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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论《忏悔录》的浪漫主义色彩
作者:练 琪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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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的著名代表卢梭分别以《新爱洛伊丝》、《爱弥儿》、《忏悔录》确立了感情、大自然和个性三大要素,对浪漫主义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而获得了“浪漫主义之父”的称号。其实这三种因素在卢梭的整个思想和创作中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在《忏悔录》尤其达到了高度的融合。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浪漫主义运动风靡了整个欧洲。虽然有英国的感伤主义,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为其产生了必要的铺垫,但从启蒙运动中超越而出的卢梭,才真正给浪漫主义于重大影响和推动。卢梭为浪漫主义运动奠定了哲学基础,他提出“回归自然”的理论,为浪漫主义运动树起了一面理论旗帜,此理论随即成了整个浪漫主义运动的口号。这一口号首先意味着文艺对象的根本转变,即由描写高贵人物到面向普通大众;其次意味着回到大自然优美的风光,包含着自然美高于人工美的倾向;其三,“回归自然”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人生观和价值观,它意味着拥护一切直接的、本原的东西即人的自然本性,反对一切间接的、衍生的东西即人为的习俗、礼节及“文明”的一切矫揉造作。这一点在《忏悔录》文本中具体体现为真善美的结合。
       一、文艺对象的根本转变
       这一转变即是文艺作品由描写高贵人物到面向普通大众的根本性颠覆。当时,欧洲各国的思想界普遍致力于推翻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文艺观的传统统治地位。它们拘泥权威,要求艺术形式的规范化,崇尚理性,机械模仿而贬斥天才、想象力和激情,主张用“高贵的语言”写英雄人物的伟大事迹和大场面。这种僵化、充满偏见的文艺观,对于满怀激情和想象、奋发创造新生活的理想者来说已成为严重障碍。卢梭以前的自传作者有大主教圣奥古斯丁、绅士蒙田等,而卢梭本人既非王侯将相,又非任职宫廷军队之士。他是钟表匠的儿子,母亲早逝,父亲出走。从小寄人篱下,做过学徒、伙计、仆人、家庭教师等,过着流浪汉的生活,到38岁方才成名,但成名反而使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他流亡欧洲各国,到处受到驱逐,这便是他一生的轨迹。没有高贵的出身和血统,没有显赫的地位和头衔,终生只是一介平民,连一个正式的、体面的职业都没有,他有何资格作自传呢?卢梭经过深刻反思,认为:一个人有无资格写自传不在于其地位的高低,名气的大小,而在于其感情是否丰富,人格是否高尚。
       《忏悔录》上、下两卷的笔调完全不同。上卷轻松活泼,读来饶有兴致,使读者深切感受到作者身之所出亦所属的平民世界中的善良、质朴、忠厚、诚挚、友爱、平和、勤劳。虽然此世界稼强艰难、生活困苦,但人性之善与人际之爱是如寒冬炉火一样的温热。而下卷所描绘的则是作者在上层社会所看到的官宦与贵族们寡廉鲜耻的轻浮与放荡、图谋钱财的精明与投机、追求权力的钻营与心计、崇尚虚荣的矫饰与造作。以利欲维系的人际关系脆弱而冰冷。人性之善荡然,人性之恶盈目。由此种种亲身的经历与感触,卢梭发出内心的宣告:我比你们好!平民世界比上层世界好!高贵人物并不高贵,而拥有美丽心灵的普通大众才是值得讴歌的楷模。至此之后,作家们描写的文艺对象开始转型,有启蒙主义时期的英雄人物的伟大事迹转变为浪漫主义的大众人物的平凡小事。
       二、审美趣味的重大更替
       如果把审美对象略分为自然美和人工美,《忏悔录》即是一幅大自然的绝美画卷。作者无拘无束、全心全意的重温着自己于大自然之间曾经有过的感应契合。他总能在大自然中感受到生命的律动:“一看到美丽的景色,我不知为什么就感到心弦振颤。”即使是流浪生活时,他也不时要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入睡,常常“沉浸在甜蜜的梦幻中”,“醒来时更觉舒畅”。
       他尤其常常以大自然与贵族文明社会相对着:“当我瞥见一个普通的小荆棘丛、一行疏篱、一座谷仓、一片草地的时候,当我走过一个村子,闻到香草炒鸡蛋的那种香气的时候,当我远远吃惊到那种带有乡土风的牧女之歌的叠句的时候,就愈发厌恶那些沙龙、喷水池、人工树丛、花坛,也更加痛恨那些织花、钢琴、三人牌、织死结、愚蠢的隽语、乏味的撒娇、无聊的小故事和盛大的晚宴。”
       这些与卢梭崇尚自然的社会伦理思想是密不可分的,也与他的自然哲学和自然神论的宗教信仰有深刻联系。在卢梭看来,“在人做的东西中所表现的美的典型是存在于大自然中的。”这尤其与当时风靡欧洲的古典主义审美趣味大相径庭,实质上是在美学领域里对封建贵族意识的一场挑战。在欧洲17-18世纪占据统治地位的古典主义艺术中,摹仿古希腊罗马的题材、表现上流社会生活成为重要的创作原则,大自然则不受重视。卢梭那种将大自然与自己的整个生命体验融为一体的文风,的确是开了一代先河。正是在他影响下兴起的浪漫主义文学中,我们才看到欧洲文学开始显示出美学理论家朱光潜所提出的审美境界,即:以人情衡物理的“移情作用”和以物理移人情的“内模仿作用”。
       三、真、善、美的探讨
       卢梭关于“人”的思想可以概括为“自然人性论”。“自然人性”是卢梭所认为的人原本应有的纯朴善良天性,人性的本身是善的,正因为它是顺乎自然的;社会使人变得邪恶,正因为它是违背自然的。这正与我国古代“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哲学相对位。
       自传上卷描绘着平民世界的善良质朴、勤劳忠厚,下卷却笔锋回转,作者进入上层社会后看到的钻营心计、人际险恶都历历在目,卢梭不禁问到:“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这样少了呢?不是的,这是由于沃具体协议找的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我们可见名为《忏悔录》却丝毫没有宗教忏悔的意味,而是以凌厉张扬的个性,向诬蔑和践踏他的黑暗社会提出的一份深刻的辩护状和控诉书。
       尽管最终他的结论是自己原本善良的本性被社会所玷污,罪恶在社会,但不可否认他的写作目的本身和托尔斯泰一样,一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诚;二是表明作者强烈的道德改善的要求。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完全可以说《忏悔录》是“真与善”的完美统一之作,因为它表现出作者的真实以及对人性丑的一面所进行的自悔自悟。卢梭显然是向世人忏悔了他恶的一面。然而,承认恶的本身,就是善的表现,或者说已标志着向“善的人格的完成”。正如朱光潜给传统“美”下的定义是:和谐就是美。这部完美的作品就是这样体现着它的核心:作者披露了他对自己一生所为的自认为“恶”的各个丑态,并对此能自省自悟,敢于自我承认。其自悟与承认就是一种人格上的诚信与美。他本人的彻悟,和“从善”的向往都是和谐之美的具体体现。
       “真”或者说是“坦诚”,在卢梭的自传里有其限度;当它有可能破坏艺术化的也就是诗化的自我形象时,就必须做出退让。按照卢梭的说法,他的自传的真实性是由其感情的真实性来保证的;他的感情绝不会欺骗他,与这些感情相联系的事件因而也是可靠的。同时,他在写作时,通过回忆被唤起的过去的心情与回忆往事时当下的心情发生了重合,这就意味着过去的事件会以一种新鲜的形态呈现出来。他的笔也完全忠实于他的感情和记忆,卢梭之后的自传作者往往拒绝承担卢梭式的对“真”的义务,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义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正如诗人济慈面对沉寂的古瓮所奔放出的联想翩翩,古瓮是静谧的新娘、山林的史家、如花的故事、出尘的牧歌。世上所经历的事、联想所达之处,皆是真的体现,而这种种体现即是美的表征。卢梭感情流于笔端,沿着这样的“感情之链去回忆往事,往事必然要顺应感情的需要重新成形。他所追求的事实不是历史的真实,事件的真实,而是内心的真实,感情的真实。“精神的真实要比事件的真实可敬百倍。”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就是卢梭洞察所得,也是读者诸君所必须领悟的。
       参考文献:
       [1]卢梭.忏悔录[M],陈莜卿译,北京:译林出版社,1995.
       [2]卢梭.漫步遐想录[M],徐继曾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
       [3]杨国政.卢梭的自传观[J],国外文学,2001,(3).
       [4]朱光潜.文艺心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2.
       练琪,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