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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写者]郑板桥的三境界与写作心理转换
作者:徐兵强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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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主体如何追寻心理境界?进入心理境界需要经历哪些环节,每个环节又具备什么样的心理特征呢?对此古人曾进行过有益的探讨,郑板桥《画竹》中的论述尤为精彩:
       清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雾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
       虽然他谈的是绘画的艺术技巧,但绘画艺术与写作艺术是通灵的。所以我们可以借此向郑板桥学习写作心理转换的三层境界以及每层境界所独特的心理特征。
       第一层境界:“眼中之竹”——浅度的心理境界。在这里,写作者对事物的观察已超越物理境界,进入到心理境界。其特征是,在不同的人眼中,事物仍保持着基本一致的知觉样式,没有出现与原事物过大的疏离,写作主体“以我之情观物”,物我彼此独立。
       第二层境界:“胸中之竹”——深度的心理境界。写作者的心理实现了飞跃,其显著的特征是“心”与“物”的彼此对峙达到相互契合,甚至物我合一。这就如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的“有我之境”——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也就如同近代美术的所谓“移情说”:“移情作用”的发生是由于我在凝视观照事物时,霎时间由于物我两忘而致物我同一,于是把我的情趣移注于物,换句话说,移情作用就是“死物的生命化”或是“无情事物的有情化”。如“泪眼看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在这个层次,写作者的内心世界处于骚动状态,他要运用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尽可能地超越物理境界,向心理境界过渡和深化,事物在他的眼中已经变弦、变形或变态。作者的气质、个性、人格都会渗透到事物中,故不同的作者面对同一事物,可以构筑出不同的艺术世界。社会生活、客观事物作为写作的客体,经过了作者个性和情绪的折射,打上了情绪化、心灵化的烙印,形成了“心物同构”。
       第三层境界:“手中之竹”——形成后的心理境界。作者把自己的内心世界转化用语言符号表达出来的形式化的世界,形成物化的书面语言文字。这个层次的特点是临时情绪的介入,“落笔倏作变相”。写作主体的艺术情感特别活跃,在把握生活、反映生活的过程中,一方面受到描写对象的“力”的牵引,客观事物以其固有的特性,顽强地按照自己得到应有的轨迹运转,写作者将受到客观事物的制约“随物赋形”,描绘出事物的本质;另一方面,也受到写作者审美情趣的“力”的牵引,这种“力”即是由写作者的经历、教养、审美理想、艺术趣味等组合凝聚而成的艺术追求。作为一种力在主体的写作活动中力图引导、控制和规范描写对象,赋予客观事物以浓重的主观感情色彩。这样,心与物、主体与客体高度合一,物我交融,乃会物我两忘。这也契合王国维的“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契合王国维所说的“造境”。
       当我们描写达到感知的过程,达到呈现一个独立自足的生活世界时,我们是在舍去不相干的经验,把相干的纳入系统,组成一个纸上完整的世界。也就是说,从另外一种意义上,它是一种创造,而不是一种单纯懂得对现实之模仿。
       文章写作的心理效应正是在这三层境界的转换中完成的。
       在写作的过程中,要顺利通过这三层境界,关键是要掌握好每层境界中的相应的写作能力。具体来说,在第一层境界里,要具备摄取能力,包括观察能力、采集能力、以及感悟生活的能力;在第二层境界里,要具备运用思维的能力,包括感知能力、想象能力、立意选材能力和谋篇布局的能力;在第三层境界里主要是要具备组织语言、运用语言的能力,以及修改定稿的能力。文章写作的奥秘就在于调动各种心理因素,架起物与心的桥梁。把作文教学的着眼点放在学生心理转换的三层境界的能力培养方面,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写作效果。
       徐兵强,江苏省华罗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