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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从文艺发展史上看文艺学研究的对象
作者:陈 梅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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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一、二月份,在《中华读书报》看到童庆炳先生的文章《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和陶东风先生的文章《也谈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他俩就文艺学研究的对象问题发表了意见,一个是“不去钟情什么‘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见《中华读书报》2005年1月26日,下面引文同),一个是“呼吁美学和文艺学应该关注日常生活审美化”(见《中华读书报》2005年2月16日,下面引文同),各执己见,彼此相非。究竟谁是谁非?确实难以定论。下面,我结合文艺发展史上的事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文艺发展史上,曾有人把文艺的范围扩展得太泛,即无边界限制。如美国当代美学家托马斯·门罗,他认为文艺领域不仅包括诗歌,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电视等,还应包括木工、城市规划、园艺、家畜饲养、化妆、整容外科学、演说、烹调、香料制造、文身、羽毛工艺等等技艺(见托马斯·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版),在门罗那里,文艺竟计有100多种,他显然是把一切搀杂着审美因素的形式都列入了文艺范围。原苏联美学家卡冈,从“光谱系列”的“复功用艺术”概念出发,不仅把园艺,而且把花盆、拉圾箱的艺术设计等“小型建筑”也归到艺术范围之内。这就混淆了“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艺作品的区别。门罗和卡冈所列举的木工、城市规划、化妆、整容、花盆、垃圾箱设计等都属于人们一般的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最多也只是被美化了的现实生活,而不是艺术化的审美形态。文艺作品不等同一般的人工制品,文艺作品是文艺家为满足社会审美需要而有意识地创造的人工制品。从文艺本质的角度来看,一般的人工制品不是以审美价值为主要追求,尽管有的人工制品也有一定的审美性质,但那只是为了适应时代的审美风尚,它绝对传达不出文艺家的某种审美经验或审美意象来。因此,我们不能任意扩大文艺范围,要始终按照文艺本质的美学规定来坚守文艺边界。
       在文艺发展史上,又有人把文艺范围缩小得太窄,即阻止边界扩展。如18世纪法国美学家夏尔·巴托为了强调文艺能引起人们的审美快感及摹仿自然的特征,只把音乐、诗、绘画、雕塑和舞蹈这五种作为“美的艺术”(fine arts),其他均属于实用目的的“机械的艺术”,如工艺美术就不是美的艺术。康德从美感和美是自由形式的美学观点出发,认为艺术是一种对理性的自由(无目的)观照,艺术不同于工艺,“前者唤做自由,后者只能唤做雇用的艺术”(见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在康德规定的艺术门类中根本没有工艺美术,有时建筑艺术也被排斥在外。这明显的不对,完全脱离了文艺不断演变的历史过程。在劳动分工的文明时代,人类开始自觉地“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特殊的审美创造的文学艺术,它是否就完全脱离物质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美的艺术”呢?我认为不是的,文艺不等于“纯粹”的神学、哲学、伦理学等理论,它作为精神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与生产劳动实践活动相分离,从原始混合性的意识形态中逐渐成为一种独特的审美意识形式,并随之产生了音乐、诗、绘画、雕塑和舞蹈等“纯艺术”品种。此外,还有一些非“纯艺术”品种保持着与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直接联系,这就是建筑艺术和工艺美术等实用——欣赏性艺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文学艺术与实用功能在经历了混合、分化的历史阶段之后,也完全有可能在一种新的水平上走向新的混合统一,即生活走向艺术化,艺术走向生活化。正因为这一点,文艺学研究的对象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扩展,不能只停留在文学和音乐、绘画、舞蹈等“美的艺术”范围内,而要像陶东风先生所说的,“不断关注、切近当代文化现实和大众日常生活”,从人类审美活动这一事实出发,客观地扩大文艺边界,科学地扩展文艺学研究的对象。
       陈梅,湖北黄石二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