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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关于文学教育若干问题的研究
作者:陈长洪

《文学教育》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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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小学文学作品教学的弊端,有关文章提到不少,笔者在此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混淆概念,变“文学”为“文章”。现用语文教材2/3为文学类作品。编者的目的是以之为“例子”,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但在实践中,绝大部分是作为“文章”来教,“一条鞭法”被广泛采用。文学鉴赏课上成了文学常识加语法知识灌输课,文学色彩荡然无存。文学作品和“文章”应当有所区别,把文学作品当作“文章”来教学,或仅仅作为语言训练的客体,实在是大材小用,难免造成混乱。二是先入为主,灌输结论。学生还没阅读原文,课本的“提示”已把作品的主题思想、社会意义、写作特点等等,一古脑儿地摆出来,使学生倒了胃口,失去阅读的兴致。教师则依据教参给出“标准”答案,而不是来自学生的非标准却有价值的答案,要求的是一种求同思维,而不培养求异思维。三是肢解作品,割裂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