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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枪击:关于1989年中国美术馆枪击作品《对话》的说明
作者:肖 鲁

《天涯》 2005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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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置作品《对话》的产生
       1988年春天,我作为浙江美术学院油画系88届毕业班的一名学生,进入紧张的毕业创作阶段。当时的毕业班指导教师是郑胜天、胡振宇、汪诚一。
       记得我最初提供给导师的草图是一对男女在打电话。从这个原初的构思一直发展到最后的装置作品《对话》,这其中与郑胜天老师和胡振宇老师的指导密不可分。这里尤其要提到郑胜天老师对我的指导,他鼓励我用真实的材料大胆地完成这一作品。这对于当时有着强烈反叛和求新意识的我来说,是一件很刺激的事。
       当时系里审稿的时候,对油画系产生一件非油画的装置作品有异议,为了《对话》的可行性,任课老师和我商量,是否画一张油画。就这样,我画了一张《红墙》的油画。
       为了采用与当时现实中电话亭相同的铝合金材质,我与杭州市电信局取得联系,希望他们予以一定的帮助,最后他们根据我的要求,免费提供了铝合金电话亭的全部材料,并参与了最后的组装工作。
       《对话》的原始创意,源于个人情感的困惑。对情感生活的失落,使我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状态。就像作品所显示的那样,一对男女正在打着电话,但中间那悬挂的电话又在明显地告诉人们,对话的不畅通。这种心理状态是《对话》产生的原始立意。
       作品组装完成之后,中国美术学院工艺系的宋建明老师去看我的作品,他当时的感觉是作品过于完整,需要破一破。就这个“破”,我们谈到了用什么方法:既不打破玻璃,又有破的痕迹,这样,速度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们谈到了用枪,但对可行性没有什么把握。
       出于内心的需要,我对用枪这个想法有一试的欲望。过了一段时间,我向浙江省射击队沙勇提出借枪。他借枪那天并没有通知我,事后才知道他借枪出来,却一直没有找到我。因此这个想法在1988年的毕业展览上未能实施,但一直存留在我的意念中。
       《对话》作品在毕业展览之后,《美术》杂志封底和《新美术》的扉页,都分别刊登了这件作品。
       “枪击事件”之前
       1989年1月,得知作品《对话》入选“中国现代艺术展”,我从所在单位上海油画雕塑院回到杭州安排托运作品之事,在杭州“方舟酒吧”偶遇唐宋(之前我与唐宋并不熟识),我们在酒吧攀谈起来,他说自己也有一件作品入选。谈话中我和他提到1988年《对话》要打枪一事,他觉得这个想法挺好,说你敢不敢到北京中国美术馆去打这一枪,我说这有什么不敢的。谈话之中我想到了可能借枪的途径:在我就读于北京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的时候,由于父辈的关系,曾教李松松画画,当年他曾经给我看过一把枪。
       1989年2月,作品《对话》运至北京。我是浙江美术学院第一个到达的,记得在中国美术馆报到时,他们说道:“浙江美术学院怎么先来了一个女的?”
       殷双喜是当时展览的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有关展览的具体事务,如展品的收件登记,作者的报名等等。据他回忆,当时我参展报名时,以肖鲁的名字登记了作品《对话》,并交付了一百元人民币的报名费。
       还有一件事,就是我布展那天,就作品地面T字行水泥砖一事找过殷双喜,他建议我到大街上去找找看,后来我果然找到一些现成的方形井字水泥砖,在布展时,它们都用上了。
       在北京期间,我去了一趟李松松家,我们一起进城,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与李松松谈起借枪一事,他表示同意。
       唐宋到达北京,我见到他,和他谈到借枪的可行性。布展前一天,唐宋建议我作品后面放一块大红布,我同意试试看,与他一同去商店买红布。开始布展时,我被安排在第一展厅的最后一个空间,唐宋帮助我一起布展。大效果出来之后,我觉得背景的红布实在太难看,不由分说地将它全部撤掉,唐宋很不悦,走了。
       我独自按照自己原先的意图,安装完装置作品《对话》(展览时的效果)。这时费大为过来看作品,觉得效果不错,让我换到第一展厅的第一个展位空间去。
       2月4日,展览的前一天晚上,在内心的强烈驱使下,在10点钟左右,我最后做出了第二天打枪的决定。我在姥姥家,给李松松打电话,让他第二天把枪拿来。
       1989年2月5日上午9点,“中国现代艺术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开幕,展览筹委会负责人高名潞致开幕词。
       上午10点半左右,李松松持枪到达中国美术馆,见到我并将手枪交给我,还在美术馆教我如何用枪。随后,我将枪揣在怀里。
       上午10点半以后,我找到中央美术学院附中的同学居奕,将打枪的行为想法告诉他,希望他帮助拍摄,他告诉了温普林。他俩架机一直在《对话》作品前等候拍摄。
       上午11点左右,我总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向展览筹委会的什么人说一下,但当时我又不认识什么人,只是在展前,通过浙江美术学院的法国客座教授万曼,与侯翰如有过一面之交。我在美术馆广场上找到他,提及打枪之事。据他的回忆,他当时对我说:“现在人太多,等会儿再说吧。”说完他就走了。
       我愣在广场上,怀里揣着一把真枪。
       就在我准备自己去完成打枪行为的时候,见到唐宋从美术馆门口走进来,我与他在广场上碰了个照面,一起走进美术馆。
       我和唐宋一起来到作品《对话》现场,李松松和居奕都在作品旁边等候。
       居奕走到我的右侧,和我说了些什么,唐宋在我的左侧,也和我说了些什么,之后,唐宋和居奕又在一起说了些什么话。然后我走到作品前。
       1989年2月5日上午11点10分,我举起枪,连击两枪,然后从作品的左侧离开现场,唐宋正好在左侧(这段陈述见录像,由温普林提供)。
       作品从装置到行为,完成了作品的整个过程。以这一枪为引发点,导致了后来发生的一场“枪击事件”。
       “枪击事件”
       枪声之后,引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唐宋被抓。我和唐宋从左侧刚一离开现场,就见一个公安将他拿下。
       至于唐宋为什么被抓,我不能给予一个非常客观的影像事实证明,从温普林所提供的原始录像带上看,没有唐宋被抓的镜头,只是我从左侧离开了现场,而这时唐宋正好在左侧。因为当时的传言说,有一位公安便衣在现场看到我打枪,但仔细想来,这个传言不能成立。如果那位公安便衣真是在现场看见我打枪,按照常理,我举枪的一瞬间,公安便衣就会把我拿下,职业的本能也不可能眼看这种事情发生。应该是枪声引来了公安注意,而这时他或许看到我与唐宋一起离开现场的情景,可能在那个抓唐宋的公安意识里,打枪应该是男人干的事,所以本能地先将他拿下。而据唐宋告诉我,他当时被抓之后,在美术馆没有说一句话,所以导致被警察误抓带走的事实。
       见到唐宋被抓的情景,我赶紧把枪还给李松松,自己躲进作品《东南西北》黑盒子里。《东南西北》里的人(我不记得是那几个人)将我簇拥着,从后门离开了中国美术馆。在美术馆对面的“百花美术用品商店”,我目睹了眼前发生的事情,唐宋被警察带走,警车开进中国美术馆。
       眼前的情景,使我慌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坐上一辆能经过美术馆门口的公共汽车,从起点坐到终点,又从终点坐到起点。在我来回经过中国美术馆的途中,亲眼看到人群从美术馆被警察赶出来,聚集在美术馆的广场上。之后,人群又从广场上被赶到大街上,广场上空无一人,中国美术馆被关闭了。
       下午4点钟左右,我在公共汽车上决定自己去自首。因为觉得枪是我打的,而现在所造成的结果是,中国美术馆被关闭,唐宋被抓,事情闹得这么大,我不能再逃避了。我从公共汽车上下来,再次来到中国美术馆。我走到美术馆门口,告诉门口的警卫:“我是肖鲁,我要进去自首。”当时那个警卫把我轰了出来,不让我进去。这时候我看见侯翰如(这点我有点记不清楚,可能是别人),于是大喊。里面传出让我进去的命令,我进入中国美术馆。
       记得我进了中国美术馆左面的一间屋子,里面有很多人,一位年长的便衣(他没有穿警服)坐在我的旁边,以和蔼的口气跟我说:“我认识你爸爸,我们是好朋友,我们能不能好好地谈谈”?我看着满屋子的警察,不敢说话,于是提出让所有人都出去。当屋里只剩下我和他的时候,他问了我一些关于打枪的问题,我做了一些回答。之后他起身让我和他走一趟。我与他坐进一辆小汽车,来到一处地方(我记不清是哪里),登记搜身,拍照等等。然后又被带到北京东城区拘留所。我被带到一间审讯室进行审问,主要是询问与打枪相关的一些问题,具体的话我现在记不清,只记得审问我的那位警官对这种行为极为不解,反复地问打枪与艺术之间的关系,我记不清楚当时自己是如何解释的,记得他结束审讯的最后一句话大概是这样的:“我孩子正在学画画,我怕他将来也干出你这样的事情。”我听后笑了起来。
       我走出审讯室,这时,唐宋正好从另一间审讯室出来,我们在走廊里相遇,他冲我微微一笑,特定状态下,一种浪漫情怀在我心中油然而生。
       我被带进一间不大的女囚室,同屋的有两位女犯。由于我被允许带东西进去,所以一进屋子,那两名犯人很吃惊,其中一位问我钱带进来没有,她想看看,我问她为什么要看钱,她说是犯了贪污罪进来的,很久没有见到钱了,所以很想见见钱。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1989年2月5日,是中国农历的大年三十,拘留所晚上吃饺子。同囚室的两名女犯觉得我刚进来,没饿过,和我商量,能不能将我的那份饺子分给她们吃。在我刚刚点点头表示同意之后,我那份饺子就被她们抢光了。她们说在里面从来没有吃饱过。
       1989年的大年三十夜,我是在饥饿中度过的。
       也记不清是几点钟,囚室的小窗突然被打开,露出许多老人的脸,一个接着一个,对我指指点点,要看看这个打枪女孩长的什么样,记得有人说道:“就是你打的枪,害的我们整个年都没过好。”事后我问看守,这些人是谁,她告诉我,全是些大官。
       1989年2月10日,我和唐宋同时被释放。拘留所需要有个人签字,我通知了中央美术学院附中的同学那东燕,她在释放单上签了字。
       我和唐宋来到中国美术馆,中国美术馆那天重新开放。
       在中国美术馆门口遇见费大为,他告诉我们,世界及国内的一些媒体都对此事做了报道。
       在中国美术馆右侧的长廊上,我和唐宋见到高名潞,他建议我们留下来见见记者,并对外解释一下这件作品。
       当天晚上,栗宪庭找我和唐宋去《中国美术报》编辑部。那天晚上,我突然头痛得很厉害,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栗宪庭和唐宋谈了一夜。
       2月11日,我和唐宋来到中央美术学院,问居奕要录像带的拷贝,在他的宿舍里,一些人要攀谈这件作品。唐宋在谈论这件作品,我低头不语。在当时我的意识里,不敢将自己做作品的“情感”原发点说出来。其主要原因是我从做作品《对话》到打枪行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情感”困惑之中,根本就没有预料到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而这个如此大的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时使我这个真正的作者失语了。
       是作品引发了事件,而作品是从装置《对话》到打枪行为那一点构成了作品,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由这件作品而引发出来的。
       由于这个事件太大,涉及到的人很多,唐宋是事件中的一个角色,是一个突发事件之后,看见我的恐慌,趁机做了这件作品的一个解说者,但他不是作者。
       当晚我找到中央美术学院附中的同学王友身借两间宿舍就寝,他开玩笑地说:“全世界都知道你们是一对,你就别给我装了。”说着就给了我一间房子的钥匙。
       那天我们好了。
       第二天,唐宋提出要立即离开北京,我说高名潞不是希望我们留下来见记者。唐宋坚决不同意,他写了一份文字说明,我签上“肖鲁”的名字,他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将这份说明交给高名潞。
       当天,我和唐宋离开北京。
       1989年2月,在《中国美术报》第十一期上,刊登了栗宪庭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两声枪响:新潮美术的谢幕礼!”,作者的署名是“唐宋、肖鲁”。这是那天晚上栗宪庭和唐宋在《中国美术报》编辑部谈话的结果。
       在栗宪庭的文章中写道:据作者透露,事件发生、经过和结果,大致与预计相去不远。这个所谓的作者显然说的是唐宋,因为那天晚上我不在场。
       由于一些个人的情感原因,我对这个作者权的错误没有及时澄清。从此以后,这件作品就成了一件“肖鲁、唐宋”的合作作品。而作品的解说也只能被说成是一件唐宋策划的作品。
       直到2003年,我才说出为什么做这件作品的真正动机。
       历史是由许多偶然性促成的,但构成“枪击事件”的重要因素,是装置作品和打枪行为这两部分。而正是内心那个核心点推动着我,一次又一次地走向最后举枪的一刻。
       如果说“枪击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结果是被策划的,这可信吗?
       2004年2月2日
       于杭州下满觉陇
       2004年6月30日
       修改于北京
       2005年7月25日
       再次修改于北京
       肖鲁,艺术家,现居北京。主要艺术作品有《枪击》、《十五枪……从1989—200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