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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一些官员为何不能“坚决”反腐败
作者:邵道生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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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中强调指出:要“坚决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依我的理解,这十二个字不仅仅是“态度的表明”,也是“问题的指出”,更是“行动的号令”,其中,最最关键的则是“坚决”两字。
       如今,明着说不要反腐败的人恐怕是不会有的了,然而“暗的”呢?还是大有人在啊!这些人,“三心二意”的有之,“打工不出力”的有之,“软磨硬泡”的有之,“光打雷不下雨”的有之,“背后使坏”的有之……总之,若是以“坚决”作标准来衡量,恐怕还是大有人在的。
       那么,为什么相当部分的当官者在反腐败这个关系到生死存亡的问题上是如此“不坚决”呢?
       一是一些地方的当官者对反腐败实在是“心虚”得很哪!
       这些当官者的思想极其“传统”而且“非常困惑”,嘴巴上亦大讲特讲“我们队伍中的干部大多数是好的”,然而一到具体的反腐败就“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总感到若真要反腐败,就会乱了自己干部队伍的阵脚,就会影响本地社会的稳定,就会……于是,就想起了对“腐败原罪”的赦免,就寄希望于腐败分子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湖南的所谓“反腐败特别行动”中的对“腐败呆账”的“一笔勾销”,吉林绥化的“五万元以下不追究政策”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笼的。想一想,一些当官者持的是这种心态,其反腐败的态度能“坚决”得了吗?
       二是一些地方的当官者自身的患得患失心态严重。
       这些当官者自身倒也干净,对周围的腐败者亦很是看不惯,然而,看到现在的官场山头主义、宗派主义还是蛮严重的,而且多年官场的经验告诉他们,腐败官员的关系网非常发达,腐败官员本身亦有无形的“保护伞”。自己对付这些官员本身力量还算过得去,然而要花大量的精力去对付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保护伞”,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弄得不好,恐怕亦会“打不成狐狸惹一身骚”,自身多年拼搏得来的红帽子能不能保住还是一个问题。如此患得患失心态也就只能让他们走一步看一步,不等水落石出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他们是不会真反腐败的,“坚决”两字自然被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三是一些地方的当官者好大喜功、报喜不报忧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这些当官者的“政绩思维”已经达到了根深蒂固的程度了,因而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与错误、优点与缺点,更不会自我反省,惟恐自己所管的一亩三分地出问题、出大问题,因而影响自己的仕途,妨碍自己的升迁。平时只说好的不说坏的,平时亦疏于管理,如今一听说自己的地盘有可能发生腐败案,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内部处理”,然后以“纪律约束”有关部门,要求“绝对与自己控制的党委保持一致”,然后再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没有办法,就拿出将坏事当作好事办的“绝招”……有了这一“习惯”的当官者在反腐败问题上还能“坚决”得起来吗?!
       四是一些地方的当官者只喜欢做“表面文章”,只喜欢搞“轰动效应”。
       反腐败是一场涉及到党和国家命运的、非常严肃的政治斗争,不扎扎实实、不认认真真、不踏踏实实地搞是无法取得反腐败的彻底胜利的。但是,一些地方的当官者呢,只是在语言上做文章,只是对媒体做文章,想当然、拍脑袋,“点子”特别多,冲动一来,“豪言壮语”马上出来。譬如,年初时辽宁就作出了“收受200元以上就地撤职”这样的“规定”,媒体狠狠地炒作了一番,如今呢,一点动静都没有了。是这个省的干部因为看了这个“规定”就再也不敢再受贿了吗?对此,我是绝对不相信的。此外,还有什么“廉政扑克”、“反腐访谈”、“小眼睛盯大眼睛”全都是将反腐败作为儿戏,全都是在作秀,喜欢这样反腐败的当官者是决不会“坚决”的。
       五是一些地方的当官者本身也不干净。
       有一些当官者虽然不是腐败分子,但是,鉴于当今腐败分子“恪守”“腐败利益共享原则”,因而他们对自己的一些顶头上司“物质性的小恩小惠不断”,“精神性阿谀奉承常送”。在当官者眼中,这样的干部是“好样的”,是“绝对忠诚于自己的”,是“得心应手”的,因而给予了“各种关照”。如今这样的人“事发东窗”,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实在下不了手”啊,然后想到的是“自己的责任”,而且越想越后怕……当然,以这种心态去查处被认为是“自己人”的贪官污吏,一般是不会很“坚决”的。
       总之,“坚决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这十二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非常困难的,这也是当今反腐败之所以艰难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