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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及其“他者”
作者:王铭铭

《读书》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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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庆十年(一八○五年),饺子山的九泉庵住持通福招集青城山僧道开会,协商如何圆满解决搁置已久的贡茶问题。
       清代,青城山一带僧道向朝廷进贡茶叶,始于康熙年间。到康熙十三年(一六七五年),官府让灌县堂主传令,让道众李太浩、苗一伦承办贡茶。两位在收集茶叶时没有固定斤两,不满之下,不少寺庙干脆拖着不交。而那时青城山三十五家寺观庵堂中,就有十四家只有守门的,没有住持,这让贡茶承办人为找不到“接头人”而大伤脑筋。有责任心的通福“弗惮重劳”,以通情达理之人的面目出现,招集会议,为的是充当一个“两面抹光的人”。通福一方面建议僧道联名上书,要求官府尽快制订出贡茶的定额,另一方面解释说,只要有了定额,僧道还是应义不容辞地准时交纳茶叶。万事只怕有心人。果然,请求书递交官府不久,这项提议得到了钦命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总理铜政铸法加五级记录十二次的董老爷和署四川成都府灌县事候补县正堂加三级记录五次陈老爷的关注。两位官员同情通福的苦衷,在达成协议后迅即颁布文件,宣明了官府对于僧道贡茶之事的态度。得到有关贡茶定额的文件后,通福将大体协议篆刻在石头上,立在九泉庵边上(之所以“镌石永远存照”,除了标榜通福的威望之外,更主要可能是因要防备僧道再以各种理由拒贡)。
       九泉庵位于今都江堰市中兴镇上元村辖区,经历史的风风雨雨,庵毁碑佚,遗憾之至。
       两个世纪之后,我在夏季到青城山住了两夜,正好倾盆大雨持续从天而降,山涧流水哗哗组成雄壮至极的“自然交响”,我坐在溪边的亭子里,享受着单色调却变幻莫测的青城,除了去天师洞之外,全无过去别处的意图。临离开时,为了留作纪念,我才后悔,在山门边上的小店铺里买了本王纯五先生主编的《青城山志》(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准备好好读读以备重访。从青城山回成都路上,我翻开那书,在目录中看到《贡茶定额记碑》条目。“茶”这个字像,对于我这个嗜茶的闽南人自有它的吸引力,好奇心使我径直翻到那页,去读有关那次涉及贡茶的僧道大会的记载。
       《贡茶定额记碑》妙趣横生,值得一说,故先抄录于下:
       伏维我皇上,德迈三山,治臻二帝。一应征徭俱视土地之肥硗,雨露之滋濡,与夫物产之迟早,斟酌尽善,以定厥贡。僧道等生逢圣际,含哺鼓腹,乐何如也。所有贡茶,理宜急输,以摅草野之忠款,期为向化之良朋。茅邑僻处西隅,山高气寒,而茶又属干老,勃发较迟,难供采摘。如照向例,于谷雨前交,则僧道等又将别购充纳,不惟致累当身,亦且贻罪斯慢。是以呈恳县,遵饬从缓办。惟正贡蒙恩,爱民褥子,纡民手足,拟于谷雨以后,立夏以前,上纳贡茶一百二十斤,余茶六百八十斤。详情藩宪永远定额,旋荷批札,以如禀办解,勿任差徭多索扰累。并饬该典史武牟一体遵照等示在案。似此仁慈,沾被殊多,理应镌碑,用奉章程。庶不上误国贡,而下可洽舆情矣。
       碑文的前两句话,吹捧了皇上的“德”。紧接着,作者列举了青城山僧道无法准时纳贡的因由。理由看起来还很充分:以往官府硬性规定僧道于谷雨前交纳贡茶,而青城山的实际情况是,这里地处西部,“山高气寒”,茶叶生长得较迟,到谷雨官府要求纳贡时,茶树上的叶子还没长好,采摘下来,怎么可能做成好茶?为了应付官差,僧道到别的地方采购茶叶,鱼目混珠,充作本地特产,而收去贡茶的负责人又时常更换纳贡的数额,造成“差徭多索扰累”的结果,又没有达到僧道向皇上表达敬爱之心的目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僧道代表建议将贡茶时间定为谷雨之后,立夏以前,而且建议官府对贡茶的数量给予明确规定。碑文的作者宣称,只有这样,才能一箭双雕,既避免“上误国贡”,而又“下洽舆情”——合乎民意。
       《贡茶定额记碑》有两个引人入胜之处:其一,碑文记载的那个小小的历史事件,生动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初期僧道、官府和介于两者之间贡茶承办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和互动。其二,碑文还比较明确地给予青城山的僧道一个“有自知之明”的文化定位。
       前面一条史家研究已多,我便不多说,我更注意后一条。文中说,僧道心存“草野之忠款”,期待通过贡茶来表达自己乃是“向化之良朋”,也就是归向朝廷道德教化的“良民”。为什么这么说?答案显然与青城山宗教团体的文化身份有密切关系。四川分东西两部。东部是“天府之国”,农业历来发达,地方以里社制度为基础,形成对“化内之民”(汉人)的严密控制。西部是“藏彝走廊”,横断山脉南北纵贯,为那些不甘于定居的民族提供了天然的流动道路。东西两部之间,在山脉与平原的交接地带,存在一条富有意义的文化线索。这条线索,由僧道营造起来的佛寺和道庙构成。佛道宗教建筑的丰碑处在不高不低的山上,维持着山区的民族走廊和平原的汉人定居聚落之间的文化界线。古代青城山的僧道,便是介于东西之间的双重意义上的“边缘人”。对于山下的平原居民来说,他们远在山边,既是汉人,又与频繁流动的“走廊民族”离得较近。对于山上的“土著民族”来说,他们远在走廊的边缘,是教化的化身,与“土著文化”相去甚远。而僧道自己则似乎很明了充当“化内”与“化外”之间“边缘人”角色的好处,知道当这样的人,他们用一点点贡茶,便可表示自己的“草野之忠款”。
       饶有兴味的是,茶叶这种我们司空见惯的东西,对于我们在自身生活实践和观念视野中“创造世界”,竟有着这样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当《贡茶定额记碑》被通福竖立在饺子山之时,茶叶从此前数百年的辉煌,走到了巅峰,在巅峰预示了自身的式微。十九世纪初的时间转折点上,天朝自视拥有天下,而以英国为典范的欧洲国家也因正处在热火朝天的工业革命中,而对世界开始给予一种民族中心主义的想像。对于天朝与工业化的欧洲国家,茶叶都做出了贡献。毋庸置疑,此前,明末来华的耶稣会士即已在中国接触到茶叶。不过,这种东西在他们看来,无非是奇怪的饮品。例如,利玛窦在他的《中国札记》中记述到茶,说到“有一种灌木,它的叶子可以煎成中国人、日本人和他们的邻人叫做茶(Cia)的那种著名饮料”,并认为,“它的味道不很好,略带苦涩”(《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版,17页)。到了十七世纪后期,茶在欧洲开始流行起来,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见饮品。如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注意到的,工业革命需要的是机器的日以继夜的运转,因此资本家需要让劳动者超时工作,同时又不影响疲劳引起的劳动效率下降。这个时候,通过探险、经商、传教、军事征服在世界其他地区发现了诸如咖啡、糖和茶,使欧洲的人们初步意识到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的好处。其中,带有苦涩之味的茶,其提神的作用,渐渐地为欧洲人所知。用茶来给劳累过度的工人提神,成为许多工厂老板提高生产率的手段。于是,工业化中的国家对于像茶这样的饮料的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资本主义的文化似乎一开始便必然是以反讽为特征的,渐渐地,茶这种本来是用来剥削劳工的饮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为痞子、妓女的“时髦”。只是到了十七世纪中叶才知道茶的英国人,在一七九三年,也就是马戛尔尼使团来华之时,英国饮茶习惯已风行于所有社会阶层。其结果是,大量的白银流入中国。外贸的不平衡,让英国人头疼至极,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来抵消贸易的逆差。但是,无论是羊毛、金属,还是机器,对于天朝来说,都无非是些粗制滥造的东西,而机器充其量也是“奇技淫巧”而已(萨林斯:《资本主义宇宙观》,《人文世界》第一辑)。
       茶的“国际地位”上升到顶点之时,恰是青城山的僧道为如何交纳贡茶而开会讨论、上书官府之日。其时,朝廷和官府对于茶的交易为天朝国库创造的财富,想必是清楚了解的,而因为这个原因,人们对于茶这种不起眼的东西给天朝的世界地位之维持做出的独特贡献,也有不言而喻的认识。茶使工业化国家大量需要的白银流入一个非工业化帝国中,使“进步的欧洲”意识到经济危机的可怕,同时使“落后的亚洲”意识到自身“特产”的意义。
       诚然,阅读那块镌刻着文字的石碑,我们不能了解青城山贡茶的最后去处。碑文中“宣誓”向上纳的一百二十斤贡茶和六百八十斤“余茶”,最终是由皇上品尝?还是分品质由皇上和大臣分饮?还是被纳入到朝廷垄断交易(如“出口”)的物资名单之内?我们难以获知。然而,从一八○五年发生在青城山僧道当中的那个事件,我们却还是能想到更多。也就是在这片方圆不能算太大的山地里,围绕着茶,历史曾以另一种方式演绎过自己。
       就受证据支持的常识而言,茶这种具有刺激精神之属性的东西,并非自古有之。利玛窦曾敏锐地猜测到,“中国人饮用它为期不会很久,因为在他们的古书中没有表示这种特殊饮料的古字,而他们的书写符号都是很古老的”(《中国札记》)。大致说来,茶在唐朝才开始出现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消费清单中,到了五代十国成为各国社会各阶层消费的显要商品,到了宋元明清几代,它的产业和交易则日渐繁盛。饮茶习惯在宋代特别兴盛,这到底是否表明宋代的社会已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那样,具有了萨林斯所揭示的那一“苦乐相生”宇宙观?有关这个问题,学界那些主张“宋代资本主义论”的同人怎么解释,我还需要在未来恰当的时机请教。我自己仅能猜想,宋代的茶叶贸易之所以达到如此兴旺发达的地步,以至于朝廷能从茶叶交易中征收大量税额,从官办茶叶买卖中得到成为国家财政支柱的收入,显然是因为茶的饮用已很流行。宋代朝廷和地方官府需要依据地区的形势制订出种种符合现实的“茶法”来。“化内之人”依据其社会地位,分化成“休闲品茶等级”和“以茶消劳等级”,恐怕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而在偏远的地区,将茶神圣化为药,更符合那些地区的“巫文化”特色。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就提到,广西修仁县的“土人”,将茶制成块块,上面印着“供神仙”三字。茶又分成上、中、下品,“煮而饮之,其色惨黑,其味严重,能愈头风”(《岭外代答校注》,中华书局一九九九年版)。
       更引人入胜的是,茶促成过宋朝与它的北方对手之间“互通有无”关系的作用。
       中国的“化内之人”,自唐代才渐渐了解饮茶的妙处。而到了临近宋代建立时,华夏周边特别是西部和北部的游牧民族已养成饮茶习惯。这些被中原人叫做“戎”、“狄”、“蕃”的民族,吃的是肉,喝的是奶酪,满肚子油腻。随着茶叶的发现,他们得知了这种物质的好处,用它来消除油腻。到宋初时,北方游牧民族的日常生活已无法脱离茶叶这种东西。与此同时,中原的宋朝又日夜面对着游牧民族的挑战。可以想见,无论是要抵御这些骑着马瞬即能冲到家门口来的游牧民族,还是要“征服”他们,宋朝统治者都需要强大的军事战斗力量。而在那个没有机械化部队的年代里,武器之外的马匹,成为朝廷维持境内安全的重要工具。
       正是在宋朝需要游牧民族的马匹,而游牧民族也需要宋朝的茶叶的时刻,茶成为尊贵的货物。宋朝最早曾用铜钱与游牧民族换马。可是,这些不了解金钱力量的民族,竟将得来的铜钱销铸。他们更喜欢来自宋朝的布匹、茶叶和别的实物。于是,朝廷于太平兴国八年(九八三)改弦更张,用主要包括茶叶在内的实物来“博马”。当时出产于青城山等适宜种茶山区的茶叶,有的被运往本省设有的买马场与马互市,有的被运输出川,进行同类交易。为了表明宋朝是一个比前朝“文雅”的政府,朝廷曾在宋初于四川罢除后蜀对于茶叶贸易的强制性垄断政策,改行通商法。从公元九六五年到一○七四年,通商法实行了一百一十年之久。这时,宋朝突然间觉得政府不直接管制茶叶贸易不行了。原因与茶和马的互换制度密切相关。熙宁四年(一○七一),宋开始对吐蕃和西夏用兵,获得了辉煌的战果,招抚大量兵员,这就使朝廷面临军费开支增加的局势。从那时到熙宁九年,考虑到军费开支和军队对马匹的需求的大幅度增加,朝廷渐渐通过摸索,对四川的川茶实施了茶叶的“禁榷制”。研究宋代茶法的黄纯艳在所著《宋代茶法研究》一书中列举了榷茶制度的以下内容(云南大学出版社二○○二年版):
       一、官府垄断茶叶的收购;二、商人入官场买茶,持茶引贩茶;三、划定川茶边界,以保障卖茶的收入用于博马;四、打击私茶贸易;五、创造运川茶入陕博马的交通运输网络并加以军事化管理。
       茶叶对于博马的重要性日益增加,茶叶管理机构的权力也日益强大起来,最终成为一种与茶和马直接相关的特殊行政权力类型。如黄纯艳指出的,“由于川茶是由市易司经营逐步向建成独立的禁榷机构转变的,因而在前期作为专门管理茶事的茶场司与市易司有着密切的关系。又因为川茶禁榷主要是为了熙河博马,所以茶场司与买马司直接相关。正因为川茶是博马的保障,事关国防大计,茶场司也就被赋予比一般地方政府更大的权力,甚至可以凌驾于其他地方机构之上”。久而久之,官府负责买马的部门,与负责征收茶叶的部门,在业务上出现诸多重叠之处。于是,官府曾将两个部门合并,组成“茶马司”,所谓“茶马互市”、“茶马古道”,与“茶马司”这个部门有着直接的关系(上揭书)。
       在宋代茶叶的军事色彩如此浓厚的时期里,青城山僧道与寨民种植的茶园,恐也只能属于川茶的范畴。在川茶与“戎狄”的马匹互易的年代里,青城山的茶园到底是什么样的状况?这需要专家给予解释。此外,有待梳理的还有,从北宋的茶马互市到十九世纪初期青城山僧道向朝廷进贡茶叶之间,我们所经历过的那段漫长的历史。南宋偏安东南,包括四川东部在内的汉人地区与非汉的北方民族之间的茶马互市锐减。后来,隔着明代,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元和清两个由北方民族促成的大一统帝国。在民族融合逐渐增多的年代里,由汉人的茶与游牧民族的马构成的差异与关系,是否随着游牧民族入主中原而转变?明王朝在元“以夷变夏”之后,重新确立了华夏文化的中心地位。那时,游牧民族又成为以农耕为中心的汉人的“他者”。此时,茶与马构成的差异与关系,是否会重新浮现?茶带有的历史负担是否也会随之加重?问题有待研究,这里我所能做的,无非是在读到的史料中,寻找与问题相关的历史个别线索。
       《金史》记载,金泰和五年(一二○五),尚书省官员看到入主中原之后金国百姓仍然习惯饮茶,“市井茶肆相属”,上等人和下等人都争相饮用。这导致一个后果,即,“商旅多以丝绢易茶,岁费不下百万”。官府以为,这样的买卖是“以有用之物而易无用之物”,如果不加以禁止,就可能将财富消耗殆尽。于是,朝廷对饮茶进行了等级规定,“命七品以上官其家方许食茶”。后来,宋朝向金国求和,作为和谈的条件之一,泰和年间金国的禁茶令暂时取消。在宋金交兵的时期中,金国又实行禁茶的规定,可是一直无法有效地阻止金国百姓喝茶。金国朝廷认为,“茶本出于宋地”,又不是金国人的生活必需品,商人利用百姓爱茶的习惯,从中牟利。于是,又于元光二年(一二二三)重申了禁茶的命令。从金国禁茶令看到,茶虽是金的敌人宋朝的产物,但到了金国国力强盛之时,却被规定为只允许权贵品尝的饮品。从一个角度看,茶的这一具有反讽意味的角色转变,表明它的力量甚至比武器还大。
       一样值得关注的是,据《元史》记载,忽必烈在得天下后于至元二十三年(一二八六)下令,对曾与茶对易的马匹之拥有权属给出规定,命令“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官,敢匿与互市者罪之”。元朝廷的政策是“括天下马”,并在官僚权贵中依据等级实行重新分配,“一品二品许乘五匹,三品四品三匹,四品五品二匹,六品以下皆一匹”。忽必烈针对马下的命令,转变了茶叶作为社会等级象征的状况,使北方民族的马匹成为等级社会的“本土文化资源”,与金国的政策形成富有意味的差异。
       宋以后,茶受入主中原的北方民族统治者的排斥和禁止,已不再作为贡品生产。明末《笔精》一书有以下记载:“北苑团茶盛于宋,民编徭役,名曰茶户。及至我朝[明],久罢其贡,而茶户子孙年费数十金输官,多至破产,历洪武迄万历初,无有议免其额者。”(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也就是说,北苑团茶到明末一直不再被规定为贡品,但因官府横征,过去被编为茶户的百姓仍为这种贡名承受着大量的经济负担。
       宋以后,茶不如以前兴盛,这是事实。但是,明清两代茶似乎还是作为一种与外来的货物相对比的东西存在着,特别是从十七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茶与欧洲中心的“海洋帝国”之间渐渐形成了一个结构性的紧张关系,这一关系愈演愈烈,终于在历史进程中排挤了中国的汉人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茶马二元对立/互补的结构关系,使中国进入了一个与欧洲中心的“世界体系”交往的时代。在一般被称为“近代化”的时代中,茶的重要性仍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它的对照物已不再是马。从明中叶以后,它已与来自欧洲的“白银资本”构成了直接的交换关系(弗兰克:《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二○○○年版),随着这一交换关系的破裂,茶与鸦片之间的对峙出现了,战争随之而来……在如此宏大的历史场景面前,青城山的僧道无非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生灵,但从他们在有关贡茶的碑文中所力求表现出的一丝不苟态度,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茶所具有的社会生命,可以看到这种微观的、物化的社会生命对于理解所谓“中国大历史”的关键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