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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劳伦斯的意象诗《绿》赏析
作者:周 昕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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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D.H.劳伦斯,人们不会忘记他的长篇《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以及那曾备受争议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等小说。诚然,劳伦斯的地位是由他的长篇小说以及他大胆、直率的“性与美”的哲学宣言奠定的。其实,在劳伦斯短短的44年的人生中,创作了丰富的文学作品,而且尝试了几乎所有的文学体裁形式。小说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非议,而诗歌则是他一生中的欢乐与痛苦以及思想感受的重要记录。自1909年发表第一批诗歌以后,劳伦斯一共出版了12部诗集。在他的诗歌中,运用了大量的意象,还创作了典型的意象诗,《绿》就是其中的一首代表。
       《绿》这首短诗一共只有短短六行。读到第一行时,读者对诗人所说的“天空一色苹果绿”顿感意外,不禁会对天空之所以是绿色发出疑问。天空原本是蓝的,为何说是“一色苹果绿”,还将天空比作阳光下的绿色的酒?绿色无论是在汉语还是在英语文化中都是生命的颜色。当我们看到绿色,往往会与“出生”、“少女”等生命象征联系在一起。难道天空也是有生命的?读到第二节时,读者才恍然大悟。原来,劳伦斯的眼中还有一位少女。他将少女的眼睛描写成绿色,将眼波比作花蕾,把眼睛与天空对比。从“一色”中读者可以想象到天空是万里无云一片晴;眼睛纯洁明亮,散发出生命的活力。一叶知秋,天空与眼睛,一大一小,道出了世间绿的意义,也使我们的眼界豁然开朗:生命既渺小又博大,它存在于茫茫自然中,也存在于微小的个体中。生命是无邪的,是纯净的。诗人将晶莹的眼波比作花蕾,与第一节第二、三行中将月亮比作绿色美酒中金色的花瓣相对应。这进一步描写出了少女清澈的眼睛。中国有句诗曰“葡萄美酒夜光杯”,读者可以想象美酒在阳光下如何地发光,晶莹的美酒如何令人陶醉。酒发出的光不是阳光般令人眩晕的,而是月光般的柔和、花瓣般的绮丽,与人是亲近的。用月光和花瓣来对应少女的眼睛,不仅写出了发光部位的形状,也点出了少女那温柔可爱的眼神。
       这首诗中,劳伦斯用凝练的语言,将一瞬间感受到的阳光下绿色的天空、金黄的明月等清新的视觉意象以及少女的眼眸叠加起来,使人仿佛看见一幅色彩明丽的图画,使读者产生视觉上的冲击和美的享受。这种意象的叠加与崔护所表达的“人面”与“桃花”“相映红”和庞德在《地铁车站》中将人的面庞和树枝上的花瓣叠加在一起有异曲同工之妙。意象派诗歌所要求的清晰、精确、浓缩、具体的特点在劳伦斯的《绿》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意象主义的三原则——1、对于所写之“物”,用直接处理的方法,直接表现事物,使主观、客观统一起来,把表现和再现结合起来;2、以意象创新为目标,不使用任何对表达无用的词语;3、韵律上抛弃传统格律,但强调富有音乐性的词句的先后关联。在《绿》中也得以完美地实践。
       庞德说:“意象是一刹那时间里呈现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朱立元先生对庞德所说的意象也给出了很明确的解释:“意象是包含着内外两个层面,内层是‘意’,是诗人主体理性与情感的复合或‘情结’,外层则是‘象’,是一种形象的‘呈现’,两者缺一不可。”反观劳伦斯的《绿》,其创作与意象派所推崇的原则不谋而合。刘勰曾说过:“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读者只有达到了“披文以入情”的境地,才能对诗中叠加的意象而产生的异态有所感悟,并引起共鸣。劳伦斯在《绿》中所运用的意象都为我们所熟悉,但读者只有经过积极的意象再创造,把那些片段的意象集中起来,才能对诗中所表达的主观思想感情有全面而深切的感受。也只有这样,读者才能明白为什么天空是绿色的。
       周昕,男,湖北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