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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杂谈]对唐代爱情传奇女性意识的再认识
作者:王明家 沈秋菊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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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一些研究者大胆借鉴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相关理论来重新解读唐代爱情传奇,探讨唐代爱情传奇中的女性意识问题,使唐代爱情传奇的研究有了新突破,但他们也得出了一些有失偏颇的结论。
       有论者认为研究唐代爱情传奇中的女性形象可以发现唐代女权的伸张和强化的历史内涵;还有论者认为研究唐代爱情传奇中女性形象的升华不仅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男尊女卑的社会意识已经开始动摇,还可以倾听到唐代男性带动女性走向解放的步伐。这些观点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似乎忽略了这样一个历史前提:唐朝仍然是一个男性中心文化占中心地位、封建正统观念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社会意识被广泛认同的社会。还有一些论者从分析唐代爱情传奇中所透露出的男性叙事视角入手,发现其背后强大的男性文化和封建正统的价值观念。这样的论述虽不乏真知灼见,但也抹煞了唐代爱情传奇中女性意识的初步觉醒对男性中心主义文化和封建正统价值观念的反叛和冲击的历史意义,所以这样的论述也是有失公允的。
       因此,笔者想在整合前人的观点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一点粗浅思考,对以上的种种偏颇做一番纠正,从而对唐代爱情传奇中的女性意识进行再认识,以期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唐代爱情传奇中的女性意识。笔者认为:唐代爱情传奇中确实存在着女性意识初步觉醒的表现,但这是以不动摇当时的男性中心文化的中心地位和封建正统观念的主导地位为前提的,这样的看法也许更符合历史的实际。
       下面笔者分别从唐传奇故事情节的设置和故事构成模式两个大的方面来谈谈对唐代爱情传奇中女性意识的再认识。
       一、从故事情节的设置来看
       首先,在唐代爱情传奇的故事情节设置中,有些女性形象成为一个符号,一个代替男性话语的符号。它随时可以满足男人的性欲,顺从男人的要求,迁就男人的错误,表达男人的思想,几乎没有个人的主体话语和心理特点。它所想的说的做的全是男人的想法和需求,缺乏对于男性的独立个体话语。这本身也是女性依附于男性的表现。任氏为报答韦生的恩情主动要求为他勾引美女。崔莺莺面对被弃的命运,不仅不谴责张生,反而还写信给他,表达相思之苦。霍小玉尽管知道李益对自己的爱靠不住,仍然“深明大义”地劝他去考取功名。作者之所以这样安排情节是因为他站在男性的立场上来设置情节,过分强调男性心理感受,使那些女性形象受到心理的压抑。
       其次,有些作者不懂得爱情是两情相悦的事情,是男女双方的行为,常常只顾男性的情感体验而忽视了女性的感情需要和心理活动。使女性只保留了一张美丽的外皮,缺乏真正的人的神采。《长恨歌传》本来写李杨的爱情生活,但大量的笔墨却用来描绘唐玄宗的感情,对杨贵妃的描写只寥寥数语,涉及其感情体验的则更少,使平等的爱情生活成为男人的情感渲泄,缺乏对等的女性情感回应。
       再次,唐代爱情传奇里的故事缺乏对女性公平的道德评判。作品大量描写幽会私奔、调笑戏谑的男女之欲,以及钻穴相窥、逾墙相奔的媾合过程,其实质是对女性情感的猥亵。《任氏传》、《莺莺传》、《飞烟传》都有这方面的描写。在崇尚明媒正娶风气的封建社会,这些情节描写明显带有歧视女性追求爱情的倾向。
       最后,作者幻设出的美女为妖、为鬼、为怪的故事,也是对“红颜祸水”的暗示,进一步为男人的负心行为做开脱,为男人的偷情取乐放宽尺度,加剧了“占有美女不用负责”的道德沦落。《李章武传》、《焦封》、《孙恪》都写男人偶遇美女,先同居后弃之的故事,尤其是《李章武传》还写被弃之妇追踪情人不止,死后化为魂魄相陪,并赠美玉之事。不仅没有谴责李的负心薄情,反而还有大加赏识之意。这些都可以看出唐代爱情传奇的作者们的男性中心主义价值观念。
       二、从故事构成模式来看
       唐代爱情传奇大多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模式。这一模式也体现了男性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念。
       从《莺莺传》、《李娃传》到《霍小玉传》,尽管其中有着始乱终弃、终成眷属等不同的结局,但青年男女一见钟情,男为“色”倾倒,女为“才”仰慕,却是始终不变的。《柳氏传》中说:“翊仰柳氏之色,柳氏慕翊之才,两情皆获,喜可知也。”[1]《霍小玉传》中的李益对霍小玉说得更直接:“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两相好映,才貌相兼。”[2]才貌是青年男女互相吸引和爱慕的关键,这是沿袭了几千年直至今日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心理。这种表面的“相映”和“相兼”,潜存着一种极不平等的男女关系:它直接将女性的外貌作为衡量女性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砝码,而男子的才气,既是婚姻的砝码,又是女性终生依附所系——凭着才气,男人的风流倜傥、高官厚禄以及各种保证爱情与婚姻幸福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都会源源而来。在封建文化结构中,女人无主体性可言,幼年时代是父亲的女儿,一迈入豆蔻年华,便得寻觅夫家,出嫁之后,她们便只具有别人的妻子和母亲的身份,从姓氏到整个身心都系于丈夫的掌心中。她们的一生是生存在一系列男人庇护下的各种名份之中——为女、为妻、为母。除此而外,她们没有其它身份,更没有自我可言。封建社会衡量人,尤其是男人的价值标准是取决于其社会地位的高低。出身门第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着人的荣辱、尊卑和贵贱,因此,作为人生的重要抉择——“合两姓之好”、“事宗庙”、“继后世”的婚姻,自然要讲门当户对了。李益起初钟情于霍小玉的花容月貌,但最终还是迫于母命,或者说是为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实际权衡而放弃了与小玉的爱情。他与门当户对的出身望族的卢氏结为“秦晋之好”,这样做更有利于自己仕途的畅达。
       上述“才子佳人”的故事构成模式,体现的是一种千古不变的男性主义观念:男人必须强大,他是女人依赖和获取希望的源泉。从唐代爱情传奇的“才子佳人”的故事构成模式中,我们看到的是女性对男性的物质和精神依附。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初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唐代爱情传奇中确实有着女性意识初步觉醒的表现,但其背后又有着强大的男性中心主义文化和封建正统观念。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唐代的文人士子对男性中心文化和封建正统观念既有所突破又有所遵循的困惑。
       
       注释:
       [1]叶桂刚、王贵元主编:《中国古代十大传奇赏析》,第427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2]叶桂刚、王贵元主编:《中国古代十大传奇赏析》,第50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参考文献:
       1、赵明政:《文言小说:文士的释怀与写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侯忠义:《隋唐五代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3、吴秀华:《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4、陈周昌选注:《唐人小说选》,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5、廖雯:《女性艺术——女性作为方式》,吉林美术出版社,1999年版。
       6、刘慧英:《走出男权的樊篱——文学中的男权意识批判》,三联书店,1996年版。
       7、史仲文:《中国隋唐五代文学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8、程毅中:《唐人小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9、汪辟疆:《唐人小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10、李银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三联书店,1997年版。
       王明家,湖北大学文学院2004级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沈秋菊,湖北孝感孝南二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