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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听老百姓的话
作者:闵良臣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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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在南方一家省级党报上读到一篇题为《按老百姓的指示办事》的文章。觉得话题很新鲜,确实有接着说下去甚至是大说特说的必要,让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些领导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把真正去听老百姓的话为老百姓办事形成一种风气。
       我们社会的各级行政单位叫“人民政府”。这是“专业术语”。需要解释一句的是,中国的“人民”一词,在口语上习惯叫“老百姓”。人民政府当然是听(书面上常常用的是“替”)人民说话为人民办事的,但这里有个前提,各级政府要实实在在是百姓选举产生。不错,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还不能实行普选,要由“人民代表”来选举人民政府,这就要求我们的“人民代表”必须真正是百姓选举出来的,里面不得有“领导的意思”,更不准许有领导干预。不然,这“人民代表”就有了水分。而让百姓觉得哪怕是只有一部分“人民代表”掺有“人为”的因素,也就是说打了折扣,那么,依靠这掺有水份的“人民代表”选举出来的一级地方政府,无论是在听百姓的话还是在按老百姓说的去做等方面,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打折扣。
       往下说,政府工作人员虽然应该、也往往比百姓的觉悟、知识水平高,但百姓的难处只有百姓自己知道,就像我曾在一则短文中说过“只有农民自己才能代表农民”一样,因此,即便是不掺任何假的“人民代表”选举出来的一级政府,首先也还是要直接听百姓的话。只有先听甚至是认真听了百姓说的什么,是怎么说的,然后才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怎么做。我是这么看的,这么多年,如果说我们的工作做出了一些成绩,往往也是倾听老百姓的话,甚至就是向老百姓学习的结果。这里有一个最好的例子,中国的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最开始就是安徽凤阳县的那十几个农民先搞起来的。这一点,连被我们称作“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不能不承认,他说:“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而这么些年,我们有些工作没有做好,甚至做得很差,有些工作总是出现一些或小或大的“失误”,虽然原因多多,但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有听、至少没有认真听百姓在说什么是怎么说的,更不说还去向百姓学习了。至今在有些领导、在一些执法人的眼里不是仍然把“上访”看成“罪状”,因而把上访者看作对立面而不允许“上访”甚至还要违法地抓起来吗?
       有些领导、有些执法人员就不想一想,如果各级人民政府都能听百姓的诉说,即便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有些百姓或是难处或是冤屈,我想我们的百姓是会通情达理的,他们也不会无理取闹,还要去“上访”。可以说,凡百姓到了“上访”的地步,99.9%的人都是因为基层政府没有人听他们说话,更没人替他们说话,为他们解决难处解决问题解决冤屈,这些人忍无可忍才去所谓的“上访”。可是这些年,我们从各种媒体上知道,那些被称作“上访”的人,即便到了更高一级甚至高三级五级的“人民政府”,不说难处或是问题或是冤屈得到解决的话了,仍然没有人听他们说话。不知是有些人大概一直还沉浸在“我们有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做后盾”的自我感觉良好之中,还是有些人想的是只要听自己领导的话而不听百姓的话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我时常却这样想,现在还有死心塌地去“上访”的,说明那些上访的百姓还没有彻底失去信心,对自己的政府总还是抱着希望。倘若他们真的彻底绝望了,你说他们还会去“说话”还会千辛万苦地去“上访”吗?令人痛心的是,我们一些领导一些粗鲁的执法人员却不懂这个浅显之极的道理,让人看着只像是用人在操作一样的“机器人”。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老百姓对政府有话,自然就想对政府说,如果这话与自己切身利益太密切,所在的地方政府不听,他们还会要到上一级政府去诉说。可他们没想到的是,往往上一级政府不仅也不听,还把百姓想“说话”、想亲近更高一级或是高几级的政府看作是“上访”看作是“罪状”,真是情何以堪!人何以堪!难道有些人就不想要自己的百姓亲近吗?这还是次要的(当然对于百姓来讲却是令他们最伤心不过),主要的是,你不听老百姓的话,又怎么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有什么难处有什么冤屈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呢?这一切一切你都不知道,又何能谈得上去“按老百姓的指示办事”?
       说到这里,我虽然为《按老百姓的指示办事》这篇文章叫好,但我觉得老百姓的话还是就叫老百姓的话好了,不要去叫什么“指示”。不是说我的要求低,只要能倾听老百姓是怎么说的,在我们这个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对待老百姓的话就要算是最高“规格”了。而“按老百姓的指示办事”,虽然听着很悦耳,可我估计只有到了我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才会有的——倘若这个美好而天堂般的社会不是幻想,也不仅是理想,真的能到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