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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者]语文课堂活力从哪里来
作者:陈庆烈

《文学教育》 2005年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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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文课堂是师生进行语文活动的主要场所。“活力”含有“有生气,生动、活泼,有旺盛的生命力以及行动、思想上或表达上的生动性”等意思。语文课堂的“活力”就是指语文课堂要充满生气与活力。
       许多教师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激活学生学习的兴奋点,采用了许多新颖、灵活的教学手段,设计了丰富多彩的课堂教学形式,比如:多媒体的应用、小组讨论、演讲、小品表演、辩论会、歌舞表演等等,的确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随着课堂形式的多样起来,也出现了一个问题。一些教师误以为语文课堂要有“活力”就必须要追求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新颖的教学方式,以达到语文课堂气氛的热烈。并且,基于这种片面的认识,一些教师把备课的主要精力也放在挖空心思地创设更多的新“花样”上,以使学生耳目接受全新的刺激。甚至也有教师为自己课堂上找不到新的“花样”而犯愁。一些上公开课的教师也为自己有了一两个阅读或提问的新花样而沾沾自喜。更令人担心的是,这种追求“表面热闹”的风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不难发现,有些人听了一堂专家的示范课,看见专家上课时叫学生在课堂上又跳又画,他回去也叫学生如此做,并且不惜把这堂课上成舞蹈表演课或绘画比赛课;也有人看见专家叫学生闭着眼睛听老师朗诵,他下节课也绝不再让学生睁着眼听老师朗诵。甚至有人连专家的“开场白”也一字不漏的照搬到他的课堂上去。殊不知,专家这些方法对于专家这堂课来说可能收效良好,而对于模仿者来说可能就是一种表面的“热闹”了,并不见得就有效果。更何况,有些课堂的设计本身就是只注重“空洞的热闹”,让学生看得津津有味,听得如痴如醉,甚至于眉飞色舞,喜形于色,但过后却犹如过眼云烟,“雨过水不挂”,收效甚微或毫无收效。
       究其原因,这种表面的简单模仿或片面地追求课堂表面热闹的教师,是对课堂“活力”这个概念进行了错误的或肤浅的理解。他们误以为学生在课堂上有说有笑,有歌有舞,有讨论有朗读就很“热闹”,就是有“活力”的课堂。其实,衡量一堂课是否真正充满“活力”,它不仅仅看课堂上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那种表面上的热热闹闹,更重要的要看学生的内心体验和心智的投入程度。哪怕有时课堂上没有学生发言,从表面上看上去课堂很“冷清”,但它也可能充满了“活力”。因为学生此时在积极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或对老师的讲解在积极地理解、甄别、融化并转化成自己的心理图式。这时,每个学生在这堂课上的思维是最活跃的,身心是积极投入的。那么这种表面的“沉默”,其实也是“活力”的重要表现。
       因此,笔者认为,语文课堂的“活力”具有“外显性”和“内隐性”两重性。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语文课堂的“活力”,应该首先认清它的这种特性。简单地说,“外显性”就是指学生在课堂上所表现出来的外部言行;如学生主动答问、积极讨论、师生互动、生生合作等种种外部表现。“内隐性”是指学生以及教师在课堂上内部心智的思维活动过程。它表现为思维活跃、思路清晰、心智敏锐、身心愉悦等各种内心体验模式。
       对于一堂有“活力”的课堂来说,“内隐性”是其内在的、主要的特征。新课标强调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要让语文课堂充满活力,就应该充分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力,让学生在课堂上不断地迸发智慧的火花。只有学生内心“活”起来了,才能与老师、与同学、与文本进行思想的碰撞,进行自由的对话。“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语文课堂“活”的源头就是它的“内隐性”。语文课堂真正的“活力”是“内隐性”的充分展现。
       要让语文课堂“活力”的“内隐性”得到充分的展现,就应该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思维方法的训练。新大纲极为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与发展。新版初中大纲规定,“要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指导学生运用比较、分析、归纳等方法,发展他们的观察、记忆、思考、联想和想象的能力,尤其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新版高中大纲也规定,“在语文教学中要重视思维方法的学习、思维品质和思维能力的发展,尤其要重视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新大纲要求强调,“教学过程应突出学生的实践活动,指导学生主动地获取知识,科学地训练技能,全面提高语文能力。要提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尤其是启发式和讨论式,鼓励运用探究式的学习方式”。因此,我们在设计课堂教学模式时,首先要考虑这种设计是否有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是否会让学生的内心真正“动”起来,“活”起来。而不应该首先去考虑课堂是否会“冷堂”。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这里的“激励、唤醒、鼓舞”就是指在语文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发挥激励功能,激发学生旺盛的学习热情,激活学生内心的机制,唤醒学生的灵魂,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到课堂中去,从而使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康德也强调教育的任务不在增添知识,而是训练心理功能,包括感觉、想象、记忆、注意等低级的心理功能和理解、判断、推理等高级功能;孔子也曾说“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也指出:“学校中的求知识的目的,不在于知识本身,而在于使学生自己获得知识的方法。”可见,历来人们都把调动学生思维,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当成教学的首要目的。而作为有“活力”的语文课堂,它理所当然是一堂思维灵动的课堂。马正平教授曾指出:在对语文课文进行多种阅读、感知熏陶中积淀文感、语感(语文能力)的同时,更应通过科学的思维、思路(文感)、措辞(语感)的训练,来积淀建构学生的语文交际习惯、语文交际能力。这更说明了语文课堂活力的“内隐性”的重要。
       语文课堂“活力”的“外显性”是次要特征,但又是重要的特征。首先,“外显性”必须是“内隐性”的外部表现。脱离“内隐性”而单单去追求“外显性”势必造成“空洞的热闹”,虚假的活力。其次,我们要了解学生的内心感受,只能通过“察言观色”,即学生外部言行的表现来达到目的。因此这时由全班学生共同表现出来的课堂“外显性”又显得非常重要。学生的一言一笑,甚至抿一下嘴、皱一下眉,它都应该是学生“内部感受”的一种外在表现,它都在向老师传递一种信息。不管这种表现是强烈还是微弱,是持久还是短暂,它都是课堂活力“内隐性”的展现。教师都应该根据这种“外显性”来适时地调控自己的教学行为。
       因此,对于有“活力”的语文课堂来说,“内隐性”是其内在特征或基本特征,“外显性”是外在的、次要的特征。“外显性”要以“内隐性”为基础;“内隐性”要靠“外显性”来展现、掌控。我们要让语文课堂充满“活力”,我们首先追求的应是它的“内隐性”,其次才是“外显性”。平时我们在确定该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时,其依据也应该是语文课堂活力的“内隐性”。切忌仅为求“外显性”而去盲目的模仿!
       只有充分认识了课堂活力的两重性,才不会被它的外在表现形式——“表面的热闹”所迷惑,才不会盲目地追求、模仿别人的一些课堂教学模式与手段,才会将注意力转向对学生思维方法、能力的培养,转向注重学生心智的锻炼和内心的独特体验。从而,让语文课堂充满师生智慧的火花,让语文课堂充满真正的“生气与活力”!
       陈庆烈,男,四川师范大学中文教育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