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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多宝路的风(小说)
作者:黄咏梅

《天涯》 2003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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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子和豆子
       乐宜再也不在多宝路住了。
       她迈出这条小巷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明天会是怎么样的,她在这里住了二十五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横竖是一样,所以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穿过玉器街,这条长不足百米,宽不足五米的青石板小街,两边一溜摆开了摊档,不是吃的,是那些细小、贴身的小日杂货:老太太的玉手镯、老头儿的鼻烟嘴、小媳妇的玉簪耳环甚至蔻丹、小娃儿的护身如意……这些东西,不算太重要,乐宜听她妈子说,从前这里可旺了。从到多前?妈子说自己还没有乐宜大的时候。那乐宜就能想象到了,就是那些小零杂碎给匮乏的生活插上一朵小花,斟上一杯小酒,给日子蒙上一些小盼头。到今天,客人当然已经不会太多了。事实上整个多宝路已经不会太多人光顾了,尽管在这里生活的人一直都持着那点自傲——东山的少爷,西关的小姐。这西关,说的就包括这里的人。可是,这是一句古话,现在再提这句话,听起来有一种赝品的感觉,就好像这里摆卖的玉器古董一样,说起来还是古董,可谁不知道这是刻意打磨弄旧的廉价了的货呢?同样,这里的人说起来还是西关的人,可谁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些住在旧城区的老市民呢?
       乐宜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在不远的档口响起,那把声音从悬挂着的一挂挂玉器丛中透出来,还伴随着琳琅的玉器相互碰撞的声音——先生,男戴观音,女戴佛嘎,你不知道的啦,不骗你的啦……
       那是她妈子的声音。她很久没有隔这么远听她妈子的声音,觉得有些怪怪的,好像隔着那些古董穿过那些玉佩传过来,就带了些回声,不太像往常听到的那把市井的沙哑的老声,让人有着一种不容蔑视的力量。
       乐宜不想经过妈子的档口,她宁愿这样隔着这些琅琅的声音听她妈子,而不愿看到她妈子因为兜售客人把自己装扮成古装模样:盘着旧时的髻,髻上插一支廉价的铁簪,两鬓各用两个“猪屎耙”将头发刮得光溜溜的,显得两边的颧骨更加高了,身上却是穿着动一动就窸窸窣窣像下梅雨的声音般的香云纱料子套装。香云纱是旧时老人最喜欢的料子,很凉快,据说穿着它出的汗也会变成凉水,这种料子多数是咖啡色,暗暗的花纹镶在咖啡色里,只有借助反光才能看到花纹的凹凸来,是那种很含蓄的花样,所以,西关的老女人特别喜欢穿它,明摆着是暗自要跟岁月较劲的。款式也大同小异,对襟的宽上衣,短而肥大的裤子,一扑纸扇,风就灌进去,上身下身都畅通无阻,她们形容那风就像西关旧屋都有直通前门后门的“冷巷”的“穿堂风”。这些老女人最喜欢搬把有了年头的烟黄滑亮的竹凳坐在骑楼底下扑扇,一扑,就窸窸窣窣地响起来,分不清是纸扇还是香云纱的声音。至少乐宜的外婆生前就是喜欢坐在门口扑扇的,后来,她妈子盘下玉器街的一个档口做生意,也就翻出外婆的那些香云纱,在档口有滋有味地扑起了扇。
       “驮个观音保四季啦……”
       “喏,先生,从这条巷直走出去,往左行,行到一个十字路口过马路,再行二百米左右,就到华林寺啦,拿着这只观音到那里开个光,贴身戴,保四季平安,要健康有健康,要发达有发达,不骗你嘎,好多像你这样的外省人都专程找来这里买,买了在华林寺开个光戴在身,很灵的啦……”
       踩着妈子的声音,乐宜一步一步,从相通的另外一条巷子走出了玉器街,那些青石板路,从没如此光滑地让她不得不留心脚下,直到走出这一段,一出去,就是车水马龙的大街,站定了,如释重负地呼了口气,身后的巷子,就剩下了一个孔,窄小的幽暗的,像从一个刻成“田”字形的玉坠看进去一样,所有的声音、光线、生活诸如此类的东西,就像魔术一般地变成了一个玉坠,贴身地挂在乐宜身上。
       妈子今天总算是有收获了,那样她就不会一收档就在骑楼底下打通宵麻将,理由是第二天要起来开档,有了今天的收获,妈子就有了等待明天收获的兴趣。
       乐宜喜欢妈子有收获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就不用听妈子在饭桌上跟她说她豆子的事情了。
       她豆子是前年离开她妈子和她的。妈子说,豆子不是因为她们母女俩死的,于是豆子死了两年她都一直怀恨在心。乐宜明白妈子的心情。自己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因为自己而死呢?她一个西关女从前是那么地矜贵,就算时代变了,也变不走过去曾有的矜贵的啊。妈子每次愤恨甚至歹毒地诅咒豆子的时候,乐宜总是不吭声。其实妈子不是在诅咒豆子,而是在诅咒隔壁的四川婆。
       四川婆比妈子要小二十岁上下,在乐宜读高中的时候,这个女人仿佛就从天而降在她邻居的家里。用妈子的话来说,是隔壁那个四十岁的王老五从鸡窝将她捡回来的,也就是说,她一来就是个鸡。由于妈子的缘故,乐宜从来没有主动跟四川婆说过话,就算在巷子里面对面碰着了,也是四川婆先咧开嘴跟乐宜打招呼。平心论,四川婆是挺美的。身段高大,脸盘圆圆,眼睛圆圆,鼻子挺挺,额头宽宽,最引人注意的是她的额头中部的头发旋出了一个“美人窝”,就像那个丰满的明星许晴一样,如果妈子不是捕风捉影的话,乐宜认为豆子就是被四川婆的“美人窝”给“旋”走的。
       妈子在多宝路的资历跟四川婆的魅力简直是势均力敌。男人都喜欢故意走过隔壁家的门口,放慢了脚步往西关旧屋的堂子里瞄。乐宜知道其实什么也瞄不到,因为这种旧屋很深很暗,而门口常年是用个雕花的趟门掩着,能看出什么呢?而多宝路的女人全都会站在妈子的这一边,坐在骑楼底下扑扇,指桑骂槐。隔壁的四川婆不知听没听懂,反正是没什么动静的。在那些女人的形容底下,四川婆就是那只被捉进米瓮的老鼠,迟早要把米给偷吃完的。不管是不是,她们一致认为豆子就是四川婆吃光的,骨头都不吐地蚕食掉的。
       自从四川婆住进多宝路,妈子每到七月十四,也就是鬼节,晚上,除了杀只鸡拜祭过路的神神鬼鬼外,妈子还多了一项重要的活动,那就是——打小人。顾名思义,就是对小人的咒骂和驱逐。妈子从巷尾神婆谢姨那里弄来了一叠被念过咒的纸剪成的小人,然后就操起自己的拖鞋,跪在家门口的巷子边上,一下一下地往纸人拍下去,口里还念念有词——打你的小人头,令你一世没出头;打你的小人手,好运见你都掉头走;打你的小人脚,全身衰气没得掉……妈子从夜晚念到更深的夜晚,直打到小人彻底成为小人。乐宜曾经一度怀疑那些青石板路就是旧时砌来打小人用的,一拖鞋打下去,清清脆脆,就像打在人脸上的一记记耳光,让人产生快感。妈子瘦瘦的身体跪在青石板上,烛火映照下,颧骨更加显得凸出。
       这些,表面的和背后的,豆子全都看在眼里,但他就是不出声。
       豆子是争不下的。虽然乐宜不知道豆子跟四川婆有没有那回事,但是豆子喜欢偷偷看四川婆,她是知道的。乐宜亲眼看过在秋天一个晚上,豆子披着件外套在隔壁家的门口,透过雕花的趟门,上上下下寻找里面的东西,像一头发情的猫一样急切。看了一会,估计也看不到什么,索性就站定在门口,然后乐宜就听到嘀嘀哒哒的声音,乐宜才知道豆子是在隔壁家门口的青石板路上撒起了尿来,溅落在青石板上的水的声音,同样是清脆的,水声让夜更加安静了。乐宜听过妈子数落豆子——
       “成把年纪了,还发什么情,过去撒泡尿像射箭,现在撒泡尿像条线,还想搞女人,搞什么搞……”
       “有本事出芳村搞北姑鸡,不要在这里搞街坊……”
       豆子是那种沉默的男人。没事喜欢一个人坐在厅堂的红木蛇摊拐上,泡一壶茶,对着黑黢黢的厅堂,不作声。在豆子死之前,乐宜唯一听过豆子说妈子的坏话,是他叹了口气后对乐宜说的——颧骨高高,杀夫不用刀。
       说过这句话不久,豆子就死了。
       豆子的死其实跟四川婆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天豆子在巷口的士多店里喝了一支豆奶,开盖后就发现自己中了头奖,盖子里边写着“恭喜您中了头奖!”
       豆子呛了一口豆奶,一边咳个不停,一边把盖子递给士多店的强仔。豆子中了头奖!豆奶瓶身的商标下明明白白地注明了:头奖五十万,凭盖子领取。
       豆子还没有咳够,就带上盖子飞往北京路上的豆奶公司。据豆子说,那哪里是什么公司,不过是一间小房子,里边就三几个外地人,满嘴的普通话,拿着豆子的盖子说什么,过期了,过期无效。豆子用蹩脚的普通话跟他们说,很结巴地说,什么过期?是奖金过期还是豆奶过期?由于豆子的结巴,那些外地人就有了底气,七嘴八舌地围着豆子说,好像豆子是个欠债的。豆子没有办法,语言不通。一转身就往消费者协会去了。广州的市民还是挺喜欢找消协的,因为广州这个地方做生意人多,做生意人多了自然就奸商多了。接待豆子的人还好是个广州人,豆子很流畅地表达。消协那人一开始也很义愤填膺,说一定要他们兑奖,这些外省人以为广州人好欺负,不兑奖就告他们,告到他们裤子脱。豆子满怀激动地握着那人的手,觉得自己人就是好,说话好,心地好。可是到第二天他再去找那人的时候,就完全不是这回事了。那人换了一副冷冷的脸,把豆子晾在那里足有半个钟头,后来实在耐不住了,就对豆子说,回去吧,我去问过那个公司了,确实过期了。豆子说,翻遍了整个豆奶瓶都没看到注明有领奖期限啊,再说了,豆奶还可以喝,为什么奖品就过期了呢?那人说,人家是公司内部制定的日期,你知道吗?丢那妈!豆奶又不是给公司内部人买来喝的,为什么是公司说了算?豆子终于熬不过说了句脏话。那人好像好不容易抓了把柄似的来劲了,你再丢,你再丢,我叫差佬来捉你!
       最后豆子被保安半送半撵出了消协。
       到口的肥肉就这样没了。
       豆子坐在厅堂的蛇摊拐上,没有喝茶,一直在叹气,丢你妈!丢!丢!那些死捞佬居然串通本地姜,吃人不眨眼啊!广州人管那些讲普通话的,无论是哪里的都叫“捞佬”。
       这样气了一个下午,豆子就在蛇摊拐上没声气了。妈子收档回来看到豆子死人一样摊在那里,又开始骂骂咧咧。最后,就成了哭哭啼啼。
       医生说,豆子是因为天气炎热,加上急火攻心,脑溢血死的。可妈子偏偏不相信,硬是说豆子是对四川婆起痰起到流鼻血,欲火攻心死的。
       乐宜觉得妈子这样认为,大概有她说不出口的理由。豆子死的时候,五十七岁,妈子也紧跟着五十五岁了,乐宜在妈子身上见证了人老珠黄这个词。妈子真的没有一块比得上四川婆,黄瘦的皮肤,终日宽大的衣服也掩饰不了她的“飞机场”一样的胸脯,用来打小人的手青筋暴涨,还不识相地在空荡荡的手腕上戴一只家传的翠玉镯,经常对别人炫耀她的玉镯,说是几百年流传下来的嫁妆,都戴出血丝来了,一点不晓得人家对她干瘦得像鬼的手臂惊讶过对那只传家之宝。
       豆子死后,妈子不但没有停止打小人,反而变本加厉了。乐宜每天晚上几乎都可以听到妈子用拖鞋拍打那张白纸的清脆的声音,哒、哒、哒。乐宜不会阻止妈子,只要妈子有快感就好。
       因为乐宜知道自己不会改变妈子什么,她知道自己只会在某个时候离开这里。
       薏米笑了
       薏米笑起来很欢乐,没有牙齿,嘴角咧得撑开了整张脸。
       乐宜舀起一粒,仔细地看,腾起来的水蒸汽将那粒纯白的小东西衬托得像是海外仙山上的琼瑶一样,乐宜眯起眼睛在氤氲中辨认着这笑容,无牙的熟悉的是童年般的笑容,然后,自己的脸上也挂起了笑容。
       薏米开口笑了,汤就好了。
       薏米是一种很好的东西,妈子煲汤,无论什么汤,都要塞进去一小抓。妈子想知道火候,就问乐宜——薏米开口笑了没?
       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乐宜用嘴咀着碗里的那一粒粒小薏米的时候,忽然就对着对面的那幅白白的墙笑了起来,她想起了那个片段——
       “薏米?为什么要放薏米?”
       “薏米最好的好处就是能去湿,广州这个城市湿气太重!”
       “去湿?湿不好?咸湿,你不喜欢?”
       去湿?咸湿?
       耿锵装得很一本正经,很费解的样子立刻放大在那幅墙上。乐宜当时就一下子笑喷了。都不知道怎么说好。乐宜明知道耿锵是装傻的,故意搞笑的。基本上没有一个在广州生活的人不会不知道“咸湿”是“好色”的意思,这是广州人对男人的形容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汇,好色的男人,她们就说他是个“咸湿佬!”不好色的好男人,她们就说他不是个“咸湿佬”,好色的不好色的,都喜欢这样来形容,这个词说起来也很好听,迅速、有力,听的人有快感,说的人也有快感,所以,外来人最喜欢学这个词的发音,但却不是想学就能学好的,这个词恰恰是最难念好的,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有好几种版本的发音——“蛤色”、“喝塞”、“害事”……,而读成“憨涩”的最多,这是比较接近正版的一种读法。
       耿锵就把“咸湿”读成“憨涩”。
       耿锵后来就喜欢在乐宜面前说这个蹩脚的“憨涩”,几乎成了口头禅。比如说,乐宜有一次破例为他沏了一杯冻顶人参乌龙茶端进去,他高兴地对乐宜说,谢谢,你对我真“憨涩”;又比如说,乐宜有一次来例假心情不好,把文件打得错漏百出,耿锵就夸张地对乐宜说,有没有搞错?这么“憨涩”的文件谁看得懂?
       这是耿锵让乐宜觉得可爱的一面。她以前应聘过的上司,做事和玩就像等级的划分一样严谨,做事不好玩,玩的时候好玩,可耿锵不一样,做事的时候好玩,玩的时候也好玩。
       但无论玩还是做事,乐宜都能感觉到耿锵的认真。包括对乐宜的爱情,乐宜也相信耿锵的认真,虽不能说至死不渝,起码也是至情至性的。
       面试的时候,耿锵就问陈乐宜,如果公司要你三年内不生小孩,你会怎么回应?
       陈乐宜安静地坐在耿锵的面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脸上什么回应也没有。开口说,我根本不打算生小孩,没什么可考虑的。
       耿锵看着对面这个小个女人,大概不到一米五五的样子,骨架小小,脸小小,哪都小小的,当然,胸脯也是小小的。像一粒薄荷糖,“细细粒,容易吃”。耿锵想到这里的时候,并不是说他的目光就停留在了她的胸脯上,耿锵是个很注意形象的男人,他知道不少公司招人就是想趁机揩油,听说有一间外地驻广州公司就因为这样吃了官司,公司压根就不需要招人,还到人才交流中心把那些女大学生、研究生勾引了进办公室,东看西摸,最后一个也没招。这些,对于耿锵来说,都是些极其低级的错误,他耿锵才不会去犯傻贪这些小便宜。不过,眼前的这个叫陈乐宜的小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让他觉得有些特别,心的某个尖尖的地方好像被人刮鼻子似的顽皮地刮了一下,有点酸酸麻麻的感觉。还有就是,这个女人一副浅淡的眉目,浅淡的表情,总是把耿锵的眼睛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地长久地放在上面,很舒服,真的很舒服,就像一双走倦了的脚放进了一对柔软宽松的鞋子里,有边有沿却好像又没有。
       耿锵在决定录用乐宜的时候,就好像决定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似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没有求贤若渴的需要,但是,他打算把乐宜放在自己办公室门口的秘书位置上,一想到这里,耿锵就有些激动,好像刚从花木市场买回一株阴生植物搁在那一样,给这个朝九晚五的公司生活带来些清新的绿色。这不是四十岁的男人应有的表现,耿锵按捺着自己的情绪,生怕被一个同行抢走自己的商业秘密一样,捂得滴水不漏,他在这方面很有一套。
       耿锵送乐宜出门口,握了个手,觉得这个小个女人,真的是小,站在他旁边,还不到他的肩膀。“细细粒,容易吃”,耿锵心里又一次响起了这句粤语广告词,在他心里也是押韵地用蹩脚的粤语念了出来。
       终于有一天,耿锵在乐宜的沙发上,没错,就是现在乐宜坐着的这个位置上,嚼着乐宜从沙煲里捞出的汤和薏米,耿锵才知道,薏米原来也是“细细粒,容易吃”的。那是一个加班完的夜晚。
       耿锵当然是要送乐宜回家的啦,那么晚;耿锵当然是要把乐宜送上楼的啦,那么熟;耿锵当然要进门喝刚才在车上聊到的百合薏米汤的啦,那么好;耿锵当然是要抱抱乐宜的身体的啦,那么小;耿锵当然是要亲吻乐宜的唇的啦,那么想;耿锵当然是要和乐宜睡在床上的啦,那么爱。都做了。照耿锵后来的说法就是,顺便都做了。
       耿锵冲破了乐宜的生活,将乐宜逼到了一个潮湿的胡同里,乐宜当时就有一种熟悉的绝望,兜兜转转,乐宜又回到了那个青石板的小巷里,逼仄的,黑暗的。原来,多宝路以及多宝路的岁月,真的是随着乐宜的那一个回眸被刻成了一枚“田”字形的玉佩,贴身挂在了她的皮肤里,在挤压和揉搓之下,硌得她一边疼痛一边欢愉。
       疼痛和欢愉对于乐宜的表达,还是像她的五官一样浅淡,耿锵就趴在她青白的脸上,看不到一丝变化。这个女人,也许真的是任何的开端和结局都不能影响到她,她品味生活是她自己的品味,她咀嚼痛苦也是她自己的咀嚼。但是,耿锵在结束的那一刻,很明显就感到那一股热的流淌,是她的身体无论如何也难以隐瞒的信号。红色的信号,在十字路口被指代为禁止,在香港台的电视里挂在屏幕右上方表示暴雨警告,在世界杯的裁判手里是罚出局的告示,而在这里却是一种幸福的表述。
       “乐宜,出去要带眼识人,不好轻易上那些麻笠佬的当啊。”
       不知道耿锵算不算是妈子说的那种“麻笠佬”呢?实际上乐宜压根不敢把耿锵带到多宝路去,她很清楚上了耿锵的床就等于上了他的当,这个当她是甘心上的,因为她让自己被耿锵逼到那条潮湿逼仄的小巷里的时候,薏米在锅里,咧开了嘴巴,她的心里,也同样咧开了嘴巴。
       “妈子,我在外边过得很开心,有空回去喝你的汤……我自己?有啊,天天都有煲汤,有啊,有放薏米啊……妈子,我要收线了……”
       乐宜的电话刚一放下,她的情人就把她带到了快乐的浪尖,她都怀疑,妈子刚才跟自己通话的时候,有没有听到耿锵在她身上急切的声音。
       乐宜从喘气的声音里,隐约听到了一阵阵青石板的哒哒哒的声音,节奏的快感,带来了双重的快乐,她要相信那就是快乐,她的快乐,跟多宝路的快乐。
       运动就在家门口
       耿锵下班回到天河公园旁边的家。一掀开窗帘,满眼的绿树,虽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但树毕竟是树,只要长在那了,天再黑,也改变不了给耿锵那种绿色的感觉。只要耿锵从公司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掀开窗帘,看树,再晚也要看,就算晚到树和夜色已经分不清楚了,耿锵还是能把自己想象成在绿色的包围底下,就像回到了童年时候在河北的农村的山坡上。这就是耿锵为什么要买下这套房子的原因。买的时候,这房子正在热卖中,说什么都不打折,但是耿锵咬牙就把它买下了,而且还不偏不倚的是九楼。多一层少一层都不干,为什么?就因为九楼的阳台正好伸手可以摸到公园里的一棵相思树的树顶。为此,耿锵老婆还跟耿锵发过脾气,耿锵涎着脸跟他老婆说,除了这件事听他的以后什么事都依她。耿锵老婆拗不过,还是咕哝地说了一句,这树有一天肯定会长得超过我们家阳台的,难道你就跟着这树一层层往上搬不成?耿锵认真地说,它真要噌上去我就掐断它。搬进去后耿锵总是没事就探出手去摸那相思树顶。一年过去,相思树果然就长了上去,耿锵掐也掐不住。后来耿锵就无奈地每天掀开卧室窗帘看树了。
       耿锵是透过公园里的那些树叶缝隙间看到他老婆的,看到他老婆吭哧吭哧地从这个缝隙跑到那个缝隙,九楼的高度看下去人就小了一匹,他老婆像是卡通片里的那个肥胖的被捉弄的厨娘一样。耿锵张口叫了一声——蔡晴!
       楼下的那个女人当然听不到有人叫她,更想不到有一双眼睛就在楼上透过树叶追着她看。她正在积极地实行——运动就在家门口!进入夏天以来,因为大量的上一季的衣服已经撑不下了,所以迫不得已每天下班回来后,锅里放了米就到楼下天河公园跑步运动减肥。
       天河公园旁边的家。这在他们公司的同事经常拿来作为榜样的口号,好像耿锵来广州,整个就成为了一句广告。是啊,这个城市,几乎每走一步都是听不出籍贯的普通话,而这些操着普通话在这个城市的肚皮上自由穿行的人,高矮胖瘦,自己肚皮里的故事也只有自己知道了,这里的人从不会去问你的肚皮里的事情的。
       耿锵看着自己的老婆躺在卧室的地毯上,一上一下地做着仰卧起坐,肚子上的赘肉一收一缩。减肥就好像在广州挣钱一样,瘦了胖,胖了瘦,钱挣了花,花了挣,又更像人呼吸的动作,呼了吸,吸了呼,是比任何事物都要快速的新陈代谢。
       嘶嘶嘶,嘶嘶嘶……
       这是耿锵熟悉的声音,高压锅在厨房孤单地喷出气来引起人的关注。这声音在耿锵听来并没有一些家居的温暖,反倒带来了一些烦躁。
       “去,看看,我,煲了冬瓜排骨汤……”老婆气喘嘘嘘地说,还没有完成的仰卧起坐使她满脸涨红,像老家冬天里的冻柿子,扁扁,圆圆,红红。
       “哎呀,够了,做不做都是一个样,肥死拉倒。”耿锵很不耐烦有人在他看树的时候打搅,事实上,几乎每次耿锵看树的时候都会被老婆这样那样的事打搅。他终于耐不住了。
       那边没有动静,似乎被耿锵的异样震住了。他耿锵是什么?他耿锵是从不跟老婆脸红的,是个只拿大主意不顾小细节的好男人啊。
       半晌,那边的声音从耿锵背后响起,很近,气息已经挨近耿锵。
       耿锵觉得脖子热热的,还带着响声。
       “你什么意思,你这是嫌我肥,嫌我丑,嫌我老?”
       不出耿锵所料,女人快到四十的时候,蚂蚁也变成了大象。这就是耿锵平时不爱跟老婆争论的原因。两个人在同一屋檐下没有争论,是因为逃避,逃避就说明忍耐,忍耐就总会有爆发的一天,像厨房里的高压锅,在沸点的时候,还不断加热,里边干了,就爆炸出来了。耿锵就是那只嘶嘶嘶响出信号的高压锅。
       “你要不肥你犯得着那么折腾?”
       “我折腾?啊,你,你倒是说说看,我,折腾,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让你,看着好,看着顺眼?是啊,哈,反正,你横竖看,看我不顺眼,我他妈,他妈,折腾干嘛?”因为消耗太多氧气,老婆说话已经失去流利。
       耿锵不吭声。女人像一头牛,红着眼,红布掀开了,就要用角乱撞。
       老婆一直在为耿锵那两句石破天惊的话闹着,闹着就逐渐调整了体力。
       呼吸正常了。
       耿锵走到厨房看那煲冬瓜排骨汤,这是他们耿家的例汤——高压锅煲冬瓜排骨汤。
       “耿锵,你可是从来只说我有点胖,从没有说我肥的啊!”
       喝汤的时候,蔡晴平静地看着耿锵说。
       耿锵嚼着一根软骨,用汤勺在清清的汤里舀过来舀过去。
       在耿锵和蔡晴共同的老家里,胖这个词是用来形容人的,肥却是用来形容动物的,譬如猪这类的动物。
       耿锵几乎忘记了,因为在广州这个城市的语言里,肥胖是从不分家的,人也是肥,猪也是肥。
       “好了,好了,别咬文嚼字了。要算起来,你这锅汤也不能说煲,只能说是煮,又不是不知道这里的人煲汤,那是要把砂锅放在慢火上熬上四五小时的,你这半小时的汤,那也能叫煲?”
       “你……”
       看到老婆气结,一头大象眼看又要窜到饭厅里来了。耿锵立即噤声,息事宁人地把汤喝得响响的,欢欢的。
       耿锵知道,他老婆最喜欢看到他这副样子,能把煮得很粗糙的近乎难吃的菜吃成了龙肉。广州有什么好?每逢耿锵反问那些羡慕他在广州的老家人时,他们最起码都会说——吃在广州啊。当然并不是指在广州吃他老婆烧的菜,是广州那些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那么旺的酒楼食肆的菜。想到菜,耿锵还想对他老婆举例说,除了煲汤和煮汤的区别以外,广州的“一碟菜”和“一条菜”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意思,前者是饭桌上能搛起来吃的菜,后者是躺在床上用来吃的女人。
       当然耿锵没有举后面的这个例子。凡是涉及女人的话题,在快四十岁的女人面前都最好扮无知。
       实习老婆
       乐宜很快当上了一个实习老婆。
       下班后就回家买菜,从菜场隔几天拎一束百合,约摸着花开了,耿锵就过来喝汤了。乐宜每次都给耿锵煲不同的汤喝,虽然不同,她照样不忘记在每种汤里放下一把薏米。
       耿锵说,吃爱吃的菜,做爱做的事。
       每周几乎是一个固定的时间,下了班,他们都在重复着这些吃菜、做爱的事情。
       “小妇人”,耿锵经常这样唤她,乐宜听了蛮得意的,她甚至觉得耿锵已经完全不可以离开她了,是啊,他有什么理由离开她呢?她管住了他的胃,也管住了他的心。
       那么自己呢?
       自己会不会有一天离开耿锵呢?耿锵也问过她。她真的没有想过,她是那种对自己没有长远打算的女人,她实在缺乏对未来想象的能力,她在多宝路住了二十五年也没想到自己会离开多宝路并且成为一个别人的男人的女人,成为电视剧里有一阵经常演的角色,刚开始遭人唾弃,后来逐渐接受,最后带着同情,无可厚非却无能为力,现在干脆就不再讨论这个伦理问题了,菜照吃,爱照做。城市这么宽,为他们两个开了一扇窗一扇门,只要还愿住下去就住下去,哪天想起要退房了,就搬开。不像多宝路,出出入入背靠背,多一人少一人总是誓不两立般。
       “到时再说。”乐宜淡淡地回答耿锵的问题,就好像一个房东问一个住客要住多久,住客没底地敷衍着。她看得出来,耿锵很喜欢她这样敷衍,这种没有结果的事情,当然是过得一时算一时,难得女人浅淡。
       总之是住不久的。
       乐宜一个人在商场逛。
       二楼是男装部,这是乐宜从不光顾的一层,这一天在电梯的拐角处人特别拥挤,好像是一个名牌在促销。乐宜经过的时候瞄了一眼,正准备要走开,一个女人拿着两件衬衣拉了乐宜一下,问她,唉,小姐帮我参考一下,这两种颜色哪种好看?乐宜停住了,女人跟自己差不多年轻,拿着一件蓝灰色一件墨绿色,有些惆怅地在乐宜面前扬起来。乐宜指了指墨绿色,说,这件好,那件像做保险的穿的。女人醍醐灌顶般笑了,有个小酒窝,很甜蜜地向乐宜道谢。
       离开那个女人,乐宜就鬼使神差地逛起了男装部,并且鬼使神差地为耿锵买了一件冰丝的T恤,宝蓝色的。付款后,服务小姐给她装盒子的时候,积极地告诉她,放进洗衣机洗的时候,一定要用洗衣袋装起来。为什么?这样就不会被你的那些文胸扣之类的东西钩出丝啊。乐宜心里笑一笑。脸上照样平淡地向小姐道谢,然后拎着盒子上三楼女装部,琳琅满目简直跟男装形成强烈对比。乐宜没有了试衣服的心思,站在一个被脱光了衣服的假模特面前,高高的胸脯,细细的腰,滑得发亮的“皮肤”,让她产生一种想伸手抚摩的冲动。接着她的身体就有了一种被抚摩的感觉,一双细心的手钻进了她的皮肤上。
       商场放着轻柔的BLUES,香水已经到了尾声,乐宜有逃离的迫切,逃到另外一种肌肤里边去,逃到另外一种温度里边去。
       薏米在汤里翻腾,白色的没有止境地翻滚着,然后使劲地要沉到底,沉到看不到空气,看不到水分的底部。
       “小姐,要看MODLE刚才穿的衣服?”
       差点窒息的薏米,被一个大勺子打捞了上来。
       模特的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穿上了一套新的衣服,胸脯顶得高高的地方别着一朵小黑缎花,张大了嘴巴对乐宜笑。
       离开了商场。给耿锵发了个短信,她希望他来陪她,在这个他应该陪老婆的周末,她不识相地要他离开她来陪她,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她想他了。乐宜从来不干这些犯规的事情,这两年多来,乐宜和耿锵心照不宣地遵守着这样的规则,节假日互不联系,电话和短信都不可以。
       当然,乐宜的短信是发向了宇宙。
       当香水已经荡然无存的时候,乐宜重新给自己喷了一点三宅一生,换了另外一套衣服。她给妈子打了个电话,妈子拿起终年摆在五斗柜上的电话,接电话前总是先长长叹一口气,扯扯衣角。这些,乐宜几乎在等待电话被妈子拿起的时间里都能想象得到。
       约妈子出外面吃饭却是头一回。妈子说今天自己眼皮跳了一下,就知道有牙祭可打了。乐宜听到电话那边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定是妈子的香云纱碰到电话线了。
       妈子说到东山酒家吃吧,那里的下午茶茶位免费。
       乐宜相信妈子对东山酒家一定像她对耿锵一样,当然这样的比喻不恰当,但实质上是一样的。开始是习惯,后来就吃出感情了。自从豆子去世以后,妈子每周都会去一次东山酒家喝下午茶,从多宝路转两趟公共汽车到东山,说是方便顺路那绝对是假的,或许妈子图的就是那种转弯抹角,妈子说一块钱可以从起点坐到终点,有那么便宜的游车河吗?所以她就花两块钱从两个起点坐到两个终点。什么河都游完了。东山酒家的老服务员都会在妈子来喝下午茶的那个下午把一个固定的位置留给妈子,反正客少,举手之劳。乐宜对耿锵也是那样,每个周四晚上,在家里摆多双筷,留个位子给耿锵,消磨掉一个追本港台粤语长片的夜晚。习惯和感情就像是上唇和下唇,不动的时候声色全无,稍微一动,谁也离不了谁。
       她和耿锵,谁是上唇?
       谁是下唇?乐宜终于明白妈子为什么要山长水远地来东山酒家喝一趟下午茶了,跟公共汽车无关,跟免费茶位无关。
       当乐宜和妈子坐定,还没上茶,就听到在龙凤桌那边传来了一声声清唱的粤剧女声。没有伴奏,没有和音,声音就穿过了茶客的声音和杯盏碰撞的声音成了一枝独秀。乐宜望过龙凤桌那边,就看到一个高瘦的女人独自坐在一张桌边,由于桌子摆在高出的一个台级上,所以只要朝那个方向看,都能看到这个女人。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什么人看过去,推着烧卖拉肠的车仔照样穿来往去,咨客照样掠过这个女人带着自己的熟客,加水换碟的服务生因为下午的缘故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没有人为这个坐在桌边唱粤剧的女人精神一振,除了乐宜之外。
       “次次她都在这里唱的啦,没什么奇怪的。”
       “她专门来这里唱?免费?”
       “当然免费啦,唱得那么死难听,还要给钱?不收她钱就偷笑了!”妈子熟练地转着杯碟在洗。
       “为什么在这里唱?”乐宜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远处的女人,那个女人目不转睛地看着某一个地方,不知道那个地方有着什么。
       “不在这里唱在哪里唱?这里才给她这么大声唱啊,叫她去什么湘菜馆、东北人家这些地方唱,早不被轰出来才怪!”妈子什么时候懂得那么多菜馆名字?这些都是耿锵经常带她出入的饭店,那个东北人家,上一个红烧鱼由一群人端进来,像进贡一样隆重,把鱼放到桌上就集体拍着手用东北话大声喊着些祝福的话。耿锵最喜欢点这道菜,他说够气派够热闹,每次乐宜都听出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不知道有什么好听的。确实是,如果这个唱粤剧的女人坐在东北人家,大声地唱着大戏,马上就被当神经病赶出去了。
       “她真是有神经病的,听人说,她从小在西关被嫁到东山当童养媳,等到那个男的长大识性以后,好日子要来了,谁知男人却离家出走,听说跟一个湖南妹跑了。没子没女,连女人都还没做成。每天就穿成这个样子到茶楼来唱粤剧。你看出她多老?”
       乐宜看不太清楚,听声音的气息,一定有些岁数了。
       “七十有多啦!”
       乐宜吓了一跳,那个穿着一身火红的旗袍的女人,居然七十多岁了。
       “所以说,西关的女人就是与众不同的,连个癫婆都靓过人的。”妈子得意。
       女人的粤剧实在唱得不好,歌词却记得准准的,翻来覆去唱那两段:《紫钗记》、《女驸马》。乐宜本来就不喜欢粤剧,声音拉得长长的,好像老是被人欠了十万八千一样。
       后来那个女人端起了她的茶杯碗具走下了龙凤台,目中无人地朝乐宜的方向走过来。
       乐宜竟然心跳。妈子若无其事地嚼着那笼刚才上来的凤爪。
       女人高佻的身材很袅娜地移步过来,乐宜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脸,铺了厚厚的白粉,化了浓浓的妆,鬓角还插了一朵紫红色的珠花。每走一步,乐宜都被她襟角下挂的一张丝绸花手帕一摇一晃地吸引着。
       女人走过了乐宜,闻得出一股廉价的香水。
       女人把茶具放在了正对着乐宜的一张圆桌上,那张桌上原先就坐着三个男人。
       “不介意搭台吧?”女人开口问那几个男人,也是字正腔圆的刻意。
       男人们相觑着,女人已经坐稳了。正了正旗袍的领,端起茶杯优雅地呷了一口,那样口红就留在了杯子上,淡淡的一圈,只有乐宜这么近才看到。
       女人坐定就不再唱粤剧了,她把手帕取下来,拖着腮,侧着头去听那三个男人说话,很仔细地安静地听着,脸上因为始终带着笑容皱纹就特别深,透过白粉勾勒出来的皱纹特别地张扬。
       男人刚开始有些不舒服,后来就当她是透明了。
       “真是个花痴,前世没见过男人啊!”妈子无奈地摇头。女人的眼睛偶尔看过来,却像是一点也没有看到乐宜和妈子,乐宜的心里升起一阵酸,是被女人苍老的脸孔引起的一阵酸。
       “做女人啊,就要做正常的女人,人有我有。不好学阿茂做饼,没哪样就整哪样。”妈子趁机唠叨。
       阿茂是乐宜从小听大的一个人物,是民间传说里的一个傻仔,几乎所有教育小孩学精乖的故事主人公都叫阿茂。比如说,阿茂曾经在父母出门几天回来后被饿死了,挂在他胸口的那张大饼因为嘴巴够不着又懒得用手拿起来送到嘴里,活活饿死在床上,教育小孩不能懒惰;比如说,阿茂向人推销产品,有三样,一是火车拐弯灯,二是飞机倒后镜,三是宇宙扩音器,谁会买呢?全是些无中生有的垃圾,教育小孩要脚踏实地做事情……诸如此类有教育意义的幽默故事,多宝路的小孩从小听到大。
       乐宜噤声,妈子仿佛知道了自己的处境。
       “妈子,那女人其实可以找第二个男人。”
       “唉,有的事情,是很难返转头的了。你那个死鬼豆子怎么对我不好,我都不会离开他。”妈子又要说豆子了。
       乐宜想对妈子说,豆子其实已经很好了,只不过爱偷看四川婆而已,没别的。
       “女人就是喜欢有了一样就望着另一样想要。”妈子不知是对自己说还是对乐宜说。
       那个女人坐了一会,见男人都不搭理她,起身买单,摇步走出去了。那背影藏满了要说的话,那些动情的话,又全在背影里一步步移开了。
       妈子还在唠叨。妈子也是比去年老了。乐宜少有地拨了拨妈子杂着白发的鬓。
       “妈子,你闷不闷?”
       妈子吃惊地抬头望乐宜,随后自作聪明地诡异地笑了。
       “怎么,想生个孙子来陪妈子?是就趁早啊!”
       乐宜嘴角牵了个笑。
       几乎是第一次,乐宜有一种归属感,她和妈子是从多宝路出来的,是西关的小姐。
       “记得煲多些汤水喝啊!”
       妈子上了开往多宝路的公共汽车,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背包挂在胸口,紧紧地,真像抱着个BB,妈子害怕自己这一路那么长睡着了被人抢包。
       鞋肚里的男人
       耿锵不明白乐宜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的脾气,这可是他的情人头一回发这么大的气,居然把整盘熏香打翻在地上,香油在卧室的地毯上顿时洞穿了一个巴掌大。
       不就是衣服上钩出了丝吗?
       耿锵也觉得很冤枉,是衣服肯定会被钩出丝的啊。难道是她乐宜送的衣服就成了“铁布衫”不成?再说了,又不是他故意钩出来的,他根本都不知道。怎么钩的?他当然没有告诉乐宜,他老婆把衣服从洗衣机捞出来的时候就发现被钩出了一根丝,反光的,在阳台上特别清楚。
       乐宜的借题发挥令耿锵有一种熟悉的厌烦。那是平时在老婆那里经常出现的情绪。看来,女人就是不能长期相处的,无论是老婆还是情人,女人对事物厌倦的速度实际上比男人还要快,只不过女人的耐性比男人要强,可以埋藏在心里,一百年,一万年。
       耿锵把香油收拾干净,他的情人正坐在沙发上赌气地用遥控器翻电视,一个音节没有结束紧接着就另外一个音节。
       “好了,明天我再去买回件新的一模一样的。”耿锵对女人息事宁人实际是为了自己明天会更好。他实在不愿意花太多心思在女人身上,隔夜的怨气他耿锵是不允许的,他没有耐性和精力去摆平。
       乐宜铁着脸故意不看耿锵。等到明天耿锵再去买衣服的时候,那个热情的服务员肯定又会吩咐他,一定要装在洗衣袋里才扔进洗衣机啊,为什么?那样就会防止被文胸扣钩出丝啊,于是,这个男人就会知道,是他老婆那大约是80C杯的乳罩把他的情人送的衣服给弄坏了。
       他老婆的乳罩把他的情人给得罪了。
       两个人都不说话。
       上唇对下唇说,我们合而为一吧。
       下唇对上唇说,我们还是分开吧。
       上唇没有动,下唇也没有动。
       牙齿说话了,你们该干嘛干嘛吧,我要睡觉了,盖住我。
       于是上唇和下唇不得不合了起来,生气了还是那样天造地设般吻合。
       过后,牙齿又说话了,其实你们可以分分合合对着一辈子啊,所有的上唇下唇都是这样对着的啊。
       那是器官,天生就是一对的。
       此刻平躺在窄小床上的两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对方不是器官。男人和女人在这个城市是活动的细胞,可以相互吸引,也可以相互排斥,更多的是毫无相关,或者是先相关然后就不相关了。不像多宝路,嵌在广州的某一个神经末梢,跟这个城市有了关系,就永远有了关系。
       “我要人有我有。”乐宜不自觉引用妈子的话。
       “人有什么?”耿锵明知故问。
       “有房子,有钞票,有老公,之类的……”乐宜裸露的手在空中划着一个个圆圈,像一个个会飞的肥皂泡,刚一脱手就滚向了耿锵,但他如何能接得住?
       这是夏天的一个夜晚,屋子里当然是空调创造出来的微凉的假象。外边是什么温度,在广州生活了十多年的耿锵当然最清楚不过的了。他闭着眼睛,也做一个睡眠的假象,从眼帘里看到他的情人下了床,身上什么都没穿,依旧跟两年前初见时隔着衣服的他的想象没有什么区别,他那快一米八的身体,只要看到他的情人,穿着或者没穿,都会情不自禁地激动,带着一点呵护的激动。他想着,等她重新回到床上,他要温柔地再要她,他要她跟他一直这样,什么都有也什么都没有地永远下去。
       乐宜下了床,她是要到厨房看看她的那锅汤,然后再躺回到她情人的身边,这是两年来不断重复的路程。
       她经过客厅的鞋柜前,看到了两对色彩鲜艳的鸳鸯,旖旎地交颈婆娑着,甜蜜蜜。第一次发现,耿锵的皮鞋里装着鞋垫,手工纳好的,上面还绣着鸳鸯,丽影双双,泛游在鞋肚里。这是一个好妻子手下料理出来的男人。乐宜心里一阵酸涩,少见的眼泪就溢了出来。里边睡着的男人,原来是从鞋肚里游出来,偶尔在这里停泊而已。
       重新回到卧室的时候,乐宜已经穿好了衣服,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几乎睡满了整张床的男人,平静地说,你该走了。
       她脸上的浅淡依旧是她的情人最迷恋的地方,这个她自己也很清楚,大概多宝路的女人都如此浅淡,可是她还清楚,多宝路的女人这样浅淡地过着过着就会后悔——人有的很容易就没有了,人没有的就很容易一直有下去了。就像妈子,甚至是那个唱粤剧的女花痴。
       把脚重新装回鞋肚里。
       阳台上的相思树压根没有跟他打任何招呼就蹭到了耿锵看不到顶的高度。心里的沮丧从没如此铺张地覆盖了他。发生一些事情,决定一些事情,几乎没有任何痕迹般地,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个城市的这些年月,他能掌控的东西除了公司那几份文件以外,还有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二三四五六七,多劳多得……老婆最近已经不再努力减肥,放弃那种徒劳地对岁月的对抗,却又开始了另外一种对抗的方式,买回了一大堆瓶瓶罐罐,在脸上抹了又擦掉,擦掉了又抹上。肥胖不是人人都有的,情人也不是人人都有的,但光阴却是人人都有,也是人人都没有的。
       他从来没有到过乐宜的多宝路,只是听人说过那里是一条古旧的小街,从前有名的西关小姐就出自那里,他不知道西关小姐是怎么样的,他就把乐宜想象成了旧时的西关小姐。想着想着就心旷神怡了,好像有一股柔软的风,包围着他,风的手一遍一遍地梳理着他。他曾经不止一次听乐宜提到过多宝路的穿堂风,直接的、邂逅的、柔软的、漫游的。
       那样的风,耿锵在遭遇乐宜之前,是没有体会过的。好多年前,在石家庄的一个上午,大雪纷飞,横行霸道的风把路给吹迷了,两边的汽车都不得不停下来,只有他骑着自行车,执拗地好像在跟老天较劲似的,一点一点地逆着风向前,风好象是直接刺破脸,一直刺到了心窝里。这场大风大雪给耿锵刻骨铭心的记忆,刚开始不知道为什么会挑这么场没名没姓的风雪来记,到广州若干年后,站在阳台上看天河公园里那些一动不动的树的时候,忽然就想明白了,那一阵子生活平淡如水,这场风雪自自然然就凸显出来了,接着那场风雪不久,他就和老婆离开了石家庄,到了广州,一直到现在。
       再怎样沮丧都好,他明白,他的情人陈乐宜已经变成了那样一股风,直接的,邂逅的,柔软的、漫游的。
       人有我有
       这是乐宜的第十一次相亲,乐宜不会记错的,虽然相了十一次,但每次乐宜还是觉得相亲是件大事情,像要出台演大戏,鸣锣敲鼓,装身走台。她想,就算相一百次,都还是件大事,尤其出门前对着镜子的仔细打量,照镜子尤其重要。
       这一次对方是个海员。
       “虽然漂泊不定,但胜在有钱,终日在海上,绝对没有机会出去找女人,可靠啊。”说媒的人这样跟乐宜说。
       终日漂泊,在海上。乐宜仿佛看到了蔚蓝色的海水和天空。
       海员三十六岁,乐宜三十岁,到时间了。乐宜看看低头吃着腊味煲的对面的男人,黑而结实,手臂的肌肉还不时会跳动。
       回来的路上,她对说媒的人说,我答应了。漫天的星光,照在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却无动于衷,它已经看不到那些星光了,街灯、招牌灯、楼房灯,足够照亮它,也足够让它放心地睡一大觉,把白天睡去,把黑夜睡去。星光跟它有什么关系吗?
       “为什么答应嫁给我?”结婚后海员有一次问乐宜。
       “因为你是第十一个。”
       “看厌了,怕拣个箩底橙?”海员不会跟她计较这些,他看上去很不喜欢花费脑汁。
       “不是。到时间了。”乐宜照旧给海员盛一大海碗的汤,“回来就是要喝老婆那啖靓汤。”海员说的,于是海员回来乐宜天天煲汤,大煲大煲的汤。
       “不管是阿猫阿狗?”
       “不管。啊,我乱说的,我喜欢走船的,天天对着个海,简单些!”
       “不怕闷?我天天对着个海,你天天对着间房?”
       “本身就是个很闷的人。”……
       妈子说过的,人有我有。
       海员是妈子去世之后乐宜第一个相亲的对象。妈子在六十岁的时候去世的,是乳腺癌。妈子说过,做女人真的好鬼麻烦,不是子宫就是乳房。真的是这样。
       妈子去世那天,乐宜忽然感到很惊慌,从来没有过的惊慌。妈子从前曾经说过,她刚生下来不久,一个人被放在多宝路的大堂屋里,一个惊雷过来就把她吓得哭了几天几夜,什么方法也止不住,于是就到街上墙角和电灯柱贴“天皇皇,地皇皇”的纸符,这样才止住了她的哭。或许就是那几天几夜,把乐宜一生的惊慌都哭完了。长大以后什么都吓不到她了,就算走再夜的路,乐宜也能自己一个人平静地走过来。但是,那天,乐宜从肿瘤医院出来,过那条四边开岔的天桥,走到中间的时候,那些穿梭在脚下的车辆好像要碾过自己的双脚一样,而每一个路口都那么陌生,乐宜竟然找不到回家的公车,她在中间,站了很久,冷汗出了一身。
       于是,她就把自己嫁给了海员,一个有鼻子有眼的人。
       海员说得很对,天天对着个房间,她不闷吗?
       闷的时候,乐宜就会想到她几年前的那个情人,她想到那个情人,就总会想到那一对颜色很艳丽的鸳鸯,安静地卧在鞋肚里,交颈旖旎的样子。
       海员说他不需要鞋垫,整只大船就是他的脚,一直飘过去。
       当然,闷的时候,乐宜也会想到海员,他的眼睛仿佛可以代替她的,海天一色,往事如烟。她想象中的海比海员看到的海要宽阔和平静,太平洋,应该是那种很太平的海洋啊。
       终于有一天,海员不再出海了。海员跑不动了,中了风,天天坐在家里。乐宜除了上下班,就照顾海员。那个时候,乐宜刚好三十六岁。
       他们把在结婚时买的两室一厅租了出去,搬回多宝路去了。离是离乐宜上班的地方远了许多,可是乐宜喜欢。不知什么时候,乐宜喜欢像从前妈子一样把包包挂在前胸,坐公共汽车从起点到终点,然后转车回到多宝路,这个路程几乎贯穿了广州从南到北。
       有一个黄昏,乐宜下班回到多宝路,刚进窄窄的胡同,就看到远处一个人影,缓缓地向她蠕动过来,等到乐宜踩着青石板路渐渐走近那个影子,影子说话了——
       “陈乐宜,看,我可以走路了……”
       海员一个人,扶着青石墙,从大堂一直走了出来。
       乐宜走上去扶他,咧开嘴笑了笑,没说话。海员经常这样说,我还是不想会走路,我会走路了你就会离开我,找第二个了。
       乐宜还是没有说话。她听到了一阵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是风吹动些什么发出的声音,听了一会,她将信将疑地断定,那是风吹响的香云纱的声音,是多宝路的穿堂风弄响的。
       黄咏梅,作家,现居广州。主要著作有《寻找青岛》、《少女的憧憬》等。