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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美学]语文教育应当追求审美境界
作者:杨道麟

《文学教育》 2005年 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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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美境界是指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通过对审美客体接受时所达到的一种自由心灵的状态,也就是“游戏和假象的快乐王国”[1](P151)。语文教育作为培养“健全的人格”[2](P2)即探索精神的养成、道德意识的觉醒和自由心灵的建构的重要学科之一,必须而且应当追求审美境界,即耳目愉悦的审美境界、心意愉悦的审美境界和神志愉悦的审美境界。下面依次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