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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诗经》中政治讽刺诗的现实意义
作者:张 琼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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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反映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余年的中国社会的风貌。《诗经》在总体上,具有显著的政治与道德色彩。无论是主要产生于社会上层的大、小《雅》,还是主要产生于民间的《国风》,都有相当数量的诗歌,密切联系时事政治,批判统治者的举措失当和道德败坏。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这些政治讽刺诗的现实意义呢?它们“是完全站在社会公认原则的立场上,在根本上起着维护现有秩序的稳定的作用”,抑或是“揭示了奴隶制社会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表达了人民对现存社会秩序的不满和憎恨,也预示了奴隶制社会的崩溃”。
       一、《诗经》的编集——“思无邪”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关于它们的搜集与编集成书,历史上众说纷纭。班固《汉书·艺文志》记载:古有采诗之官,他们到全国各地搜集歌谣送上朝廷,是为“观风俗,知得失。”何休《公羊传注》又载:朝廷为观察民风,派年老无子者去民间搜集歌谣,“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这是采诗说。《国语·周语》记载:周朝天子为听政事得失,常使公卿列士献诗“于以考其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这是献诗说。类似这样的记载,在《左传》、《国语》、《礼记》、《汉书》等典籍里还有。这说明周朝是有一定形式的采诗、献诗制度的。《诗经》中的诗篇,大概就是通过这种采与献的方式搜集起来的。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于是又有所谓删诗说,但不管是采诗说、献诗说还是删诗说,它们共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周王朝统治者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也是为了满足制礼作乐的需要。由于诗歌最终是要献给天子的,因此,在诗歌的搜集和编定中,搜集者、整理者是有一定的选择标准的,按照孔子的总结(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里的“无邪”,《论语集解》引包咸之说,谓“归于正”。“正”与“邪”是一对矛盾,所谓“无邪”,也就是“雅正”的意思。也就是说,《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是符合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即使是其中收录的一些言辞激烈的民间歌谣,如《伐檀》、《硕鼠》、《相鼠》等,也不可能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换言之,那些“揭示了奴隶制社会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表达了人民对社会秩序的不满和憎恨”,具有反抗性和斗争性的作品是不在备选之列的。
       二、《诗经》的应用——“诗教”
       《诗经》中的乐歌,在春秋时期的社会上广为流传。首先是贵族阶层,他们很重视学诗,《诗经》成为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左传》中就记载了很多春秋列国外交场合“赋诗言志”的情形;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孔子说,经过“诗教”,可以使人“温柔敦厚”。“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能学到奉事君主和长辈的道理。其次,随着私人讲学风气的兴起,《诗经》又被用作教科书,为儒、墨家等学派授徒讲习,把学诗当作从政、立身、立言的一门学识。可见,《诗经》不仅仅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道德教科书,能够起到“教化”作用的《诗经》中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因而,诗集中的政治讽刺诗不可能具有强烈的反抗性、斗争性。
       三、《大雅》、《小雅》中的政治讽刺诗——“是用大谏”
       西周后期至平王东迁之际,朝政日益腐败,从中央到各诸侯国,互相攻伐,争权夺位,大小统治者们,骄横日滋,残暴荒淫,不恤国事,再加上戎族的侵挠,统治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形成社会的剧烈动荡。这种情形引起了一些封建士大夫严重的忧虑,因而产生了许多忧国伤时与讽刺腐败的诗篇。在《大雅》中有《民劳》、《板》、《荡》、《抑》、《桑柔》、《瞻卬》、《召旻》等,《小雅》中有《节南山》、《正月》、《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北山》等。
       这些诗的作者,大都是朝廷的贵族阶层或亲近侍御之臣。他们写这些诗,往往是为了规谏。有一些诗的作者,就在诗里明白地说出他们写诗是为了规谏的,如《小雅·节南山》的作者家父,说他作诗是为了感动王心。《大雅》中《民劳》和《板》的作者,也都说是为了“大谏”。即使不是直接规谏,也是想通过诗来对当时的政治发生影响。总之,他们都是想对当时的周王和大臣作些针砭,使他们从昏昧中清醒过来,在政治上作一些改进,从而巩固当时的奴隶主的统治。
       在这一类诗中,有些作者对统治阶层内部秩序的混乱和不公正现象提出了指责。如《瞻卬》中说:“人有土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说之。”《北山》中说:“或燕燕居息,或尽瘁国事;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从这里我们看到当时社会关系正在发生激烈变化,有人升浮,有人沉降;有人为“王事”辛苦劳碌而无所得,有人无所事事却安享尊荣。而诗人则是站在旧有的“公正”立场上,希望纠正这一种不可避免的混乱。
       更多的政治批评诗,表达了作者对艰危时事的极端忧虑,对他们自身所属的统治集团,包括最高统治者的强烈不满。如《十月之交》,据《毛诗序》,是“大夫刺幽王”之作。诗人从天时不正这一当时人认为十分严重的灾异出发,对统治者提出严重警告。其中写道: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
       以上所举的例子以及大、小《雅》中其它同类诗歌里,诗人表现出了强烈的忧国忧民的情绪,但他总是首先要站立在“正确”的,也就是社会公认的道德立场上才能进行批评而避免张扬个人的态度,这就决定了大、小《雅》中的政治讽刺诗只能起到规谏的作用,而不能表现出个人的反抗性、斗争性。
       四、十五《国风》中的政治讽刺诗——“刺贪也”
       《国风》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政治批评和道德批评的诗。这些诗有些是针对特定的人物事件的,有的则带有普遍意义。从总体上说,这些诗较多反映了社会中下层民众对上层统治者的不满。如著名的《伐檀》: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这首诗,现在很多人都解释为劳动者对剥削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责问,这恐怕不太确切。应该指出,在《诗经》的时代,所谓“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左传》),“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在社会的一般认识中,原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在物质上、精神上都受到严重奴役的奴隶们,能否清醒地否定当时社会所公认的这一种原则,本身是个问题;即使有人认识到并表现出来了,这样的诗也不可能被诸侯和周王朝的乐官照样容纳,成为贵族子弟日常诵咏学习的对象。《毛诗序》解此诗,谓“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食禄”,应该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诗人还是从社会公认的原则出发,认为“君子”居其位当谋其事,“无功而食禄”就成了无耻的“素餐”——白吃饭。末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是讽刺的笔法。事实上,“君子”们尸位素餐,倒是普遍的现象。以他们声称的原则讽刺他们的行为,这首诗已经很深刻,不必再加以拔高,以至脱离了原意。
       综上所述,关心社会政治与道德,敢于对统治阶层中的腐败现象提出批判,应该说是《诗经》中政治讽刺诗的优秀之处,但这种批评完全是站在社会公认原则的立场上的,在根本上起着维护现有秩序稳定的作用,而不能不抑制个人的欲望与自由。这符合后世儒家所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欲,非礼勿言”的标准。也恰如《毛诗序》所评“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这使《诗经》中的政治讽刺诗缺少反抗性、斗争性,而具有很强的规谏性、警戒性。
       张琼,教师,现居湖北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