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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一个男权世界里的顺从者:简.爱
作者:李琼华

《文学教育》 2005年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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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爱》作为一部艺术性和思想性都具有极高研究和探讨价值的作品,自80年代以来,国内评论界针对该小说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数以百计的文评。然而,关于简·爱从桑菲尔德庄园的“出走”,多是从反抗的角度加以评论。本文试以时代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简·爱,从女权主义批评理论和反男权文化的视角透析简·爱的“出走”,分析简·爱的“出走”在男权文化时代背景中顺从的一面。
       一
       《简·爱》描写了地位低下的家庭女教师——简·爱与出身高贵的庄园主——罗彻斯特之间的爱情故事。她们真诚相爱,然而罗彻斯特有妻子——疯女人伯莎。当时英国的法律不允许他们离婚,这对罗切斯特极不公平。
       虽然如此,这一对真心相爱的恋人还是可以同舟共济,一起面对婚变掀起的精神危机。简·爱心里很明白,只要她对罗彻斯特说一声:“我将一辈子爱你,跟你在一起,一直到死!”只这一句话,就可以把罗彻斯特从痛苦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而她自己也将获得天堂一般的幸福。然而任凭对方怎样苦苦哀求也挽留不住简·爱,她还是狠起心肠,告别了她留恋的桑菲尔德庄园,告别了她的爱情、希望、幸福,怀着一颗流血的心,在黎明来临之前,走向茫茫的、黑暗的荒野。可怜的简·爱没有勇气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几乎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一切牺牲,只是因为一纸法律条文的束缚;男权文化下“贞洁”的枷锁。简·爱成了“帕米拉”类型的“好”姑娘。
       “帕米拉”是理查生的小说《帕米拉》(1740)的女主人公。书中描述了一个年青的女仆帕米拉面对为她的美色垂涎欲滴的东家,几次三番顶住了他的硬逼软哄,使这个纨绔子弟终于受到感动,正式娶她为妻。
       不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坚决地守身如玉。这是旧时代妇女的美德,对于走在时代前面的新女性简·爱却并不值得称道了。
       《简·爱》作为十九世纪女性解放文学的先驱,女主人公简·爱的反抗性格和行为是有着积极和进步意义的。然而,作品仍受着时代的局限,没有摆脱男权文化和男性话语的负面影响,其结局没有摆脱狄更斯等男性作家所建立的“纯洁的天使”的模式。简·爱为了保持自己的贞洁,宁愿牺牲爱情,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一点不能不说是男权文化投射在简·爱身上的阴影,简·爱的“出走”顺从了男权文化对女性情爱自由的束缚,顺从了不公正的婚姻法,因而是不值得称道的。简·爱的顺从也反映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思想的局限性。
       二
       十九世纪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男权文化的性意识把妇女分为贞洁与堕落,贞女与妓女两大类型。这种分法置妇女于两极之中,剥夺了她们作其他选择的可能性。例如像《德伯家的苔丝》里苔丝这样的女性,因为曾进入维多利亚时代的性误区而注定要终生受折磨。简·爱作为这一时代的女性,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认为男人可以寻花问柳,朝三暮四。而女人需坚定不移地恪守“贞洁”。
       到十九世纪末,女权主义者意识到男女在性方面的不平等,主张女性采取独身的生活方式。向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提出了挑战,在爱情婚姻方面,她们不再迁就勉强,找不到意中人,宁肯不结婚。在19世纪英国的30多位女作家中,未婚或丈夫死后未再婚的女性达到了三分之一以上,她们有些不再拘泥于婚姻这种形式,大胆地追求自己的情爱自由,追求自己的人格独立。如著名女作家乔治·艾略特婚姻不幸,但当时法律习俗不允许离婚,她就采取了当时社会所不承认的“非法同居”形式与恋人一起生活了几十年。
       十九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的一些小说也成功地表现了女权主义的这种倾向,包括哈代、亨利和詹姆斯等作家的作品。在他们的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反对男人和婚姻方面更富有理智。从女权主义批评的婚恋视角看来,简·爱显然没有超越当时社会习俗的束缚,把名节看得比爱情还重。宁可牺牲爱情,也不愿向世俗挑战,打破对女性“贞洁”的桎梏,争取女性的情爱自由。简·爱甚至为了这种男权文化强加给女人的不公平的“贞洁”枷锁而离开桑菲尔德庄园;离开深爱的主人,几乎付出生命的代价。此举不能不说是简·爱顺从的一面,它顺从了男权文化对女性的“贞洁”束缚。
       简·爱在贞洁方面的顺从也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思想的真实写照。夏洛蒂曾暗恋过她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老师——埃热先生,由于埃热先生是有妇之夫,夏洛蒂便割舍了自己的初恋,只为保全名节。因此,简·爱从桑菲尔德庄园的出走也反映了夏洛蒂思想里对男权文化在女性贞洁方面桎梏的顺从。
       《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既接受男权文化的教育,又有对男权统治的不满和对未来的憧憬。她始终是在现实和理想的深刻矛盾中塑造简·爱的性格。因此,简·爱是一个既植根于现实,又有美好理想的人物形象。简·爱的反抗性格里表现出顺从的一面故而可以理解了。
       一个多世纪以来,《简·爱》一直是作为一部表现妇女意识,充满反抗激情的作品为广大读者所接受和认同的。然而,在文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这样的现象,作品的客观效果与作家的主观意图并不一致,由于时代是发展的,受不同时代背景的影响,对作品的评价和分析会有所发展和变化。马克思认为:“对于一个著作家来说,把某个作者实际上提供的东西和只是他自己认为提供的东西区分开来,是十分必要的。”[1]这就是说,我们评价作品的惟一依据,只能是作者“实际上提供的东西”即作为社会客观存在的文学艺术作品,分析其中艺术形象的依据则是作家对形象做什么和怎样的具体描绘。至于作家“自己认为提供的东西”,如作家的创作本意以及评论家们对作品的评论等,固然是我们分析和研究时重要的参考资料和宝贵的线索,但它并不能代替作品及形象本身。
       当然本文对简·爱性格顺从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完善,但它毕竟尝试着从不同的角度探索简·爱这位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代表意义的文学形象。希望能有更多的学者给予简·爱这一深受读者喜爱的女主人公更客观、更辩证的评论。
       注释:
       [1]马克思:《致马·马·柯瓦列夫斯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P343
       李琼华,高校教师,现居湖北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