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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狗道与人道
作者:戴锦华

《天涯》 2004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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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到台北,并没有太多的陌生感。我的东道主——辅仁大学所在的新庄,一眼望去,就像是广州或上海的老城。第一个发现是,街上多狗,夹杂在络绎的人流中,或蜷卧在校园的绿地里。
       酷爱猫狗。也许是这些毛绒绒、识温存的小东西,最先触动了我心里柔软的所在,让我揭开成长年代坚硬的外壳,让我伸展出温情和怜意。因此,便对这发现格外关注。街上行走的小狗多有名狗:那种毛发长长的,像一件夸张的皮大氅,拖到地上,滑稽地挡住了眼睛;或纯褐色、黑色的毛皮,嘴巴尖尖的,长着一脸小狐狸似的机灵相。
       第一趟上街时,遇到狭小的人行道阻塞,行到近前,知道是一个执助步器的少女,似乎不是残障,而是一个康复中的姑娘。只能在她背后缓行,因而注意到了紧跟其后的一只长毛狗。在美国大城市的街头看到过这种奇妙的景观,随主人漫步的小狗如果不是在撒欢奔跑,便通常会采取一种和主人极为相像的步态;此时这只小狗便是如此:不仅缓缓的步速一致,而且略带蹒跚,甚至重心偏向一侧。我正为这一幕哑然失笑,却发现小狗突然身手敏捷地跃过栏杆,开始尾随在一个反向而行的男人身后。为此大惑不解,以致到后面的行人碰撞到我,才发现执助步器的姑娘已进入一家店铺,人行道上重新畅快起来。不久,目击了相近的一幕。公车站上,一只褐色的大狗端庄地站在一位中年妇女身边,以和她同步的方式左顾右盼,俨然是她的宠物。但庞大的公车进站,女人举步上车,大狗却只是做了个象征性的跳跃,便悻悻而止,并立刻掉头而去。清晨时在校园里疾行,竟也被一只小狗尾随,和它打个招呼,它十分多礼,伸出“手”——正是台北梅雨时节,那爪上自然一塌糊涂,也与它握握,继续前行时,它便继续跟上,寸步不离地跟了大半个校园,十分遗憾没有什么吃的给它时,它却突然离开,奔向一群晨练的妇人。心想,也许是觅见了主人。见识过美国的狗儿,多是戴着项圈,见人不会无理,却颇为傲慢,一副特立独行的嘴脸:一闪而过地惊异这里的小狗如此友善且热衷尾随游戏。见的多了之后,发现这些狗儿尽管斯文有礼,但多有蓬头垢面之辈,或长或短的毛发,脏脏地贴在身上。得出了“下车伊始”式结论:台湾人爱狗,却不热心给它们洗澡。
       重逢了第一位老友,在欢呼终于台北相见、拥抱握手之后,第一个问题必然是:印象如何?抵台一半天,哪有多少印象,三句两句说到狗。没想到朋友叹了口气,说:你已经注意到了,流浪狗。什么?流浪狗。说是不少人不惜重金从海外购来名狗——尤其是长毛狗,取其稚气可掬之貌,但很快发现它们无法适应台湾湿热的气候,大都不断生病或一身疮疥;于是纷纷丢弃,致使台北的大街小巷充满了这些无家可归的“宠物”。本以为是个轻松愉快的话题,没承想引出一个如此的背景。一时间,胡乱地想到巴黎街头,隆冬时分的一大景观:衣着优雅的资产者手中牵着品种纯正的爱犬,狗儿们多着华贵的真皮马甲,也有的足蹬柔软的“狗靴”,旁若无人地横过街道。想到美国布尔乔亚街区里遍体洁净的狗儿,遛狗的家庭主妇手里提着小铲,以便随时清除狗屎。故事还没有完。朋友继续说,这些流浪狗与本地狗相交,结果是,浑然天成地适应此地水土的狗种几乎消失。怪诞的是,“纯种”土狗因之价值连城。错谔心痛之间,觉得这似乎是一个寓言。一时不知它寓言着什么。
       以后有意识地与新老朋友(当然,我的朋友,几乎无例外是学院知识分子)谈到狗,几乎大家的反应是一样的:哦,流浪狗。这是台湾的社会问题。——不知这后一句是不是玩笑。有人补充些细节,诸如,两年前的《101斑点狗》再次引发养狗热,待到发现蓄养一条生命是如何麻烦,便一丢了事。诸如,流浪狗遍布大街小巷,台北的某些街区儿可媲美世界名都巴黎——成了狗屎街,市府颇为头痛。一次“人道主义”的捕狗行动,在国立艺术学院的校园里遭到了学生们的抵抗,不了了之。——作为爱狗之人,不知是否该感到欣慰。忘了记下的一个细节:大学园区如此多狗,是因为多有人选大学做弃狗之地,大概是实行最后的一点狗道吧。
       生长在饥荒年代,自然对于遗弃流浪之类的第一联想,自然不是三毛或撒哈拉之类的,而是饥饿。于是,不再把剩饭倒掉,或在包里放上半个面包,“施舍”身边的或尾随的狗儿。它们接受了,吃的颇为礼貌,但并不贪婪,几乎是给我一点面子。确实出自名门,沦落街头仍斯文有礼。
       知道了,它们的问题不是饥饿,或用此地用语:不是民生问题。这毕竟是一个富裕、十分富裕的地方。继而的发现,似乎有更多的辛酸的味道——不知我是陷入了一份小布尔乔亚的滥情,还是在努力建构着我的寓言。狗儿们尾随人,亲近人,也许出自一种惯性,也许出自一种深切、却不明就里的需要;夸张吗?它们所需要的,是被接受,有归属,说白了,是重新被豢养。因为它们——尤其是那些被世代豢养、被百般恩宠有加的名门贵犬——已在世世代代的驯养中,被磨去了全部兽性,人迫使它仰人而生,赖人而活;但显而易见,人的第一品格并非忠诚可靠。日复一日的闲来观察,不曾发现我可能想到的可怕事:它们显然不缺少食物,这些狗儿毫不怕人或避人,未见到任何人对它们采取恶意的行动,暗自庆幸此地没有吃狗的习俗。倒是狗儿相当放肆,大雨时便堂皇地睡在人流涌动的大厅门口,偶有阳光时,便睡在车水马龙的校园路中央,人流绕行,汽车或每每令我胆战心惊的飞速摩托总是灵巧地侧身而过。人犬共存,相安无事。但细察便会不无心惊地发现它们身上、甚至脸上鲜红的疮面,发现它们奇异的行径:始终在仓皇地追踪尾随着随便什么人。在无雨的日子里,校园的石阶或长椅上会坐着对对情侣,或争论着什么的学生,只要坐得稍久,便会有狗儿静静地蜷卧在你近旁,不管那里是否积着未干的雨水;一只再一只,有时多达四五只,它们十分安静,睡得很沉,直到你起身,它们便会和你一同站起,仰头期待着你,如果你丝毫不理会,它们便会站在那里,尔后慢慢散去。稍一些亲密和善意的表示,它便会开始久久地尾随。在想,不知要多久,它们才会接受无家可归的身份?才会以它们的智力了解它们何以一夜之间沦落街头?要多久,它们才会了解到“自由”的意义?如果它们不再斯文,不再与人行握手礼,那么等待它们的命运又是什么呢?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毕竟是工业时代的神话(为了不更深地陷入“小布”情感的“渊薮”,我不让自己提起《白比姆黑耳朵》),即使这些肮脏而仍然漂亮的狗儿“恢复”了它们的“野性”或曰“自由的天性”,这都市的丛林里,哪儿是它们的“荒野”?
       开始梳理(用此地语是“爬梳”)自己“读到”的寓言:富裕与“文明”,人文环境与尊重生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区域,台湾已经历经济起飞的奇迹,并且不断在尝试民主之路。但是富有之后,如何以金钱填充似乎拓宽了的生命空间?建构怎样的生活方式?全球化,便是西方模式,便是无法抵挡、似乎也无需抵挡好莱坞。于是会发现被宠物所点缀的富有,被宠物所完满的理想人生。但并非所有人、也永远不会是所有人都拥有一个穿着浆洗得笔挺的黑色制服的仆人去完成所有令人不快的,和宠物有关或无关的工作:屎尿、洗刷、生病、狗的口水、猫的脱毛,种种变肮脏为清洁可人的“游戏”。这是好莱坞永远会剪去的“琐屑片段”(希区柯克名言:所谓电影便是剪去了琐屑片段后的人生)。于是,享有某种表象,而不必付出任何代价才是理想选择。或许此处遍地的流浪狗和风靡亚洲、尤其是富裕国家的电子宠物热,也许是同一枚硬币的不同图案而已。
       另一个,使这个“故事”极像寓言的,是那些可爱无比的观赏狗、天生的宠物的悲剧,部分出自水土不服:它们浓密的皮毛使它们无法在这亚热带的海岛上生存。这并非“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故事的别一版本。因为在后一故事中,人类的愚行或错误,可以由自然来纠正:虎窥破了驴之真相,便“断其喉,尽其肉,乃去”,完事大吉。而在所谓后工业社会,即使是类似的微型灾难,也绝非如此简单,并且永远“余音袅袅”。全球化、跨国公司、网络信息时代,你可以“贴近”观察远在别一半球的某只宠物,你会在家门旁的影院中泪眼朦胧地看了一出感人至深的好莱坞“好戏”:比如说《心里有话口难开》,比如说《当你沉睡时》,更不必说《101斑点狗》或《无敌当家》。那里面不可或缺的、抚慰触摸着人心中廉价柔情(一如我本人)的道具,多是一只狗、一只猫。甚至在《独立日》式的灾难巨片中,尽管可以让白宫或成千上万的人众毁于一旦,却绝不会让一只我们已“认出”的狗儿葬身火海。以致张艺谋曾在一次讲演中“总结”欲入围奥斯卡的秘诀或曰禁忌之一,是切莫恶待虐待猫狗。——奥斯卡评委数千人,但真的有闲有钱去观影投票的,却是那些早已退休、端居贝佛利山之深宅大院中的昔日好莱坞大人物。那些贵人出巡时,必携一珍贵之犬,小可手捧,大者如巨兽。作家阿城的玩笑之一,是说他初到美国,无所不为,曾为一贝佛利山人家遛狗,两只巨犬,每每不知是他遛狗,还是狗遛他。好了,你在泪眼模糊之际,叹口:好好嗳!好可爱嗳!一道E—mail,一则传真,一通电话,预订或邮购,或者一次国际旅行的余兴节目,一只狗儿的命运便确定了。且慢,这并非某种个例,一次个人行为,果真如此,便不过是“黔”之“好事之徒”。好莱坞或曰形形色色的跨国公司构造的是国际“通用时尚”,从事的是全球“规模经营”。于是,被地球村的村民们决定命运的,便不会是一只、两只猫狗。那些狗儿得以入选为人类宠物的“长项”,不仅使它们在此间懵然地陷入了如此悲惨的命运,而且它们繁衍的天性与本能同时“灭绝”了“物竞天择”千万年的本地狗种。如果它们最终“创造”出一种威胁人类的疾病,那下场一定是灭绝:舶来的,或本土的。彼时,狗儿,便不再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犹如1997年惊吓了全香港、全世界的“禽流感”,引发了大约是人类文明史上一次空前的对鸡、鸭、鹅类的大屠杀。全球化、传媒时代,竟使人们对理想生活的想象变得如此贫乏而相像;但是推开郊区别墅的落地窗,看到金灿灿的麦田的麦片广告,距离我们真切的生存不知有几万光年之遥。
       当然,我不是要误导:好像台北每一只狗都已被丢弃。当然不。街头巷尾,你不时可以看到漂亮的狗儿被衣着入时的小姐牵在手上或抱在怀里。繁华,令你不知身处何乡的新城区,也时可见到诸如爱犬美容或宠物商店一类的迷人店铺。辅大一位老师家中的一匹狗儿,老态龙钟,已失了嗅觉和视觉,每有客人上门,便胡乱地对着错误的方向吠上几声,但仍安居家中,以颐天年。学校教室门外,不时有洁净且安然的狗儿,戴着种种项圈,在等待少主人下课。在老友至慧家做客时,黄昏时看到了人们以大盆饭菜喂养流浪猫的场景,十分温馨。慢慢地学会区别流浪猫狗与爱犬、宠物的方法,一如在美国分辨无家可归者(homeless)和时髦的前卫青年,看它/他们的清洁程度。脏则前者,洁为后者。
       富裕的台湾到处可见流浪狗,富庶无比的美国,则是街道上随处可遇无家可归者。丢弃猫狗,在美国如果算不上暴行,至少也是丑闻了。美国人爱猫狗如狂。一个虐待猫狗的报道足以使“全体”美国人怒发冲冠,可高中生在校园里举枪互射,或一个担心自己无法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枪杀了答辩委员会全部教授的新闻,甚至上不了头版,叨居报纸一隅,最多只是引发几声叹息而已。一位教授给我讲了个笑话:他的一个学生酷爱脱课,每每有“正当”理由:有时是曾祖母去世,有时是伯伯生病;其中一次是家中的狗死了——He is my family(“他是我的家庭成员”)。看到过一则报道,堪称后现代笑话:说一女士养一只毒蜘蛛为宠物,欲携上飞机时,被制止;万般无奈将其邮寄回家;却被保护动物(昆虫?)组织控诉虐待,罚款数千美元。
       在美国中产阶级社区,绝不会出现流浪狗的景观。如若有人目击了一只未戴项圈、且“面露”张皇的狗,势必会迅速拨打有关服务电话,不久便会有专业人士前来将狗捕去,替它贴布告(附照片)寻主人。每每不得而知者有三:一为美国的自然生态保持甚好,在人口不甚稠密的地区,时时可见各类小型乃至中型哺乳动物:不必说满树上下的小松鼠,高速公路旁出没的麋鹿,草丛中的野兔,在不同的地区尚有獾、浣熊等等。1995年,我暂留洛杉矶时,加州政府正考虑取消禁令,允许猎狼:因为山中的狼群繁衍过剩,开始下山活动,怎生是好?那么,人们为何独独无法容许猫、狗返归“自然”呢?二为立刻报“警”,固然可能使迷失的猫狗重归家园,但如果它是个“弃儿”,而若干天内未获新的主人,那么等待它们的,便是“人道主义”的“安乐死”——用我的一个激进的美国朋友的夸张说法,是“剁成肉酱”。善心的报警者是否知晓这个仁慈之举背后的残忍事实?事实上,我无从得知台湾的被弃猫狗是否多过美国,因为后者有一个完整的体制,使类似事实成为一份“不可见”。因为,在美国中型以上的城市,都没有收留、救援猫狗的“人道主义收容所”,参与者大都是志愿者,资金来自种种旧货的义卖或社会捐赠。我曾涉足的一处,看到的服务人员多是心宽体胖、面带灿烂笑容的中年妇女。那类地方的人都极为耐心、友善,但其中的猫狗却令人心疼:它们寄居在狭窄的笼中,一有人来,便充满了渴望和躁动,小狗们扑向笼门,“面带”台湾狗儿尾随人时的急切、巴结;猫儿则努力伸出毛茸茸的小爪,试图触摸来人。我是随一位朋友前往的,她爱猫狗,却不幸患有过敏症,于心不甘,前往一试。选了一只栗色小狗,玩耍未几,便已涕泗横流,只得恋恋不舍地放弃。那小狗牵出时极为顺从,牵回时却四爪抓地,抵死不去,而且战栗不已,服务人员只得将它抱起送回。难说它们不对自己的命运了然于心。如此说来,台湾的流浪狗倒不失为一个有人味儿的景观了。在美的学院友人如养有猫狗,大都领养自类似收容所,这固然由于宠物店的售价对一个大学教授说来,也可谓奢侈;同时也是为了从“人道主义安乐死”中救下一命吧。一友人养有一只大狗,领自彼处,服务人员告知:这只狗儿已是二度被弃,第二次是被人发现在高速公路上,显然被主人从车中弃出。后遗症是,狗儿处处顺从,却唯独拒绝进汽车,每次带它出行,友人需先行将牵狗的皮带系在车上,继而连推带抱,终于登车,兀自颤抖不已。此症久久不愈。但看到她/它们俩在加州的阳光下尽情戏耍,便庸俗不堪地想起流行歌词:这是一道风景。
       不解之三,实为明知故问:不忍心看到猫狗流落街头的人们,如何对无家可归者熟视无睹?如果说,被弃猫狗是不可见的事实,无家可归者则是触目皆是。美国东部严寒、酷暑之时,每每有无家可归者“当道倒”的报道。不错,在美国的各个城市当然也设有无家可归者的收容所,而且美国如此富庶、生存相对如此之易,何以这么多人流落街头?第一次目睹掏垃圾筒的homeless时,“自然”闪过心中的,是种种关于好逸恶劳、坐吃山空之懒汉的传说和笑话:同时“直觉”地知道,这想法不仅不P.C(政治正确),而且的确不会是事实的全部。终于读到了一本研究美国无家可归者的大部头社会学专著。作者开宗明义说道美国的无家可归者如此得触目惊心,可研究他们的学者和著作却寥若星辰,岂非怪事?尔后读到一系列数据和事物说明美国中产阶级下层(不必说社会下层:穷白人或穷有色人种)是如何容易地坠入无家可归者的行列:一旦失去固定收入(超过半年),你就可能失去以银行贷款、分期付款方式享有的住房、汽车及一切。最可怕的是一旦失去一个可供登记注册的“固定地址”——即住房,你便失去了“遍地黄金”的美国所提供的任何机会,在理论上你已经是无家可归者,离露宿街头,只有一步之遥。在美国,借用他人的地址,迹近天方夜谭。这里,有一个“第二十二条军规”式的事实:你必得有固定地址,才能获得稳定的工作;你获得了稳定的工作,你才能保有你的固定地址;如此类推。另一个可笑而悲惨的事实,数字化的生存、数字化的管理,要求每个人终其一生,有着网络中的连续记录;一旦沦为无家可归者,便意味着记录的中断,意味着你“幸福”地逃离了后现代社会的“数字监狱”。但是,你若想重新进入“社会牢笼”,获得一个有些许尊严和体面的位置,便形同梦想羽化登仙。一如流浪猫狗,是一个在视觉、社会视野中不可见的景观;美国的无家可归者对于井然有序、活在网络上的美国社会说来,的确是一份乌有。不错,我读的这本书无疑出自美国左派学者之手,从某种立场看来,便有“怨憎”社会之嫌;那么不妨参照美国畅销侦探小说作者布洛克的作品《刀锋之先》,可为旁证。
       初抵台北,赶上了少见的寒春。尽管满街杜鹃明艳怒放,但穿上棉服尤自瑟缩;可太阳露面的日子,便燥热得一街短裙、T恤。在这样的日子里,发现街上的长毛流浪狗多被人剪去了毛发。技术实在难说高明,里出外进,“狗啃”一般;但的确是有人为之:为了让他们安度亚热带的夏日吧。心中有暖暖的东西在流动。不愿意讨论“人性”,不仅由于成长于“文革”岁月,对“人性”实在没有任何信任,更不必说信仰;不仅由于“人性”者,实为陷阱与神话;而且由于讨论类似问题,真真地叫人失语——因为无话可说。且将反省“现代性”等等话题搁置一旁;退若干、若干步:谈论“天赋人权”与“自由”的人们,是否至少应添上“平等”与“博爱”?或者思忖一下人道及狗道?
       夜半从车水马龙的台北市归来,一进校园便被一只小小狗尾随。以为它失望离去时,止步回头,却被匆忙而张皇的它撞在腿上:不是年龄上的小狗,是一只袖珍狗,两手可合抱,满身短短曲卷的白色绒毛(自然是肮脏不堪),像一只羊羔。这样的小狗又是因什么理由而遭遗弃的呢?
       戴锦华,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隐形书写——九十年代中国文化研究》、《浮出历史的地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