类透露的神秘启示,它净化了人的感情,使诗人得到了平静与超脱。同时它也象征着诗人憧憬而不可得的理想,说明有了追寻的过程才有了生命的欢乐。
       诗歌也表达了对金色的童年和纯真的童心的缅怀,写了儿童作为“灵魂前存在”(the preexistence of the soul)具有纯真灵慧的天性和敏锐的感受力,能直觉地感悟到自然的奥秘,而文明社会的成年人却久已与自然相隔,呼唤人与自然深层的交流与体察。
       《致杜鹃》意境独特,风格含蓄,想象丰富,它分为八个诗节,共三十二行,语言清丽素净,重音圆润,采用民间歌谣体形式,主要由抑扬格四音步和三音步诗行交错的组成,采用abab、cdcd的隔行双押韵的尾韵格式,诗节之间频繁换韵,有很强的顿挫感,第八节还使用了诸如“blessed”和“Bird”、“ Again”和“appears”的头韵方式,这都使诗歌节奏舒缓而起伏有致,韵调和谐统一,读来悠扬悦耳又深情款款,创作者的情思得到极富感染力的传达,诗的音、形、义相得益彰,又与自然一起融入一片和谐的静谧之中。
       彭江浩,女,湖北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