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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篱笆咋就那么松
作者:秦泽忠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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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报在登载贪污总额达10亿人民币、4.85亿美元后逃往美国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被引渡回国的消息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近千亿美元公款在逃……”
       因为没当过官儿,所以就不具备高官的智商;因为不具备高官的智商,所以就琢磨不透那4000多名贪官是怎样逃出国门的。笔者上中学时,正值“文革”,记得那时有家庭出身成分较高的同学因忍受不住没完没了的批判、毒打等身心折磨而企图越境逃跑的,结果无一不被抓了回来;自然,被抓回后,头上又多了顶“里通外国”、“投敌叛国”的帽子,遭受到更加残酷的虐待。
       如今,科学更发达了,各海关、口岸、机场的防范措施更加严密了,也确实常在媒体上见到有企图偷渡者被抓住的消息,但都是小百姓。按说贪官比起小百姓来地位显赫,而且还携带那么多巨款,有的还带着家眷,目标大,更容易被发现,可那些严密的防范措施怎就防不住这些贪官呢?此乃不解之一。不解之二:这4000多名贪官大概不是事先约好一块儿逃走的吧?如果说在出现贪官外逃现象之前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不能料事如神未雨绸缪提前预防还算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亡羊补牢,未为迟也”的道理不会不懂,在出现了贪官外逃现象之后,为什么还不赶紧想辙扎紧篱笆严加防范,以致第3999名外逃之后又放走了第4000名给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呢?
       余振东被引渡回来了,那4000多名外逃者是否都能被引渡回来?被他们带跑的那近千亿美元公款是否都能被迫缴回来?就算回答是肯定的(只能“就算”,绝不可能),实际也加大了反腐成本,对国家来讲仍是个损失;对这损失的造成,应不应该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我这还只是从其“渎职”的角度考虑的,倘是其事先得了贪官的什么好处而故意网开一面放他外逃的,则就更需另加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