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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者]语文活动化教学评价的误区
作者:符国庆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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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课程理念在教学中的不断渗透和深入,教学评价更多地关注学生的主体性和激励性,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矫枉过正的误区。
       1、重“形”轻“神”
       随着新课程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已成为共识,尤其在活动教育中,学生的主动参与更是成为重中之重,于是在“合作学习、自主探究”的“旗帜”下,课堂上容易出现这样的倾向:课堂的言语权更多地回到了学生的手中,于是课堂中大量的时间用来讨论和谈学生自己的看法;其次,对学生的主体感受予以更大的尊重,于是“好的、很好”成为老师“包治百病”的牛皮膏药。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扭转了学生在“满堂灌”情况下的被动地位,似乎成了课堂的主人。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信马由缰的讨论常常完全脱离了教学目的,或花费大量的时间而收获很少,学生只游移于原有的知识架构中,或发言、讨论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并未真正激发起学习的兴趣,而只是流于形式,应付老师,甚至成为一种表演与作秀,学生有言语权却并没有思想权,形式上的主体,仍然是精神上的傀儡。真正的主体地位,应该是主体发展的地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学习的本质是个人潜能的充分发展,是人格的发展,是自我的发展。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教学只有让学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其主体地位才真正具有了“神”。
       活动应置学生于最近发展区中。维果茨基认为,儿童的发展有两个发展水平,第一个是现有的或叫今天的发展水平,是由已经完成的发展程序的结果而形成的儿童心理机能的发展水平,表现为儿童能独立地、自如地完成教师提出的智力任务。第二个是潜在的或叫明天的发展水平,是那种尚处于形成状态,刚刚在成熟的发展水平,表现为儿童还不能独立地完成任务,须在教师的帮助下,在集体活动中,通过模仿和自己的努力才能完成智力任务。他把这两个水平之间的间距称为“最近发展区”。维果茨基强调“只有那种走在发展前面的教学才是良好的教学”,因为“它把最近发展区的正在成熟阶段的一系列的机能激发和调动起来了”。
       置于最近发展区的学生最强烈地感受到自我实现的可能性,从而形成向自己能力挑战的内驱力,这是最强大最长久的热忱。如生活中许多司空见惯的事物和现象,某一天突然进入了你的视线,引起了你的关注,就是因为它进入了你的最近发展区,你的发展已达到了能理解它的最近区域,对它的探究就能引起你的强烈兴趣,也能顺利地完成知识的建构,完成自我实现。这就需要教师首先要激活学生原有的经验,为学生提供新旧知识联系的线索,并提供思维延伸的空间,挖掘学生的“潜在水平”,实现新知的建构,让他们在摘取果子时有“跳一跳”的感觉,更带来自我实现的强烈的愉悦。因而,置于最近发展区的活动,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使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仅停留在形式上,而具有了真正的“神”。
       2、重“主体”轻“主导”
       教学活动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活动化教育中对学生“主体”作用的过于强调,容易导致教师对学生外显活动的过分关注,于是将更多的时间用在学生的朗读、提问、讨论、表演等形式上,课堂上看起来热热闹闹,重视主体活动,而事实上活动如缺少了教师精心的设计,及时的引导、点拨和评价,活动走向放任自流的境地,势必造成教学活动零星、无序、低效,从而使学生的主体发展难以顺利进行。因而,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学生主体地位得以真正实现的必要前提。活动化教育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并不等于可以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强调学生的自主活动,也并非使其成为“自发”活动,不可矫枉过正。作为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教师在发挥主导作用中要担当好几个角色:
       “导火索”:教师首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内在知识架构、心理特点和生存环境,关注学生的现实生活状态和意识状态,这样才能发掘出活动的激发点,引发求索的兴趣。如课堂活动板块中,课内外结合活动“撰写合同”,正是了解到学生对生活中的经济现象有着浓厚的兴趣,但工业生产、经济贸易方面的知识又近于空白,而农村中房屋租赁已较为普遍,对活动标的——房屋也有较客观的认识,于是设计了一个“帮爸爸拟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活动,假设你家里有一处房屋需要出租,为了正当地保护自家的合法权益,全面地考虑合同中应有的条款,按合同的规范,帮家长编写一则房屋租赁合同,同学们的活动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吸引学生兴趣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设计师”:教师需要设计的有活动的目标、方式、评价等,这些设计需要学生共同参与,但在对学生纷纭的意见进行取舍、整合、引导时,教师心中必定应有明确而合理的定向和预设。
       “领航员”:活动中老师首先要对活动目标、内容、导向做到胸有成竹,把握住活动的正确方向。在引导和点拨中修正偏差、激发思维火花、促成认识的升华,不能放任自流地让学生随意发挥,也不能片面地一味以肯定为主,不少似是而非的回答,会被一些热情的称赞搪塞过去,这无疑对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造成消极影响。
       “合作伙伴”:活动化教育倡导的是一种平等、民主、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罗杰斯认为:当外来信息威胁到自我概念,即会改变对自己的看法时,往往会受到抵制,当外部威胁降到最低限度时,就比较容易觉察和同化那些威胁到“自我”的学习内容,学生就会用一种辨别的方式来知觉经验,学习就会取得进展。因此教师作为一个与学生平等的参与者出现在活动中,能使学生置身于宽松、开放的活动氛围中,不再感到教师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而使自我概念受到威胁,产生抗拒心理,这是维持自我实现倾向的基础,也是顺利实现活动目标的心理基础。同时,教师在共同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其自身的方法、素养客观上成为学生很好的示范。如在活动中,老师参与小组活动,真诚而客观地提出自已的疑问时,小组成员就会尽力地组织起自己的知识储备,整理、表达,努力给老师以帮助,其时对自我就有了更积极的肯定。这个过程看似不再“导”,而事实上在营造氛围、促进发展中,使教师的主导作用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境界。
       “拉拉队”:学生对自我的稳定的评价,首先源起于外界评价,而教师的评价对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学生的心理影响尤为强大。教师及时的、中肯的肯定,是学生确立起积极的自我认识和评价的源泉和支柱,是学生实现自我发展的最好的拉拉队。当然,“拉拉队”也不是一味模糊的“好、好”,一应注意适时,即在学生通过主观努力,确实在某一处有所突破时;二应明确,即准确地指明被肯定的哪一点;三应注意有激情,而不是虚假的应付和程式,否则反而让学生感觉被漠视而损伤了积极的自我认同。
       3、重“过程”轻“结果”
       新课程强调教学方式中的过程和体验,尊重个体和个体差异,活动化教育更是强调学生主动参与活动过程中的技能的生成,方法的达成,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养成,对“过程”的过分强调,把“过程”放在了无比重要的地位,容易忽视了“结果”,认为只要有了过程,其它都不重要,这也是活动化教育中矫枉过正的一个误区。我们所说的“结果”,不仅仅指成果性的结果,而是指活动结束后的养成性的回顾、反思,和发展性的评价,指知、情、意各方面的实际成效。
       因此,活动结束后一定要有一个评价的过程,通过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教师评价,甚至家长评价、社会评价,实现对活动过程的反馈。这个反馈过程,是对生成的知识、技能的确认、巩固过程,也是所产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强化过程,更是自我评价由浑沌、浮浅、感性,到清晰、深刻、理性的过程。因而其它客体的评价,客观上都是为主体的自我评价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引导方向。活动化教育如果缺少了这个评价性的“结果”,活动就缺少积极的导向和激励,活动效能就会大大降低。
       符国庆,教师,现居浙江慈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