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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妇女解放的历史条件
作者:旷新年

《天涯》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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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车”解放
       性与权力有着隐密的联系。在欧洲中世纪,封建领主有“初夜权”,性交成为权力的一种展示和象征。性别是一种明显的政治分隔和重要的压迫机制。在民族、阶级和性别这人类社会三种最主要的压迫关系中,性别不仅是最原始、最古老、最基本、最根深蒂固的压迫结构,而且也许是最牢不可破的压迫结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换句话也可以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男人的历史,都是男人压迫女人的历史。用伍尔夫的话说:“英国的历史是男性的历史,不是女性的历史。”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写道:“在马克思和我于1846年合写的一个旧的、未发表的手稿中,我发现了如下一句话:‘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分工。’现在我可以补充几句: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在母系氏族社会结束之后,人类就进入了男权社会。由男人和女人所组成的家庭成为了一切压迫关系的细胞和储蓄所。“家庭”是“国家”的一个最基本的细胞,与国家有着同构关系。不论是封建主义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都往往是将社会细胞分解到“家庭”。资本主义、自由主义同封建主义一样并不彻底地分解和界定所谓“个人”,不论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怎样强调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私有财产和个人主义,仍然把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把社会仅仅分解到男权家庭,或者说把个人等同于男权家庭。弗里德曼说:“作为自由主义者,我们把个人自由,也许或者是家庭自由作为我们鉴定社会安排的最终目标。”
       恩格斯说:“妇女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做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妇女解放的第一步是妇女从家庭解放出来,进入公共领域。政治解放是妇女解放的重要前提,而政治解放又与经济解放密不可分。“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功夫的时候,才有可能。”因此,在有关社会大同的乌托邦想象中,首先必须破坏家庭,破除家庭的界限。也就是说,必须从根本上摧毁压迫性社会的基本形式——家庭。
       妇女是社会最底层的被压迫群体。妇女不仅受着精神的压迫和控制,而且直接受到身体上的禁锢和限制,受到最野蛮的身体束缚和摧残,从“男女授受不亲”到“守节”、“缠足”、“陪葬”、“自焚”等等。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控制也就越来越“文明”和合乎“人性”。
       二十世纪初,摧毁贞节等束缚妇女的传统礼教,生成了中国妇女解放汹涌澎湃的潮流。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和国民革命中,放足、剪发、男女同校、社交公开、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同居,使妇女解放运动首先直接地体现为“身体”的“解放”。“出走”成为了中国现代妇女解放最耀眼的瞬间和最辉煌的意象,在中国现代资本主义开幕这一刻所塑造的这一娜拉式的“出走”姿态具有中国古代戏曲中的“亮相”一样的意义。
        “女儿们”第一次从家庭中冲撞而出,获得恋爱和婚姻的自由,实际上就是把婚姻的权力或者说妇女身体的交易权从家长的手中夺取过来,攥到了自己的手中。而此前,妇女往往不过是男性主宰的部落和家族利益的交换品,是男性政治的附属品。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古代和亲政治中的妇女,她们是男权国家政治权力交换和妥协的礼物。作为男权政治之间交换的礼物,女性没有自己独立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缺乏完整的人格和自主的命运。《红楼梦》中元春的悲剧命运是由贾家为了实现其家族政治利益与皇室进行交换而决定的,而围绕着贾宝玉所展开的斗争,林黛玉的“木石前盟”败于薛宝钗的“金玉良缘”,是贾家政治经济的前途和家族利益权衡必然的结局。在封建社会中,婚姻或者说妇女往往只是家族政治的一种平衡的砝码。男性是家族命运的唯一中心,妇女是无足轻重的。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妇女才开始逐步确立自己的人格和地位。
       在五四时期,“女儿们”把自己从家庭和家族中解放出来,正如鲁迅的小说《伤逝》中的女主人公所宣称的:“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中国现代妇女解放运动并不是自律自为的,它缘于现代民族国家的目的,依附于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妇女解放最初是由于国家的召唤,其目的是为了将她们变成为“女国民”。也就是说,“国家”把她们作为“个人”从“家庭”和“家族”的控制和男性的占有中解放出来,并直接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归根到底,“国家”把妇女从“家庭”解放出来,最终是为了使她们献祭到国家的神坛上。一句话,二十世纪初,“国家”是为了它自身的目的而被迫解放妇女的。实际上,不论中国,还是西方,妇女获得解放和平等都是男权国家和社会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之下所作出的让步和妥协。中国现代妇女的解放是在中国深重的民族危机中发生的,现代欧美妇女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因为全民战争所引发的劳动力短缺之际,妇女填补了男人空缺的岗位,走出了家庭,成为了职业妇女,因此使妇女分享了男性垄断的权利。正如伍尔夫所说的:“说来也真奇怪,还要感谢两场战争,一场是把弗洛伦斯·南丁格尔从客厅里解放出来的克里米亚战争,另一场是大约六十年后的欧洲战争,它为一般妇女敞开了大门,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这些社会弊端正在逐渐得到改进。”
       中国现代妇女解放的历史简单地说就是,妇女在“国家”的怂恿和支持下砸碎了“家庭”的枷锁。或者说,“国家”把妇女作为“女国民”解放出来,而妇女则“模仿”男人承担起救国的责任。辛亥革命时期秋瑾女扮男装具有典型意义。在国民革命中,正如谢冰莹的《一个女兵的自传》所叙述的那样,妇女再一次通过“模仿”男人而获得“解放”。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以“铁姑娘”为代价,妇女进一步扩展了社会平等和权利。因此,妇女解放往往是通过职业化尤其是在战时和社会危机中以身体的巨大代价而获得社会平等的权利。归根到底,妇女解放是在传统的男权社会发生了危机和动摇的时候,由于男人需要支援和“同志”而发生的,并且在危机中,妇女与男人在某种程度上建立了一种同志式的平等关系。但是,这种解放能够走多远呢?鲁迅对妇女解放是悲观的。正如他在《娜拉走后怎样》中所说的,妇女“出走”和“解放”并没有真正的前途,她们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妇女往往最终不过成为民族和阶级解放运动的牺牲和祭品。从鲁迅的“子君”到茅盾的“时代女性”,她们以精神和身体的毁灭证明了“解放”的悲剧前途。所谓“解放”,就是通过解除封建礼教的重重束缚,打开了女性“身体”。或者说,中国现代启蒙运动和解放运动的伟大意义就在于,通过破坏封建道德的禁锢,使打上了封建烙印的“物品”变为“身体”。从历史的意义上来说,她们不过为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社会贡献出鲜活的“身体”。她们的解放道路可以归纳为从“女国民”到“女结婚员”。田汉1930年代的电影《三个摩登女性》和1940年代的电影《丽人行》描写了“娜拉出走”之后的命运。这也就是杨沫的《青春之歌》中被余永泽所“启蒙”和“解放”的林道静的历史。而张爱玲作为一个反五四和反浪漫主义的作家,她以反传奇风格叙述了女性荒凉的现代命运。
       由于妇女对中国革命的广泛参与,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妇女在“革命的中国”的地位。在中国现代,妇女解放并不是像西方女性主义一样是一个独立的运动,而是起源并且附属于民族和阶级解放。也就是说,中国现代妇女解放是一种“搭车”解放。因此,作为“搭车”解放的妇女解放运动也就必然有着这些解放运动本身的限度。总而言之,妇女的解放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以妇女解放本身为目的。妇女的解放诉求被席卷于更大的历史潮流之中,她们是被解放的,是因为另外的目的、力量和原因而获得了解放。正因为中国现代妇女解放是“搭车”解放,因此,在中国现代深重的民族危机中,在中国需要全面的社会动员的时候,男权社会可能被迫向妇女作出最大限度的让步和妥协,从而使中国的妇女解放可以达到空前的程度,甚至使所获得的权利具有某种“超前性”;但是,同时也很容易发生历史性的倒退,使男权在妥协性的社会环境崩溃之后卷土重来,从而妇女的平等权利得而复失,出现“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局面。
       女性商品化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席卷下的中国,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市场的扩张。此时,西方女性主义在中国的引进和对于“革命的中国”的抹平女性特征和性别差异的不满与批评,及其“性别书写”,既有展开和释放女性内涵的意义,但同时,这具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脱颖而出的感性化“身体”又及时地被市场和商品化的大潮所俘获和操纵。这种“性别书写”、“阶级分化”同“市场交换”成为了共生的秘史,市场既为性别/阶级分化创造了条件,同时反过来,性别/阶级分化又为波诡云谲的市场经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大有不谋而合、异曲同工之妙。在市场社会中,位于社会底层的妇女的命运与被剥夺了生产资料沦为无产者的工人非常相似,同样沦为普通廉价的过剩产品。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或者说在从“革命的中国”向“市场的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女性”在社会中的“性别”特征逐渐被清晰地刻写出来,中国日益由一个“无性化”的社会转变成为一个性别化的社会。正如五四新文化运动最突出的现象是妇女的“身体”获得了解放一样,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女性的“身体”又一次获得“解放”。但是,这一次,不是以“女国民”或“女同志”,而是以“女性”而获得解放,妇女获得鲜明的性别定义。“改革开放”初期,作为改革开放的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美人头”在杂志封面出现,女性身体引人注目地进入于市场交换,相伴随的是女性化妆、选美和性工作。换言之,女性性别化、职业化和商品化。“性”和“身体”全面地不可避免地进入消费和市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女性的身体逐渐被重新从性的角度开发、使用和诠释。到了九十年代,市场经济的发育日趋成熟,广告这一最典型和活跃的大众文化工场成为了重要的意识形态生产基地,男/女性别被塑造和铭刻成为两类固定的社会形象,男人被塑造成为“成功人士”,社会权力和财富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女人则被塑造成为消费品,“做女人挺好”。在九十年代的大众文化领域,阶级的构造和性别的构造携手共进。
       无论人们多么不愿意正视,实际上买卖婚姻是人类婚姻的常态。在市场社会,婚姻也无可避免地具有这个社会最本质的特点,婚姻无可避免地成为买卖婚姻。只要有市场的地方就必然存在着买卖关系,而妇女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性工作几乎是和私有财产、市场同时出现的古老现象。当然,妇女成为商品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在部落社会,妇女是部落之间流动的礼物,妇女无法从部落财产中分离出来。从中国历史上看,女性身体的处置是一个有趣的变化过程。性工作者这一形象是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逐渐分化和凸显出来的。中国古代有所谓“四大美人”,但这四大美人都是宫廷的专宠和禁脔。“四大美人”是唐以前的故事,而唐以后,美人不再被重重宫墙所封锁,而是被展示于大张旗鼓红灯高照的妓院。美人从宫廷流入了民间,进入了市场交换和流通。那些耀眼的女性不再是嫔妃,而是妓女。从薛涛、苏小小,到李香君、董小宛、柳如是,她们都是职业女性。从宋徽宗“夜会李师师”的故事就可以看出,到了宋代,市场已经充分显示了它的力量,这种魅力连皇帝也甘拜下风。根据传说,清代同治皇帝就是因为到紫禁城外买春而死于梅毒。性不再是皇帝的特权和专宠;相反,皇帝也要“微服”到市场去购买。性消费成为男性的一种普遍共享的权利。妓院成为了男性的共和国。正如美国白人的民主制度建立在对于黑人奴隶的种族奴役之上一样,在对于女性的性别奴役之上,也建立了男性民主制度。
       在中国历史上,妇女明显地经历了从宫廷和从家庭解放出来的历史过程,尤其是在五四时期,妇女从父母手中争得了婚姻自主权,能够自己主宰自己的身体,实质上是获得了买卖自己身体的自由。自古至今,妇女的存在形态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的。在某种意义上,摆脱宫廷帝王的垄断,进入市场,成为商品,也是一种“解放”。买卖婚姻和卖淫一方面是对于妇女身体的奴役和贬低,但是另一方面同时又包含了对于妇女身体的某种相对的解放和肯定。从封建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被剥削者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可以向所有人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也就是说,最少她们在“卖”这一点上是“公平”和“自由”的。作为性工作者的妇女正如工人一样可以正当地、自由地使用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劳动,使自己的身体进入市场,进入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的伟大循环。妇女卖淫,与工人出卖劳动力、知识分子出卖知识一样,它体现了资本主义共和国的最基本的规律。
       这是资本主义普遍的卖身制度,性工作者和蓝领工人、白领工人或者说知识分子的唯一区别在于,她们所出卖的是身体器官的不同部分。市场社会,妇女的身体沦为商品是必然的,不论是以隐蔽的还是公开的形式出卖。由于整个社会无法摆脱这种压迫结构,由于现存的所有社会都是一种压迫性的社会,所以妇女所受到的压迫既是不言而喻的,又是“自然”的。在阶级的、压迫性的社会中,如果商品经济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如果交换和“自由贸易”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普遍规律,那么,禁止性买卖就是不可能的,就像禁止出卖劳动力是不可能的一样。简单地从道德上来反对买淫和卖淫,就像简单地从道德上谴责资本家的剥削和工人的被剥削一样是无力的和虚伪的,因为买淫和卖淫是一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在普遍存在的卖淫社会,其区别只在于或者是公开的,或者是被掩盖的。“这种权衡利害的婚姻,在两种场合都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是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84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一方面纵容剥削,另一方面却羞羞答答不敢正视性剥削,将性剥削的政治变成为一个道德分区,将剥削的政治性转换成道德,使性剥削无名化或者驱逐到地下,结果不是性剥削的消失,而是性剥削的被迫遗忘。恩格斯针对这种男权社会的虚伪说:“杂婚制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它使旧时的性的自由继续存在,以利于男子。在实际上不仅被容忍而且特别为统治阶级所乐于实行的杂婚制,在口头上是受到非难的。但是实际上,这种非难决不是针对参与其事的男子,而只是针对着妇女:她们被排除出去,被排斥在外,以便用这种方法再一次宣布对妇女的绝对统治乃是社会的根本法则。”如果要真正消灭性别压迫、卖淫和性剥削,那么,首先必须消灭经济的不平等和剥削关系:“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
       人之初,性本善。正如劳动是人的自然机能一样,性也是人的一种自然机能。对于劳动的独占与剥削,与对于性的独占与剥削是同时产生的。同时,它也产生了对于劳动和性的侮辱。在所谓文明社会,劳动和性成为了压迫和奴役的一种形式和标志。正如劳动者为了金钱而出卖劳动力,妇女也为了金钱而献身。在压迫性的社会中,位于社会底层的妇女无法真正成为社会“主体”。到目前为止的所谓妇女解放,是从作为物品的妇女到作为身体的妇女的历史过程,妇女是作为商品而被解放出来的“身体”。但是,这些并非完美的、一劳永逸的“进步”,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是一种“进步”。妇女真正获得解放,必须待到妇女的身体不再是奴役的对象,正如工人的解放必须等到工人不再被迫从事奴役性的劳动一样。“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95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只有当劳动和性交是出于愉悦而不是被迫发生的,才成为真正美丽的。而这种劳动和性的自由享乐构成了人性解放的重要条件。
       旷新年,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1928:革命文学》、《现代文学与现代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