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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杂谈]阿Q与韦小宝人物形象之比较
作者:郭健勇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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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Q是鲁迅中篇小说《阿Q正传》中的主人公,而韦小宝则是当代武侠小说作家金庸《鹿鼎记》中的主人公。这两人一个是现代小说中的人物,一个是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两者之间一眼看来是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读来两者之间却有某种共通之处,现就其人物形象试作比较。
       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评论得最多的一部小说。在国外,它被翻译成许多种文字出版;在国内,一代一代的读者都欢迎它,阿Q的名字家喻户晓,几乎无人不知。它为什么能获得这样大的成功?
       首先当然是阿Q这个人物。鲁迅曾经说过,在写《阿Q正传》以前,阿Q的形象已经在他心中酝酿了好多年了。他所以从事文学,就是要唤醒昏睡的大众,因此,向读者描画出我们“沉默的国人的魂灵”,以此来促使人们反省自身,扫除愚昧的麻木,就自然会成为他的夙愿。
       阿Q非常穷,穷得只剩一条裤子,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但是,他的可悲却主要还不在物质生活条件的被剥夺,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压在未庄生活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欺负他,可他却并不在乎,常常好像还很得意——这里的关键,是他有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分明挨了别人的打,他却想:这是儿子打老子;分明是别人借乱抢走了他赌赢的钱,他却在愤怒之中抡起巴掌打自己一个耳光,仿佛是在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厉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类似这样的方法转败为胜,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这都是精神胜利法,阿Q身上最重要的精神特征。
       仔细分析起来,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包含了好几个因素的。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压,不敢真刀真枪地反抗;其次是恼恨,虽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压产生的恼恨却依然存在,必须要用某种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为不敢向外界报复,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这辟解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实闭上眼睛,用想象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维持,只有借着自欺迅速忘却恼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兴起来。这就可以看出,贯穿阿Q这精神胜利法的全过程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压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这压迫的奴性。在阿Q的恼恨中,本来是包孕着反抗的萌芽的,但这萌芽要长大,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恼恨必须进一步发展成为憎恨和报复的冲动。可现在阿Q却把这恼恨改变成为自我欺骗的动力,这就泯灭了反抗的可能。所以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压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
       在阿Q身上,除这精神胜利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愚昧的表现。譬如他对女人的那种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蔑视,譬如他那种到更弱者身上去发泄恼恨的劣习,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却去调戏小尼姑,等等。如果说小说对阿Q精神胜利法的集中刻画,已经证明了鲁迅是要借阿Q来刻画国人的灵魂,那么阿Q身上的其他这些形形色色的精神病态,就更进一步证明,鲁迅的确是完成了他的创作意图,把阿Q写成了整个民族精神病态的典型。他的精神状态具有非常大的代表性,中国历史上遗传下来的种种奴隶意识,近代以来随着社会半殖民地化而产生的许多畸形心理,都在阿Q身上得到了生动而又透彻的表现。难怪《阿Q正传》一出版,社会上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以为鲁迅是在专门讽刺他。这种强烈的反应正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小说成功的原因。正因为鲁迅把我们国人的病态灵魂如此深刻地勾勒了出来,只要这病态尚未根除,《阿Q正传》就仍然能强有力地震撼读者。
       我们再来看看韦小宝这人物。长篇武侠巨著《鹿鼎记》是金庸写的最后一部小说,也是金庸笔下最奇特、最杰出的一部书。该书主人公韦小宝是一位具有特殊意义的、成功的、独特的、深刻的人物典型。他彻底打破了我们民族文化心态中的“侠之梦”,让我们面对人生的现实,面对历史的真实及其残酷的本质。
       韦小宝的人格是现实的人格。他完全不同于金庸另外几部武侠小说以及其它武侠小说作家笔下的侠的形象,因为无论是什么侠,都是理想与梦幻的产物,都是理想化的象征,都是梦幻的寓言。而韦小宝这个人物则打破了这理想,回到现实中来。
       韦小宝是扬州丽春院(妓院)中妓女韦春花的儿子,自幼不知父亲是谁,只得随母亲在妓院中生活,混迹于妓院、赌馆、书场、戏院之中。也是在这些地方接受了传统的“文化教育”。因而“不学”而“有术”,一身流气、赖气、光棍气,又充满了奴性、灵性与无原则性。在残酷艰辛的生存挣扎中,学会了卑鄙、无耻的流氓习气,善于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见风使舵。因机缘巧合,从扬州的妓院来到北京的满清宫廷,不料他那一身“不学有术”的本领居然使他逢凶化吉,进而飞黄腾达起来,成了康熙朝廷的大红人,当上了一等鹿鼎公,居然做了“邦国柱石”。此外,他还是反清组织天地会的青木堂堂主,卖国组织神龙教中的白龙使,做过少林寺的和尚,当过清凉寺的主持,主持过台湾的政事,帮助过俄罗斯公主进行宫廷政变,当过抚远大将军……。韦小宝的“功劳”极大又极多,光是为康熙立的功就足以彪炳青史,而为天地会也有很多苦劳。
       韦小宝的人格是民族文化及其国民性的总结。正如鲁迅笔下阿Q是国民性的一种典型,韦小宝是国民性的另一种典型。“阿Q是被压抑的‘国民灵魂’,韦小宝是欲望被充分释放的‘国民灵魂’。两者表现形式不同,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中华民族人格的化身,也是历史与文化的结晶。”鲁迅笔下的阿Q,由于外在现实失败,表现出精神与物质、感性与理性皆分裂的双重人格,擅长退回内心寻找自我安慰,毫不具备自由意志。而韦小宝,在其发迹前,活脱脱就是一个“阿Q”:他和丽春院的老鸨吵架,往往便说:“辣块妈妈的,你开一家的丽春院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过几年发了财,在你对面开家丽夏院,左面开家丽秋院,右面开家丽冬院,抢光你的生意,嫖客一个也不上门,教你喝西北风!”又如第三回韦小宝与茅十八一同被海大富所擒,放入轿子中抬入宫里时,韦小宝这样自我安慰:
       “他妈的,老子好久没坐轿了,今日孝顺儿子服待老子坐轿,真是乖儿子,乖孙子。”
       由于偶然的成功,韦小宝终于能够由退回内心、寻求精神胜利转化为放纵欲望向外无限扩张。但发迹了的韦小宝虽然由极度不自由变为相对自由,而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十足的阿Q:韦小宝心里想:“老子曾对那蒙古大胡子罕贴摩冒充是吴三桂的儿子,儿子都做过了,再做一次侄子又有何妨?下次冒充吴三桂的爸爸便是,只要能翻本,便不吃亏。”
       韦小宝与阿Q在对男女关系的态度上,也有惊人的一致。《鹿鼎记》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没有爱情的荒凉的世界。韦小宝眼中的男女,就是嫖客与妓女;他对女人有性欲、有占有欲、有支配欲,惟独没有尊重,没有爱情。他七位如花似玉的夫人中,双儿是被当作礼物送给他的;曾柔是为了报救命之恩才跟着他;苏荃和阿珂等于是被迷奸后才死心塌地地视他为夫媚;方怡、沐剑屏二人是韦小宝使尽全身解数、坑蒙拐骗而来;至于建宁公主与韦小宝的关系,更是建立在受虐与施虐的基础上。韦小宝无情无爱的感情经历,与阿Q调戏小尼姑、为传宗接代而向吴妈求爱的举动,本质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成功与否。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阿Q与韦小宝都是我国民族文化和国民性的体现。但在某一种程度上,韦小宝比阿Q的形象更加深厚、更加丰富、更加独特,也更加深刻。这是一个复杂得无以名之的人物。看上去完全像一个坏人,但并没有做什么坏事,相反,他自己认为是“对皇上尽忠,对朋友尽义”。若说他是一个好人却又不像,因为他没有自尊心,也没有原则性;没有节操而且没有大智大勇;没有侠义精神,甚至没有什么主体人格,他的人品低下是显而易见的。
       作者夸张了他的奇遇,也夸张了他的个性,但却没有丑化他的人格。他就是这么的一个人。是现实生活中为了生存下去而不得不如此的人,是传统文化格局中被“教化”得“小奸巨滑”的人,是现实的文化环境氛围中的产物。可以说,韦小宝这一人物形象无疑是中国文化传统下最真实的典型形象。
       如果一定要对韦小宝的性格进行总结,那么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典型的奴性人格。是一种“非武侠人格”。因为不论是什么样的侠,都应该有一定的主体性及其理想精神。而韦小宝的人格形象非但完全是以自己的卑微生存为唯一目标,甚至可以说是对武侠人格及武侠文化最深刻的反讽。
       从《鹿鼎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写这样的一个人物,用意并不是要肯定这样一个典型,而是要借此人物揭示中国文化的某种本质,抒写作者的现实人生的感慨。韦小宝的人格形象,可以说是中国人的人格模式的一种典型。也正因如此,通过韦小宝这个人物,作者提高了武侠小说的艺术品位和审美境界。
       以上这些,就是我对于韦小宝这个人物的一点简单的见解。当然,对于韦小宝这一人物还可以从多个角度去进行分析,可以做更进一步的探讨、研究,这非本文篇幅所能尽述,只能暂且到此搁笔了。
       郭健勇,男,广东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助理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