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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简朴生活回忆录(散文)
作者:迟子建

《天涯》 2005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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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山的人们
       山在我眼中就是一个大的果品店,你想啊,春天的时候,你最早能从那儿吃到碧蓝甘甜的羊奶子果,接着,香气蓬勃的草莓就羞红着脸在林间草地上等着你摘取了。草莓刚落,阴沟里匍匐着的水葡萄的甜香气就飘了出来,你当然要奔着这股气息去了。等这股气息随风而逝,你也不必惆怅,因为都柿、山丁子和稠李子络绎不绝地登场了,你就尽情享受野果的美味吧。
       除了野果,山中还有各色菜蔬可供食用,比如品种繁多的野菜呀,木耳和蘑菇呀,让人觉得山不仅是个大的果品店,还是一个蔬菜铺子。但只要你稍稍再想一想,就知道它不单单是果品店和蔬菜铺子了,你若在山中套了兔子,打了野鸡和飞龙,晚餐桌上有了红烧野兔和一道鲜亮的飞龙汤,山可不就是个肉食店么!
       如果这样推理下去的话,也可以把山说成一个饮品店,桦树汁和淙淙的泉水可以立刻为你驱除暑热,带来清凉;而且野刺玫和金莲花的花瓣又可以当茶来饮用。不过,在那些勤劳、朴素的人的心目中,山也许只是一个杂货铺子,桌子的腿折了,可以进山找一根木头回来,用工具把它修理成桌腿的形状;秋季腌酸菜时找不到压酸菜的石头了,就可以去山中的河流旁扛回一块。而山在那些采药材的人的心目中又会是什么样子呢?定是个中药铺子无疑!
       山真的是无奇不有,无所不能。我们那些居住在山里的人家,自然就过着靠山吃山的日子。没有采过山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而由于我自幼就是个饕餮之徒,所以我进山采的都是与吃有关的东西。
       野果中,最令人陶醉的就是草莓了。它的甜香气像动人的音乐一样,能传播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有的时候闻着它,比吃它还要美妙,所以常常是采了草莓果归来,会用线绳绑上一绺,吊它到窗棂上,让它散播香气。只一天的工夫,满屋子就都是它的气息了。
       我记忆最深的野果,是都柿,它可以当酒来吃。都柿是一种最常见的浆果,它们喜欢生长在林间的矮树丛中,而且向阳山坡上的比背阴山坡上的要广泛。都柿秧都是矮株的,一尺那算是高的了,通常的只有筷子那般高,它们春天开粉色或者白色的小花,花谢便坐果,果实先是青的,像一颗颗的绿豆。随着阳光照临次数的增多和暖风持续的吹拂,都柿渐渐地长成云豆那么大,并且改变了颜色,穿上了一身蓝紫色的衣衫,看上去气质不俗。这果实一进夏天就可吃,不过有点酸,到了晚夏时节,它就分外的甘甜了。它的浆汁可以染蓝你的嘴唇。而且,它是浆果中惟一能把人醉倒的,你吃上一捧、两捧甚至是一碗也许还心明眼亮的,但如果你一连气吃了两三海碗的话,你就眯着眼打盹,等着见周公去吧。有一回我和几个小伙伴去山中采都柿,我挎了一只维得罗(当地人对一种底小肚大口深的小铁桶的称呼,由俄语音译而来),我们很幸运地找到了一片都柿甸子,都柿稠密不说,品质也上乘,又大又甜的,我一边往维得罗里采,一边往自己的口中采,等维得罗满了的时候,我已吃花了眼。但见那片都柿还有许多未被摘取的沉甸甸地压在枝头,它们一个个眼儿妩媚地多情地望着我,似乎在等待你的亲吻。没有器皿再盛它们了,干脆就把自己的肚子当维得罗算了,我坐在都柿甸中,美美地吃了起来,直吃得舌头麻木了,目光发飘了,小伙伴吆喝我该出山回家了,这才罢休。由于吃醉了,我步态飘摇,挎着的维得罗就像只魔术盒子一样,在我眼前一会儿发出蓝色的幽光,一会儿又发出玫瑰色的柔光,再一会儿呢,发出的是银白色的冷光。我像傻瓜一样嘻嘻乐着,被都柿的魔法给彻底击中了。我还记得好不容易上了公路,太阳已经西沉了,我觉得自己是踩着一条金光大道回家,很得意。在路口迎候着我的家人,远远看见了我蛇行的步态,知道我是吃醉了,而我迷离恍惚的样子遭到了同伴的耻笑。
       采山也不总是浪漫的。比如有人采都柿时着上了草爬子,就很倒霉。草爬子专往人的软组织里叮,而且有一些是有毒的,能致人于死地。你采山归来,若是觉得腋窝和腿窝发痒,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了,要赶紧脱光了衣服仔细检查,否则它会钻进你的皮肉中去。我就见邻居的一位大娘让草爬子给叮在了腋窝的地方,她抬着胳膊,她的家人擎着油灯照着亮儿,用烟头烧那只已把触角探进皮肉中去的草爬子。我发现一些坏东西很怕火,比如狼,比如草爬子,怪不得传说中做坏事的人死后要下地狱,原来地狱中也是有火的啊。
       当然,被草爬子和蛇袭击的毕竟是少数,而且你可以在上山前采取预防措施,如将裤腿和袖管系牢,让它们无孔而入,所以不必在采山时过分地提心吊胆。当然,也有人在采山时出了大事故的。比如一个姓周的年轻男人,他采木耳时遇见了熊,尽管他聪明地躺下来装死,爱吃活物的熊丧失了吃他的欲望,但它还是在离开前拍了他的脸一下,大约是与他做遗憾的告别吧。熊掌可非人掌,这一巴掌拍下去,姓周的半边脸就没了,他丢了魂魄不说,还丢了半边脸和姓名,从此后大家都叫他周大疤瘌,因为他痊愈后凹陷的那半边脸满是疤痕。
       还有一个采山人是不能不说的,她姓什么,我们并不知道,她丈夫姓王,大家就叫她老王婆子。她个子矮矮的,扁平脸,小眼睛,大嘴,罗圈腿,走路一拐一拐的,屁股大如磨盘,所以你若是走在她背后,等于看一头跛足的驴拖着磨盘在行走。老王婆子平素不爱与人往来,不是呆在她家的屋子里,就是劳作在菜园。她是个山里通,知道什么节气长什么,更知道山货都生长在什么地方。她采山,永远都是单枪匹马的。她采木耳最拿手,只要是阴雨连绵了两三天,一晴了天,她就进山了。谁也不知她去哪里了,可她晚上总是满载而归,颤颤巍巍的肥厚的黑木耳能晒满房盖,让过路者垂涎欲滴、羡慕不已。不过你要是打探她在哪儿采回来的,她总是很冷淡地说“山里”,她说得也没错,但其实等于白说。曾经有人悄悄在她采山时尾随到她身后,可她进山后总是能巧妙地把他们给摆脱了,那些宝贝山货的栖息之地成了永远的谜。为了这,她在我们那个小镇的名声和人缘都不好。老王婆子的命运最后也是悲惨的,她未到老年就得了半身不遂,瘫倒在炕上,再也无法采山去了。很多人解气地说,这是报应,让最能采山的自私的人进不了山,她等于是看着金山,却无法把它揣在怀里,那种凄凉和痛苦可想而知了。
       关于采山人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各自都有家室的男女互相看上了,在小镇里没机会成就好事,就借着采山的由头,去绿树清风中偷情,被人给撞见;再比如一个受婆婆欺负的小媳妇不敢在家中发泄不满,上山后择一个无人的地方,就是一通哀哀的哭,让听到的人以为鬼在嚎;再比如采山人迷了山,两天两夜下不来山,他的家人就组织亲戚举着火把上山寻找,而迷山的人呢,他却迷在离村落不足一里的地方,如同被灌了迷魂汤,就是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成为大家的笑料。那些老一辈的采山人,大都已经故去了。他们被埋在他们采山经过的地方,守着山,就像守着他们的家一样。
       哑巴与春天
       最惧怕春风的,莫过于积雪了。
       春风像一把巨大的笤帚,悠然扫着大地的积雪。它一天天地扫下去,积雪就变薄了。这时云雀来了,阳光的触角也变得柔软了,冰河激情地迸裂、流水之声悠然重现,嫩绿的草芽顶破向阳山坡的腐殖土,达子香花如朝霞一般,东一簇西一簇地点染着山林,春天有声有色地来了。
       我的童年春光记忆,是与一个老哑巴联系在一起的。
       在一个偏僻而又冷寂的小镇,一个有缺陷的生命,他们的名字就像秋日蝴蝶的羽翼一样脆弱,渐渐地被风和寒冷给摧折了。没人记得他的本名,大家都叫他老哑巴。他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出奇地黑,出奇地瘦,脖子长长的,那上面裸露的青筋常让我联想到是几条蚯蚓横七竖八地匍匐在那里。老哑巴在生产队里喂牲口,一早一晚的,常能听见他铡草的声音,嚓——嚓嚓,那声音像女人用刀刮着新鲜的鱼鳞,又像男人抡着锐利的斧子在劈柴。我和小伙伴去生产队的草垛藏猫时,常能看见他。老哑巴用铁耙子从草垛搂下一捆一捆的草,拎到铡刀旁。本来这草是没有生气的,但因为有一扇铡刀横在那儿,就觉得这草是活物,而老哑巴成了刽子手,他的那双手令人胆寒。我们见着老哑巴,就老是想逃跑。可他误以为我们把草垛蹬散了,他会捉我们问责,为了表示他支持我们藏猫,他挥舞着双臂,摇着头,做出无所谓的姿态。见我们仍惊惶地不敢靠前,他就本能地大张着嘴,想通过呼喊挽留我们。但见他喉结急剧蠕动,嗓子里发出“呃呃”的如被噎住似的沉重的气促声,但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老哑巴是勤恳的,他除了铡草、喂牲口之外,还把生产队的场院打扫得干干净净。冬天打扫的是雪,夏天打扫的是草屑、废纸和雨天时牲畜从田间带回的泥土。他晚上就住在挨着牲口棚的一间小屋里。也许人哑了,连鼾声都发不出来,人们说他睡觉时无声无息的。老哑巴很爱花,春天时,他在场院的围栏旁播上几行花籽,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花不仅把暗淡陈旧的围栏装点出了生机,还把蜜蜂和蝴蝶也招来了。就是那些过路的人见了那些花儿,也要多望上几眼,说,这老哑巴种的花可真鲜亮啊,他娶不上媳妇,一定是把花当媳妇给伺候和爱惜着了!
       有一年春天,生产队接到一个任务,要为一座大城市的花园挖上几千株的达子香花。活儿来得太急,人手不够,队长让老哑巴也跟着上山了。老哑巴很高兴,因为他是爱花的。达子香才开,它们把山峦映得红一片粉一片的。人们说老哑巴看待花的眼神是挖花的人中最温柔的。晚上,社员们就宿在山上的帐篷里。由于那顶帐篷只有一道长长的通铺,男女只能睡在一起。队长本想在通铺中央挂上一块布帘,使男女分开,但帐篷里没有帘子。于是,队长就让老哑巴充当帘子,睡在中间,他的左侧是一溜儿女人,右侧则是清一色的男人。老哑巴开始抗议着,他一次次地从中央地带爬起,但又一次次地在大家的嬉笑声中被按回原处。后来,他终于安静了。后半夜,有人起夜时,听见了老哑巴发出的隐约哭声。
       从山上归来后,老哑巴还在生产队里铡草。一早一晚的,仍能听见铡刀“嚓——嚓嚓——”的声响,只不过声音不如以往清脆,不是铡刀钝了,就是他的气力不比从前了。那一年,他没有在场院的围栏前种花,也不爱打扫院子,常蜷在个角落里打瞌睡。队长嫌他老了,学会偷懒了,打发了他。他从哪里来,是没人知道的,就像我们不知他扛着行李卷又会到哪里去一样。我们的小镇仍如从前一样,经历着人间的生离死别和大自然的风霜雨雪,达子香花依然在春天时静悄悄地绽放,依然有接替老哑巴的人一早一晚地为牲口铡着草料,但我们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这小镇是少了一个沉默的人——
       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中歌唱的人!
       光与影
       光肯定不单单是为了黑暗而存在的,因为光也生长在光明的时刻。比如白昼时大地上飞舞的阳光,它就是光明中的光明。当然,大多的光是因了黑暗的存在而存在的,生长这样光明的物品有:蜡烛、油灯、马灯、电灯泡、灯笼、篝火等等。月亮和星星无疑也是生长在黑暗中的光明,但它们可能是无意识地生长的,所以对待黑暗的态度也相对宽容些。月亮有圆有缺,即使它满月时,也可能一头扎进乌云的大厚被子中蒙头大睡,全不管有多少夜行人等待它的光明。星星呢,它们的光暗淡的时候多于明亮时,所以人类想借助它们的光明,是不大容易的。
       我记忆最深的光,是烛光。上小学的时候,山村还没有通电,就得用烛光撕裂长夜了。那时供销社里卖的最多的是蜡烛,蜡烛多是五枝一包,用黄纸裹着。当然也有十枝一包的,那样的蜡烛就比较细了。蜡烛白色的居多,但也有红色的,人们喜欢买上几包红蜡烛,留到节日去点。所以供销社里一旦进了红蜡烛,买它的人就会挤破门槛。在那个年代,蜡烛是完全可以作为礼品送人的。正月串亲戚的人的礼品袋中,除了鸡、鸭、罐头和布匹外,很可能就会有几包蜡烛。懂得节省的人家,一枝蜡烛能使上四五天,只要月亮的光能借上,他们就会敞开门窗,让月光奔涌而入,刷碗扫地,洗衣铺炕。我最爱做的,就是剪烛花。蜡烛燃烧半小时左右,棉芯就会跳出猩红的火花,如果不剪它,费蜡烛不说,它还会淌下串串烛泪,脏了蜡烛。我剪烛花,不像别人似的用剪刀,我用的是自己的手,将大拇指和二拇指并到一起,屏住气息探进烛苗,尖锐的指甲盖比剪刀还要锋利,一截棉芯被飞快地掐折了,蜡烛的光焰又变得斯文了。我这样做,从未把手烧着,不是我肉皮厚,而是做这一切眼疾手快,火还没来得及舔舐我。烧剩的蜡烛瘪着身子,但它们也不会被扔掉,女孩子们喜欢把它们攒到一起,用一个铁皮盒盛了,坐到火炉上,溶化了它们,采来几枝干树枝,用手指蘸着滚烫的烛油捏蜡花。蜡花如梅花,看上去晶莹璀璨,有喜欢粉色的,就在蜡烛中添上一截红烛,溶化后捏出的蜡花就是粉红色的了。在那个年代,谁家的柜子和窗棂里没有插着几枝蜡花呢!看来光的结束也不总是黑暗,通过另一种渠道,它们又会获得明媚的新生。
       光中最不令我喜欢的就是阳光了。往往我还没有睡足呢,它就把窗户照得雪亮了。夏天的时候,它会晃得你睁不开眼睛,让人在强烈的光明中反倒有失明的感觉。不过我不讨厌黄昏时刻的阳光,它们简直就是从天堂播撒下来的一道道金线,让大地透出辉煌。比较而言,月光是最不令人厌烦的了,也许有强大的黑暗作为映衬,它的光总是柔柔的,带着股如烟似雾的飘渺气息,给人带来无边的遐想和温存的心境。好的月光质感强烈,你觉得落到手上的仿佛不是光,而是绸带,顺手可以用来束头发的。而且泻在山山水水的月光也不像阳光那样贫乏,月光使山变得清幽,让水变得柔情,流水裹挟着月光向前,让人觉得河面像根巨大的琴弦一样灿烂,清风轻轻抚过,它就会发出悠扬的乐声。
       马灯和油灯,因为有了玻璃灯罩作为衬托,其性质有点像后来的电灯了。很奇怪,我印象中使马灯的都是些老气横秋的更倌和马夫,他们提着它,要么去给牲口喂夜草,要么去检查门闩是否闩上了。而掌着油灯的人呢,又多数是年老的妇人,她们守着油灯纳鞋底或者是补衣裳,油灯那如豆的火苗一耸一耸的,映着她们花白的头发和衰老平和的面庞。所以我觉得马灯和油灯与棺材前的长明灯密切相关,因为使着这两种灯的人,离点长明灯的日子是不远的了。
       有了光,而又有了形形色色的天上和人间的事物,就有了影子。云和青山有影子,它们的影子往往是投映在水面上了;树、房屋、牲畜、篱笆、人、花朵与飞鸟,都会产生影子。有些影子是好看的,如月光下被清风摇曳的树影,黄昏时水面漂泊的夕阳的影子以及烛光中小花猫蹑手蹑脚偷食儿的影子。我印象最深的影子,是烛光反射到墙面的影子,它们有桌子的影子,有花瓶的影子,有插在柜角的鸡毛掸子的影子,也有人影。这些上了墙的影子随着光的变幻而变幻着,忽而胖了,忽而又瘦了;忽而长了,忽而又短了,让人觉得影子毕竟是影子,一从实物中脱离出来,它就走了样了。
       老人们爱说,一个人有影子是好事情,要是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影子消失了,说明你离做鬼的日子不远了。所以我从小特别恐惧看自己的影子。它在,你可以气定神凝;一旦寻不着它,真的会急出一身冷汗,以为身后已经跟着一群小鬼了。而一个人即使沐浴在光明中,也并不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而且,自己的影子有时也会吓着自己,比如走夜路的时候,我在前面走,我的影子就跟在我后面走,让我觉得身后跟着一个人,惴惴不安的。回过头一望,影子却不见了,可当你转过身接着行走的时候,影子又跟在身后了,甩也甩不掉,就像一条忠诚于主人的狗一样,一直跟着你。
       在光与影的回忆中,有一把小提琴的影子会浮现出来。我家的墙壁上挂着一把小提琴,只有父亲能让它歌唱。它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即使在阴郁的天气中,你仍能感受到光明。“文革”中,那把小提琴被砸烂了,因为那是属于小资阶级的东西。琴声能流淌出光明,这样的光明能照亮人荒芜的心,可是这种光明是看不到影子的,如果用老人们的说法去推理它,音乐与鬼魅就是难解难分的了。难怪最忧伤最动人的旋律在给人带来心灵光明的时候,也会在一个特殊年代带来生活上的灾难,因为音乐带着鬼啊。
       生活的富足,使马灯、油灯渐次别我们而去了,烛台也只成了一种时髦的展览了。当我们踏着繁华街市中越来越绚丽的霓虹灯的灯影归家,为再也找不见旧时灯影的痕迹而发出一声叹息的时候,那些灯影斑驳的往事,注定会在午夜梦回时幽幽地呈现。
       女孩们
       屋子和人一样,是需要打扮的。打扮屋子的活儿自然不会由那些上树掏鸟窝,下河捞小鱼的脏乎乎的男孩来完成。你若让他们去擦桌子,他们肯定连抹布都不拿,顺手用自己的袖子擦擦了事,回头还得浪费肥皂为他们洗衣裳。女孩生性爱干净,手又灵巧,她们使用笤帚、鸡毛掸子、抹布是非常自如的。如果灰尘也有生命的话,它们最恨的大概就是女孩的手了。这手让它们无处藏身,最后只得销声匿迹。桌椅和炕面被擦得油光可鉴,被褥被摞得整整齐齐的,烛台上没有烛泪,玻璃窗上没有蝇屎,碗筷上不存油腻,茶杯上没有污渍,地板缝里不藏着瓜子皮等杂物,这井井有条而又纤尘不染的家居生活,靠的就是女孩们的手。
       屋子光是干净整洁还不够,还要修饰它,这就像女孩们要在自己的辫梢上扎一条彩绸作为点缀一样。于是,女孩们学会了绣门帘、钩窗帘。绣花要买来五彩丝线,将雪白的稠布固定在圆形的竹撑子上,用绣花针在上面绣出金鱼和水草、牡丹和蝴蝶等图案。钩花呢,要买的是雪白的线团,或粗或细,手捏一个钩针,将线穿上,一挑一挑的,图案就脱颖而出了,也许是一对白莲花荡漾在水面的形影,也许是一排枝叶婆娑的树挺立在风中的形态。钩出的花是镂空的,适宜做窗纱;而绣出的花做的是门帘,门帘一挂,你从里屋就看不到灶房的灰暗和陈旧了。
       会钩花的女孩多,而精于刺绣的却比较少。所以那些会绣花的女孩是神气的,她们往往坐在院门口绣,过往的行人见了,会赞叹她的手艺,她就会露出甜蜜而又得意的笑容。钩花呢,由于随意性较大,又简单,所以很多女孩望着云彩时也能熟练地挑针走线,不似绣花的,始终要垂着头敛声屏气地绣,一针都马虎不得。那些到了出嫁年龄的女孩,喜欢悄悄绣上一对枕套和两个门帘,为自己预备嫁妆。
       屋子有了雪白的窗纱和多彩的门帘,犹如一个穿着黯淡的女人披上了绚丽的披肩,豁然变得亮丽了。女孩们在打扮屋子的同时,也练就了手艺,而手艺的好坏成为了那时女孩身价的一种资本。当一个女孩被介绍给婆家时,人家会问她的活儿好不好,这活儿除了做饭、缝纫、织毛衣、纳鞋底、做棉活儿等外,自然也包括刺绣和钩花了。所以那时女生的书包中,总是藏着一团线,线上别着钩针,上体育课时,女孩往往是围成一圈,坐在操场上说说笑笑地钩花。我也曾学过绣花,不过绣几下就没了耐性,嫌一条鱼的出现要缠缠绕绕地费上一天的工夫,而钓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却是瞬间的事,于是赌气地把绣花撑子撇了;钩花呢,也从来没有钩过一块完整的窗帘,都是浅尝辄止,钩着钩着就烦了。好在我姐姐是个女红的能手,能织善绣,所以家中的屋子被打扮得也很漂亮。
       我对刺绣和钩花毫无兴趣,但对于缝纫却是兴味盎然的。那个年代,只要不是太贫困的人家,窗台前都摆着一台缝纫机。我很喜欢踩缝纫机,听着它哒哒哒地响,就有一种快感。缝纫机算是家中的贵重物品,蒙在它身上的罩子也就不常离身了。它很娇贵,不能在它上面压花盆,不能放滚烫的茶杯,甚至于你拍屋子的苍蝇时,也要首先扫它一眼,以它的清洁为先。平素家人的衣服开了线了,就动用手针来缝,不轻易舍得用它。它什么时候用得最勤呢?那就是腊月里,家庭主妇会从商店扯来一块又一块的布,求人给裁剪了,给家人做新衣服。这时候我就喜欢坐在母亲身边,看着她怎样把两块布叠加到一起,塞到机头下面,落下一个银色的按纽压牢它,然后飞快地蹬起缝纫机。缝纫机上的线像浪花一样欢快地跳跃着,布与布在瞬间就被缝合在一起了。一个熟练的主妇,一天做上一套衣裳是很平常的。但我妈妈却不是这样,我想她一定没有学过几何,那些大大小小的布片常被她给连缀错了,该是衣兜部位的布,给上到领子上了;该是袖筒的布,给上到裤腰上了,真的是颠三倒四。所以常见她撇着嘴将刚缝纫完的衣服刺啦刺啦地又撕开了,这时候我就得给她打下手,将附着在布上的线头挑掉。若是她返工顺利了,我会受到表扬,反之,她会怪我碍眼,影响了她的发挥。尤其是她给我做衣服的时候,返工一遍那算是少的了,往往一件衣服周周折折地做好了,在她长吁一口气后,突然发现衣襟对不齐了,她就骂我“绞牙”。也奇怪,也许是心理暗示的缘故,她一给我做衣裳,总要出错。所以尽管我爱看她蹬缝纫机的样子,但轮到给我做衣服的时候,我就远远避开。我还记得有一年她为父亲做棉裤,父亲穿上后,发现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父亲取笑她,她不承认自己手艺有问题,非说父亲的腿生得就是一长一短,不肯为他修改。我心想,你这不等于糟践自己当年嫁了一个瘸子吗?
       趁母亲不在家的时候,我有时会偷偷打开缝纫机,缝“跑球”。跑球是用六块同等大小的碎布做成的,跟口袋一样,缝时要留着一个小口,将米塞进去,然后再把它封死。它比鸡蛋大,比拳头小,是女孩们用来做跳格等游戏的。而我用的碎布,都是从专门收拢布条的包袱里选出来的。母亲一旦发现我有了新的跑球,就明白我背着她使缝纫机了,她会打开它,检查它的运行是否正常,好像什么东西经我一用,会立刻坏掉了。我用缝纫机缝过跑球和椅垫,坐在它面前,总觉得驾驭的是一匹野马,非常自得。
       女孩们除了修饰家,还会因着爱美的天性而修饰自己。比如采了胭粉豆花,将它捣成泥,用它猩红的浆汁去染指甲。那时很时兴烫刘海,女孩们就把铁条在火中烧热,将刘海卷在上面,使刘海变得曲曲弯弯的,好像吊着一个又一个问号。不过也有失手的时候,将刘海给烫焦了,女孩这时就会伤心地哭起来。那时还没有电熨斗,为了让衣裳变得平展,女孩们把水烧开,倒到大茶缸里,加上盖,用它熨衣裳,能把上衣兜口的褶痕抚平,能把裤线压得笔直。穿上这样的衣裳,女孩们的步伐变得轻盈了,腰肢也显得婀娜了。
       女孩们在没成为别人的媳妇之前,因为没经过灶房油烟天长日久的熏染,那面色是光鲜的,手指也是灵活的。而一旦嫁了人,生计的艰难会使她们的手变得粗糙,再挑着丝线刺绣时,手指就生涩了,不过不要紧,她们已经出世的女儿会渐渐接过她们手中的绣花针,绣山绣水绣花绣草。而岁月就在这不经意的挑针走线间,将当年的女孩那满头的黑发绣成了如雪的白发。
       我与缝纫机有着不解之缘,我最初的作品就是在缝纫机上写的。读师专二年级时,放暑假我回到故乡。窗前仍然摆着缝纫机,上面罩着乳白的罩子。家中没有写字桌,我就搬来一把凳子,俯在上面写东西。写着写着,就会被窗前花圃上的蝴蝶所吸引,我会放下笔来,看一会儿蝴蝶;蝴蝶飞了,我就再看一会儿豆角那碧绿而婆娑的叶片,接着再写。父亲走进屋子,问我在做什么,我说写小说呢,他就发出快意的笑声,那笑声带有几分赞许,又有几分善意的嘲弄。我最初发表的作品,就源出于此。在缝纫机前工作,注定要有响声发出。我缝跑球的时候,它发出的是哒哒哒的声响;而我写作的时候,同样也有响声发出。那是笔刷刷刷地在纸页上走动的声音,听起来既像风声,又像镰刀割麦的声音,这种声音萦绕着我,使我的心灵塞满了情感的五彩丝线,用笔挑着它们,绣也绣不完。
       棺材与竹板
       活人的世界曾有两件事物给我带来死一样的恐慌,一个是棺材,一个是雨季时游魂一样飘荡而来的算命人。
       我们那个小镇,一过了七十的老人,即使那身体硬朗得还能走上二里路,一顿能吃上两碗饭,也要提前把棺材打起来,放在柴垛或者是菜园中,为那最后一天的上路而预备着。棺材本来是空着的,可它带来的死亡的阴影却比一座真正的坟墓还要明显。你想想啊,你明明看着这个老人还能买豆腐,还能在菜园中劳作,可一看那红棺材已经摆在那儿了,一想他没有多久就会睡在那里了,就觉得自己已经看到鬼影了。所以我特别恐惧与有了棺材的老人说话,总怕他们那寒冷的目光会将我的魂给摄了去。
       还有一种人,未到老年也预备下了棺材,那都是中年时一病不起、行将就木的人。人们很迷信,认为打下一口棺材,能驱赶了小鬼,把病给冲了,病人自此就会好起来。也确有这样的事发生,有个中年男人病得只有一口气了,为他打了棺材后,他竟然奇迹般地好了,能喝水吃饭了,能用洪亮的声音说话了,能下地走动了。所以棺材在我眼中还是一剂我们参不透滋味的灵丹妙药。这样的棺材如果卖不出去,由着风雨侵蚀几十年,就糟烂了,不能用了,只得把它劈了烧火。
       白天时若是经过有棺材的人家,我还不会太害怕,因为路面上不仅有明晃晃的阳光,还有鸡鸭鹅狗在游荡。夜晚可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没有月亮的夜晚,路过这样的人家,心就会害冷似的一阵一阵地抽搐,头皮簌簌响,似有阴风吹过,回到家时气短得连话都说不连贯了。所以走夜路时,我往往会多走几条小巷,将摆放了棺材的人家绕过去。
       但有一口棺材我却是不怕的,那就是刘老太太的。她是我同学的奶奶,八十多岁了,一天到晚撇着嘴,看什么都不顺眼。刘老太太每天要拄着拐杖像探望老熟人一样去看看她的棺材。鸟儿在上面落了屎,她会骂鸟,说要剜了鸟的屁眼;蚂蚁爬上了棺材,她又会骂蚂蚁,说蚂蚁长了一身的贱腿。就是阳光照耀着棺材,她也会骂个不休,嫌阳光将棺材的颜色照淡了,旧了,不鲜亮了,将来她去那里,等于带着幢灰突突的房子,会让人瞧不起的。有一次,她差点被气得进了棺材,老鼠大约想她的窝闲着也是闲着,就在里面做了窝,孕育了一窝小老鼠。当她把那窝还没长毛的小老鼠托出棺材时,眼珠子都要被气冒了。她用拐杖敲打着棺材,骂家里人全都是没用的东西,眼睁睁地看着老鼠糟践她的房子。小老鼠吱吱叫着,不明白它们在棺材里呆得好好的,何以被一双瘦骨嶙峋的手给甩了出来。闻讯而来的围观者都笑了起来。从那以后,我一经过那儿,就想起曾在里面作乱的老鼠,会从心底发出笑声。那个棺材在我眼里也就不是棺材了,而是一个刚从土里拔出来的水灵灵的大红萝卜,散发着一股怡人的甜香气息。
       雨季到来的时候,也就是农闲时节。这时小镇会来了算命的外乡人。我至今都奇怪,为什么算命的多是瞎子,而他们招揽生意的方式就是敲打着竹板?阴雨的日子中,人们喜欢坐在炕头抽着黄烟,喝着酽茶,讲一些老旧的故事,或者是昏昏沉沉地小睡,当竹板声清冷地传来的时候,人们就仿佛是听见了命运的叩门声,纷纷从炕上爬起来,打开家门,把算命人迎进屋子,当上宾招待着,炒上肉菜,烫上好酒,将家人的生辰八字报上去,听凭瞎子对自己命运的论断。想必我们都是俗人,所以被算出来的命,不如意的多,光明的少。而若想化解这些不如意,就得求助于瞎子。他化解的方式不外乎是扎上一些被称作“替身”的纸人,夜晚时将它焚化在十字路口。所以雨季到来前,商店就会进来很多的白纸和黄纸,只要竹板声响起,就不愁卖不掉它们。而算命的将替身烧完,主人会赏给他一些钱,感谢他为家里排忧解难了。算命人走后,我们依然过着老日子,不喜也不忧,平平常常,有人就会叹息说上了瞎子的当。可当他们下次到来时,竹板声一旦一声一声地响起,大家又会魂不守舍地问自己的命去了。看来命像云一样来去无定,是人心中永远的谜团和痛,人们为了解读和破译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到来的机会,算命者在人间的足迹注定是不会消亡的了。
       打竹板的人在小镇头两家算命的遭遇,决定了其他人家对算命者的态度,人们会打听他算得灵不灵。所以说算命者生意的好坏,在于他的“开市”之说是否令人心服口服。若是被算的人家说,这人掐算得可真是准啊,连我屁股上生块红记,祖父年轻时当过胡子,三年前家里失过火,都了如指掌,真是长着天眼啊。那么求瞎子去家里算命的就络绎不绝了。反之,如果一个鳏夫正因为无子嗣而郁闷,你却说他儿孙满堂;一个人家本来穷得叮当响,你却说他生在富贵之家,金银财宝满箱满柜,这种太飘渺的生活虽然像晚霞一样绚丽,但确实是远在天边的绚丽,谁又会相信呢?这样的算命者就是打上一天的竹板,把每一户都走遍,也不会再有一份生意了,最后只得灰溜溜地离开。
       聪明的算命者很像哲学家,先说上一堆好话,让人心底熨帖,然后再说几句不好的,这样容易与人产生共鸣:生活可不就是有喜有忧嘛!这时候算命者如果说再过三年,你有个“小坎”或是“大坎”,你一定会相信的,甘愿掏出钱来求他化解那还没出现的但却被他言之凿凿的口舌之灾或是病灾。
       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算命者,是一个穿着灰布衣裳的年轻瞎子。他拄着一根光亮的拐杖,打着竹板,戴着顶灰布帽子,穿梭在我们小镇中。我父亲素来是不信命的,所以算命者很难踏进我家的门。但这个小瞎子算命实在是灵,好像他前世的幽魂一直在我们小镇飘荡,每一家发生的大事没有不知晓的,所以家家户户都抢着让他去算命。我父亲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央求,破例让他上了我家。我清楚记得过年时才用的炕桌被摆上了炕,家里弄了酒菜,小瞎子盘腿坐在炕上,先是吃喝了一阵,然后就一五一十地算起命来。他算命时两手舞来舞去的,很像自己在跟自己划拳,而且瞎眼也跟着翻来翻去的,当然翻出的都是白眼。一旦他算定了这个人的命,他的手就不舞动了,也不翻眼珠了,他会喝上一盅酒,讲解你的命。我还记得他对爸爸说,到了某年某年,你家如果不遭盗贼的话,你会有场大灾。父亲当时听了哈哈大笑,权当他是胡说。当时我靠在窗台前,他在为我算命时,说我是个大命之人,将来会有花不了用不尽的钱,只是婚姻来得晚,且很周折。我记得爸爸也是哈哈大笑指着我说,她还会有那么多钱?她有两毛钱都得去商店买把糖回来;再说了,我这俩闺女中,属她爱说爱笑,我看她十八岁就得嫁人!父亲的反驳并没有激怒小瞎子,他照说他的。我当时很讨厌他,心想你可能连自己的命都不知道,还给别人算什么呢?事情过了几年后,父亲突然因病去世,我们蓦然想起小瞎子的话,一推算,他算的父亲遭灾的年份果然不差。可惜我们小镇民风淳朴,没有盗贼,否则父亲也许还在人间?而我在中年经历了婚姻的变故后,也想起了他的话,小瞎子说的话可真是“一语成谶”!想起那段话,耳畔仍然似有阴风吹过,冷飕飕的。
       我现在仍然认为命运是不可知的,那个小瞎子所预言的一切,也许只是巧合吧。如今我怀恋的,只不过是已消逝的雨季那沉郁的竹板声,那当时听起来令人恐惧的命运的敲门声,如今回想起来犹如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雨滴,弥散着一股别样的清凉。
       伐木小调
       雪花弹拨森林的时候,有一种声音会在苍茫中升起,它不是鸟鸣,而是伐木声。
       那时的树木茂密、高大得遮天蔽日,如果你独自走进森林,又有山风吹过,林海发出阵阵轰鸣,那种肃杀、神秘的气息就会令你心生寒意。那时林中的动物也很多,一年之中谁家不会套上一两只兔子和狍子呢?
       伐木声通常是在十月响起,到了次年五月,冰消雪融了,它才余音袅袅地飘逝在森林中。伐木的有公家的,也有私人的。公家伐木的都是各个林场的工人,而伐木的私人都是住户,他们是为着家中的火炉而伐木。公家伐木是天经地义的,他们伐的是落叶松、樟子松这些上等木材,它们被运送到全国各地后,可以造房屋,建桥梁。私人砍伐的,被允许的只有风干了的树木——我们俗称“杖杆”的已无生长迹象的树木,以及那些不能成材的杂树,譬如水冬瓜、柞木、枫桦树、水曲柳等等。但是由于这些杂树枝桠纵横,修剪起来麻烦,而且作为烧柴又不抗烧,所以偷着砍伐新鲜的落叶松作为烧柴的大有人在。
       公家砍伐树木一般都选择到离居民区比较远的地方,当地人把它叫“工段”。工段搭着帐篷,工人们晚上就住在那里。他们喝的是雪水,吃的往往是冰凉的馒头。蔬菜不是黄豆粉条,就是海带和咸菜。帐篷里虽然有地火龙可以取暖,但到了后半夜,没人给火炉添柴,人就会被冻得缩成一团。白天呢,他们又得趟着没膝的雪去伐木,所以林业工人十有八九都患有风湿病。他们伐木使用的工具是油锯和弯把子锯,电动的油锯发出的声音很大,比拖拉机运行的声音还要响,你隔着一里地都可以听到,但那时油锯是奢侈的工具,不是每个工人都能够用上的。大多数的人使用的是手工操作的弯把子锯。由于锯是铁制的,而被伐的又都是水分充足的鲜树,所以弥散的伐木声清脆悠扬、悦耳动听。由于人使用锯的时候有急有缓,有轻有重,有间歇,因而听伐木声跟欣赏一首完整的乐曲一样,有舒缓的行板,也有急遽的快板,更有给人留下回味余地的休止符,最后那声令人回肠荡气的“顺——山——倒——啦——”的呼喊,总是与树木的訇然倒地声融合在一起,浑厚圆满地作为伐木曲的结束。
       我童年进山伐木,通常是跟着父亲。他很爱惜树木,喜欢盘树墩来作为烧柴。如果伐一棵高高的树,把它锯为几截,那么你会得到很多的柴火;而伐一个只有人的膝盖高的侏儒般的树墩,获得的只是一截烧柴,而你用的又是同样的力气和工夫,所以我常常觉得父亲愚痴,树木那么多,伐它上百棵又如何?况且别人家都伐树,为何我家要盘树墩而遭人耻笑?而且盘下的树墩因为散而不好装车,常常是拉着一车树墩朝家走,半途中就会有因为颠簸而骨碌骨碌滚到路上的,还得停下车来重新装车,费尽周折。在我们的抗议下,父亲盘树墩就盘得少了,但他仍然恪守规矩,不伐落叶松和樟子松,我们进了山里,就得像猎人寻找猎物一样,东搜西寻地寻找“杖杆”。杖杆的形成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树的根部裸露,树渐渐枯死倒地而形成的,这样的杖杆上往往附着青苔;还有一种树,它是被狂风吹折后形成的,这样的杖杆多数躬着腰;而那些身上有黑漆漆的被灼伤痕迹的杖杆,都是被雷电击中的。如果按人类的说法,雷劈死的都是些作恶多端的人的话,这样的树想必也做了什么孽。也许它曾在风的怂恿下捣毁过鸟巢?或者是人类缠绕在它身上的铁丝套,曾套住过活蹦乱跳的兔子,而使它永远失去了在雪地中奔跑的自由,成为了人口中的美味?
       我很喜欢寻找杖杆,这是一件乐趣无穷的事情。因为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在森林中穿梭。有的时候雪大,把树压弯了,我就以为找到杖杆了,喊来父亲,一鉴定居然还是棵正在生长的树,好不懊恼。而有的时候寻着寻着,突然听见一阵“笃笃笃”的声音,类似敲门声,寻声一望,原来是只羽翼鲜艳的啄木鸟,正顿着头吃藏在树缝中的肥美的虫子呢,啄木鸟看上去就像别在树上的一支花卡子。这时我就会联想起我带到山上的食物,不知它们在篝火下熟了几分?我喜欢用旧棉花裹上几个土豆,把它们带到山上,父亲总会在我们放置着手推车的营地上划拉一堆树枝,拢起一堆火,让我们能时常烤烤火。我们把土豆埋在火堆下,篝火尽了,土豆也就熟了,在寒风中吃这热气腾腾的烤土豆,滋味实在是美妙。啄木鸟一吃虫子,我就觉得口水要流出来了,不想再找杖杆了。我在寻找杖杆的时候,还不止一次遇见狼,但当时我是把它当狗看待的,因为它确实跟狗长得一样,只不过耳朵是竖着的。在我们小镇,大多人家的狗我都认得,所以一回到营地,我会告诉父亲我在深山里遇见了一条狼狗,我不认识它,它也不认识我,不知是谁家的。父亲就很慌张,他说没谁家会把狗领到这么远的山上,那也许是狼吧。他煞有介事地去那片雪地辨别留下来的足印,嘱咐我以后不许一个人走远,大约是怕狼把我给叼走了吧。我想狼在山中可吃的东西很多,它们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哪会有想吃一个毛头小孩的胃口呢!
       我最喜欢自己拉着爬犁上山拉烧柴。带上一把锯,不用走太远,就可以伐到水冬瓜。青色的水冬瓜很好伐,如果锯齿比较锋利的话,几分钟它就会扑倒在地。水冬瓜的枝条很脆,你不用斧子就可修剪。把锯转个身子,用锯背去砍枝条,刷刷刷的,那些枝条就像被剪掉的头发似的落在雪地上了。伐水冬瓜的声音非常好听,它不像松树,常常会因为身上漫溢的金色树脂粘了锯而发出喑哑的声音;水冬瓜和锯的关系如同琴弓与琴弦的关系,非常和谐,所以我最爱听这样的伐木声,跟流水声一样清亮。水冬瓜很好烧,但它燃烧的速度很快,所以挥发的热量不足,青睐它的人就少而又少。除了水冬瓜,我还喜欢伐碗口那么粗的白桦树,不过白桦树的枝条极有韧性,修剪起来比较费劲。我们喜欢把白桦树的皮剥下来,用它做引火的材料。当然,手巧的人还会用它做盐罐和烟盒。剥桦树皮的时候,手往往还能触着它身上漫溢着的汁液,那时我就会伸出舌头吮吸,天然的桦树汁清冽甘甜,喝了让人的精神顿时为之一爽。
       冬日月光下的白桦林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壮美的景色了。有的时候拉烧柴回来得晚,而天又黑得早,当我们归家的时候,月亮已经出来了。月光撒在白桦林和雪野上,焕发出幽蓝的光晕,好像月光在干净的雪地上静静地燃烧,是那么的和谐与安详。白桦树被月光映照得如此的光洁、透明,看上去就像一枝枝白色的蜡烛。能够把这蜡烛点燃的,就是月光了。也许鸟儿也喜欢这样的美景,所以白桦林的鸟鸣最稠密,我经过白桦林时,总要多看它几眼。在月夜的森林中,它就像一片宁静的湖水。
       我曾因为给学校拉烧柴而冻伤了双脚。那时每个班级都有一个火炉,冬天的时候,值日生要充当烧炉工,提前一个小时赶到教室,把炉子生起来,等到八点钟同学来上课时,玻璃窗上的霜花就化了,教室也暖洋洋的了。火炉吞吃的柴火,也大都由学生们自行解决。劳动课时,班主任会带领学生上山拣烧柴。我大约那天穿的棉乌拉有些潮,又赶上天冷,把脚给冻了。回家后双脚肿胀,钻心地疼,下地走路都吃力。躺在滚烫的火炕上养着冻疮,听着窗外北风的呼啸声,看着父母一趟趟地进我的小屋嘘寒问暖的,心里觉得又委屈又幸福。那冻疮最后虽然好了,但落下了疤痕,而且一到雨季的时候,冻疮的创面就开始发痒,直到如今。好像它们也如我一样,仍然怀念着已逝的寒风和飞雪,仍然忆念着那已不复存在的伐木声。
       暮色中的炊烟
       炊烟是房屋升起的云朵,是劈柴化成的幽魂。它们经过了火光的历练,又钻过了一段漆黑的烟道后,一旦从烟囱中脱颖而出,就带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宁静、纯洁、轻盈、飘渺。无云的天气中,它们就是空中的云朵;而有云的日子,它们就是云的长裙下飘逸着的流苏。
       那时煤还没有被广泛作为燃料,家家户户的火炉吞吃的,自然就是劈柴了。劈柴来源于树木,它汲取了天地万物的精华,因而燃烧后落下的灰烬是细腻的,分解出的烟也是不含杂质的,白得透明。
       如果你晚霞满天的时候来到山顶,俯瞰山下的小镇,可以看到一动一静两个情景,它们恰到好处地组合成了一幅画面:静的是一幢连着一幢的房屋,动的则是袅袅上升的炊烟。房屋是冷色调的,炊烟则是暖色调的。这一冷一暖,将小镇宁静平和的生活气氛完美地烘托出来了。
       女人们喜欢在晚饭后串门,她们去谁家串门前,要习惯地看一眼这家烟囱冒出的炊烟,如果它格外地浓郁,说明人家的晚饭正忙在高潮,饭菜还没有上桌呢,就要晚一些过去;而如果那炊烟细若游丝、若有若无,说明饭已经吃完了,你这时过去,人家才有空儿聊天。炊烟无形中充当了密探的角色。
       一般来说,早晨的炊烟比较疏朗,正午的隐隐约约,而黄昏的炊烟最为浓郁。人们最重视的是晚饭。但这只是针对春夏秋三季而言的。到了冬天,由于天气寒冷,灶房的火炉几乎没有停火的时候,家家的炊烟在任何时刻看上去都是蓬勃的。这时候,我会觉得火炉就是这世上最大的烟鬼,它每时每刻都向外鼓着烟,它吞吃的那大量的劈柴,想必就是烟丝吧。
       炊烟总是上升的,它的气息天空是最为熟悉的了。但也有的时候气压过于低,烟气下沉,炊烟徘徊在屋顶,我们就会嗅到一种草木灰的气息,有点微微的涩,涩中又有一股苦香,很耐人寻味。这缕涩中杂糅着苦香的气息,常让我忆起一个与炊烟有关的老女人的命运。
       在北极村姥姥家居住的时候,我喜欢趴到东窗去望外面的风景。窗外是一片很大的菜园,种了很多的青菜和苞米。菜地的尽头,是一排歪歪斜斜的柞木栅栏,那里种着牵牛花。牵牛花开的时候,那面陈旧暗淡的栅栏就仿佛披挂了彩带,看上去喜气洋洋的。在木栅栏的另一侧,是另一户人家的菜地,她家种植了大片大片的向日葵。从东窗,还能看见她家的木刻楞房屋。
       这座房屋的主人是个俄罗斯老太太,我们都叫她“老毛子”。她是斯大林时代避难过来的,早已加入了中国国籍。北极村与她的祖国,只是一江之隔。所以每天我从东窗看见的山峦,都是俄罗斯的。她嫁了个中国农民,是个马夫,生了两个儿子。她的丈夫死后,两个儿子相继结了婚,一个到外地去了,另一个仍留在北极村,不过不跟她住在一起。那个在北极村的儿子为她添了个孙子,叫秋生。秋生呆头呆脑的,他只知道像牛一样干活,见了人只是笑,不爱说话,就是偶尔跟人说话也是说不连贯。秋生不像他的父母很少登老毛子的门,他三天两头就来看望他的奶奶。秋生一来就是干活,挑着桶去水井,一担一担地挑水,把大缸小缸都盛满水;再抡起斧子劈柴火,将它们码到柴垛上;要不就是握着扫帚扫院子,将屋前屋后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所以我从东窗,常能看见秋生的影子。除了他,老毛子那里再没别人去了。
       那时中苏关系比较紧张,苏联的巡逻机常常嗡嗡叫着低空盘旋,我方的巡逻艇也常在黑龙江上徘徊。不过两国的百姓却是友好的,我们到江边洗衣服或是捕鱼,如果看见界河那侧的江面上有小船驶过,而那船头又站着人的话,他们就会和我们招手,我们也会和他们招手。我那时最犯糊涂的一件事就是:为什么喝着同一江的水,享受着相同的空气,烧着同样的劈柴,他们说的却是另外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而且长得也和我们不一样,鼻子那么大,头发那么黄,眼睛又那么蓝?
       那时村中的人很忌讳和她来往,因为一不留神,就会因此而被戴上一顶“苏修特务”的帽子。她似乎也不喜欢与村中人交往,从不离开院门,只呆在家里和菜园中。我到玉米地时,隔着栅栏,常能看见她在菜园劳作的身影。她个子很高,虽然年纪大了,但一点也不驼背。她喜欢穿一条黑色的曳地长裙,戴一条古铜色三角巾。她的皮肤非常白皙,眼窝深深凹陷,那双碧蓝的眼睛看人时非常清澈。我姥姥不喜欢我和她说话,但有两次隔着栅栏她吆喝我去她家玩,我就跃过栅栏,跟着她去了。我至今记得她的居室非常整洁,北墙上悬挂着一个座钟,座钟下面是一张紫檀色长条桌,桌上喜欢摆着两个碟子,一只装着蚕豆,一只装着葵花子,此外还有一个茶壶、一个茶盅和一副扑克牌。这些东西展现了她家居生活的情态,喝茶,吃蚕豆,嗑瓜子,摆扑克牌。她的汉语说得有些生硬,好像她咬着舌头在说话。她把我领到家后,喜欢把我抱起,放在一把椅子上。我端端正正地坐着的时候,她就为我抓吃的去了。蚕豆、瓜子是最常吃的,有的时候也会有一块糖。我自幼满口虫牙,硬东西不敢碰,而她虽然已是个老人,牙齿却格外地坚实,嚼起蚕豆有声有色的,非常轻松和惬意。与她熟了后,她就教我跳舞,她喜欢站在屋子中央,扬起胳膊,口中哼唱着什么,原地旋转着。她旋转的时候那条黑色的裙子就鼓胀起来了,有如一朵盛开的牵牛花。她外表的冷漠和沉静,与她内心的热情奔放形成了鲜明对比。北极村的很多老太太都缠过足,走路扭扭摆摆的,且都是小碎步;而老毛子却是个大脚片子,她走起路来又稳又快,我那时把她爱跳舞归结为她拥有一双自由的脚,并不知道一双脚的灵魂其实是在心上。
       那些不上她家串门的邻居,其实对老毛子也是关心的。他们从两个途径关心着她,一个是秋生,一个就是炊烟了。人们见了秋生会问他,秋生,你奶奶身体好吗?秋生嘿嘿地笑,人们就知道老毛子是硬朗的。而我姥姥更喜欢从老毛子家的烟囱观察她的生活状况,那炊烟总是按时按晌地从屋顶升起,说明她生活得有滋有味的,很有规律。大家也就很放心。
       冬天到来的时候,园田就被白雪覆盖了。天冷,我就很少到老毛子家去玩了。玻璃窗上总是蒙着霜花,一派朦胧,所以也很少透过东窗去看那座木刻楞房屋了。她家的炊烟几时升起,又几时落下,我们也就不知晓了。
       老毛子在冬季时静悄悄地死了,她是孤独地离开这个冰雪世界的。那几天秋生没过来,人们是通过她家的烟囱感觉她出了事的。住在她家后一趟房的人家,每天早晚抱柴生火时,总要习惯地看一眼老毛子的烟囱,结果她连续两天都没有发现那烟囱冒出一缕炊烟,知道老毛子大事不好了,于是喊来她的家人,进屋一看,老毛子果然已经僵直在炕上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暮色苍茫的时分看到过那幢房屋飘出炊烟,尽管村子里其它房屋的炊烟仍然妖娆地升起,但我总觉得最美的一缕已经消逝了。
       五花山下收土豆的人
       这世上最出色的染匠,一定就是秋霜了。只要它来了,青山就改变了颜色。初霜来的时候,树叶只是微微转黄,这时节的山峦看上去更像是洋溢着丰收气息的麦田。到了第二场霜降临之后,浅黄的树叶变得金黄或浅红,山峦有如戴上了一顶顶红黄相间的呢毡帽。而如果你沐浴着第三场更为浓重的霜走进森林,你是想看到什么颜色就能看到什么颜色。树叶大多是金黄和金红的,但也有黄中带粉、粉中含翠、翠中生红、红中隐紫、紫中有褐的,这时的山峦分明就是一个春天的花园,五彩缤纷的。我们把此时的山峦称作“五花山”。
       五花山簇拥着我们的时候,大雁向南飞了,河水流动得平缓了,天空中的云朵没有盛夏时多了,天显得格外地高、格外地蓝。人们把形形色色的菜籽吊到山墙上,开始了秋收。而秋收中最苦最累的活儿,就是起土豆。
       土豆既能做蔬菜,又能当主食,还能作为家畜的饲料,在那个粮食需要定量供给的年代,土豆被广泛种植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家种上一两亩,那算是少的了,平平常常的人家都要有三四亩;而那些人口多的人家,种七八亩是很普通的。所以说秋收在我们那里,等于是“起土豆”的代名词。五花山的景色一呈现,人们见了面跟对方说的话往往是“起土豆了吗?”,或者是“你家今年能收多少麻袋土豆?”
       起土豆的工具是二齿子和三齿子。当然也有四齿子,但它因为密度高而容易伤着土豆,用它的人家很少。二齿子和三齿子是铁制的,它们的形状常使我联想到“M和N”的拼音字母,一握着它们,就老是想发鼻音。人们去离家较远的大地起土豆时,要拉起手推车。去的时候,手推车上放置着二齿子三齿子、空的麻袋、土篮等工具,当然,也要带上水壶和午饭。回来的时候,饭没了,水壶也空了,先前还明晃晃的铁齿上沾满黑油油的泥土,好像二齿子和三齿子在劳作的过程中为自己梳了几根小辫子。手推车上满载着用麻袋摞起来的土豆。若是赶上晴好的天气,车行起来还不吃力,而要是赶上秋雨连绵,路面的水洼一个连着一个的话,车轮往往会陷在泥泞中,几个人合力拉它,它也只是徘徊,最后只得回镇子朝养了牛的人家借牛,把手推车给从泥潭中拖出来。所以那些养了牛的人家,一到起土豆的时候就很牛气。人们把土豆运到家后,会把它们划分为三类:又大又光滑的是最好的,它们会被下到菜窖中,一部分作为来年的种子,一部分留做食用。那些中不溜的属于第二类,它们也会被下到菜窖中,作为越冬蔬菜。而那些跟驴粪蛋一样小的、青着半边脸的、被铁齿刨得满脑子都是窟窿的,属于最次的一类,它们通常是被埋在菜园的坑里,没被冻着时由人削削拣拣地随吃随取,等雪降临之后就喂了猪了。
       土豆地都在山下开阔的平地上,所以起土豆累了,就可以坐在地上欣赏五花山。这时候再鲜艳的鸟进了森林,也会慨叹自己的羽毛不如树叶绚丽。山峦此时就是一幅连着一幅的流金溢彩的油画,会看醉了你。所以当你再低头刨出一墩土豆时,就觉得那大大小小的土豆不是乳黄色的了,而是彩色的了,看来丰富的色彩也会迷了人的眼睛。人们回家的时候,手推车上麻袋的缝隙中往往插着一支小孩子歇息时跑到山上折来的色彩纷披的树枝,它像一枝灿烂的花,把秋天给照亮了!
       在我们小镇,种植土豆最多的人家可能就是住在北山脚下的一户姓刘的人家了。刘姓夫妇是外来人,他们从哪里来,众说纷纭。反正不会有人因着富裕而来到我们小镇。他们家一共有十一个孩子,九男两女,仅次于谭富家,谭富家是十三个孩子。刘家人很少出门,基本生活在自己的领地上。他们自己造了房屋,把北山的荒地都开垦出来,种了大片大片的庄稼,其中土豆大约有十来亩。那些孩子平素是不与我们小镇的孩子玩耍的,也不见他们成群地出来。有人说他家穷得被子不够盖,衣服不够穿,所以是两个孩子合盖一个被,而衣服也是两个孩子合穿一套。他们中绝大部分都到了上学年龄,可被派上学的只有两三个。传说上学的孩子穿着衣服去学校时,被窝里就得躺着两个光着屁股的孩子。有人看见,在农忙时节,他们家常常是晚上在田间劳作,而其中起码有半数孩子是精赤条条的。他们的衣服是冬天絮上棉花当棉衣,开春后拆开了又做单衣。有人说,那个生育了这十一个孩子的主妇每天晚上都要清点一下她的孩子,就像农民放羊归来要数一数他的羊一样。也许她算术太差,或者是屋内光线太暗,她往往查不清楚那些挨着炕沿的一溜儿脑袋究竟有多少,所以她常常以为少了一个孩子,就出门吆喝她的孩子。都说他家的粮食不够吃,所以他们家起完了自家的土豆,还要打发孩子出去溜土豆。
       溜土豆就是在收获过的土豆地上,再沙里淘金地寻觅遗落在土中的土豆。我们一般喜欢到生产队的地里去溜土豆,因为那土豆是公家的,社员起土豆时没有那么精心,埋在土里的仍然数量可观。溜土豆通常要使用四齿子,它的铁齿间隙窄,搜寻土豆的几率高。通常被留下的土豆都不很大,所以这样的土豆拿回家去,通常是洗一洗后连皮蒸了吃,或者是用叉子磨成粉了。溜土豆的都是如我一样的孩子,大人们是不屑做这种活儿的。好像一旦到不属于自己家的土地去溜土豆,就是偷人家的东西似的。我们溜土豆时一手拿着四齿子,一手拎着面袋。有时运气好,一个下午就能溜上一袋。扛着一面袋溜来的土豆朝家走时,是十分有成就感的,比在自家的园田起了几十麻袋还要高兴,因为这属于意外的收获。我每年都要去溜土豆,其实家里并不缺那点土豆,我只是喜欢在光秃秃的大地上再打捞一份惊喜罢了。那感觉很像是在寻找宝藏。
       我溜土豆的时候,常常会遇见住在北山的刘家的孩子,他们两人一伙,提着麻袋,在别人家的土豆地里溜得格外仔细。经他们溜过的土豆地,可以说是光光溜溜的了。所以一看到他们,我就避开了。他们很有眼力和经验,知道哪片地的哪个地方会有幸存的土豆,每天都会溜上半麻袋到一麻袋的土豆。他们见了我们也不打招呼,只不过有时会顽皮地打几声口哨。有的时候溜土豆溜累了,我坐在地上歇息的时候,会看到黑油油的土地上,那几个穿着暗淡衣裳的孩子,弯腰弓背溜土豆的情景。他们和他们面前的土地是那么暗淡,而他们背后的五花山则是那么的绚烂。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可他们因为他们的劳动,而成为了我眼前这巨幅画卷中最生动最永恒的一部分。
       迟子建,作家,现居哈尔滨。主要著作有小说集《白银那》、《清水洗尘》,长篇小说《满洲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