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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争鸣]当前文学中的两种消费主义症候
作者:粟世来 田 泥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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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当代的大量现象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影响范围极为广阔的富有时代特征的概念——“消费”,它确乎是当代社会中一个极具本质性和概括力的大概念。如果容许我们选择一个词来命名我们所身处其中的社会,那么,将其称之为“消费社会”无疑是最为恰当不过的了。在法国社会学家鲍德里亚《消费社会》一书的前言中,梅耶以一种不无“危言耸听”色彩的叙述描述了当今社会所遭遇的“千年未有之新变”:“作为新的部落神话,消费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风尚,它正摧毁人类的基础,即自古希腊以来欧洲思想在神话之源与逻各斯世界之间所维系的平衡。”消费社会的兴起最重要的表征就是商品化和消费主义的风行。目前,这股潮流正在大肆不断朝着文化、文学领域蔓延、涌动和深入。于是,我们不难看到“无意识以及美学领域完全渗透着资本和资本的逻辑。商品化的形式在文化、艺术、无意识等领域无处不在”。在文学领域,在被消费的缪斯身上,我们看到了由消费主义侵蚀而带来的各种病症。
       一、欲望书写的盛行
       欲望书写的盛行是当今消费社会消费主义盛行的必然结果。虽然当今中国还不是消费社会,但我们的社会中已经拥有了消费社会的一些特征。在这一社会中,消费对象成为一个整体性的意义象征体系。正是由于消费对象所具有的象征意义,使人们对消费对象的使用价值的需求转换成了“为欲望而欲望”的需求,从而,过去意义上为满足需求(needs)的消费被转换成为满足欲望(wants)的消费,亦即对欲望本身的消费。在消费主义这股“热潮”侵淫和炙烤下,文学这个小娘们所表现出的第一个最重要病症是——“我好热”,这种呻吟是暧昧的,它最直接的生理表征就是身体的欲望与快感需求不断升温。于是文学开始“轻解罗衫”,敞开躯体,开始了它的裸露历程。文学中部分写作经历着从形而上走向形而下、从上半身滑向下半身的运动,于是在2000年《下半身》杂志应运而生。一些青年女写手的写作,被媒体炒作成“美女写作”、“下半身写作”,继而为“身体写作”,近来又出现了所谓的“美男写作”和“胸口写作”。为此,春风文艺出版社开风气之先还策划了“阅读身体系列”丛书,“身体”一时成了一个时尚话题。朱大可先生认为:“身体写作”可能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在它里面至少有四种逻辑:狂欢的逻辑(对原来的清教徒式的禁欲主义的反弹)、市场的逻辑(作为市场营销的策略把一些非“身体写作”或是弱“身体写作”也炒做成是“身体写作”)、反叛的逻辑(通过身体来表达个人自由对抗强大的国家主义道德禁忌)和女权的逻辑。从其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到了欲望书写与消费主义的内在关联。
       在金钱拜物教与欲望中心主义的氛围下,我们的文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却了它本真的诗性,非但文学的神性在消失殆尽,而且连正常的“人性”也离我们的心灵远去了,剩下的除了欲望还是欲望——形形色色的、千变万化的、换头改面的,真可谓五花八门,异彩纷呈。从《废都》、《我爱美元》、《上海宝贝》、《拯救乳房》、《乌鸦》、《有了快感你就喊》、《我爱XX》等欲望文本及或命名我们就不难感受到消费社会欲望书写的肆虐。从这些欲望书写,我们不难发现,在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和商业霸权主义的统治下,女性的身体被消费、争夺、塑造和支配几乎成了女性的宿命。字里行间充满的是自我、放纵、自恋、颠倒与虚无,绵密细致的情节中透出的是冲动的情欲和绝望、迷茫的气息。欲望书写消解了启蒙主义的宏大叙事,并最终堕落为一种宏大的“欲望的神话”。而这正是消费主义时代的文化症候之一。
       二、文学功能趣味的休闲化、娱乐化倾向
       文学本就含有着使人忘却劳累,放松身心,得到愉悦和休息的娱乐功能。但在当下消费文化环境中,文学的这种功能得到了格外的彰显和强化。文学作为一种“大众消费市场的商品”在功能和审美取向上向休闲、娱乐的大众消费转变和偏倚已是不争的事实。当然这也是审美意识发展的自然规律。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在这样一个转型期的消费社会现实中,文学越来越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和作用,文学的商品属性变得日益强化与突出。当今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詹姆逊曾断言:美感的生产已经完全被吸纳在商品生产的总体过程之中。在社会整体的生产关系中,美的生产也就愈来愈受到经济结构的种种规范而必须改变其基本的社会文化角色与功能。这种文化逻辑我们同样也可以在当今中国的文化生产中找到明显的痕迹。在当今中国,当代文学艺术不仅作为精神生产,同时也作为物质生产、商品生产而存在。出版者、作者、读者、艺术形式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作家作为艺术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出版社的雇佣人员,而读者作为消费群体与艺术家直接构成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的生产关系。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的关系既改变了以往的艺术形式,也改变了作家与读者的关系。从作家来看,作家为图书出版社的商业化操作与策划而写作,与图书出版社签约成为签约作家,成为确定的雇佣关系已是不争的事实。图书出版者作为经济与商业的实体直接掌握和控制着市场,成为调节市场、作家、读者之间的生产与消费需求的最有力的经济杠杆。
       于是乎,在当下消费社会环境中,长期以来处于主流文化中心的理想的、凝重的高雅文化似乎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而轻松的娱乐的休闲的通俗文化则风风火火地成为畅销和时髦。在欣赏趣味上,许多人文学接受的目光已从当年所迷恋的那种具有微言大义的高雅文学转向了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名流自传和明星写真等通俗读物。他们已经不再通过文学来证明自己的追求和价值,甚至仅仅是为了追求感官享受和生活调味。在欣赏方式上,人们更多的也已从思考意义转向感受快乐。过去人们阅读一部文学作品,总喜欢思考其现实意义审美价值,现在大多数人则往往只是为了感受开心和快乐,满足于轻松和愉悦。甚至为了使阅读更轻松更快乐一些,许多人还常常选择能逗人开心的作品,如幽默小品、漫画故事、名人传奇等,看完就罢,不求回味和铭记。在欣赏目的上,过去人们认为,文学接受是一种高雅的审美活动,可以启迪思维陶冶情操充实人生完善自我。现在许多人“消费”文学只是将其当作一种生活休闲,或者为了消解疲劳平衡心态,或者为了排遣寂寞补偿失落,或者为了打发时光调剂视阈,总之是为了享乐人生。甚至为了享乐人生,许多人不惜代价去猎奇搜怪,去追逐新鲜刺激,于是严肃文艺无人问津,门可罗雀,快餐文化门庭若市,一片火爆。“过把瘾就死”,或许就是当前消费文化环境中某些人某种审美心态的真实写照。
       在当今社会,物质与技术既提供了享乐的基础又催生了享乐的欲望与追求。人们被物“质”、“消费”所控制的人追求物质的享乐与感官的刺激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人们阅读文学作品的目的更多的是消遣、放松,亦或是寻求感官的刺激,而不再抱着追求崇高、理想的目的去阅读文学作品。对于大众来说,文学的存在意义不过犹如一道文化快餐,成为满足同一种消费需求的另一种形式而已,阅读直接成为一种消费。它的淡化政治、淡化教育、淡化道德评价、淡化审美的内容表达,它的消遣性、娱乐性、消费性满足的正是读者大众的消费需求。休闲文学不是不追求功利,不担当职能,不追求目的,恰恰相反,它的一切“淡化”正是它的目的,它追求的是商业利益,它产生的是消费、享乐的价值,它充当着消费、享乐的工具,发挥着消费与享乐的功能。可以说,它是一种“为消费而艺术”的艺术。
       从中心到边缘,从启蒙教化功能到审美抒发功能到消费享乐功能,从认识价值到审美价值到消费价值,从“为人生而艺术”到“为艺术而艺术”到“为消费而艺术”,从20世纪末到新世纪初,中国当代文学从功能价值作用和审美格调趣味都发生了剧烈的转变。文学的无意识形态性与消费性使其犹如一次性快餐,只不过充当着聊作充饥的填充物。在这种填充物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切皆被代替”(张炜),“这是一个批量生产的后工业时代、商业时代,在这样一个商业的信息技术的时代,技术代替了科学;知识代替了思想;娱乐代替了艺术——艺术与娱乐在商品社会里不是混淆了,就是后者完全取代了前者。在金钱社会里,不仅认识上把文学艺术等同于娱乐,而是直接奔向了娱乐。有一种合力把受众径直引向娱乐,从而抹杀了文学艺术的特性。因为文学艺术是对思想、对完美不妥协的追求,它必然是有锋芒的,生长的,它在每一刻不停地创造。文学以及所有真正的艺术,必然拥有个人独立思考的空间,它对世俗社会不会是简单模仿和附加的。娱乐品则不需如此,所以有人极乐于让文学艺术沦化为娱乐,或者让娱乐覆盖它们”。或许情形并不如此悲观,但是总让我们看到了变化。文学是具有消遣娱乐的功能,但这不是全部。文学还应该包涵着人类对世界的审美判断与思考,还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引领人类精神超越纯粹感性并向诗意升华的责任。文学是人学。文学应该如何坚守文化现代性立场,以人性的、合乎人性地生活的尺度,直面消费主义的挑战,来维护人的主体性和人生意义价值,这是每个文艺工作者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
       粟世来,男,湖南吉首大学教师;田泥,女,湖南吉首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