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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北窗南窗(外四篇)
作者:鲍尔吉·原野

《天涯》 2006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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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窗
       立于北窗,终于可以看到楼下平房淡绿色油漆的铁皮屋顶了。在整个冬天,它起脊的顶子上满覆白雪,有一根电话线从雪里斜着伸出来。房顶的雪总是不融化,虽然跟地面相比它相距太阳更近一些。一冬天,铁皮屋顶的边缘积累着雪的裁口,半尺厚。现在,屋顶下垂着冰凌,排列均匀,约半尺一条。远看如有十万兵马竖戟宿营,在阳春的和风里闪光。
       若在儿时,我一定手执竹竿,把冰凌一一敲落。冰凌吧嗒落地,摔成三截,亦可一截赠欧,一截遗美了。如今的孩子不懂这种至妙的游戏,冰凌自会渐渐消失。
       我是说我回到了沈阳,首先见到了铁皮屋顶——我北窗的老朋友。以屋顶为友,是因为没有其他之物可以为友。鸟儿已经好几个月没从窗前飞过,后面的楼高入天空,我见不到云。出于索居的原因,我久久呆在北窗,对铁皮屋顶、电线杆上的瓷壶、每日移动的日影和窗台上的葱都极熟悉,以目光抚之,如故人。
       晚上,窗外由有限的排列变为无尽的虚涵,夜之虚涵。我所看之物无多,只有对面楼上的灯火。灯火有两种,光从方形窗框一拥而出,日光灯与白炽灯,我称之为白灯与黄灯。
       于是我以两种灯博弈,棋盘是立起来的楼房,像国际比赛的展示牌一样。白灯——也就是日光灯总是赢家,这一方棋子很多。
       我很少在早晨,特别是在黎明时分来到北窗。当我在早晨由北窗外视时,如,在早晨看到中年妇女的真容。一位作家告诫说,千万别在早晨看没化妆的女人,这种皱纹与睡意未消的真实很不堪。男人尊重女人的方式之一,是在女人往脸上扑粉之前把脸转过去。
       我从北窗向外直视,沈阳污浊的空气在十点钟之前不会消尽,灰色的楼房像没有洗脸的更夫。在住宅区走动的人无比麻木,倒垃圾或送孩子上学。铁皮屋顶油漆剥落处露出褐色的伤口。它们一同等待着天光普照的八九点钟,只有太阳是它们的血色与胭脂,是灵动的目光和活跃的嘴唇。
       为了北窗的景物,我替它们向造化祈祷:
       鸟儿飞来吧,雨丝晶亮吧,孩子们大声朗诵乡村的歌谣吧,白云飘来吧,扎围裙扛板凳的老汉高喊“磨剪子锵菜刀”吧,墙根的草芽探头探脑吧,小伙子和大姑娘在墙垛的阴影里拥抱吧,赶马车卖黄豆的农民把鞭子系上红缨吧,进城的乡下亲戚把狐狸皮帽子戴上把皮大衣前襟像杨子荣一样敞开吧,把竹笛从尘封的布袋里取出给胡琴点上松香吧,半夜吵架的夫妻离婚吧,给孩子们少留作业让他们走走停停读神怪书吧……
       我很想把这些心愿写在东山墙的黑板上,成为这里的公约。
       南窗
       拥有两个窗子,是我生活中唯一的骄傲。
       去年住十一平米的小屋时,只有一个西窗,我懒得向外看。当时窗下有一家汽车修配厂,师徒二人抡锤敲打车祸中扭曲的箱板,声音刺耳令人无处躲藏。我告诉自己,这就是生活。师徒二人是出于生计才砸铁板,术语称为“钣金工”,他们比我更震耳朵。但我还是忍受不了,有一次竟想用冲锋枪扫射所有在深夜砸铁板的人。后来我吐出一口气,庆幸自己没有冲锋枪。
       后来我搬家了,有了两个窗子,前后都没有汽车修配厂。
       南窗是我的神秘所在。
       我在北窗读书、写作与闲坐, 已经形成习惯,只有睡觉时睇视南窗。对我来说,它淹没在黑缎子一样的夜里,窗外是光滑的缎子皱褶。南窗很遥远,像北窗很贴近一样;南窗浪漫深邃,如北窗现实稳重。
       最珍贵的是树影。树自地面而长,长到我居住的二楼,便是一窗树影了。在冬夜,是一窗黑黝黝的干净利落的树枝。树是碧桃,枝桠横斜,在有星斗的天幕中实在优雅极了。我睡不着的时候,常揣摩树的心事。它很像一位自信的大师,在披风上缀着叮呤(口当)啷的星星。星星也常从树隙间窥视我。
       南窗外是一条街,街与窗之间是一座小小的花园,即树的领地。去年春天刚搬进来时,满窗白色的桃花,我几乎晕眩了。桃花在深红而光滑的枝上仰着脸,花办很单薄也很高洁。偶尔一瞥,花是粉色的,仔细逼视却退回了白色。粉色极浅,我把几朵花放在白纸上看,才瞅出它如少女粉腮一样的微红。
       窗外的桃花使我不止一次地搓手,表示幸会幸会。然而它凋得也快,花办漫然坠地——树下虽无流水,它还是坠了。绿叶从花萼间长出,初生的卷叶边缘的锯齿有些紫红。
       当然,这都是在白天看到的。我说过,与南窗更多是在夜里相遇。
       在夏季,南窗使我有些不安。一次,我发现窗下的树丛中有情侣活动。我记得一位外国的性学专家说,人类情欲旺盛的季节是春季,所谓阳气上浮。另一位气功家嘱我在冬季节制房事,所谓“冬藏”。但窗外的人们在夏季百无顾忌了。情侣在夏夜的树丛中,难免有亲昵举动。我看了一次拥抱场面后,被这种坚如磐石纹丝不动的情形打动。他们比电视剧里的演员真实得多。拥抱,实如掰腕子,是力与美的角逐,两人始终较着劲儿,谁也不服输。我对待这种场面,既不能像禅师那样心如止水,也不似小流氓似的垂涎欲滴。这种所见,使我有些心猿意马,看了还想看。在看了第二次后,我像戒酒一样涓滴不饮了。如果情侣看到我的眼睛,肯定认为是最卑劣的目光。虽然我在没有灯光的窗前观赏,他们看不到,但我知道自己卑劣,况且这种矛盾的心态对身体不好。我还是佩服树们,它们看到什么都如此仁厚,并无惊诧。
       南窗属于大熊星座,我在窗台上放了一盆马蹄莲,文竹被我搬走了,气脉太弱。窗台上还有什么呢?我见过一个明代的牧童骑牛读书的铜雕,可惜没买下来放置南窗。有一只红木制的山羊形印泥盒,置此亦佳。
       我面对夜的南窗,对着高傲的斜枝,念布罗茨基的诗:
       “立陶宛的暮夜。人们从群体中散流回家,用手捂成括号,遮住逗点般的烛光。”
       这是对夜念的诗。对窗,仍有约瑟夫·布罗茨基的诗为证:
       “让我告诉你
       你挺好。”
       四季
       秋天
       用读《论语》的眼光看秋天,它干净而简洁,枝条洗练,秋空明净,这是谁都知道的。老天爷只在秋季拭手一擦晴空。白杨树,干直而枝曲,擎着什么,期待或其他;河床疏阔,一眼望尽。
       秋天,场院丰盈但四野凋敝——由于人对土地的掠夺。我不愿意看到玉米叶子自腰间枯垂,像美人提着裤子。割去吧,用锋利的镰刀把玉米自脚踝割断,它们整齐地躺在垄上,分娩一样。谷子尚不及玉米,斩过又让人薅一下,头颅昏沉坠着。
       在乡下,我爱过我的镰刀。不光锋利,我在意刀把的曲折,合乎“割”的道理。镰刀把握在手,是一种不尽,一种生存与把玩的结合。
       在北方的秋天,别忘了抬头看老鸹窝,即钻天杨梢上的巢。细枝密密交封,里面住着老鸹的孩子。老鸹即乌鸦,虽然不见得好看,小老鸹喙未角质,鹅黄色。
       拎着镰刀抬头看老鸹,或拾土块击其巢(当然击之不中),是秋天的事情。老鸹扇翅盘桓,对你“呱呱”,没责备,也许算规劝。
       若说场院胜景,最好的不是飞锹扬场——粮食在风中吹去秕糠,如珠玉落下;在集体的场院里,电灯明晃高照,和农村老娘们儿剥玉米才是享受。电灯一般是二百瓦的,红绿塑料线沿地蜿蜒。这时,地主富农坐一厢,知识青年和贫下中农坐一厢。谈话最响亮的是大队书记的年轻媳妇,她主导,也端正,手剥玉米说着笑话。夜色被刺眼的光芒逼退了,剥出的新鲜玉米垛成矮墙风干。
       乡道上,夏天轧出的辙印已经成形,车老板小心地把车赶进辙里行进。泥土干了,由深黄转为白垩色。芨芨草的叶子经霜之后染上俗艳的红色。看不到蚂蚁兄了,雁阵早已过去。怎么办呢?我们等着草叶结霜的日子,那时候袖手。
       总有一些叶子,深秋也不肯从枝上落下,是恋母情结或一贯高仰的品格。然而, 当它们随着风声旋转落地时,人们总要俯首观看,像读一封迟寄的信。
       冬日
       在这个时候,我父亲出门前要提系裤子再三,因为棉裤毛裤云云,整装以待发。
       这时,我在心里念一个词:“凛烈”。风至、霜降、冰冻,令我们肺腑澈彻无比。冷固然冷,但我们像胡萝卜一样通红透明。真的,我的确在冬天走来走去,薄薄的耳朵冻而后疼,捂一捂又有痒的感觉。鼻子也如涅克拉索夫说的“通红”。但为什么不享受冬天?冬天难道不好吗?
       冬天!这个词说出来就凝重,不轻浮。人在冬天连咳嗽亦干脆,不滞腻。窗上的霜花是老天爷送你的一份薄礼,笑纳吧。当你用你的肉感受一种冬天的冷时,收到的是一份冰凉的体贴。比较清醒,实际比较愚钝。因为冬藏,人们想不起许多念头。我女儿穿得像棉花包一样,在冰上摔倒复起,似乎不痛。
       想我的故乡,我的祖先常常在大雪之后掏一条通道前往其他的蒙古包。在这样的通道上走,身边是一人高的雪墙。他们醉着,唱“A riBen Ta Ben Nie Sa Ri……”走着,笨拙却灵活的爱情,相互微笑举杯。
       冬天听大气的歌曲, 肖斯塔科维奇或腾格尔。不读诸子,反正我不读诸子, 因为没有火盆,也没有绍兴老酒。唱歌吧,唱外边连霜都不结的土地,连刨三尺都不解冻,而我们还在唱歌,这不是一种生机吗?
       冬天的女人都很美丽,衣服包裹周身,只露出一张脸。我们一看:女人!不美丽的女人亦美丽。爱她们吧,如果有可能。她们在冬天小心地走着,像弱者,但生命力最强。
       春时
       春天无可言说,汗液饱满,我们说不出什么。如果我们是杨树枝条,在春天就感到周身的鼓胀,像怀孕一样,生命中加一条生命。
       说“春——天”,口唇吐出轻轻的气息,想到燕子墨绿的羽毛,桃花开放的样子,不说了。虽然人们在春天喜悦。我暗想又添了一岁生齿。不说了。
       夏季
       夏天在那边。
       我感到夏天不是与冬季相对的时令,如棋盘上的黑白子。我知道夏天是怎么回事,它累了,如此而已。在四季中,夏天最操心,让草长高,树叶迎着太阳,蜜蜂到花蕊里忙活。刚到秋日,夏天就说:我不行了。
       夏天是毛茸茸的季节,白日慵懒,夜里具有深缓的呼吸,像流水一样的女人穿着裙子。跟春天比,夏天一点不矫情也不调侃,走到哪里都是盛宴。
       如果我是动物,就在夏天的丛林里奔跑,跑到哪里都可以,用喉音哼着歌曲,舌尖轻抵上颚,渴了停下埋头饮泉水。啦……啦……啦,我认真地准备过一个夏天。
       公署墙里的杏花
       在赤蜂街,往南一瞅就是南山,现在树已经很多。正月十五我登南山,发现了许多胖而蠢的斑鸠,一飞,离地二尺,翅膀发出如同撕报纸那种声音。
       赤峰人淳厚,心计却曲迂,女人微有悍意。他们走在大街上,步伐都是扎扎实实的,脸上带着笑意,若是在春节期间,则带着醉意。我们赤峰人都喜欢文学,贴切地说,是喜欢写作。当一个文人,在赤峰很受尊敬。许许多多的人在写作。有一次,我在林西县看到一个全家只有一条棉裤的姑娘在写小说,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后来,这个姑娘穿着那条棉裤走出屋见我们,手里拿一摞小说手稿,眼神坚定沉着。是什么让她写作呢?
       我常常想到这件事和这个问题。后来,这个问题变成问自己了——是什么人让我们写作呢?如果用动物的眼光观察人,那人类最奇怪的动作不是拉屎、撒尿、打架、接吻,而是写作。一个“人”,坐着,用前肢捏住一根棍,连续不断地往纸上划,眼睛盯着自己划的东西,不可思议。有的“人”就这样天天写,写了一生。别的“人”看了他写的东西,笑,或者哭,不可思议。
       就人的功能和设计特点而言,肯定不是为写作而生的。这么复杂精密的物种,原本要往“人生”当中装填恋爱、拥抱、奔跑、沉思,等等。而写作仅仅是记录。记录什么?记录你在想什么。于是我们想,写下来,再想。这件事太有诱惑力了。实际上,人不应该“想”,而应该“活”。但“想”使我们了解了自己,打开了自己,发现了美和朴素。
       话题拐弯了,请允许我继续回忆赤峰。在春天来临的时候,我想到的是昭乌达盟公署墙里的杏花,浅粉的花办像假的一样。当它们飘落到马路上时,你不忍心从上面踏过去。童年,我走在马路上,感到赤峰的马路真宽,想大声唱歌。赤峰的百货大楼里有那么多东西,我从气味中就能分辨它们:花布、皮帽、篮球……到了外地,我的鼻子什么也闻不到了。在赤峰的百货大楼里见到那么多赤峰人忙忙碌碌,觉得很欣慰。“欣慰”这个词用得可能有点什么,但的确欣慰。我从赤峰人的脸上,能看出他们的幽默和聪明,以及世故。
       栽树吧
       栽树吧!
       这也许是我所有的愿望中最底层的愿望,如同我的红漆木箱中最底层那件旧衣裳,那册最早的语文课本,我的玩具中最早用手碰过的那个玩具。
       它不是欲望,而是愿望,一种起初就带着芽的愿望。欲望和愿望有时不容易区分,然而时间一久,就分开了。如同一条大河流着,分成两条河;如同一条大路分成两条路。“杨子曰:噫,亡一羊,何追者众?邻人日:多歧路。既返,问获羊乎?日:亡之矣。日:奚亡之?日: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列子》)
       在“歧路之中又有歧”中,我们不知不觉间失落了原初的愿望。
       以后会记起这些愿望吗?愿望在什么时间凸浮?
       也许就是你犹豫的关口,愿望用小手拨了你一下,因而你犹豫了。法国诗人博纳富瓦说:“我每逢走到十字路口,总有一种不安的情感。我仿佛一来到这里的同时,或几乎是同时——离路口两步远的时候,便似乎已经离开了。是的,正是在这里,一个最高本质的领域敞开着,我本来可以走向那里去生活,但从此,我却从这个领域失去。”(《灵域》)
       还有弗罗斯特的名诗:“森林里有两条路……
       我想我在绝望的时候仍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去栽树。这个愿望不是刻意搜寻的,它像树一样在大地荒芜之际孤零零地挺立出来。
       如果栽树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人为什么不
       在精力充沛的时候去完成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我而言,在生活充满选择的多样性的时刻,正所谓“歧路之中又有歧”,会把目光投向像睡莲一样浮在人生表面的一些东西,譬如赚钱、名分、女人,以及可以无穷列举下去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成为生活中的目标,它们是欲望和愿望的难解难分的重合,像两张幻灯片重叠着被投射在我脑海的屏幕上,驱动我去做那些事。这些目标有时是美的,但更多是属于有用的,只对我有用, 因而是自私的。不管这些目标、欲望和愿望多么纷繁多样,都可以分为必需与附庸两类。我去获得粮食、衣服、房子、做人的尊严所需要的自由度之外的一切,就是我必需以及附庸的一切。如今的时代,是附庸的时代,人把自己的才华能力大都放在生存所需之外的领域里了,其中需要,可用“钱”字一言以蔽之。
       但是,一个人即使把生存目标毫无矫情地简单化,也还是回不到原始的那个十字路口。譬如我不带矫情地说,我已坦然摒弃了功名利禄的麻烦,也还是并不质朴刚健。我也许是没有烧透的炭或杀猪人手里没有洗干净的肠子吧。我即使谦冲一些,也没有想到过栽树。我想过,也许在生活的路都被堵死之后,才会想起栽树吧。
       小时候,我最大的愿望之一就是栽树,把我吃剩的苹果籽和梨籽埋在土里。那时,我太性急了,瞪着眼睛等待它们破土而出。倘能出芽,我并不满足它长出西红柿秧的样子,要又大又粗,呼隆隆长成一抱粗一房高,枝头琳琅满目。如今,我看楼下的小朋友游戏,也玩种树。他们甚至把小石子埋入装着湿土的塑料盒里,让石子长成树?石林?他们更可爱。
       我想明白一个道理,栽树的冲动原是一种创造的冲动。人每日所为,多是攫取,这是迷路之为。最本质的,还是他们的创造愿望。“今天为什么想起种树了?”我问自己,也许是因为细数平生,并无点滴创造。我吃着喝着用着兼以眼睛看着世上的一切,维持自己可有可无的生命。我惭愧了,也许是害怕了,想补偿一些什么。于是想做一件普通人所能做的事,又是富于创造意味的事:栽树。
       如果我宣布开凿一条河流,显然自不量力。如果我宣布创造一条河流,不仅自不量力,而且可耻。我一直懊丧于自己不是女人,因而失去创造的机会。生为女人,孕育、生产并养育一个孩子,看他一天天长大,体味他与自己的同与不同。这种感觉多么充实。因此读到叶夫图申科的诗《我想当一个女人》时,我被深深地打动了。我像深呼吸一样,嗅入这首诗中深藏的意义。在男性诗人中,泰戈尔的母性以充盈饱满道出渴望成为女性的创世主式的崇高。
       我渺小,想着栽树的事。然而,栽树并不是不得已(什么也做不出而去做)的事情。比栽树更好的事是什么?是当官或当商人吗?美国有一处对公众开放的园林,名为GIMFERRER,门口写着“人们,你们正要破坏你们所无法创造的树木、河流和动物”。这个忠告简直像出自上帝之口。我们为过去的破坏或污染而感到卑鄙吧,然后做一点事,譬如栽树。
       树木并非是我们的创造,但它们确实可以经我们之手而生机盎然,算动物对植物的关爱。树由挺拔而高贵,由伸展而潇洒,身上流着绿色的血液,确实为我们所不及。它们地下有根,空中有叶,于凝立中同时和阳光水分交流;它们还有年轮,有像手掌一样布满纹路的叶子,头上或许顶一鸟窝。而鸟儿,可以恣意站在它们的肩上腋下唱歌拉屎,树不失美丽。我们的确不及。
       栽树时,我首先栽白杨树。让慧明之人栽菩提树,高贵之人栽紫檀树,华美之人栽梧桐树,绮丽之人栽桃树,寒洁之人栽梅树,热烈之人栽红棉树,疏朗之人栽芭蕉树,多情之人栽柳树,坚贞之人栽松树,我栽白杨树。
       白杨树质朴而散漫,在寸草不生的黄土地偶尔见之。白杨树好活亦易死,一掰树枝“咔”地折了。树皮泛青实白,带着像眼睛似的黑斑的疤痕。白杨树的叶子在北地常常喧哗。知堂先生在忆钱玄同的散文中,疑白杨絮语为雨声,深挚道出“又被白杨骗了”。汉乐府称“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道”。白杨——何萧萧,此为吾等所不知。白杨叶子在夏风或秋风中翻卷,是一种萧萧,但为什么而萧萧呢?我们不知道。它们自古如此。台湾诗人纪弦称:“……并刮起凉风飒飒的,飒飒飒飒的,这就是一种过瘾。”
       我以为这乃是说白杨,尤其“飒飒飒飒”四字,真是一种过瘾。
       我希望自己栽杨树时,不至像儿时那样性急,也不必如现今这么急功近利。此类事,不可炫示也不必炫示。我听过一个故事:某人儿时为邻人扫雪,告之父。乃父伸手扇他耳光二,他不解。越数日,父曰:行善事,自己不能说,让别人口传。
       我生于贫困山区,从小到大栽过许多的树,包括杨树,但从未因此事高兴过,因而太愚昧了。当时我不知这是好事,是人家组织不得已而参加的事。从学校毕业时,我良心发现一次,去“接见”入学栽的柳树。两年,树已长出碗口粗,茁壮三四米,不认得我了。真是“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不说了,这么多话仍说不清楚。栽树吧,虽然我不是它们的父亲,但能在树的成长里悄悄塞进我的一点点光荣。我大约可以把栽树的愿望归于人的本质之中,夏尔在《群鸟的语言》中呼喊:“不要让人们抢走我们一点深藏的本质,别丢掉这本质,哪管如罩纱,不应把本质的一滴水与一粒沙让给别人。”
       在如今,本质锈蚀了,没人要抢夺它们,它们废弃着并消失着,如同挥发的梦想。
       花瓣·眼睑·歌
       二十世纪最优秀的抒情诗人里尔克自撰的墓志铭是一首诗:
       “在如此众多的眼睑下,独自超然地安眠,也是一种喜悦……”
       在德语中,“眼睑”与“花办”是同义词。花办的造型又的确近于美女垂下的眼帘。因而,诗人可以在众多的花办下安眠。在发音上,德语的“眼睑”与“歌声”同音。作为诗,这个墓志铭极美,的确是“一种喜悦”。
       由此可窥里尔克作为抒情诗人的绝妙本领,亦可感叹纯美的作品无法移译。
       里尔克死在自己喜爱终身的玫瑰花上,但不是花办,而是花刺。花刺扎破他的手指后,化脓转为败血症。里尔克于1926年12月殁于瑞士的巴尔蒙特疗养院。
       在他的生与死中,玫瑰似乎是一个神秘的信使。
       里尔克同他伟大的同乡卡夫卡同生于布拉格。在摩尔德河边,在里尔克死去三年后,昆德拉诞生。
       玫瑰与葡萄酒,是里尔克诗中经常出现的意象。玫瑰无疑象征女人,而葡萄酒也是女人(后者是罗丹的说法)。但玫瑰是爱情,葡萄酒是情欲。
       像许多大师一样,里尔克的一生,身旁总有美女缭绕。十七岁时,他与瓦蕾莉相恋三年,手撰情书一百多封。从相片看,瓦蕾莉之美更近于女神。里尔克第二本诗集《家神的供品》即由瓦蕾莉亲手装订。他后来的女朋友有名女人莎乐美(俄国将军之女、弗洛伊德的学生)、女雕塑家克拉拉(后为里尔克之妻)等。
       对于死的看法!!里尔克不无诗意地宣称:“当我们站在生命的正中央时,死也正站在我们的正中央,不断地哭泣。”
       他又说:“死神从种种事物的间隙中凝视我们,像从厚木板中探出头来的一根锈铁钉。”
       如果里尔克说得对,那么死神的确站在锈铁钉一般的玫瑰花刺上凝视过诗人。那时候,诗人刚刚出版了耗时十年的诗歌《多伊诺的悲歌》,的确站在了生命的正中央,奈何?一切都被里尔克说中了,包括死神的行踪。
       然而女人们依然“如水晶般深奥,在深澈的黑暗里沉默着”。在女人面前,里尔克“感觉自己像圣诞节的雪,正熊熊燃烧”。当死神终于介入其间时,里尔克绝望了,他回到古堡写下遗书,这种感受或许如他在一首诗题中所表达的那样:
       “无法再将感情移入等待玫瑰花开时的期待与憧憬。”
       鲍尔吉·原野,作家,现居沈阳。主要著作有《青草课本》、《掌心化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