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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者]语文课改关键是教学观念要转变
作者:耿洪芝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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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冲破传统教学“以教师为主体”的陈旧观念,改变中学语文教学观念,就是改变“满堂灌”、“填鸭式”的刻板模式,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科学的教学观念,肯定了“启发式”、“导读式”等活泼的教学课型。凡是观念转变得早、转变得彻底的语文教师,大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以学生为主体”,就是要求教师把学生看成是和自己一样具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不小看学生,不轻视学生,把知识获取、能力培养的优先权、主动权交与学生。“以教师为主导”,就是要求教师把自己只看成教学活动的主持者和教学方向的引导者,不居高临下,不目中无人,把服务学生的职责和义务留给自己。如果一个教师总是唯我独尊,动不动就板起面孔训斥学生,总认为学生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对学生放心不下,放手不得,总喜欢过把瘾似地唱“独角戏”,一讲到底,“满堂灌”,而不考虑学生的心理特点、情感取向和接受能力,这势必削弱乃至剥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应有的主体地位,使学生滋生自卑和厌烦情绪,养成惰性和依赖性,即使学生在一次两次考试中成绩尚算不错,也是以综合素质的失落和潜在能力的埋没作为沉重代价的。
       如果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味地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而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去想办法让学生活动起来,不去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表现欲,不去抓学生的落实和消化,那么,即使这个教师知识丰富,口才出色,到头来,他所讲的也不过是瓢泼的大雨到了水泥地面上,水势不小,但终归只湿了地表,渗不下去,流跑了。这话形象地道出了忽视学生主体地位而导致教学效果差的弊端。
       在旧的传统中,有的老师一上课就面面俱到地讲题,这样也许你认为每次讲得都很好,很清楚,很全面,很透彻,但总是这样,学生难免会厌倦,如同吃饭,每顿饭都是大鱼大肉,不可说没有营养,但吃多了,吃久了,照样烦腻,那么,为什么不经常地换上另一道同样有营养价值的菜呢?为什么你觉得有营养价值就可以不考虑吃者的心理需求和胃口消化功能呢?这个比喻同样强调了确立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无论是知识传授,还是能力培养,无论是阅读教学,还是作文教学,任何时候都不能不顾教学内容、对象特点和目的要求而搞“一刀切”,否则必然最终导致教学状态的僵化;都必须研究具体的“学性”和“教情”,进而确定具体的教学计划、目的和方法,而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学”的地位,“学”的方法和“学”的效果。
       在作文教学方面,更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因为语言能力重在养成,学生愈是处于主体的地位,愈是主动地去读、去写、去改,其能力的提高就愈是自然、显著的。
       在传统的作文教学中,教师总是习惯于反复讲授“文章怎样开头、结尾,怎样构思立意、布局谋篇,怎样掌握语言表达技巧”之类的写作地概念,结果把学生的思路局限在狭小的天地里,使得学生越来越变得紧张兮兮,到头来连自己的话都不敢说、说不好了。
       学生的作文能力既不是老师教出来的,也不是老师改出来的,而是靠学生读书读出来的。古人也说“劳于读书,逸于作文”吗?培养学生读书的习惯和热情,保障学生拥有充足的读书的时间,就是在指导学生最直接地学习语言,把阅读的功夫于潜移默化中渗透成语言再现的能力。可以说,语文教师在作文教学上的其他任何招数,也没有比此更见功效的了。
       观念的落后才是真正的落后,观念转变的程度就是发展的速度。这样的观点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同样适用。转变语文教学的观念,并不是要全面否定传统的语文教学,而是要摒弃传统教学中那些与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远不能适应的弊病,继承传统教学中那些好的可资借鉴的经验,不断改进语文教学的方法,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
       耿洪芝,教师,现居河北河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