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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研究]浅析周作人的新诗理论
作者:王丹荣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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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作人的第一首新诗发表于1919年2月15日《新青年》的第6卷2号,这是五四前最长的一首诗,胡适称赞它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周作人的新诗并不多,《过去的生命》是周作人的唯一一本新诗集,有诗二十六首,小品一篇,出版于1929年11月。周作人的新诗在五四时期颇有影响,周作人的诗论较之新诗却似乎更有成就。他的新诗与诗论是一致的,二者甚至可以相互印证。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比照。
       首先,在诗歌的本质特点上,周作人认为,“诗是人情迸发的声音”[1],这可以说是周作人对诗的本质最基本的认识。周作人十分看重感情的真实,他指出,“所谓真实,并不单是非虚伪,还须有迫切的情思才行,否则只是谈话而非诗歌了。”[2]针对封建卫道士胡梦华对汪静之的《蕙的风》的攻击,周作人提出,情诗是理所当然存的,认为在静之的诗里有很多佳句,誉之为“诗坛解放的一种呼声”,批评胡梦华的大惊小怪为“眼光未免太短”。这一切都是基于“人情”,强调感情的真,可见周作人对诗的本质的把握是十分到位的。在他自己的诗集《过去的生命》中,周作人有四首诗是写到男女情感的,分别是《她们》、《高楼》、《饮酒》、《花》,甚至在《花》这首诗中,他加注,“仿某调,学作情诗”,从中可以看出他对情诗的支持。《花》的确有情诗的味道,“我爱这蔷薇花,/爱她那酽酒似的滋味,/我便埋头在她中间,/让我就此死吧。”其感情真挚热烈,文字直接大胆,这对于扫除诗坛的不良风气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周作人从个性解放的立场出发,认为必须在批判封建基础上才能确立诗歌正确地位,为此他强调个性的表现和创作的自由,他说:“努力去写出预定的概念,却没有真实地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其结果当然是一个单调。”[3]他的意见是,“最好任各人自由去做他们自己的诗,即使不然,让各人抒发情思,满足自己的要求也是很好的事情。”[4]在《过去的生命》中,周作人写了一些很平和冲淡的小诗,如《儿歌》、《慈姑的盆》,了了数行,信手拈来,却透着清隽幽雅,近似于他的散文。1921年周作人在北京西山养病时,曾写过一组《山居杂诗》,其七首,分别写了藤萝、石榴、核桃、苍蝇等,应该说这些短诗全都打上了周作人的烙印,与他在三十年代提倡的小品文一样,都具有鲜明的周作人的特点。“一丛繁茂的藤萝,/绿沉沉的压在弯曲的老树枯株上,/又伸着两三枝粗藤”,这样的诗句抒发情思,满足自己的一时之感,正体现了周作人的诗歌主张。
       其次,周作人明确地指出新诗的诗体是自由体。他在《论小诗》一文中说,“做诗的人要做怎样的诗,什么形式,什么内容,什么方法,只能听他自己完全的自由”。[5]他认为,新诗采用自由体便于自由地抒写真情实感。在《过去的生命》序言中,他指出他的新诗是“别种的散文小品,我相信能够表现出当时的情意,……与我所写的普通散文没有什么不同。”
       正像周作人所说的那样,《过去的生命》确实具有以上特点。试举一例,开篇《两个扫雪的人》中写到,“我清早起,在雪地里行走,不得不谢谢你”。这跟我们现在的日常用语非常接近,但却真实地表达了诗人当时的情感——对于普通劳动者的感激之情。这样的白话入诗,可谓自由,周作人甚至不把它们分开,就让它们像散文一样排成一行,不禁让我们想起胡适的自由体诗论(显然,周作人是受了胡适的影响的)。《过去的生命》实践了他的自由诗体论,解放了诗体,并且如实地传达出了诗人的真实情感,与他的诗论达成了统一。周作人对波特莱尔的作品最看重的是散文诗,并且他在“译日本俳句同希腊古诗,也全用散文去处置”。[6]可见周作人对自由诗体一直是比较推崇的,他曾指出,“白话诗的两条路,一是不必押韵的新体诗,一是押韵的‘白话唐诗’以至小调”。[7] 前者指的就是如《过去的生命》中的自由体新诗。周作人继胡适之后进一步强调解放诗体,对于新诗大众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着诗文不分的缺陷,并且感情颇多,显得深度不够。这在《过去的生命》中也有体现。但相比于他的进步意义,这些是次要的。
       最后,在诗的风格上,周作人主张含蓄蕴藉,这一主张是对胡适诗论的超越。周作人指出,“诗的效用本来不在明说而在暗言。”他曾在《旧梦<序>》中说刘大白创作的新诗对旧诗词的情趣摆脱的太多,诗味清淡。在《<扬鞭集>序》中说,新诗像玻璃球一样晶莹透澈,缺少朦胧和余香与回味,这都是在提倡新诗应有含蓄蕴藉的风格。《过去的生命》虽然形似散文,然而风格上还是同周作人提倡的一样,含蓄蕴藉的。如《爱与憎》一诗,诗人把几组矛盾放在一起,蔷薇、稻苗、飞蝗、蝴蝶等等,其中蕴含着深刻的辩证关系,但所有的关系都指向一句话,“我虽然不全憎,也不能尽爱”,这是整首诗的诗眼。周作人并没有直接说出原因,但通过这几组关系,我们会明了诗人这样选择的理由是什么。
       周作人曾援引蔼理斯的《随感录》中的观点表示对诗歌的晦涩不能一概否定,并指出新诗应力戒空泛浮燥的毛病,要有诗味。1921年,周作人写下了《梦想者的悲哀》,表达了他矛盾彷徨的心态。他一方面感叹,“我的梦太多了”,询问“曙光在哪里呢”,悲哀于“我的力真太小了,/我怕要在黑夜里发了狂呢”,并乞求“穿于室内的寒风,/不要吹动我的火罢”。但接下来,诗人来了一个转折,“灯火吹熄了,/心里的微焰却是不灭”,这就传神地描绘出了他当时的心境。我们看到,周作人的风格论是受到中国传统诗论的影响的,储蓄蕴藉本身就是从旧诗词那儿得来,并且他主张诗歌要采用传统诗论的影响的,含蕴蓄藉本身就是从旧诗词那儿得来。强调含蓄蕴藉,对克服新诗因解放诗体而导致的粗糙毛躁、诗味寡淡等缺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中国传统诗论的借鉴和外国诗歌的影响,使周作人的风格论具有了前人没有的高度。
       周作人诗论当然不只包括上述的三个方面,他对诗歌的多个领域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比如关于诗的地方性、民族性与个性的关系,关于诗人的梦想和诗歌语言的简练,对中国古代诗歌和外国的态度等等,可以说周作人是形成了自己完整的诗论系统的。难能可贵的是,周作人将他的诗论与诗歌创作有机结合起来,用他的新诗实践了他的新诗理论,用理论指导了新诗创作。《过去的生命》在今天看来显得有些散文化,然而在当时却得到了很高的评价,诗中象征性的含蓄的意蕴,回荡的情思,自然的音节和完全散文化的质朴委婉的语言,在早期白话诗中是罕见的。诗论与诗歌的完美结合使周作人对五四时期新诗和诗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给今天的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参考文献:
       [1]周作人.情诗[A].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47.
       [2][4]周作人.论小诗[A].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40.47.
       [3]周作人.地方与文艺[A].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124.
       [5]周作人.周作人文类编:本色[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720.369.
       [6]沈从文.沈从文文集:11[M].广州:花城出版社:香港:三联书店,1984.132.
       [7]周作人.周作人文类编:本色[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718.
       王丹荣,女,湖北襄樊学院中文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